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雷·加林德茲看起來比較像警察,不像藝術家。他身高中等,體格健壯,一雙可卡狗似的棕色眼睛,有著濃濃的眉毛。剛開始我猜他年約四十,後來發現是由於他的體重和嚴肅的態度所引起的誤解。幾分鐘之後我就把原先推算的年紀降低十至十二歲。

他準時在晚上七點半抵達伊萊恩家與我們見面。我到得比較早,恰好伊萊恩煮好了一壺咖啡,我就先喝了一杯。加林德茲不想喝咖啡,伊萊恩改問他要不要來瓶啤酒,他說:「也許晚一點再喝吧,女士。如果方便給我一杯水,那就真是感激不盡。」

他以先生、女士稱呼我們。當我向他說明整個事件的原委時,他則在素描本上隨手亂畫,然後我又順應他的要求,簡略描述莫特利的模樣。

「這件事應該辦得成,」他說,「你所描述的人具有相當獨特的外貌,這樣對我來說就容易多了。最糟糕的情況就是遇到目擊證人說:『噢,那人很普通,長得很平常,就像大部分人一樣。』這種話代表兩種意義,要不是嫌疑犯那張臉實在沒什麼特點,要不就是這個目擊證人根本沒看清楚。尤其是遇到不同人種時,這種情況常常發生。當一個白人目擊者看著一個黑人嫌疑犯時,他看到的往往就只是黑人而已。人往往只看得出膚色,卻認不出那張臉。」

在他落筆畫圖之前,加林德茲先引導我們閉上雙眼,在腦中嘗試想像。「現在你所看到的他越清楚,」他說,「我們待會兒在紙上就能畫得越像。」接著他讓我仔細描述莫特利,我說話的同時,他拿起炭筆及素描用橡皮擦開始素描。下午我已經先去四十二街的圖書館,找到兩張莫特利的新聞照片,一張是他被捕時,另一張則是他在受審時。我覺得自己的記憶其實相當清楚,不過這兩張照片確實有助於理清一些印象,就好像撫去舊畫作上經過歲月所累積的塵垢。

素描本上畫出來的容貌令人不禁嘖嘖稱奇,他要我們兩人一起指出畫像上不符之處,然後再用橡皮擦作局部修改。一次又一次,那幅畫像逐漸吻合我們的記憶。最後,我們實在找不到任何可以改正的缺點,他就把畫像定稿。

「我們這幅畫像的主角,」他說,「看起來已經大於二十八歲。這可能是因為我們三個都知道,實際上他現在已經四十或四十一歲,所以腦袋裡不自覺地會稍微修正我們的記憶。然而,我們能做到的不止這些,人年老的時候,特徵都會變得更加明顯。你如果找一個年輕人來,用誇張的漫畫筆觸畫下他的特徵,十年二十年後,看起來就一點也不誇張了。以前我有一位女老師,她曾經說過,我們每個人長大後都是自己特徵的誇張化面貌。現在我們要做的就是,把鼻了稍微畫大一些,再讓眼睛更加凹陷一點。」他在這兒添加一點陰影,在那兒做些許更改,就達到了他所說的效果。真是場精彩的演出。

「地心引力也會對人產生一些作用,」他繼續說明,「把你四處都往下拉,」橡皮擦一抹,炭筆一揮。「還有髮際,現在因為我們沒有足夠的信息所以不能確定他的頭髮是否仍然那麼多,還是已經禿光了?實在不清楚。不過就讓我們來假設他和大多數人一樣,我是說,和大部分的男人一樣,他開始禿頭,髮際向後退。我不是說要讓他變成禿頭或是怎樣,只是表示他的髮際會有改變,額頭變得比較高,大概就是這個樣子。」

他在眼眶周圍補了幾條陰影線,嘴角添加一些皺紋,強調突出的顴骨,然後他伸長了手臂拿著素描本端詳,再用橡皮擦和炭筆做了些細微的修改。

「怎麼樣?你們認為如何?可以去裱框了吧?」他說。

他結束工作之後,接過一瓶喜力啤酒,伊萊恩和我則平分一瓶沛綠雅礦泉水。他稍微談了一些自己的事。剛開始他不太情願說,不過伊萊恩很有辦法打開話匣子,我想這大概是她的職業才能。他告訴我們繪畫一直是他最拿手的事情,不過他從來沒想到要賴以維生,其實他一直很想當警察,他有個親近的舅舅在局裡做事,所以他讀完兩年京士堡社區大學後就去參加警察考試。

他把素描當興趣所以一直在畫畫,替他的同事畫些人像和誇張漫畫。後來有一天,局裡的專任畫家缺席,他就被叫去替一個強暴犯畫素描。現在這反而成為他的主要任務,他喜愛這份工作,不過總覺得自己似乎脫離了警察勤務。曾經有人對他說,他在藝術領域裡的發展潛力遠遠大於執法工作,他自己不很清楚這種說法是不是正確。

