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下午四五點,我去葛洛根開放屋,沒有人在擲飛鏢,也沒看到安迪·巴克利,不過顧客看起來還是一樣。湯姆坐在吧台後面,過了很久才放下手中的雜誌給我倒了杯可樂。一個戴著布面棒球帽的老頭正在談大都會隊,哀悼一樁十五年前的球員交易。「他們換來了吉姆·弗雷戈西,」他輕蔑地說,「而換走了諾蘭·瑞恩。諾蘭·瑞恩吶!」

電視熒屏上,約翰·韋恩正打斷某個人的話,我試著想像他推開酒吧的門,靠在吧台上,告訴酒保給他一杯可樂加水合氯醛。

我拿著可樂,慢慢地喝。快喝光的時候,我向湯姆勾勾手指,他過來伸手要拿我的杯子,可是我用手蓋住了杯口。他看著我,臉上依然沒有表情,我問他米克·巴盧有沒有來過。

「這裡人來人往的,」他說,「我不知道他們叫什麼名字。」

他有北愛爾蘭口音,以前我沒發現。「你認得他的,」我說,「他不是老闆嗎?」

「店名叫葛洛根,老闆不是應該叫葛洛根嗎?」

「他才是老闆,」我說,「他有時會穿一件屠夫圍裙。」

「我六點就下班了,或許他是晚上來的。」

「或許吧,我想留話給他。」

「哦?」

「我想跟他談談。你會轉告他吧?」

「我不認識他,我也不知道你的名字,要怎麼跟他講呢?」

「我是斯卡德,馬修·斯卡德。我想跟他談談埃迪·鄧菲。」

「我可能會忘記,」他說,眼神坦然,語調平靜。「我不太會記人家的名字。」

我離開那裡,四處走一走,大約六點半又到葛洛根開放屋。人多了一點,吧台邊有半打下班後來喝酒的人。湯姆不在了,接班的是一個高個兒,有一頭深棕色的鬈髮,他穿了一件沒扣子的牛皮背心,裡面是黑紅夾雜的法蘭絨襯衫。

我問他米克·巴盧來了沒。

「沒看到他,」他說,「我才剛接班,你是誰?」

「斯卡德。」我說。

「我會跟他講的。」

我離開那兒,到火焰餐廳吃了個三明治,然後趕去聖保羅。這是星期五晚上,這表示有一個進階課程聚會。這個星期是第六階段,在這個階段,要準備進入自己的內心,改掉自己的性格缺點。我只知道,這個階段實在沒什麼特別的收穫,也許對別人有效,但對我來說沒有用。

聚會中我一直很不耐煩,不過總算強迫自己待到最後。休息時間我把吉姆·費伯拉到一旁,告訴他我不確定埃迪死前是否清醒,法醫驗屍時在他的血管里發現了水合氯醛。

「在酒里摻葯的事情以前經常聽說,」他說,「現在不了,現在毒品發展太快了。我只聽說過有個酒鬼吃水合氯醛是為了調劑一下,她有一陣子自己喝酒,喝得很節制,每天晚上吃一劑水合氯酸,可能是藥丸也可能是藥水,我不記得了,然後再喝兩瓶啤酒。這樣她才能倒下去睡個八小時或十小時。」

「結果她怎麼樣了?」

「不是水合氯醛對她沒用,就是她買不到了吧,總之她就改喝傑克·丹尼波本威士忌。到了她每天要喝一夸脫半時,她就知道自己有酒癮的問題了。我不認為埃迪吃水合氯醛吃得很厲害,馬修,這跟他戒酒戒了這麼久不太符合,可是他吃多少反正也已經不是問題了,一切都已經成定局了。」

聚會後我推掉了去火焰餐廳的邀約,直接趕去葛洛根開放屋。一進門就看到巴盧,他沒穿他的白圍裙,可是我照樣認得出他。

很難不去注意他。他站著身高超過六尺,骨架很大,肌肉發達,腦袋像一顆大鵝卵石,又大又硬,看起來像復活節島上的風化岩石。

他站在吧台前,一腳踏在銅欄杆上,彎著身子跟酒保講話。酒保還是我幾個小時前見到的那個穿無扣皮背心的傢伙。顧客少了,有兩三個老頭坐在火車座,兩個人在吧台遠端那兒獨飲,後方有兩個人在射飛鏢,其中一個是安迪·巴克利。

