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那天晚上我花了大概一個小時在那個套房公寓挨家挨戶拜訪,從頂樓開始一層層往下。大部分住戶都不在。我跟六個房客談過話,一無所獲。談過話的房客中,只有一個認得出照片里的保拉,但她根本不知道保拉已經搬走了。

我結束訪問,臨走時停在管理員的門前。她正在看一個電視猜謎節目,讓我等到廣告時間才招呼我。「這節目不錯,」她說著,把電視聲音關小。「他們找來上節目的人都很聰明,反應都很快。」

我問她保拉的房間是哪一個。

「她以前住十二號房間,應該是吧。」她査了査,「沒錯,十二號,就在二樓。」

「現在應該不會是空的吧。」

她笑笑,「我不是告訴過你,現在沒有空房間嗎?還不到一天就租出去了。我想想,那個姓普賴斯的女孩在七月十八日租下這個房間。我之前說保拉是什麼時候搬走的?」

「說不準,不過你是在十六日發現她已經走掉的。」

「呃,查到了,房間是十六號空下來的,十八號租了出去。或許在十七號租出去的,但房客第二天才搬進來。空房間根本不用去推銷,我手上就有半打排隊等著要租的名單。」

「你剛剛說新房客姓普賴斯?」

「喬治婭·普賴斯。她是個跳舞的,過去一年多我的房客里有很多是舞蹈演員。」

「如果她在的話,我想去見見她。」我給了她一張照片。「如果你想到什麼,」我說,「背後有我的電話號碼。」

她說:「這是保拉,照得很好。你姓斯卡德?等一下,我給你一張名片。」

她的名片上印著:弗洛倫斯·埃德琳,套房招租。

「大家都叫我弗洛,」她說:「或弗洛倫斯,都可以。」

喬治婭·普賴斯不在家,那天我也敲夠門了。我在去戒酒聚會路上的一家熟食店裡買了個三明治。

第二天我把沃倫·赫爾德特克的支票存進銀行,提了一些現金出來,包括一百張一元鈔票。我在右邊褲袋裡塞了幾張。走到哪裡都會被討錢,有時候我拒絕,有時候我會伸手到口袋裡拿一元給他們。

幾年前我辭掉警察工作,離開妻子和兒子搬進現在住的旅社。大約就在那個時候,我開始把收入的十分之一捐掉。不管是什麼樣的收入,我都把十分之一拿出來給我剛好碰到的隨便一個教堂。有一陣子我常常去教堂,不知道自己在那兒尋找什麼,也說不出自己是否找到了什麼,但把我從隨便什麼人身上賺來的十分之一交出來,似乎讓我有種莫名的安心。

戒酒之後,我繼續把十分之一收入捐給教堂,但這不再讓我覺得心裡好過,於是我就停了。可是這樣心裡也不好過,我的第一個想法是把錢捐給戒酒協會,可是戒酒協會並不期望捐款,他們會傳帽子讓大家弄點零錢以支付開銷,可是也只希望你每次聚會交個一塊錢就夠了。

所以我開始把錢散給街上來跟我討錢的人。這樣似乎並不會讓我安心,可是我還沒想到更好的解決辦法。

我確定某些人把我的施捨拿去買酒或買毒品。有什麼不可以呢?你會把錢花在你最需要的東西上頭。一開始我會逢人就給,可是很快就放棄這種做法了。一方面我覺得這樣好像太囂張了,同時感覺這樣做好像成了一種工作,一種瞬間偵察的形式。我把錢給教堂的話,就不必去查明他們怎麼用那些錢,他們花錢也不必經過我批准。就算他們拿那些錢去買卡迪拉克給某個高層教會人員,我也樂意得很。為什麼現在我不那麼樂意替毒販的保時捷提供贊助呢?

我帶著散財的心情,走到城中北區分局,給了喬 ·德金警探五十元。

我先打過電話了,因此他在集合廳等著我。我已經一年多沒見過他,可是他看起來還是老樣子,胖了一點,不過還好。他的臉上有些酒意,不過並未因此戒酒,誰會因為幾根血管破裂、臉頰微微泛紅而戒酒呢?

