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電話鈴聲響了兩次後答錄機自動開啟,伊萊恩在錄音中重複她電話號碼的後四位,然後請我在嗶聲之後留言。我聽到嗶之後說:「我是你的親戚,回電給你。我現在已在家中,號碼你也有了,所以——」

「馬修?等等,先讓我把這玩意兒關掉,你終於打來了。」

「我很晚才回來,剛剛看到你的留言。我想了好一陣子想不出這個叫弗朗西絲的親戚是誰。」

「的確相當久遠了。」

「我想也是。」

「我必須和你見面。」

「沒問題,」我說,「我明天得上班,不過還是挪得出一些時間來。你什麼時候方便?早上?」

「馬修,我想現在和你見個面。」

「出了什麼事?伊萊恩。」

「你現在過來,我再告訴你。」

「別告訴我又發生一樣的故事。又有人燒斷保險絲了嗎?」

「不是,我的天,更要命。」

「你聲音聽起來好像在發抖。」

「我很害怕。」

她以前不是那種容易受到驚嚇的女人。我問她是否仍住原來的地方,她回答是。

我告訴她我會立刻趕去。

我走出旅館大門,對街剛好有一輛空計程車朝東駛去。我大喊,他嘎的一聲停下來。我跑步穿過街道坐上車,把伊萊恩的住址遞給司機,然後坐好,不過似乎根本坐不安穩。我移到車窗邊看著外頭逝去的景色。

伊萊恩是應召女郎,年輕又標緻,在自己的公寓套房裡做生意,沒有皮條客,也沒有幫派組織的黑道關係,日子倒也過得不錯。我們認識時我仍任職警界,就在我剛升任刑警後沒幾周便遇到伊萊恩。那天我下班後到格林威治村一家酒吧,正為口袋裡那面嶄新的金質警徽洋洋得意,而她與另外兩個女孩跟三個歐洲佬坐鄰桌,當時我注意到她沒有另兩個女孩那種風塵味,顯得十分迷人。

一周之後,我又在西七十一街上的普根酒吧遇到伊萊恩,我不知道她的男伴是誰,不過她坐在「男孩」丹尼那一桌。我過去跟「男孩」丹尼打招呼,他把當時在座的每一位介紹給我,包括伊萊恩在內。在那之後,我又在城裡瞧見過她一兩次。後來有一天,我到巴瑟利吃宵夜,遇見她和另一個女孩,於是我加入她們那一桌。那個女孩先離開,我則和伊萊恩一起回家。接下來的幾年,除非兩人中剛好有人因事出城,否則每個星期我與伊萊恩至少見面一次。我們的關係相當有趣,恰恰好適合我們兩人。我可說是她的某種保護者,身負警察技能及警方關係,她需要時可以依靠,不需要時又可以一把推開。我是她身邊最親密、最像男朋友的人,四下消磨時間,有時我也會去她住處喝杯小酒、聊個天。我不必送花給她或記得她生日,我們誰也不必假裝處於戀愛之中。

當然,那時我已有家室。我的婚姻一團糟,不過我不確定當時自己是否意識到了這一點。我與妻子和兩個兒子住在長島的貸款房屋,我認為這段婚姻會持續下去,就像我原以為我會在紐約市警局待到法定退休之日。當時我每天喝酒,看起來這似乎對我沒什麼妨礙,但酗酒在某些方面奇妙地影響了我,使我很容易逃避生活中不想面對的事情。

扯遠了。伊萊恩和我之間是一種非婚姻的方便關係。我猜,發現警察與妓女的組合對雙方都有好處的人,我們大概不是第一對。不過話說回來,如果我們不是真心喜歡對方,這段關係應該無法持續這麼久,也無法讓雙方都感到舒適。

於是,她成為我的親戚弗朗西絲,這樣她就可以光明正大留言給我,而不致引起任何聯想。我們很少用這個暗號,因為其實根本沒什麼機會用。通常都是我打電話給她,我高興怎麼留言就怎麼留。而當她打電話來時,不是要取消約會就是發生緊急事故。

剛才我打電話給她時,回想起一個緊急事件,所以我提起某人燒斷保險絲的故事。這個人是她的客戶,一個體重超重的律師,辦公室位於城中心梅登巷,家則在城郊的理弗代爾。他曾是伊萊恩的固定恩客,每個月都來個兩、三次,從來沒給伊萊恩帶來任何麻煩,直到某天下午他選定伊萊恩的床作為發病地點。事後法醫人員判定他死於心肌梗塞。這是應召女郎最可怕的惡夢,她們從來沒有想過該如何處理這種事。伊萊恩處理的方法就是打電話到警察局找我,局裡的人告訴她我不在,她就留言說是發生緊急的家庭事故,要我打電話給親戚弗朗西絲。

