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Part77-86 秘密

兩天後,葉軍在派出所見到了突然到訪的嚴良。

「嚴老師?」

嚴良站起身,臉上透著複雜的情緒:「葉警官,又來打擾你了。我接到親戚電話,說張東升被人殺了,家裡除了他之外,還死了兩個陌生的小孩,你是否方便透露,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葉軍嘆了口氣,將他帶到自己辦公室,給他倒了茶,隨後關上門,低聲道:「嚴老師,當初你猜想的是對的,徐靜一家確實是張東升殺的。」

「真的?」他乾乾地吐出兩個字,雖然懷疑過張東升,可他希望不是,是巧合,是他猜錯了,他怎麼都不希望自己學生真的是殺人兇手。

葉軍唏噓一聲,道:「我拿到一個相機,裡面拍了一段視頻,拍到了張東升在三名山將徐靜父母推下去的整個過程。而張東升後來殺徐靜的事,因為徐靜己經火化,所以找不出證據,不過有一位證人的口供。」

嚴良沉默了半晌,抿抿嘴:「張東升三天前在家被人殺了,遇害的還有兩個小孩,又是怎麼回事?」

「一系列很複雜的事,涉及九條人命。」

聽到九條人命,嚴良臉上也不禁悚然變色。

葉軍繼續道:「我這兒有一個孩子寫的日記,看完您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

他將日記複印後的一疊材料交給嚴良,自己則在一旁點起煙,望向窗外,陷入了沉思。

嚴良翻開第一頁,那是第一篇日記。

2012年12月8日 星期六

我每次寫日記,總是堅持幾天就斷了。許老師說不要把日記當作文,日記是給自己看的,不要在意篇幅,要當成每天的習慣,一日三省吾身,會讓我們一生受益。短期內還能提高作文水平。如果我作文分數再提高一截,那就無敵了。這一次我一定要天天堅持,養成習慣,不管多晚都要寫一點。好吧,今天就寫這些。

朱朝陽,晚安!

嚴良看到最後一句,問了句誰是朱朝陽,知道就是日記作者後,他不禁莞爾一笑。瞧這筆跡和措辭,可以看得出,日記作者年紀不大,字裡行間充滿了童真。

他又繼續往下看,大部分是流水賬,記錄了每天家裡、學校發生的瑣事,還有一些心裡的小秘密。

不過貴在堅持,這位叫朱朝陽的作者在此後果然天天堅持寫日記。

篇幅有長有短,大概視他的時間而定,譬如考試的那幾天,他會短短寫上幾行,祝自己正常發揮等;過年的幾天里,他有時會寫「今天過年,不想寫,不過為了習慣,還是寫上一句」這樣的話;另有一些篇幅很長的,甚至有上千字,大都說他在學校受了欺負,被人收保護費等。

嚴良從這些字裡行間得到的信息是,日記作者是個初二男生,學慣用功、自制力很強,不過個子矮小,他總是感慨不長個,沒有一個女生喜歡他,而且在學校似乎經常受人欺負。大概是個性格內向、不合群的孩子,因為他在日記里從沒寫過有什麼朋友,提到的名字幾乎都和被欺負有關。另外有幾篇日記提到他的家庭,他父母離異,與母親生活,母親在景區上班,隔幾天回家一趟,平時自力更生。

他花了一個多小時把前面這部分看完,他看得很仔細,像他這個年紀卻有機會窺視一個初中生的生活,他自覺有些不好意思,卻又彷彿把他的思緒帶到幾十年前。

那個年代和現在雖然完全不一樣,包括孩子的接觸面也遠沒現在的廣,不過一樣的是不管哪個年代的十幾歲少年都有著青春期煩惱,各種深藏心底的秘密和想法。

嚴良看著日記里的朱朝陽在學習上鋒芒畢露,不禁想起了他的初中時代。他初中也是數理化全才,不過那時是八十年代初,社會大環境並不看重讀書,學校的女生只喜歡文科生,那時候的文藝青年很吃香,像他這樣的理科高材生是很孤獨的。

某種意義上他與朱朝陽的孤獨有幾分相似。

他笑了笑,思緒拉回現實,隨後,他翻開了7月2日的那一頁,從那一頁開始,每篇記載的內容就明顯比前面多了,幾篇翻下來,他表情也從剛剛的莞爾變成了深深的凝重。

2013年7月2日 星期二

發生了好多事。

今天見到了丁浩和他的結拜妹妹普普,耗子是我小學最要好的朋友,五年沒見了,以前我們一樣高,現在他很高,如果早幾年拿到《長高秘籍》大概就不會這樣了,我犯了好多禁忌,尤其是不能喝碳酸飲料,以後絕對不喝了!

