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我第一次遇見格倫·霍爾茨曼是在四月的一個星期二晚上。艾略特在《荒原》中這樣說,四月,是最殘酷的一個月份 。那他總該明白他自己說這話的含意吧?我可不懂。對我來說,每個月都很難熬。

我們是在桑多爾·凱爾斯坦的畫廊見的面。那個畫廊在五十七街上第五和第六大道之間的一幢五層樓上。那幢樓里有不下十幾個畫廊。當天,一個現代攝影團體的春展開幕。三樓的一間大廳里,在展示七位攝影家的作品。來捧場的除了他們的親朋好友之外,還有像莉薩·霍爾茨曼以及埃萊娜·莫德爾這一行人。他們每星期四晚上在亨特學院修一門名叫「作為抽象藝術的攝影」的課程。

桌上已經擺好了裝著紅酒、白酒的塑料酒杯,插著五顏六色牙籤的乳酪,還有汽水。我為自己倒了一點,去找埃萊娜。她把我介紹給霍爾茨曼。

我只看他一眼,便立刻斷定我不喜歡這個人。

我告訴自己,這太荒謬了。我跟他握了手,回以笑臉。一個小時之後,我們四人在第八大道吃泰國菜。我們叫了面,霍爾茨曼要了一瓶啤酒配肉吃,其他人則喝泰式冰咖啡。

我們之間的談話始終沒有什麼進展。開始在談剛看過的戲,然後又隨意聊了一會兒一般性的話題,諸如本地的政治、球賽、氣象等。我已經知道他是律師,在沃德爾與揚特出版社工作。這家出版社專門用大號字體重印已出版作品。

「挺無聊的,」他說,「大部分是合約。每隔一陣子,我就給人寫封措辭嚴厲的信。哈,這可是一套我迫不及待想要傳後的本領。等我們的小孩夠大了,我就教他怎麼寫這種信。」

「或說是她。」莉薩介面道。

不論是她還是他,都還沒出生,產期在秋天。這是莉薩沒喝啤酒改喝咖啡的原因。埃萊娜本來就不怎麼喝,最近更是滴酒不沾。而我,一天參加一次戒酒聚會,也不喝。

「或說是她。」格倫附和道,「不論男孩還是女孩,這孩子可以跟著父親重走這條無聊的路。馬修,你的工作一定刺激多了。還是我電視看得太多,所以有這種想法?」

「有時挺刺激的,」我說,「但大部分時候不過是例行工作,跟其他職業沒什麼差別。」

「在你自己出來做之前,你當過警察是吧?」

「不錯。」

「現在,你給偵探社做?」

「他們來找我時,」我回答,「我替偵探社工作,按件計酬,其他時間我自己接案子。」

「我猜,你一定處理過很多行業間諜的案子,一肚子怨氣的僱員出售公司機密。」

「偶爾。」

「活不多?」

「我沒有執照,」我說,「所以通常拿不到大公司的案子,至少靠我自己很難。偵探社是接過這種案子,不過他們最近找我辦的多半與仿冒商標有關。」

「仿冒商標?」

「從仿冒勞力士錶,到運動衣或棒球帽盜用未經授權的商標。」

「聽起來很有意思。」

「不見得,」我回答,「以我們這行來說,就跟你寫信逼人差不多。」

「那你最好有個孩子,」他說,「這正是你會想傳後的看家本領。」

晚飯後,我們走到他們的公寓。我們非常盡責地讚歎從他們家看出去的景緻。埃萊娜的公寓可以看到東河的一部分,從我的旅館房間,則可以瞄到世界貿易中心,但可不能跟他們家相提並論。公寓本身並不大,第二間卧室只有十英尺見方,而且像很多新蓋的房子,天花板很低,粗製濫造,不過這樣的視野,可以彌補不少不足之處。

莉薩煮了一壺無咖啡因咖啡,開始說起個人徵友廣告,以及她知道有哪些正經人都在用它。「不然,現在要怎麼樣才交得到朋友?」她問道,「格倫和我運氣好,我帶著我的書去見沃德爾與揚特公司的藝術指導,居然就在走廊上碰到了。」