局裡的人沒找到我,我倒是在半小時內恰巧打電話回去才聽到她的留言。我與她談過後,找了位可信賴的警官一起到她公寓。在伊萊恩的協助下,我們一起替那個倒霉的傢伙穿上衣服。他穿的是三件式西裝,我們替他整理儀容,打好領帶,繫上鞋帶,扣上袖扣,一人一邊將他扛在肩上,架到貨運電梯。大樓的服務人員剛好推了一輛貨運車等電梯,我們告訴他說我們朋友酒喝多了。我想他一定不相信,因為我們拖著的分明是一具硬梆梆的屍體,完全不是酒醉的模樣。但他知道我們是警察,而且他也記得馬德爾小姐塞給他不少的小費,所以就算他有任何疑慮,也會自己留著。

當時我開的是局裡的車,一輛沒有警局標誌的普利茅斯轎車,等我將車駛到貨物出入口,再把那位斷了氣的律師塞進車裡時,已過了下午五點。我們穿過華爾街車流之後,大部分的商店已經關門,大家都下班回家了,我們把車子停在戈登街附近一個小巷子口,距離律師的辦公室大約三條街,把他丟在巷子里。

他的記事本當天的日期下面寫著「三點半,E.M 」,看起來已經夠隱密了,所以我把記事本放回他胸前的口袋,然後檢查他的地址電話簿,發現伊萊恩的電話地址並非列在「馬德爾」之下,而是只以「伊萊恩」的名字記錄在另一個字母之下,我原打算這一頁撕下,但又發現他整本簿子里到處都是沒有姓氏女人的名字,我覺得沒有必要將這些無謂的煩惱加諸於寡婦身上,所以我把地址簿收回口袋裡,事後再丟棄。

他的錢包里有不少現金,將近五百美元,我和幫忙的警官平分了那筆錢。我想,不妨讓事情看起來像是我們的律師朋友遭到洗劫。而且就算我們不拿這筆錢,第一個到達現場的警察也會拿走,看在我們這麼辛苦搬運的份上,這錢理當屬於我們。

我們沒引起旁人注意,從容離去。我直接開到格林威治村,請我的夥伴喝了幾杯,然後不動聲色回到總局,等轄區巡邏警員去發現那具屍體。法醫雖然注意到屍體並非處於第一現場,不過死亡確實是出於自然原因,他們也就此罷手,並未興風作浪一番。那位花花公子死得光明正大,名聲未遭污衊,伊萊恩避開了大麻煩,我也順理成章當個英雄。

這個故事我在戒酒協會的聚會上講過好幾次,有時聽來是個好笑的故事,有時卻完全相反。我猜,這要看怎麼講和怎麼聽。

伊萊恩住五十一街上,介於第一大道和第二大道之間,在一幢六十年代早期城內到處興建的那種大樓的十六樓。門房是西印度群島黑人,膚色非常深,姿態優雅,體格健壯。我向門房報上伊萊恩和我的名字,等他用對講機詢問。他一邊傾聽對講機一邊打量我,向對講機說了幾句話之後又側耳聽了聽,最後將話筒交給我,他說:「她要和你說話。」

我說:「我來了,到底什麼事?」

「說幾句話。」

「你要我說什麼?」

「你剛剛提到一個燒斷保險絲的人,那人叫什麼名字?」

「這算什麼,考試?你認不出我聲音了嗎?」

「對講機把聲音都扭曲了。好啦,讓我高興一下。那個燒斷保險絲的傢伙叫什麼名字?」

「我不記得了,他是個辦專利權的律師。」

「好吧,我和德雷克說話。」

我把話筒還給門房,她向他保證我沒問題,門房便指給我電梯的方向。我乘電梯到達她的樓層,按門鈴。雖然已經通過先前的測驗程序,她還是從門上的窺視孔確定是我後才開門。

「進來吧,」她說,「我為剛才那場胡鬧向你道歉。我大概有點可笑,不過也不一定,誰也說不準。」

「怎麼回事,伊萊恩?」

「讓我休息一下。你能來,我覺得好多了,不過我還是有點怕。讓我仔細瞧瞧你,你看起來氣色很好。」

「你看來也不錯。」

「是嗎?真不可思議,這一夜我不知道是怎麼過的,我實在控制不住自己,只能一直打電話給你,至少打了六七次吧。」

「我看到五張留言。」

「就這些?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留言五次應該比只留一次有效,反正我就是忍不住一直拿起電話撥你的號碼。」

「留言五次的確有效。」我答,「這樣人家就很難忘記這些電話。出了什麼事?」

「我很害怕,不過現在好多了。很抱歉剛才那樣質問你,真的很難從對講機分辨人的聲音。順便提一下,那個專利權律師叫羅傑·施圖德雷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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