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章

我住的旅館正對面就有一家酒鋪。酗酒的那幾年裡,我在那家店進進出出數不清有多少次。然而,現在我在第八大道上這家酒鋪,雖然只有幾條街的距離,但是走回西北旅館的這段路卻好像沒有盡頭。感覺街上人們的目光似乎都集中在我身上,或許是我臉上的奇異表情不自覺吸引了他們的注意。

我直接上樓回房,進房之後立刻栓上門栓,拿出外套口袋裡的酒瓶,放在梳妝台上,把大外套掛在衣櫃里,西裝外套披在椅背上。我又走回去拿出酒瓶,隔著紙袋去感覺那熟悉的瓶身,捧在手上感覺其重量。我把酒瓶連紙袋原封不動放回原處,走到窗邊向外凝望,看見樓下五十七街對面,有個穿著和我一樣外套的男人,正走進酒鋪,也許他出來時也會拿著一品脫的早年時光,帶回旅館,然後站在窗邊發獃吧。

我根本不用打開這個紙袋,我可以乾脆把窗戶打開,把酒瓶扔出去。說不定還可以瞄準目標,把瓶子砸在那些看起來剛從教堂里出來的人頭上。

天哪,我是怎麼了。

我打開電視,心不在焉地看著,然後又把電視關上。我走回梳妝台,從紙袋中拿出酒瓶,直立放在桌上,把紙袋揉成一團扔進垃圾桶中。我走回椅子坐下。從我坐的位置看不到梳妝台上的酒瓶。

我想起剛開始戒酒時對簡許下承諾。當時她說:「答應我,下次開始喝酒之前,一定要先打電話告訴我。」我答應了她。

這種事情真可笑。

但現在我無法給她打電話,她已經不在城裡,我曾囑咐她不能把行蹤告訴任何人,包括我在內。

除非她沒有走。前天曾接到她打來的電話,但這又能證明什麼?回想起來,當時的電話線路毫無雜音,聲音聽起來彷彿她當時正在隔壁房間。

即使不是在隔壁,她也可能還待在利斯本納德街的家裡。

她會那麼做嗎?她是否會認為那些危險狀況全都是我自己想像出來的,因而對我說謊,然後仍留在她家?

不,我想她應該不會那麼做。不過我還是撥了個電話。電話接通後,傳來的是答錄機的聲音。真是不可思議,這世界上似乎沒有人家裡沒有安裝電話答錄機。多年以來她答錄機的留言都沒改變,我聽完之後便開口說:「簡,我是馬修。如果你在家,來接電話好嗎?」我沉默了一會兒,答錄機還在寂靜中繼續錄音,然後我說:「我有非常重要的事。」

沒人回應,我掛上電話。當然,不會有人答話的,因為她現在正不知身在何處。她沒有騙我,如果決定留在城中,她一定會告訴我的。

無論如何,我的確是遵守諾言打了電話,但沒人在家,這也不是我的錯。

不,這一切都是我的錯,是因為我警告她離開這裡,讓她搭上計程車駛往機場。一切都是肇始於我多年前的行為,早在我認識她之前。由於我這項行為使得她現在必須遠離他鄉。都是我的錯。老天。在這世界上,每一件事都是我的錯。

我轉過身來。早年時光放在梳妝台上,天花板上的燈光反射在酒瓶上閃爍著。我走過去,拿起酒瓶,研究瓶身上的標籤。酒精濃度是百分之四十。多年以前,一般平價的波本酒,酒精濃度都是百分之四十三。有些狡詐的製造商擅自把濃度降低至百分之四十,但價格維持不變,由於聯邦貨物稅是依照酒精成分來計算,製造酒精的成本遠高於純水,酒客要獲得相同的酒精效果,必定會增加購買數量,所以酒商只要略微刺激市場需要就可以大獲利益。

當然價格中已含稅的波本酒,酒精濃度仍然是百分之五十。某些品牌甚至各有其特殊的濃度,例如傑克·丹尼的濃度是百分之四十五,野火雞是百分之五十點五。人腦袋裡的這些念頭也真可笑。或許我剛才應該買兩百毫升的,或二百五十毫升的。我放下酒瓶回到窗邊,出奇的平靜與出奇的亢奮兩種情緒竟同時出現。我向外看去,又把目光轉回到酒瓶上。我打開電視,不停地按著遙控器。我心不在焉地望著電視,最後又關上電視。

