正文 第十章

德魏·克林登公園佔了兩條街,一邊從五十二街到五十四街,另一邊從十一大道到十二大道。一個環繞著十二英尺防風籬笆的棒球場就佔了一半面積。剩下的場地主要是給兒童玩耍的,同樣也圍了起來。我到的時候,棒球場里一個人也沒有,但另一邊有很多小孩在玩耍,有的盪鞦韆,溜滑梯,在杠子上爬上爬下,也有的在專門留下來的一塊大石頭上盡情攀爬。

公園東南的角落有個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紀念雕像。那是一個比真人尺寸還大的步兵塑像,一身銅綠,肩上掛著一支來複槍。雕像底座刻著幾行字:

摘自《在法蘭德斯的曠野里》

如果你有負那些逝去的人,

我們將不能安眠,

縱然罌粟花仍舊開於,

法蘭德斯的曠野。

我記得在高中的英文課上念過這首詩。作者是那種專門寫戰爭詩的人,但我不記得是誰了,魯珀特·布魯克 或威爾弗雷德·歐文 或是其他人。雕像底座並沒有刻出作者名字。想來這些詩句也可能出自於一個不知名的士兵之手。

雕像的右邊,有兩個比我年輕很多的男子互相站得很近地在交談。一個是黑人,穿著一件芝加哥公牛隊的運動夾克,另一個是西班牙裔,穿一件漂白牛仔衣。說不定他們在討論是誰寫了這首詩,不過我看不是。讓他們有興趣的罌粟不會長在法蘭德斯的曠野。

我前幾次去十一大道時並沒有注意到有毒販子,但我也幾乎沒有注意到這個公園,當時一個人影也沒有。現在已近傍晚,不過它仍舊遠遠不如布賴恩特公園或華盛頓廣場那種毒品超市。年輕男子散落在各處,或落單或成群,有的坐在長條椅上,有的靠著籬笆,總共大概有八個人。還有兩個坐在空蕩蕩的棒球場本壘位置上。當我經過的時候,他們大都眼睜睜地看著我,有些人小心翼翼,有些人看生意來了,其中幾個輕聲地招徠,「抽煙嗎?有好煙。」

我從公園的西端看著十二大道交通繁忙的狀況,現在已經開始堵車了,下班的人朝著大橋及北邊的郊區趕去。車流之外就是哈德孫碼頭。我試著想像穿著件破軍用夾克的喬治·薩德斯基,他閃過車流以便趕到碼頭去把槍丟入河裡。當然他也可以等到半夜再做這檔子傻事,那時候要躲的車就少多了。

我轉過身看幾個跟我年紀差不多的男人在打牆壁手球。他們脫下夾克及運動褲,一股腦兒堆在球場邊,身上只剩短褲球鞋及頭上綁的毛巾帶。他們有一般中年男子那股專註的勁頭,拚命地擊球,好像想把牆壁砸個洞。幾年前簡和我也看過一次相似的較勁,一場在格林尼治村舉行的非正式籃球賽。簡故意裝出一副深呼吸的模樣。「男性荷爾蒙,」她說,「我可以聞到男性荷爾蒙。」

給我一把槍,她說。我的腦子裡出現一幅圖景,她雙手拿槍,深深地吸一口那鋼條發出的油味。我可以想像一聲槍響,她脫離軀殼的聲音蓋過槍聲。火藥味,她會說,我可以聞到火藥味。

我從公園的西北角離開,見到的第一個公共電話就在十二大道與五十四街之間。我聽到可以撥號的聲音,但沒有丟硬幣,有人把那部電話的號碼牌給撕了,所以你可以打出去,但別人不能打進來。

五十四街與十一大道上有部電話有號碼,但它不收我的兩毛五分錢。我試了四個不同的硬幣,它都不接受,立刻吐了出來。我一一取出再朝北走去,結果我所用的電話就是格倫·霍爾茨曼生前最後用的電話。上面有號碼,你可以撥,而且它也收了我的錢。只要沒人想殺我,我就沒問題。

我撥了號,鈴聲響起時,我鍵入了我正在用的這部電話的號碼,然後掛斷電話,一面把聽筒湊在耳邊,另一隻手卻暗暗扣下電話,所以路人看來我是在打電話,而不是在等電話。我並沒有等多久。我接了電話,有個聲音說:「誰找TJ?」

「三大州的警察,」我答,「還能有誰。」

「嘿,大哥啊,你人在哪裡?馬修,有事找我嗎?」

「說不定,」我說,「你今天下午有沒有空?」

「沒有,不過我最講道理了,你在哪兒?」

「我在離德魏·克林登公園一條街的地方。」我說,「我不知道你認不認識這個地方。」

「我當然知道,那是個公園不是學校,對不對?我跟你在那個指揮官的雕像旁見面。」

「你是指那個士兵?」

「我知道他是一個兵,但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所以我就叫他指揮官法蘭德斯。」

「我想你把他的官階搞錯了,」我說,「他的制服像是個小兵。」

「是嗎?他是白人,所以我想他一定是軍官。二十分鐘之內見。」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一個好主意。」