他婉拒伊萊恩的第二瓶啤酒,感謝我遞去的兩張五十元紙鈔,然後說希望我們能把事情發展的結果告訴他。「你們抓到他的時候,」他說,「我希望能有機會親眼看看他長什麼模樣,不然他的照片也好,只是想看看我猜得準不準。有時看到對方真正的面貌後,發現跟自己畫的一點也不像。但也曾有看到人的說我一定是找到那個人當的模特兒。」

他一離開,伊萊恩便關上門,隨手鎖上所有的門鎖。「總覺得這麼做有點愚蠢,」她說,「不過我還是都會全部鎖上。」

「這城市裡不知有多少人,都裝了好幾道門鎖、警報器,還有其他各種設施。即使他們並沒有遭到別人的威脅。」

「我好像該為這種消息感到欣慰是吧?」她說,「雷這小夥子還不錯,不知道他會不會繼續當警察。」

「難說。」

「除了當警察,你曾經想過做其他的事嗎?」

「我根本沒想過要當警察,我是不小心進去的。警校還沒畢業之前,我就知道自己天生是塊當警察的料。不過小時候我還不了解,我曾想過長大以後要當喬·迪馬喬 ,他是每個小孩的偶像,不過我一直缺乏實行這種想法的驅動力。」

「那樣你就可以娶到瑪麗蓮·夢露了。」

「還可以在電視上賣咖啡。饒了我吧。」

她把空杯子拿到廚房,我跟著走進去。她把杯子洗凈後放在網架上,說:「我最近一直待在房子里,都快發瘋了,你今天晚上有什麼計畫?有約會嗎?」

我看看錶,通常星期五我都會去聖保羅教堂,參加八點半的聚會,不過現在太遲了,活動已經開始,而且今天下午我曾到城中參加了一個午間聚會。所以我告訴她今晚並無計畫。

「那麼,去看電影好嗎?這主意怎麼樣?」

好主意。我們走過十六街和第三大道,來到一家首輪戲院,因為是周末所以隊伍排得很長。那是一部還不錯的精緻喜劇片,凱文·柯斯特納和米歇爾·菲佛主演。「米歇爾·菲佛其實不美,」後來伊萊恩說,「不過她有一種韻味,你不覺得嗎?如果我是男人,我會很想和她雲雨一番。」

「不只一番。」

「噢,她對了你的胃口嘍?」

「她還不錯。」

「不只一番。」她輕聲笑著重複我的話。第三大道上擠滿了年輕人,喧嚷熱鬧的景象,彷彿共和黨所製造出來的繁榮畫面。伊萊恩宣告說:「我餓了。你要不要去吃點東西?我請客。」

「好啊,不過為什麼要讓你請客?」

「電影是你付錢。你有沒有想到什麼好地方?星期五晚上的這一帶,無論走到哪兒,都會擠滿了一堆堆的雅痞。」

「我住的那附近有一家店,漢堡和薯條都很棒。噢,等一下,你不吃漢堡對嗎?那兒的魚也不錯,不過我忘記你到底吃不吃魚了。」

「現在不吃了。他們的沙拉如何?」

「沙拉也很好吃。不過這樣你吃得飽嗎?」

她說如果可以從我這兒偷吃一些薯條,就夠了。大街上一輛計程車也沒有,而且還有一大堆人都在等著叫車,所以我們決定走路,然後在五十七街搭公車到第九大道下車。我想去的那家巴黎綠餐廳,距離城中心有五條街。我們一踏進餐館,名叫加里的酒保便朝著我們猛揮手。他的身材瘦長,棕色的落腮鬍看起來彷彿金鶯的窩。幾個月前他幫了我一個忙。當時我受雇尋找一個女孩,她曾在那兒喝過酒。餐館的經理是布賴斯,當時他沒幫上任何忙,不過今天他倒還挺熱心的,面帶微笑迎上來,並選了一個好桌位給我們。穿著短裙的長腿女招待上前來替我們點酒,隨後為我帶回一瓶沛綠雅礦泉水,給伊萊恩一杯處女瑪麗。大概是我一直盯著那女招待直到她離開,伊萊恩拿起她的酒輕輕敲著我的杯子,建議我對米歇爾·菲佛專情一些。

「我正想到她。」我說。

「我想也是。」

那女孩回來後,伊萊恩點了一份大的田園沙拉,我則點了平常在那兒吃的丹麥乳酪漢堡和炸透的薯條。食物送來之後,我突然感到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然後才想到星期二晚上,我和托妮在阿姆斯特朗也吃了一頓類似的宵夜。兩家餐廳並不相同,同桌的女子也不同。大概是乳酪漢堡的關係。

我吃到一半,才想到問她是否介意我吃漢堡。她驚奇地看著我,彷彿我昏了頭似的,然後問為什麼她該介意。

「我不知道,」我說,「你不吃肉,所以我只是猜想。」

「你別開玩笑了,不吃肉只是我個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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