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封家書

天終於黑下來了,營房門口掛起了燈籠,巡邏隊出動了。士兵小乙在地上匍匐前進,避開所有的人和燈火,他小心地越過了高高的柵欄,然後向山下飛奔而去。在這北國群山中的十二月,南方人小乙穿著薄薄的棉衣和鐵甲,被北風吹得發抖,他只有飛快地跑著才能保持體溫。

他很快就翻過了一座山頭,這時他聽見了狼叫,一頭狼的影子映在山脊上,輪廓分明,狼看見了小乙,卻只是一個勁地叫,也許它已經飽餐過一頓死人骨頭了。那年月的確是狼的天堂,小乙用手握緊了腰際的刀柄,加快步伐。他必須趕在天亮前辦完所要辦的所有事情,並趕回軍營,否則就糟了。他更不能一去不回,如果當了逃兵,家人肯定要被關進大牢。不斷飛奔著的小乙開始喘著粗氣,渾身是汗,儘管這氣溫低得足夠把人凍僵。

又是一座山頭,山巔的明月卻特別圓,使他不由自主地多看了幾眼,於是他很自然地想起了家鄉的妻子翠翠。他們結婚的時候都只有十七歲,還沒有孩子,第二年小乙就被徵兵的拉走了。翠翠雖然只是個普通的農家女,但在他們村也算是最漂亮的女子了。兩年了,他無時無刻不在想她,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想讓翠翠知道,他還活著。

年輕的小乙已經兩年沒碰女人了,連女人什麼味都忘了,只記得翠翠那個鮮活的身體,一個白得有些晃眼的輪廓,至於細節,他只在夢中才能快樂地回味。他不是沒有碰女人的機會,當部隊攻入某個敵人的村鎮時,通常指揮官總是默許士兵奸淫擄掠的。他從不幹這種事,當戰友們扛著尖叫的女人從他面前經過,他會痛苦地閉上眼睛,因為他想到,如果戰爭發生在自己的家鄉,那翠翠也會經歷和這裡的女人一樣的遭遇。

現在他是去給翠翠寫信的。這個念頭從他剛到前線就有了,卻從沒像現在這樣強烈。他剛來的時候,人家告訴他最多一年賊黨就會被消滅,很快就會回家的。可所謂的賊黨的勢力似乎越打越大,越打越強,而皇上的軍隊卻已經死了好幾十萬,雙方在這片貧瘠的群山中來回地打拉鋸戰,留下的就是無數的亂葬坑。他現在正走過一個巨大的亂葬坑,沒有墓碑也沒有封土,分不清敵人還是自己人,都是層層疊疊的白骨,和殘缺的肢體。現在是冬天,如果是夏天這裡會出現鬼火,這鬼火浩浩蕩蕩,彷彿要把整個大山都燒光。

他小心地摸了摸懷中沉甸甸的銀子,這銀子讓他每晚睡覺都心驚肉跳。他告誡自己這銀子千萬不能丟,這是他足足花了半年的時間,歷盡九死一生才湊齊的。因為他聽說驛站可以為人捎信,但收費特別貴,每十里收一兩銀子,小乙的家鄉離此地有一千八百里,所以需要一百八十兩銀子,這價錢比今天的EMS還貴許多倍。

其實古代的驛站只有兩種職能,一是接待官員,提供食宿,差不多相當於今天的政府招待所;二是傳遞政府公文,相當於現在的機要通信局。至於民間的信函業務,則是從不辦理的,所以古人寫情書只能通過動物來傳遞,比如魚和大雁,還有鴿子。怪不得李清照要感嘆「雲中誰寄錦書來,雁字回時,月滿西樓」。

不過,那幾年兵荒馬亂,皇帝把百分之九十的財政開支都投入到了與賊黨的戰爭中,剩下的自然要歸天子的日常所用。所以,像驛站這樣吃皇糧的單位就窮得連工資都發不出了,為了解決吃飯問題,就需要搞第三產業和多種經營,於是,就秘密地開展了代客捎信的業務,通過遍布全國每一個縣鎮的網路優勢為民服務,當然由於是違法的業務,萬一被中央領導發現要掉腦袋,必須要地下經營,所以成本就高了,這叫風險成本嘛。

為了湊滿一百八十兩銀子,小乙幹了許多讓他晚上做噩夢的事。其實他所做的不過是那時候當兵的幹得最起勁最普遍的事——發死人財。也就是從戰死的人身上偷錢,這樣喪盡天良的事不論古今中外都是嚴格禁止的,一經發現立刻就地正法。但真正到了那種年月,誰還管它呢,被抓住算我倒霉,反正在戰爭中是今天不知道明天的。如果沒給抓住就能在戰爭的間隙光明正大地享樂一番,要是可以活到退伍的那天,帶著這些錢回到家鄉也夠下半輩子用了。