「我在房間另一頭,一看到她,」格倫說,「當下就採取行動,確定我們兩人一定能擦出愛的火花。」

「但這樣的巧事多久才發生一回?」莉薩繼續說,「你們兩個怎麼認識的?不介意我這麼問吧?」

「徵友廣告。」埃萊娜說。

「真的嗎?」

「不,事實上,我們多年前要好過,吹了,也斷了聯絡,然後我們又遇上……」

「而且過去的魔力還在?這可是個動人的故事。」

也許是吧,不過這個故事可經不起深究。我們是在多年前認識的沒錯,那是在一家開到深夜的酒吧。那時埃萊娜是個年輕甜美的應召女郎,而我是第六分局的警探,在長島還有一個關係疏遠的老婆及兩個兒子。九年後,一個精神病殺手從我們共有的過去突然冒出來,不殺我們兩人誓不善罷休,於是又把我們弄在一起。不錯,過去的魔力還在,我們找到了對方,廝守至今。

我也覺得這是個挺美麗的故事,但有這麼多不便明說的情節,所以這個話題只能點到為止。莉薩又說起一個朋友的朋友,離了婚,應《紐約雜誌》上的廣告,到說好的地點準時赴約,結果遇到的不是別人,正是她的前夫。他們不禁感到冥冥中自有定數,宣告再度結合。格倫說他可不信,純屬無稽之談,他聽過半打類似的故事,但他一個也不信。

「都市神話,」他說,「這類故事滿天飛,但總是發生在一個朋友的朋友身上,從不是你真正認識的人。事實上,這種事從沒發生過。有些人專門收集這類故事,有些書長篇大論地專門記載這類故事,就像那個旅行箱里裝著德國牧羊犬的故事一樣。」

我們肯定看起來一臉困惑。「哦,得了,」他說,「你們一定聽過的。某人的狗死了,他心碎之餘,不知道該怎麼辦,就把狗裝進一隻大旅行箱,然後,他不是要找獸醫去,就是要去寵物公墓,反正就當他把箱子放下喘口氣的時候,有人一把搶了箱子就跑。哈,你想想看,那個倒霉鬼打開搶來的箱子,裡面沒別的,只有一條死狗,他臉上會是什麼表情。我敢打賭,你們一定聽過類似的故事。」

「我聽過一個,那隻狗是只杜賓犬。」

「杜賓犬,牧羊犬,反正是大型狗。」

「我聽過的故事,」埃萊娜說,「是發生在一個女人身上。」

「當然,當然,而且一個熱心的年輕男人自告奮勇要替她提箱子。」

「但箱子裡面,」她繼續說,「是她的前夫。」

都市神話就此告一段落。但莉薩仍興緻高昂。她的話題一轉,談到色情電話。她覺得這是九十年代最好的比喻。從健康危機的產生,到信用卡及900電話服務的普及,以及越來越多的人沉迷於幻想、逃避現實。

「而且那些女孩賺錢多容易,」她說,「她們只需要張張嘴巴就行了。」

「女孩?有一半恐怕是老祖母了。」

「那又怎樣?老女人做這行可有這點好處。你不需要年輕貌美,只要有豐富的想像力就行了。」

「你的意思是得有一顆色迷迷的心,是不是?你還得要有性感的聲音。」

「我的聲音夠性感了吧?」

「當然,」他回答,「不過,這是我的偏見,可不能作數。你問這個幹什麼?別告訴我你想從事這行。」

「嗯,」她說,「我是在考慮。」

「你開玩笑吧?」

「哦,這可說不定,以後孩子睡覺,我又無處可去的時候……」

「你真會拿起電話跟陌生人穢言穢語?」

「這個……」

「你還記不記得我們結婚之前,你接到的那些猥褻電話?」

「那可不一樣。」

「你嚇個半死。」

「那是因為那人性變態。」

「是嗎?你以為你的顧客會是怎麼樣的人?童子軍?」

「如果能賺錢,那就又不同了。」她說,「這又不是被騷擾,至少我不覺得。你怎麼看,埃萊娜?」

「我想我不會喜歡干這行。」

「那當然,」格倫說,「你沒那種骯髒心思。」

回到埃萊娜的公寓之後,我說:「身為一個成熟的女人,你豈不佔盡優勢。只可惜你的心思不夠骯髒,沒法從事色情電話交易。」

「哈,這是不是很可笑?我差點想多說點什麼。」

「我是以為你會說的。」

「幾乎要說出口了,但又咽回去了。」

我第一次遇見埃萊娜時,她是應召女郎。我們再度聚首,她仍是應召女郎。我們之間的關係雖然逐漸加深,但她並未改行。我假裝毫不在乎,她也不露聲色。我們只好避而不談,讓它成為一個碰也不能碰的話題,像是一頭站在客廳里的大象,我們輕手輕腳地繞著它走,彷彿從來沒有發現它的存在。

一天早上,我們突然都開始面對自己真實的感覺。我承認其實我在乎。而她告訴我,早在九個月之前她就已經不幹了。整個過程帶著一種古怪的巧合之感。自此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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