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我不想說這話,」喬·德金說,「不過我覺得很不對勁,我想你最好把那個傢伙的錢還給他。」

「我沒想到你會說這種話。」

「我知道,」他說,「這不像我說的。有人有機會憑著良心賺錢,我怎麼好堵在他前面。」

「所以問題在哪兒?」

他向後壓著椅背,只靠椅子後腿平衡。他說:「問題在哪兒?朋友,問題在你。」

我們在五十四街中城北區分局二樓的刑事組。吃過早飯後我走到那裡,繞了點路,想再去十一大道的謀殺現場看一看。星期一早上,那個地方熱鬧了不少,大部分的商店及陳列室都開了門做生意,街上的車也多了很多,但都不能幫助我對格倫·霍爾茨曼生前最後一刻有新的了解。我轉去中城北區分局,在喬的桌前找到他。我告訴他湯姆·薩德斯基雇了我,而他勸我最好把錢退回去。

「如果你和一般人一樣,」他說,「你會做大部分人會做的事,你跑上幾十個小時,然後告訴你的客戶他其實可能已經知道的事,沒錯,是他那神經病哥哥乾的。這樣的話,你的客戶知道他已經盡了人事,而你不費多少力氣,也給自己賺了筆小錢。

「但你是個反其道而行的傢伙,又倔得像頭他媽的騾子。你絕不會這麼簡單地指給他一條明路——其實不論他心裡知不知道,這正是他想要的。你偏要自找麻煩,你偏要確定他花的錢值,你就有本事找出理由來說服自己,說有可能不是他那哥哥乾的,然後你就四處查了起來,搞得所有人連帶倒霉,我呢,也不例外。等你終於查清楚之後,你花了這麼多的時間,恐怕連最低工資都沒賺上,最後仍舊得到相同的結論,孤零零的喬治就跟其他人所想的一樣有罪,不過你已經盡了力把這個簡單的案子搞得天翻地覆了。你幹嗎這樣瞪我?」

「我希望我剛才把你這番演說錄下來,以後放給有意上門的客戶聽。」

他大笑。「你說我太恭維你了嗎?嗯,現在是星期一早上,你最好再考慮一下。說真的,馬修,這次就做做樣子,不要太認真。這個案子備受矚目,警方辦案有力,很快就結了案,但搞新聞的盯上這故事了。你不希望給他們借口再來重新翻案吧。」

「他們會找到什麼?」

「什麼也沒有。這個案子沒問題。他們抓對人了。」

「你有沒有辦這案子,喬?」

「整個分局都在辦,連半個曼哈頓刑事組都參與了這件案子。但我沒有參加結案。一旦他們把他給逮了,這個案子也就完了。天知道,他口袋裡有彈殼,你還需要什麼證據?」

「你們怎麼知道應該去抓他?」

「有人通風報信。」

「誰?」

他搖搖頭。「嗯,這不能告訴你。」

「有線人?」

「這可不,有個神甫決定不再替他保密。哈,當然,當然有線人。至於是誰,你就甭問了。」

「那個線人怎麼說的?」

「我不能告訴你。」

「為什麼?」我說,「他人在現場嗎?他聽到什麼?看到什麼?或是有人轉述流言,引你們去找喬治?」

「我們有人證,」他說,「怎麼樣?」

「有人目擊槍殺的經過?」

他皺一皺眉,「我老是對你太多嘴了。」他說,「你說這是為什麼?」

「你知道這是把我支開最好的辦法。你的證人看到什麼?」

「我已經說得太多了,馬修。我們有人證,有物證,幾乎也有口供,薩德斯基說他覺得可能是自己乾的。這叫鐵證如山,連嫌疑犯都以為是他自己乾的。」

這番話也說服了我,但我有錢要賺。

「假設證人其實是在案發之後看到的呢?」我說,「喬治對著屍體彎腰,撿起了彈殼。」

「在別人槍殺他之後。」

「不是不可能。」

「哦,當然,馬修。有人從草丘向他開槍。你要問我,我說中央情報局也插了一手。」

「霍爾茨曼可能遭人搶劫,」我說,「那個區域不是沒發生過這種事。他可能是在反抗搶劫時被殺的。」

「沒有這樣的證據。他褲子口袋的錢包里有三百多塊錢。」

「搶錢的人開槍後嚇得跑走了。」

「這種驚嚇法有點好笑吧。他先是非常鎮定地朝被害者頸後射了第四顆子彈,然後嚇跑了。」

「還有什麼人在現場?那個證人還看到誰?」

「他看到喬治,這已經綽綽有餘了。」

「霍爾茨曼在那裡幹嗎?有人仔細查過嗎?」

「他去散步。這又不是商務飛行,你犯不著先交一個飛行計畫。他覺得有點煩躁,就出去散步。」

「然後他停下來打電話?他家裡的電話難道有問題?」

「說不定他是打電話回家,告訴他太太他什麼時候回去。」

「為什麼他沒有找到她?」

「說不定她在打電話,說不定他正撥到一半,那個喬治就開槍殺了他。誰知道,而且見你他媽的鬼有什麼差別?天知道,我剛才就說你會這樣做,你在無中生有,想在一個證據充分的案子里挑刺兒。」

