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小時之內,我所知道的跟莉薩·霍爾茨曼知道的差不多。
埃萊娜與我先去看了場電影,吃過晚飯後,我們去她的住處。電視上的《洛城法網》才開始了五分鐘。「我真不想說這種話,」節目一完,她說,「我知道有人會說我的想法不對,不過我實在受不了裡頭這個本尼,他簡直蠢得嚇人。」
「你想讓他怎麼樣?」我說,「他是一個心智退化的人。」
「你不該這樣形容他,你應該說他不過是有學習障礙。」
「隨便你怎麼說。」
「但我不在乎。」她說,「你在細菌培養皿里也找得到比他智商更高的。我希望他要麼變聰明點,要麼就走遠點。不過話說回來,對大部分我遇見的人,我都有這樣的感覺。你現在想要做什麼?電視上有沒有球賽?」
「我們看新聞吧。」
於是我們隨意地且聽且看。當那個一臉自信的女主播開始報道中城的一樁槍擊案時,我本能地開始注意,因為我就像一條老狗聽到火警鈴聲一樣,一聽到本地的犯罪新聞就有本能的反應。當她提到槍擊地點時,埃萊娜說:「就在你家附近。」接下來她報出被害人姓名。格倫·霍爾茨曼,三十八歲,家住曼哈頓區西五十七街。
新聞轉為廣告,我用遙控器關了電視。埃萊娜說:「我想在兩五十街上,不會有另一個格倫·霍爾茨曼吧?」
「不可能的。」
「那個可憐的女孩。上次我看到她的時候,她有丈夫,肚子里還有一個孩子,現在她還剩下什麼?我是不是該給她打個電話?不,最好不打。她失去孩子的時候,我沒打,現在我也不該打。或是我該打?有沒有什麼我們可以幫忙的地方?」
「我們和她又不熟。」
「嗯,而且現在她身邊可能圍滿了人。警察,記者,攝影師,你說是不是?」
「要不就這樣,要不就是她根本還不知道。」
「怎麼可能?難道他們不需要先通知家屬嗎?他們一向不是都這樣說嗎?」
「按理是應該,」我回答,「不過有時候會有人不這麼做。這種事當然不該發生,但按理很多事也都不該發生的。」
「是啊,按理他不該被殺的。」
「你是什麼意思?」
「天知道,」她說,「他年輕、能幹,有好工作好房子,又有個深愛他的太太,然而有一天他出去散散步……他們是不是說他正在打電話?」
「差不多是這樣。」
「很可能是問她需不需要到拐角的熟食店買點東西,我的天,你猜她有沒有聽到槍聲?」
「我怎麼知道?」
她皺起眉毛。「我覺得整個事件令人感覺很奇怪。」她說,「如果你認識那個人,你的感覺就完全不同了,是嗎?但不止如此,整個感覺就是不對。」
「謀殺永遠是錯誤的。」
「我不是指道德上的錯誤。而是出了某種差錯,像是老天看走了眼。他不是那種命該中槍死在街頭的人。你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嗎?這表示我們都可能會有麻煩。」
「你還真能想。」
「如果這種事會發生在他的身上,」她說,「那也會發生在其他人身上。」
整個城市都有同樣的想法。
各家晨報都登載了這條新聞。花邊小報率先,最後連《紐約時報》也把它放在第一版。本地電視台更是全面報道。有幾家電視台在謀殺現場附近幾條街設了攝影棚,就算這樣做對觀眾沒什麼,對電視工作人員的心理影響也是不言而喻的。雖然我並沒有特別關注這條新聞,還是免不了在電視上看到各種相關的採訪。有採訪莉薩·霍爾茨曼的,有採訪他們街坊鄰居的,自然也出現各種警方人員,包括一個曼哈頓刑事組的警探,中城北區分局的分局長。所有的警察說的都是同一套話……說這個案子多麼令人髮指,說他們絕對不會讓兇手逃脫法律的制裁,說他們此刻正全面動用警力,二十四小時嚴密追查,不逮到兇手歸案絕不罷休。
他們的行動的確也夠快了。根據官方的推測,死亡的時間在星期四晚上九點四十五分,不到二十四小時,他們就宣告破案。「『地獄廚房』槍擊案的疑兇已被捉拿歸案。」新聞快報興高采烈地報道,「現在是十一點整點新聞。」
我們就是十一點看的新聞。我們看到嫌疑犯雙手被銬在背後,臉正對著攝影機,他的眼睛睜得大大的,瞪視著。
「天哪,你看看他,」埃萊娜說,「簡直就是活生生的噩夢。親愛的,怎麼回事?你不可能認識他吧。」
「是不認識,」我說,「不過我知道他常在附近出現,好像叫喬治。」
「哦,他是誰?」
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但是自有人知道。他叫喬治·薩德斯基,現年四十四歲,無業、貧窮,是越戰退伍老兵,常在西五十街出沒。他以二級謀殺罪被起訴,罪名是槍殺格倫·霍爾茨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