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羅賓抵達辦公室時,發現玻璃門再次被鎖上。她用斯特萊克給她的備用鑰匙進門。然後,她走到同樣鎖著的裡間門外,靜靜地站著,側耳細聽。幾秒鐘後,她聽見一陣低沉的鼾聲,雖然有些模糊不清,但肯定是鼾聲無疑。
她面臨一個微妙的問題。他們都心照不宣地不提斯特萊克的行軍床,或其他任何顯示他住在這裡的東西。可另一方面,羅賓又有些非常緊急的事要跟這位臨時老闆談。她猶豫了,該怎麼辦呢?最簡單的辦法肯定是在外間辦公室弄出聲響,吵醒斯特萊克,也給他足夠的時間整理好自己和裡面那個房間。但這樣太費時間,她的消息可等不了那麼久。於是,羅賓深吸一口氣,開始敲門。
斯特萊克立刻驚醒過來。
最初的一刻,他迷茫地躺在那兒,漸漸適應窗口流瀉下來的日光。接著,他想起讀完夏洛特簡訊後,自己就把手機放在一邊,完全忘了設鬧鐘。該死!
「別進來。」他大吼。
「要喝杯茶嗎?」羅賓隔著門問。
「嗯,太好了。嗯,我馬上就出來喝。」
斯特萊克大聲說道,並第一次慶幸自己在裡間的門上也安了把鎖。那下半截義肢還靠在牆上,除了一條平角內褲,他身上什麼也沒穿。
羅賓匆匆去給水壺加水,斯特萊克則奮力鑽出睡袋。他飛快地穿好衣服,毛手毛腳地套上義肢,將行軍床折起來塞進角落,再把桌子推回原位。十分鐘後,她再來敲門時,他一瘸一拐地走到外間辦公室,身上一股強烈的除臭劑味兒。而羅賓則坐在自己的辦公桌後面,一臉興奮。
「你的茶!」她指著一個冒著熱氣的馬克杯說。
「太棒了,謝謝。等我一下。」說完,他便到樓梯平台上的廁所撒尿去了。解開拉鏈時,他看見鏡中的自己——衣冠不整、鬍子拉碴。他又一次安慰自己說:我這頭髮,梳不梳都一樣。
「我要跟你說件事!」羅賓說。這會兒,他再次穿過玻璃門,走進辦公室,連聲道謝,端起那杯茶。
「什麼事?」
「我找到羅謝爾·奧涅弗德了。」
他端著茶杯的手往下一頓。
「你沒開玩笑吧,你怎麼……」
「我在筆錄上看到,她要去聖托馬斯醫院看門診。」羅賓興奮得滿臉通紅,語速也越來越快,「所以,昨天晚上我就冒充她,給醫院打電話。我說我忘了預約時間。於是,他們告訴我是在星期四早晨十點半。你還有——」她瞥了電腦屏幕一眼,「四十五分鐘。」
他怎麼沒想到讓她這麼干?
「你真是個天才,真他媽是個天才……」
他激動得灑了一手熱茶,連忙把杯子放在她桌上。
「你知道具體是……」
「在主樓背面的精神科,」羅賓興奮地說,「聽著,你出了格蘭特利路,第二個停車場就是……」
她轉過顯示器,給他看聖托馬斯醫院的地圖。他低頭看手腕,卻發現表還在裡間。
「現在出發的話,你還來得及。」羅賓催促他道。
「嗯,等等,我去拿東西。」
斯特萊克急匆匆地收拾起手錶、錢包、煙和手機。他把煙盒塞進後兜,剛要衝出玻璃門,羅賓說:「呃,科莫蘭……」
她之前從沒叫過他名字。斯特萊克感覺到她有點兒不好意思。接著他發現羅賓正意味深長地指著他的肚臍。一低頭,他才發現襯衣扣子扣錯了,露出一片毛茸茸的肚皮,就像黑黑的椰子殼。
「噢——對——謝謝……」
他解開衣服重系扣子時,羅賓禮貌地將注意力轉回到顯示器上。
「再見!」
「嗯,再見。」她說,笑著看他飛快地離開。但沒過一會兒他又回來了,還微微喘著氣。
「羅賓,我需要你查點兒東西。」
她已經拿起筆,等著他說了。
「一月七日牛津有場法律會議。盧拉·蘭德里的舅舅托尼參加了。是一場家庭法國際發展會議。看看你能找到什麼。尤其是跟他有關的事。」
「好。」羅賓說道,飛快地記下他的話。
「謝謝。你真是個天才!」
接著,他便一瘸一拐地踩著金屬樓梯,下樓走了。
哼著歌坐在桌後,羅賓的喜悅漸漸消失。她慢慢地喝著茶。本來,她還有點希望斯特萊克帶她一起去見見羅謝爾·奧涅弗德。畢竟,這個人她已經追尋了兩周。
高峰期已經過了。地鐵上的人不多。
斯特萊克非常高興,因為這樣便不難找到座位了。他斷肢的傷口還在疼。上車前,他在車站售貨亭買了包超強薄荷糖,一口氣往嘴裡塞了四顆,掩蓋自己沒刷牙的事實。儘管把牙膏牙刷放在廁所那個已經有裂縫的水池裡會方便得多,但他還是把它們裝在背包里。在昏暗的地鐵窗戶上,看見自己鬍子拉碴、邋裡邋遢的樣子,他不禁自問:羅賓顯然已經知道他睡在那裡,他幹嗎還要裝出一副另有住處的樣子呢?
