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新家散發著新塑料與新地毯的愉快氣味。它是有兩間卧室的獨棟拖車屋,後面有一方水泥砌的露台。我獲准挑選自己房間的壁紙——白底上點綴著粉紅玫瑰花束,綁著藍色的緞帶。我們從未住餅拖車,在搬到維康鎮以前,我們在休斯敦租房子。
苞拖車一樣,媽媽的男朋友飛力也是新的。他的名字Flip來自他不斷轉檯的習慣,那起先沒什麼關係,可是後來往往讓我抓狂。飛力在家的時候,每個節目都不可能看超過五分鐘。
我一直不確定媽媽為何邀他跟我們同住,他看來並不比她其他的男友優秀,也沒什麼不同。飛力像只友善的大狗,好看而傭懶,有一點啤酒肚,渾身都是毛,外加隨和的笑容。
從第一天起,媽媽就得用她在產權保險公司當接待員的薪水資助他。而,飛力則方便地找不到工作。他並不反對工作,但強烈地不願起身去找。常見的「紅脖於」矛盾觀。(譯註:redneck,指脖頸曬得紅紅的、既窮苦又無教養的南方白種工人。)
但我喜歡飛力,因為他讓媽媽展露笑顏。那些已許久沒有聽到的聲音,是我心目中非常珍貴的東西,我多麼希望可以抓到一個笑聲,放進玻璃罐里,永遠地珍藏起來。
我走進拖車,看見飛力癱在沙發上,手上拿著一罐啤酒,媽媽卻在廚房裡忙著把罐頭放進櫥櫃。
「嘿,莉珀。」他隨口打招呼。
「嘿,飛力。」我走進小廚房幫忙。天花板的日光燈照在她玻璃般光滑的金髮上。媽媽五官姣好,皮膚白皙,有雙謎樣的綠眸和柔軟的唇。唯一透露出她極端倔強的線索,是她下顎簡潔利落的線條,呈現V字形,宛如古代帆船的船首。
「妳把支票拿給夏先生了嗎,莉珀?」
「拿了。」我伸手拿幾袋麵粉、糖和玉米粉,將它們堆進食物儲藏室。「他是個混蛋,媽媽。他叫我偷渡客。」
她猛然轉身面對我,眼中冒火,臉上出現一層細緻的紅暈。「那個畜生,」她大聲說。「我不敢相信——飛力,你有聽到莉珀說的話嗎?」
「沒。」
「他叫我女兒偷渡客。」
「誰?」
「夏路易,那個營地經理。飛力,移動你的屁股,去跟他理論。現在!告訴他要是再有下一次——」
「好啦,蜜糖,那個詞又沒什麼意義,」飛力抗議道。「大家都掛在嘴上,他們沒有惡意。」
「你敢幫他說話!」媽媽伸手將我摟過去,手臂繞過我的背和肩膀保護我。她會有這麼強烈的反應,讓我很驚訝(畢竟這個詞不是第一次套在我身上,當然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我沒事,媽媽。」我說。
「所有使用那個詞的人,只顯露出他是無知的垃圾,」她簡潔地說。「妳該知道,有墨西哥血統並沒有錯。」她比我更心煩意亂。
我向來都很敏銳的察覺到,自己和媽媽不一樣。我們一起出門時,總招來好奇的注意。媽媽白皙如天使,而我一頭黑髮,明顯的拉丁人模樣。我學會逆來順受。有一 半的墨西哥血統跟純墨西哥人沒什麼不同,那表示有時我會被叫偷渡客,即使我生下來就是美國人,而且從未踏入格蘭河谷。
「飛力,」媽媽很堅持。「你會去跟他理論嗎?」
「他不用去。」我有些後悔跟她提起這事,我無法想像飛力會為任何他覺得無足輕重的小事而自找麻煩。
「蜜糖,」飛力反對。「我看不出有何必要在第一天就跟房東鬧翻!」
「必要性在於,你應該更像個男人,為我女兒挺身而出。」媽媽生氣地瞪著他。「該死的,我自己去。」
一聲飽受折磨的長嘆由沙發傳來,不過除了在遙控器上點按的拇指,沒有其他動作。
我著急地阻止。「媽媽,不要去。飛力是對的,那不代表什麼。」我全身的細胞都清楚知道,我母親最好不要靠近夏路易。
「我很快就回來。」她不為所動地說,一邊尋找她的皮包。
「拜託,媽媽。」我搜盡枯腸,想打消她的去意。「該吃晚餐了,我餓了,真的很餓。我們去外面吃好嗎?我們去試試鎮上的自助餐。」
我認識的每個成人,包括我媽媽,都喜歡自助餐。
媽媽停下腳步,看著我,臉上的表情柔和下來。「妳討厭自助餐的食物。」
「我漸漸適應了,」我堅持地說道。「我開始喜歡用分格的餐盤吃東西。」看到她開始露出笑容,我乘勝追擊,「或許我們運氣好,今天是銀髮族優待日,妳就可以享有半價優惠。」