我走向吧台,和巴盧隔著三個凳子。我從吧台後方的鏡子觀察他,然後他轉頭過來直視著我。他打量我一下,然後轉頭過去跟酒保說了幾句。

我走向他,他頭轉過來面對著我。他的臉上坑坑窪窪,像是飽經風吹雨打的花崗岩,顴骨上數道血疤,有的還橫過鼻樑。他的眼睛出奇的綠,眼睛周圍有很多疤痕。

「你是斯卡德。」他說。

「是的。」

「我不認識你,不過我見過你,你也見過我。」

「是的。」

「你在找我,現在我在這裡了。」他的嘴唇很薄,扭曲著好像要擠出一個笑容。他說:「你喝什麼,老兄?」

他面前的吧台放了一瓶詹森牌愛爾蘭威士忌,十二年份的,旁邊的一個玻璃杯里,兩塊冰在琥珀色的液體里浮沉。我說如果有的話,我喝咖啡。巴盧看看那個酒保,酒保搖搖頭。

「這裡的桶裝健力士是東岸最好的,」巴盧說,「我不喝瓶裝的,濃得跟糖漿似的。」

「我喝可樂。」

「你不喝酒。」他說。

「今天不喝。」

「你一點都不喝,還是你不跟我喝?」

「我一點都不喝。」

「一點都不喝,」他問,「那是什麼滋味?」

「還好。」

「很難熬嗎?」

「有時候,不過有時候喝酒也很難熬。」

「啊,」他說,「那是他媽的真理。」他看看酒保,酒保便替我倒了杯可樂。他把可樂放在我面前,就走開了。

巴盧拿起酒杯,越過酒杯上方看著我。他說:「以前莫里西兄弟還在那個街角經營夜間酒吧的時候,我在那兒見過你。」

「我記得。」

「那時候,你連兩隻手都醉了。」

「那是那時候。」

「而這是現在,嗯?」他放下玻璃杯,看著自己的手,在襯衫上擦了擦,然後伸向我。我們的握手有一種奇怪的鄭重。他的手很大,握得很用力,不過沒有侵略性。我們握了手,然後他喝他的威士忌,我喝我的可樂。

他說:「你跟埃迪·鄧菲之間有什麼牽扯不清的嗎?」他舉起杯子,看著。「喝酒能改變一個人,真他媽的。不過我要說,埃迪從來就不能自控,那個可憐的混蛋。他喝醉的時候你認得他嗎?」

「不認得。」

「他喝醉就沒腦袋了。後來我聽說他戒了酒,現在他把自己弔死了。」

「他死前一兩天,」我說,「我們談過。」

「你就是為這個來的?」

「有一些事情讓他很難受,他想講出來,可是又害怕告訴我。」

「什麼事情?」

「我就是希望你能回答。」

「我不懂你的意思。」

「他知道什麼危險的事情嗎?他做過什麼良心不安的事情嗎?」

那顆大腦袋搖過來又搖過去。「他是我從小長大的鄰居。他當過小偷,喝醉時會亂講話,因此闖過一點小禍。也不過就是這樣。」

「他說他以前常來這兒。」

「這兒?葛洛根?」他聳聳肩,「這是公共場所,任何人都可以進來,喝喝啤酒或威士忌,消磨時光,然後繼續過他們的日子。有些人會點葡萄酒或可口可樂,就這樣。」

「埃迪說他以前常常泡在這裡,有天晚上我們經過,他還穿過馬路跑去對街,以避免經過這裡。」

他的綠眼睛睜大了,「真的嗎?為什麼?」

「因為他喝酒時大半是在這兒。我猜想他是害怕如果經過的話,會不由自主被拉進去。」

「老天。」他說。他扭開瓶蓋,添了一些酒,那兩塊冰融化了,不過他好像不在意沒有冰塊。他拿起酒杯,專心瞪著,然後說:「埃迪是我兄弟的朋友,你認識我兄弟丹尼斯嗎?」

「不認識。」

「丹尼斯跟我很不一樣。他長得像我媽媽,她是愛爾蘭人。我爸爸是法國人,來自離馬賽半個小時路程的一個小漁村。我回去過一次,一兩年前,只是想看看那是什麼樣的。我可以了解他當時為什麼會離開,那兒什麼都沒有。」他從胸前口袋掏出一包香煙,點燃一根,吐出煙霧。「我長得就像我爸爸,」他說,「除了眼睛。丹尼斯和我都遺傳了我媽的眼睛。」

「埃迪說丹尼斯在越南戰死了。」

他的綠眼睛轉向我,「我不懂他為什麼要去。要把他弄出來一點也不難,我告訴他:『丹尼斯,看在老天的份上,我只要打個電話就行了。』他就是不肯。」他把煙從嘴裡抽出來,在煙灰缸里按熄。「所以他就去了,」他說,「結果他們把他的屁股都轟掉了。那個蠢貨。」

我什麼都沒說,兩人都靜靜的。有一度我覺得房間里充滿了死人——埃迪、丹尼斯、巴盧的父母,還有幾個是我這邊的鬼魂,所有那些已經死掉但仍隱隱讓你良心不安的鬼魂。我想,如果我迅速轉過頭去,我會看到佩姬姨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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