斯特萊克的記憶力和方向感很好,不費吹灰之力,便找到聖托馬斯醫院精神科的入口。抵達那裡時才剛過十點。他花了五分鐘時間,確認那扇自動雙開門是從格蘭特利路進醫院的唯一入口。然後,他在停車場牆邊找個位置坐下。這裡離入口約二十碼,每個進出的人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他只知道自己要找的姑娘或許是個無家可歸的黑人,所以在地鐵上時就開始想對策。最後他覺得只有一個辦法可行。因此,十點二十分,看見一個又高又瘦的黑人姑娘輕快地走向入口時,他立刻大叫道(儘管看起來她的衣著過於整潔乾淨):「羅謝爾!」
她抬頭看了看誰在叫,但仍舊腳步不停地往前走,這個名字對她來說似乎沒有任何意義。很快她便消失在大樓里。然後來的是一對夫婦,都是白人。接著是一群年齡各異、什麼種族都有的人。斯特萊克覺得他們多半是醫院裡的員工。不過,他還是抱著一絲僥倖,喊道:「羅謝爾!」
其中的幾個人看了他一眼,但很快又聊他們的去了。他安慰自己說,也許常走這個入口的人對這種怪異行為早就見怪不見了。於是,他點燃一根煙,繼續等待。
十點半都過了,還是沒有一個黑人姑娘走進那扇門。她不是錯過了預約,就是走了另一個入口。微風像羽毛般輕輕拂過他的脖子。他坐在那兒抽著煙,盯著入口等啊,等啊。醫院大樓很大,像一個帶矩形窗的巨大混凝土盒子。毫無疑問,它的每一邊肯定都有很多出口。
斯特萊克伸直仍疼得厲害的傷腿,再次思考起了去看顧問醫師的問題。即便離得這麼遠,醫院還是讓他覺得不舒服。他的胃開始咕咕作響。
剛才路上有家麥當勞。
如果到中午還沒找到她,他就去那兒吃飯。
入口處有兩個黑人姑娘,一個進去,一個出來。他連忙大叫兩聲「羅謝爾」。
結果,她們都抬頭望過來,看是誰在嚷嚷,還順便給了他一個白眼。
十一點剛過,一個又矮又壯的黑人姑娘從醫院裡走出來。她步子有些不穩,一搖一擺的,顯得稍微有點兒奇怪。他非常肯定自己絕對沒有見到她進去,不僅因為她獨特的步態,還因為她穿了一件十分顯眼的粉紅色人造毛外套。就她的身高和體型來看,那件外套沒起到任何積極作用。
「羅謝爾!」
姑娘停住。她轉過身,瞪大眼睛,皺著眉頭四下張望誰在叫她的名字。斯特萊克一瘸一拐地朝她走去,姑娘怒視著他,一臉狐疑。不過,她有這種表情完全可以理解。
「羅謝爾?羅謝爾·奧涅弗德?你好,我叫科莫蘭·斯特萊克。可以跟你聊聊嗎?」
「我一般從雷德本恩街那個入口進。」
五分鐘後,聽完他混亂不清地描述他如何尋找她後,她說,「我從這個門出來是因為要去麥當勞。」
於是,他們便去麥當勞。斯特萊克買了兩杯咖啡和兩大塊餅乾,端著它們朝一張靠窗的桌子走去。羅謝爾在那兒等他,一臉好奇又懷疑的神色。
她長得十分普通。
焦土色的油膩皮膚,滿臉痤瘡粉刺,一雙小眼睛深深陷進眼窩裡,牙齒又黃又亂。用化學方法拉直的頭髮,根部以上的四英寸是黑的,剩下的六英寸則是粗糙的銹紅色。過短的緊身牛仔褲、亮灰色的手提包和亮白色的運動鞋,都顯得十分廉價。然而,斯特萊克覺得那件柔軟的人造毛外套儘管花哨俗氣,質量卻完全不一樣:內襯是人造絲的,商標雖然不是(他還記得盧拉·蘭德里寫給那位時裝設計師的郵件)居伊·索梅,但那個義大利人的名字也是斯特萊克聽過的。
「你是記者?」她問,聲音低沉又沙啞。
斯特萊克在醫院外已經花了些時間考慮如何表現得有誠意。
「不,我不是記者。我剛才已經說了,我認識盧拉的哥哥。」
「你是他的朋友?」
「嗯。呃,不過,也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