「鬼靈精。」她大聲說,突然笑出來。「今天的大搬家,的確讓我感覺像個老人。」她大步走進客廳關掉電視,站在消失的屏幕前面。「起來,飛力。」
「我會看不到『摔角狂熱』,」他抗議著坐起來,蓬亂的頭因為躺在靠枕上而扁了一邊。「反正你也不會把節目看完。」媽媽說。「起來,不然我會把遙控器藏起來一整個月。」
飛力發出一聲嘆息,站了起來。
棒天,我認識了翰迪的妹妹涵娜,她小我一歲,但幾乎比我高一個頭。她稱不上漂亮,不過康家人特有的修長運動員體態使她很引入注目。他們一家人都很好動,酷 愛競爭、更愛胡鬧,與我完全相反。身為唯一的女孩,涵娜老早學到絕不可以低頭,無論事情看來多麼不可能,面對任何挑戰時都要衝第一。
我很欣賞這種大無畏的精神,雖然我做不來。可是涵娜跟我說,在一個無險可冒之地擁有冒險精神,是種詛咒。
涵娜為她哥哥瘋狂,她很愛談他,而我很愛聽。據涵娜說,翰迪去年高中畢業,正和一個名叫戴雅曼的高年級女生交往,不過康翰迪從十二歲起就吸引了一堆女性。
目前,他白天替附近的牧場建造並修理有刺鐵絲網的圍欄,替他媽媽付了小貨車的頭期款。膝蓋韌帶受傷之前,他是美式足球隊的四分衛,四點五秒就能跑完四十碼 衝刺。你說得出的德州鳥類鳴聲,無論是山雀或野火雞,他幾乎都會模仿。而且他很疼愛涵娜跟他們的兩個弟弟,睿可和愷文。
我覺得能當翰迪的妹妹,涵娜是世界上最幸運的女孩。雖然她家境貧窮,我卻很羨慕她。我從不喜歡身為獨生女。每當我受邀到朋友家晚餐,我便自覺像身處異地的 訪客,必須努力理解事情該怎麼做、有些話是什麼意思。我特別喜歡熱鬧喧嘩的大家庭。媽媽和我生活靜謐,盡避媽媽保證過兩個人也是一個家庭,但我們的家感覺 起來並不完整。
我一直渴望有更多家人。我認識的其他人都對他們的祖父母、舅公姨丈,或者二堂哥、三表妹和一年只見幾次面的遠親如數家珍,只有我從不認識我的親戚。
爸爸跟我一樣是獨生子,他的父母已經過世,其他親戚散布整個美國。他們的家族世居休斯敦東北方的莉珀郡,那也是我名字的由來(譯註:Liberry原意為 自由),那時他們還用墨西哥姓Jimenezes。十八世紀,墨西哥開放那地區給前來殖民的歐洲人,後來他們改用不會透露出身的「裘」姓(Jones), 整個家族有的凋零,有的賣了土地,遷居他鄉。
因此我的親戚只剩下媽媽這邊的家人。但每次我問起,她的臉色便轉為冷淡而安靜,或者厲聲要我出去玩。有一次我看到她後來哭了,她拱起肩膀坐在床上,彷彿背負著看不見的千斤重擔。此後我沒再問起她的家人。不過我知道她原來姓楚,但我懷疑楚家人是否知道我的存在。
不過我最想知道的是,媽媽到底做了什麼事情,嚴重到讓她的家人不要地?
不管我怎樣擔心,涵娜仍堅持要帶我去認識瑪雯小姐和她的鬥牛犬。即使我抗議說我差點被牠們嚇死。
「妳最好跟牠們成為朋友,」涵娜提醒。「改天牠們又會穿過柵欄門亂跑,如果牠們認識妳,妳就不用害怕了。」
「妳是說牠們只吃陌生人?」
我認為我的膽小很有道理,但涵娜連翻白眼。「妳少膽小了,莉珀。」
「妳知道被狗咬的人會怎樣嗎?」我忿忿不平地問。
「不知道。」
「失血、神經受損、得到破傷風、狂犬病、細菌感染、截肢……」
「好惡!」涵娜讚歎地說。
我們沿著拖車營地的主要車道走著,球鞋揚起一片碎石塵土。陽光燒烤我們沒有戴帽子的頭,燃燒著頭髮的分線。我們走近康家的地,我看到翰迪正在清洗他的藍色 舊卡車,他光裸的背與肩彷彿新鑄的銅板,微微發亮。他穿著牛仔短褲和夾腳拖鞋,臉上戴著飛行員墨鏡。他露出笑容時,牙齒在古銅色的臉上白得耀眼。某種愉悅 感潛入我的腰腹。
「嘿!」他沖洗著貨車上的泡沫,拇指刻意按住水管末端,加強水壓。「你們要去哪裡?」
涵娜替我們兩個發言。「我要莉珀去跟瑪雯小姐的鬥牛犬交朋友,可是她會害怕。」
「我沒有害怕。」這不完全是真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