「如果證據真的很過硬,我就沒辦法挑,是不是?」

「不,你只會把你自己搞得人見人厭。」

我是油罐里唯一的一隻蒼蠅,湯姆·薩德斯基曾經說過,我是每個人屁股上的瘡疤。

我說:「你對霍爾茨曼知道多少,喬?」

「我根本不需要知道他,他是被害人。」

「兇殺案的偵查該從這裡開始不是嗎?從被害人開始著手。」

「當你不需要再追查的時候就不是。當你已經抓到兇手,你就不需要再窮究被害人。為什麼你這一臉思考的表情?」

「你知道這個案子的問題在哪裡嗎,喬?」

「唯一的問題就是你對它感興趣,除此之外一點問題都沒有。」

「問題是,」我說,「你們結案太快了。關於霍爾茨曼,以及附近的人,你們原來可以查出很多事,但你們懶得費工夫,何必麻煩呢?反正你們已經拘捕了兇手。」

「你覺得我們抓錯人了?」

「不,」我說,「我想你們抓對了人。」

「你覺得警方辦案不夠精細?覺得我們錯過什麼?」

「不,我覺得警方辦得很好。只是有些部分你們覺得沒有必要去查。」

「所以你決定你要往那部分發展。」

「對,我拿了錢,」我說,「總得去跑跑。」

唐奈圖書分館在第五大道旁邊的五十三街上。我在二樓閱覽室待了幾個小時,找遍了過去十天所有的本地報紙。我先翻過報道案子發生經過的新聞,大部分我都很熟悉了。至於其他的有關新聞其實都不能算新聞,有的講無家可歸的遊民,有的講這個區域的貴族化,也有的講街上的犯罪情況。他們採訪的人里有住在附近廉價公寓及一般公寓房子多年的人,有最近剛搬進霍爾茨曼所在大廈的人,也有幾個就住在街上。任何一個有怨言的專欄作家,都可以在這裡找到機會發作。有一些讀起來很有意思,但我並沒因此多得到一點消息。

我特別喜歡的一篇登在《紐約時報》的意見欄,寫的人是一個廣告公司的文案,自稱他住的地方離霍爾茨曼的公寓不出兩條街,他從五月起失業至今,然後他解釋他目前的經濟狀況如何地改變了他的觀點。

「隨著每一天過去,」他寫著,「我逐漸不再強烈地認同格倫·霍爾茨曼,而轉為傾向於認同喬治·薩德斯基。當這條新聞剛出來時,我感到非常震驚和害怕。躺在人行道的可能是我,我告訴我自己。一個正進入黃金年代的人,一個有大好前途、正當職業的人,一個住在克林登,住在全世界最刺激的城市、最繽紛的區域的人。」

「但隨著時日過去,」他繼續寫道,「我在另一面不同的鏡子里看到我自己。在瑞克斯島的人也可能是我,我發現我自己忍不住這樣想。一個瀕臨中年的人,在越來越緊張的就業市場中無事可做,在『地獄廚房』混日子,在地球上最絕望的城市、最不安定的區域討生活。我替死者悲哀,但我也為兇手悲哀,我有同樣的機會,變成他們其中之一,我有可能穿著格倫·霍爾茨曼發亮正裝的皮鞋,我也可能套一雙喬治·薩德斯基從舊貨店買來的老球鞋。」

我走回旅館,在途中買了一個熱狗和一杯木瓜汁。我在櫃檯查有沒有留言,並沒人打電話來。我在隔壁熟食店買了杯咖啡,到對街凡登大廈的小公園找了一個地方坐下來,掀開咖啡杯蓋子,但咖啡太燙了不能喝,我把它放在長條椅上,拿出筆記本。我邊寫邊想,從假設喬治·薩德斯基無辜開始。要想證明這點是白費工夫,我要做的是找出其他可能做這事的人,一個有理由殺格倫·霍爾茨曼的人,或一個跟喬治一樣缺乏理由但卻做了這件案子的人。

格倫·霍爾茨曼。從我坐的地方可以看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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