電話鈴聲響起,我呆立了一會兒,彷彿已經無法分辨那是什麼聲音,應該採取什麼步驟。鈴聲又響起,直到第三次鈴響,我才接起電話。

「馬修,我是湯姆·哈夫利切克。」我一時間記不起這個名字,就在我恰好記起時,他也剛好開口補充說:「在馬西隆,那個美麗的城市,大家都這麼說的,記得嗎?」

我心想:是嗎?我不知道怎麼回答他。幸好他也沒等我回答,接著說:「我只是想打個電話給你,看看你目前進展如何。」

好個進展,我想。每隔幾天莫特利都要殺幾個人,紐約市警局毫無頭緒,我也像個傻瓜,無所適從。

但我嘴裡卻回答:「你知道,進展得很慢。」

「你不說我也知道,這種事情在哪裡都一樣。就像拼圖,一次只能拼一塊。」他清了下喉嚨,「我之所以會打電話給你,就是因為我這裡可能找到拼圖的一小塊,在鐵道大街上有家汽車旅館,那裡的夜間職員說曾見過你那張素描上的人。」

「他怎麼會剛好看到那張素描?」

「不是他,是她,一個瘦小的女人,是個老太太,那張大嘴比男人的還嚇人。她一看見畫像,立刻就認出他來。但麻煩的是,她記不得他登記時用的名字,不過最後還是找出來了。那傢伙當然不叫莫特利,不奇怪吧?」

「沒錯。」

「他登記的名字是羅伯特·科爾,這和你之前說他在紐約使用的假名相差不遠,你寫在素描上,我現在手頭上找不到,你好像說是羅納德什麼的。」

「羅納德·科普蘭。」

「沒錯。他留下一個郵政信箱地址,是在衣阿華州的衣阿華市。他開車,登記了車牌號碼,但衣阿華市的人說,那個號碼不是當地所發行的,車牌和他們的編號系統完全不同。」

「有趣。」

「我想也是,」他說,「我的看法是,他如果不是隨便編了―個車牌號碼,就是車牌是真的,但並不屬於衣阿華。」

「都有可能。」

「沒錯。我們繼續想想看,如果他從紐約開車來這,那麼車上掛的很有可能是紐約車牌。他應該是在旅館登記時寫下正確的車牌號碼,免得哪個眼尖的前台職員發現他寫下的號碼和車上掛的不一樣。所以如果你去你們那裡監理所查查看這個車牌號碼的資料——」

「好主意。」我接著說。於是他把那車牌號碼念給我聽,我抄了下來,順手寫下羅伯特·科爾這個名字。「他在這裡旅館所用的地址也是衣阿華州,」我回憶先前的資料,「但不是衣阿華市,而是梅森市。不知道他為什麼這麼喜歡衣阿華州。」

「也許那是他的故鄉。」

「我看不是,聽他口音像紐約人。或許他在牢里時,和某個來自衣阿華州的傢伙關在一起。湯姆,汽車旅館的職員怎麼會看到那張素描?」

「怎麼會看到?我拿給她看的。」

「我還以為這件案子不會重新開案。」

「到目前為止,」他說,「確實沒有重新開案。」他沉默了一會兒。「我下班後的時間怎麼用,是我個人的事。」

「所以你自己跑遍全城?」

他清清喉嚨說:「事實上,我找了幾個同事來協助做這件事,不過這個女人剛好是我自己拿畫像給她看的,恰好碰上了運氣。」

「我懂了。」

「馬修,我也不知道這個消息是不是有用,不過我想,還是讓你知道我們這兒的進展比較好。下一步該怎麼辦,或朝哪個方向發展,我也不清楚。一旦我有任何消息,一定會通知你。」

我掛上電話,走回窗邊。街上有幾個穿制服的警察正在與攤販交談。那個小販是個黑人,在花店前擺攤已經好幾個禮拜了,賣一些圍巾、皮帶、皮包等,下雨時也兼賣廉價雨傘。這些黑人大都是從達卡搭乘非洲航空來到美國,五六個人在百老匯大道上旅館裡擠一個房間,每隔幾個月就帶著大包小包的禮物飛回塞內加爾等地探親。他們的學習能力都很強,其中顯然包括賄賂低層警員的課程,因為不久之後,那兩名制服警員已經離去,讓這傢伙繼續照顧他的攤子。

我想:哈夫利切克真是個好人,很有正義感,竟然願意犧牲自己的下班時間,去調查這件上面不願重新開案的案子,甚至還說服同事也一起利用業餘時間來幫忙。他們這麼做,真是太好了。

我拎著酒瓶,忍不住穿過房間走回梳妝台。聯邦貨物稅的印花封條從酒瓶一端粘貼至另一端,一旦扭開瓶蓋,便會把封條撕裂。我用大拇指腹撥弄著那張封條,然後又拿起酒瓶對著天花板上的電燈光源,透過光線看琥珀色的液體,彷彿是透過霧鏡看日蝕一樣。有時我會這麼想:這正是威士忌的作用。它是一種過濾器,透過它去看現實世界,保證不會受到傷害。直接用肉眼去觀察,一切都會顯得太刺眼。

我放下酒瓶,撥了個電話號碼,話筒那端傳來低沉的聲音:「費伯印刷,我是吉姆。」

「我是馬修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