「那你為什麼打來?你剛才說——」

「我只是不覺得我們應該在公園見面。」我四處張望想找個地方,但在這條街上不像有合適的地點。「第十大道跟五十七街,」我說,「角落裡有個咖啡館。阿姆斯特朗在其中一個角落,斜對角有座公寓大樓,另一個角落就是那個希臘館子。」

「那是三個角落,」他說,「第四個角落有什麼?」

「我一時想不起來。有關係嗎?」

「跟我沒關係,大哥,但你既然已經告訴我另兩個無關的地方,索性全說了。你要跟我在咖啡館見面,你只需要告訴我哪個咖啡館,我一定找得到,不需要告訴我所有的路標。」

「二十分鐘?」

「二十分鐘。」

我不疾不慢地走過去,邊走邊看五十七街上的櫥窗。我走了十五分鐘才到那家咖啡館,TJ已經到了。他坐在一個靠前面的雅座,正在猛吃一個乳酪漢堡和一盤炸透的薯條。TJ是一個在街上混的黑人小孩,從表面看來,他跟其他在布賴恩特和港務局公共汽車站間西四十二街上的小孩差不多。過去有一個案件把我引到了那個頹敗的區域,我在那裡遇見了TJ。

我們是老友,現在又在共事,是好夥伴,但我對他的了解少得驚人。我只知道他叫TJ,但不知道這幾個字母代表什麼,或它們是否真代表什麼。我不知道他到底多大,如果非猜不可,我估計他十六歲。我也不知道任何他家裡的事。從他的口音及用語,我猜他在哈萊姆 長大,但有時他一下子轉變了口音,不止一次我聽他說話像那種身穿布克兄弟 名牌衣服的上流子弟。

他醒的時候多半混跡於時代廣場,在那裡練習必備的求生技能。我不知道他在哪裡睡覺。他堅稱他不是無家可歸,說他有一個地方可住,但關於這個話題他一直不清不楚,非常神秘。剛開始時我沒辦法找到他,他打電話來,但我沒法回電話。後來他拿我付給他做了一夜工的錢去買了一個尋呼機,聲稱這是項投資。他對擁有這尋呼機非常驕傲,而且一直保持每月付費。他覺得我也應該有一個,他不明白為什麼我沒有。

不論他別的賺錢方法是什麼,只要我給他一件事做,他好像總願意立刻丟下別的事趕來。如果我不找他,他就會找我,堅持我一定可以找到能給他做的事,聲稱他精力十足,點子最多。天知道,我並沒有給他多少錢,而且我確定如果他在街上替人做點小差,幫著賭紙牌騙錢一定能賺得更多。但他堅持說偵探這行是他自己選擇的事業,而且期待有朝一日我們兩人能合夥辦案。不過目前他似乎很滿意只扮演一個次要角色。

他一邊吃,我一邊告訴他有關格倫·霍爾茨曼及喬治·薩德斯基的事。他已經聽說了——在這附近,恐怕很少人會沒聽說過——但比起一些較安定的區域,TJ常出入的杜斯 已對暴力司空見慣。一個哥們兒殺了另一個哥們兒,我可以了解在街上混的那些小子會這樣一筆帶過,這有什麼了不起的,這種事天天發生。

不過現在他有理由得注意這兩個哥們兒,我跟他解釋時,他聽得非常仔細。我講完後招來服務員,給自己再要杯咖啡,又給TJ點了巧克力蛋奶。

他的蛋奶來了,他喝了一口點點頭,好像一個老品酒師在表示那瓶波馬特酒還不錯。請注意,佳釀談不上,但還可以。他說:「在那個公園和街上,總有人買這個賣那個。」

「白天沒什麼,」我說,「但晚上有。」

「那件案子是晩上發生的,所以你想也許有人會看到什麼。不過他們只要看你一眼就知道你大概是警察,所以你沒法跟們談。」

「我壓根兒就沒試。」

「沒有人會把我當警察。」

「我也這麼想。」

「如果他們看到我跟你一起,他們想想就明白了。所以我們不去公園,在這裡見面。」

「想得真周到。」

「嗯,這並不需要一個火箭科學家才想得到。」他低下頭吃蛋奶,半晌他抬頭來喘口氣說,「我去比較合適。沒問題。說不定還會碰到我認識的哥們兒。不太可能就是了,克林登公園不是我的勢力範圍。」

「只差幾條街而已,你以前一定去過,你記得那個法蘭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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