他說:「不知道那個本田車商找到你了沒有。他有個德國名字,可是我不記得了。」

「赫爾德特克。另外他是速霸陸車商,不是本田。」

「差別還挺大。管他的,馬修,你還好吧?」

「不壞。」

「你看起來不錯。過著乾淨的生活,對吧?」

「那是我的秘密。」

「早睡早起?吃很多纖維食物?」

「有時我會跑去公園把樹皮啃下來。」

「我也是,我就是沒辦法。」他捋了捋頭髮。他的發色是深棕,接近黑色,而且根本不需要捋順,原來服服貼貼的,他一捋反倒亂了。「看到你真好,你懂我意思吧?」

「喬,看到你真好。」我們握了手,我手心放了一張十元和兩張二十元的鈔票,握手時移到他手上。他的手消失了一下子,然後又空著出現了。他說:「我想你從他那兒可以得到一點好處的。」

「不知道。」我說,「我跟他拿了點錢,敲了幾家門去問。我不知道接下去會有什麼好做的。」

「你讓他安心,就這樣。至少他已經儘力了,你懂吧?你又沒騙他的錢。」

「是沒有。」

「我從他那兒拿了張照片,拿去陳屍所比對。那兒從六月至今有幾具未指認的白人女性屍體,不過都跟她的特徵不符合。」

「我猜到你會這麼做。」

「是啊,我也只能做這些。這又不是警方的責任。」

「我知道。」

「這就是為什麼我會介紹他去找你。」

「我知道,很感謝你。」

「這是我的榮幸。你現在理出什麼頭緒了嗎?」

「現在還太早。只得知一件事,她是搬出去的,把所有行李都打包帶走了。」

「哦,那很好。」他說,「她還活著的可能性增加了。」

「我知道,但還有很多事情沒頭緒。你說你去陳屍所查過了,那醫院呢?」

「你猜她會昏迷?」

「有可能。」

「她家人最後一次跟她聯絡是在什麼時候?六月?若是昏迷的話,算起來很久了。」

「有的人會昏迷好幾年。」

「唔,那倒是真的。」

「她最後一次交房租是在七月六日。所以算起來,總共是有兩個多月了。」

「也很久了。」

「對昏迷的人來說不算久,眨個眼就過去了。」

他看著我,他的淡灰色眼珠一向沒有什麼表情,不過現在帶著一點惡意的戲謔。「眨個眼就過去了,」他說,「她從公寓搬出來,然後就搬進醫院了。」

「只需要一點巧合,」我說,「她搬出來,在搬遷途中,或者一兩天之後,發生了意外。一些『熱心』的市民趁她失去意識時偷走了她的皮包,於是她身上沒有證件,現在用簡·多伊 的名字住在哪個病房。意外發生得太快,她還沒來得及打電話給父母說她搬家了。我不是說她會發生意外,而是有可能。」

「我想是。你去醫院查過了嗎?」

「我想我會去附近的幾家醫院査一下,比如羅斯福醫院、聖克萊爾醫院。」

「意外可能會發生在任何地方。」

「我知道。」

「如果她搬走了,沒準會去哪兒,所以她可能在市內的任何一家醫院。」

「我也想到這一點了。」

他看了我一眼,「我想你複印了些她的照片,喔,你的電話印在背後,那就很方便了。你應該不介意我幫你發一些出去吧,問問那些醫院有沒有沒名字的人。」

「那會很有幫助的。」我說。

「一定會的。花一件外套的代價可以査到不少。」

一件外套,這是警方的黑話,表示一百元。一頂帽子是二十五元。一磅是五元。這些術語是在多年前開始流行的,當時衣服比現在便宜多了。我說:「你最好再査仔細一點,你現在只賺到兩頂帽子。」

「耶穌啊,」他說,「你真是個爛雜種,有人告訴過你嗎?」

她不在醫院,紐約五個區的各級醫院都沒有。我也不期望她會在醫院裡,但這種事情還是得去查一下。

我一方面通過德金的渠道查,另一方面自己也去別的地方探探消息。接下來幾天我又拜訪了幾次弗洛倫斯·埃德琳的公寓,又敲了一些門,也跟那些在家的住戶談過。公寓里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紐約人也有外地人,不過埃德琳太太有一大堆像保拉·赫爾德特克一樣的房客——年輕女性,來這個城市不算太久,希望太多,錢太少。

雖然他們大半都認得保拉的照片,或至少以為自己認得,可是沒幾個人知道她的名字。就像保拉一樣,他們大半時間都沒待在公寓里,即使在也是獨自鎖在房裡。「我覺得這裡應該像那些四十年代的老電影,」一個女孩告訴我,「俏皮女房東和一堆小孩聚在客廳談著男朋友和試鏡,互相幫忙做頭髮。這兒以前有個客廳的,不過幾年前隔成兩個房間租出去了。有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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