他想在我家住幾天,我很樂意,每天一個人很無聊。可他後來才告訴我,四年級時他不是轉學了,而是他爸媽殺人被槍斃,他回老家了,之後去了北京的一家孤兒院,普普是他在孤兒院認識的,也是殺人犯小孩。他們是從孤兒院逃出來的,早上在路邊被救助站的人抓走,他們半路逃下車,找到我家。

我開始很擔心他們住進家裡,後來看他們也不壞,應該不會偷我東西。後來說到普普爸媽的事,耗子說她爸殺了她媽和她弟弟,判了死刑。可普普堅持說她爸是被警察冤枉的,被逼承認殺人。她還問我有沒有照相機,下個月是她爸祭日,她要拍照片燒給他。

下午我接到爸爸電話,讓我過去,我擔心我出去後,他們會在家裡偷東西,不過他們聽到我要出門,就說到外面等我回來。

我爸和幾個叔叔在賭錢,婊子母女去動物園了。可沒一會兒,婊子居然回來了,說相機電池壞了,提前回來。那時我躲在後面,還是被她看見了,小婊子還問我是誰,我爸怕影響她心理成長,說我是方叔叔的侄子。

後來方叔叔說我衣服太舊,要我爸帶我去買衣服,結果婊子兩個也不知廉恥地跟去了。去之前,我爸偷偷給我五千塊錢,讓我不要讓婊子知道,我看到她們不要的相機,想給普普拍照片,問我爸能不能給我,我爸這次倒是直接把相機送我了。在商場我剛看了雙鞋子,小婊子就要我爸趕緊過去,我爸就被她叫過去了,小婊子還對我吐口水。這肯定是婊子教的,我一輩子都會記住她們今天的表情!

我只好一個人坐公交車回家,那時我真沒用,在車上哭了,回想真是好笑,我為什麼要哭,莫名其妙。

回來耗子和普普看出我哭了,以為我後悔留他們住,說要走。我不想他們誤會,把今天的事告訴了他們。普普很氣憤,要幫我報復小婊子,說要把小婊子扔進垃圾桶,還要脫了她衣服扔進廁所,讓她哭死。普普說這件事不用我出面,她和耗子去做,這樣就查不到我了。可我不知道小婊子在哪個小學讀書,想想不現實,還是算了。

我們聊了一晚上,他們說孤兒院管太嚴了,要關禁閉,所以逃出來。逃走前,耗子偷了院長錢包,有四千多塊,我想來有點後怕,幸虧沒把五千塊錢的事告訴他們。

後來才知道耗子是慣偷,爸媽死後,他一個人在老家經常偷東西,有回終於被抓到,揍了一頓,當天晚上他又拿石頭砸了人家店,結果又被抓到,送孤兒院去了。耗子說這筆賬遲早要跟店老闆算,到時把他往死里揍。在孤兒院也是,他經常偷老師的錢逃出去打遊戲。

他還是打架王,孤兒院里沒人打得過他,他的目標是做社團大哥,所以他在手臂上刻了「人王」兩個字,要做人中之王。

普普爸爸死後,她住叔叔家,有天她和同學吵架,同學罵了她爸,她打了對方,當天晚上那個同學被人發現在水庫淹死了,大家都說是她把人推到水庫里的,警察把她抓走,最後沒證據又放回來,可同學家長一直上門鬧事,嬸嬸不要收養她,就把她送去孤兒院。

那時我很氣憤,這些成年人這樣冤枉她,太壞了。

誰知她笑了起來,我問她笑什麼,她搖搖頭,過了一會兒突然說,其實,人就是她推下去的。那個人,就該死!

我嚇了一跳,想不到她小小一個人,竟然殺過人!她看出我的擔心,讓我放心,我是她朋友,她不會對朋友做任何不好的事,包括以後誰欺負我,她和耗子都會幫我。

我想她那時大概年紀小,不懂事吧,看她遭遇挺可憐的,現在她是我朋友,我肯定會替她保守這個秘密。

現在他們在我房間睡下了,我媽房裡放了錢,所以我要睡這間。今天的日記是最長的一次,發生這麼多事,我心裡很煩,只有他們倆能陪我說話,我把他們當作真朋友,他們可千萬別偷我家東西。

看完這一篇,嚴良輕輕閉起了眼睛,他眼前浮現出一個內向好學卻經常受欺負的小孩,碰見了兩個「問題少年」。

一個是荷爾蒙太盛的「暴力男孩」,經常偷竊,想做社團大哥,手臂刻著「人王」,打架王。一個是小小年紀就因為爭吵把同學推下水庫淹死的小女孩,大概是成長經歷的緣故,從小就有著超出年齡的成熟和陰暗,甚至被警察帶走調查都不承認推了同學,這個小女孩的心理,想想都令人不寒而慄。

兩個少年,父母皆判死刑,其中一個還深信爸爸是被警察冤枉的,特殊的成長環境造就了心理上的歧路。偷東西、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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