小乙頭一回干這事是在一場小衝突之後,在荒野中留下了五十幾具雙方的屍體,而己方的指揮官也送命了。活著的人發瘋似的剝光了死人的衣服,尋找著一切值錢的東西,小乙呆住了,他感到噁心。突然一個老兵對他說:「小乙,你不是想給家裡寫信嗎,快動手吧,有了錢就能寫信了,別怕,也許這人活著的時候就是個搶死人錢的老手呢。」老兵拉著小乙趴到了一個差不多和小乙同樣年齡的對方士兵的屍體上,老兵摸遍了死人的全身,什麼都沒有,老兵罵了一聲「窮光蛋」,就轉移了目標。終於,他有了收穫,他和小乙一同翻開了一個胖子的屍體,那傢伙胖得驚人,一定是有錢人家的子弟,他們從胖子身下找到了一個荷包,包里有十兩銀子,老兵很慷慨,分給了小乙一半。從此,老兵就帶著小乙幹了許多這種事,每次小乙都渾身發抖,但只要他們還活著,在每次作戰後都會有收穫。直到有一天老兵在摸一個死人的時候,那人居然沒死,垂死掙扎地戳了老兵一刀,一起同歸於盡了。那天小乙有些瘋狂了,他其實很恨那個老兵,是老兵讓他干這種沒良心的事的,以至於讓他欲罷不能了。小乙剝光了老兵的衣服,在老兵的褲腰帶里找到了一百兩銀子,這全是老兵從死人身上搶來的,小乙向他吐了口唾沫,把銀子又塞到了自己的懷裡。後來小乙成了這方面的老手,雖然他時常地在懺悔。但他從不打活人的主意,比如搶奪老百姓的財物,甚至於殺良冒功,儘管這些事同樣在軍中盛行。

現在他終於湊滿了一百八十多兩銀子,顫顫巍巍地向山下跑去。月光照在他臉上,他的臉還像個孩子。

下雪了,終於下雪了。轉眼間北風夾著漫天遍野的雪花從他耳邊呼嘯著刮過,但他什麼都聽不見,只聽見自己的心跳。

總共三個山頭,都翻過去了,他終於見到了那個山谷中的小鎮子。鎮子很小,許多房屋都是殘垣斷壁,空無一人,只剩下幾十戶門窗緊閉,毫無生氣的樣子。他來到一個掛著塊「代客寫信」的招牌前,小乙大字不識一個,他只能從招牌上畫著的一支筆的圖形才隱隱約約地看出來。他用力地敲門,敲了很久,才有個留著兩撮鼠須的老頭開了門,老頭罵著:「哪裡來的催命鬼,三更半夜不讓人睡覺。」

但當老頭看見是一個當兵的時候,就不敢說話了,他結結巴巴地說:「軍爺,我們家是良民,不通匪。」

「我要給我媳婦寫信。」小乙從懷裡掏出了一個銀元寶塞在了老頭手裡。

老頭在昏暗的燈光下鋪開了一張信紙,準備好了文房四寶。老頭說:「你管你念,我管我寫。」

小乙說:「翠翠,你還好嗎?」然後他沉默了半天。

「下面呢?」

「下面我忘了。」在來之前,小乙早就準備好了要對翠翠說的話,他每天晚上睡在營房裡就想著這些話,雖然很長,但是小乙居然能一字不差地都背下來。但現在來到了這裡,心裡頭怦怦亂跳,一下子全都忘光了。小乙著急了,他抱著頭竭盡全力地想,卻想不出半個字。

老頭說:「接下來還是由我給你寫吧,這些年,老頭我幾乎天天都給那些當兵的寫信,內容幾乎都是從一個模子里出來的。放心吧,我寫的信,保證讓你滿意,更讓你媳婦滿意。」

小乙點了點頭。

於是,老頭差不多是不假思索地寫著,一會兒,整張信紙就布滿了老頭那歪歪扭扭的字跡。但在小乙眼裡,依然如天書一般神奇。老頭把信從頭到尾念了一遍,小乙非常滿意。又給老頭加了幾錢碎銀。然後請老頭開信封,先寫小乙家鄉所在的州縣和某某鄉某某村,然後是名字,老頭說不能寫「翠翠收」,這樣送信的人看不懂。要寫大名,小乙不懂什麼是大名,於是老頭問清了小乙的姓和翠翠娘家的姓,在信封上寫著「羅王氏親啟」的字樣。落款是「羅小乙」。

「行了嗎?」老頭問,他有些得意。

「慢。」小乙抽出了刀。

老頭臉色變了,以為當兵的要殺他,於是給小乙跪了下來:「軍爺,你可不能卸磨殺驢啊!」

小乙不是這個意思,他用刀割下了自己的一縷頭髮,足有五六寸長,放在了信封中。然後又用毛筆在信紙的背面畫了一個人,一個戴著頭盔、穿著鐵甲的人,就是小乙自己,又畫了一個女人,那是翠翠。當然,他畫得既不寫實更不寫意,像是兒童畫。

老頭笑了,然後熟練地把信裝入信封,用火漆把口給封上了。小乙接過信,居然向老頭磕了個頭,然後飛奔著跑出了小鎮。

雪越下越大。

小乙把信揣在懷裡,貼著心口,那兒有一道傷疤,從右肩直到左胸。帶著十二月的一陣寒氣和雪花的信緊緊貼著他的傷口,於是一股刺骨的疼痛又開始折磨他了。他停下來喘著粗氣,捂著胸口,汗珠布滿了他的額頭。

那道傷疤,是在一場激烈的戰鬥中落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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