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小麥 第二十四章

第二天。

周六,上午。

她又夢到了那條深深的溝。

急促的《FIRST LOVE》的鈴聲,將她從夢中拯救出來,迷迷糊糊接起電話,聽到一個低沉的男聲:「小麥,我是公安局的老王。」

「老王?」腦中浮起經常出現在父親身邊的警察,她從床上支起身子,「哦,你好!」

「你說的那家淘寶店——『魔女區』的店主,已經被警方抓住了!」

一小時後,田小麥匆匆趕到公安局。雖然,緊張得連早飯都沒來得及吃,卻沒忘記在出門前化個淡妝,反覆照了照鏡子,希望早起的容顏別太憔悴。

在父親曾經工作過的辦公室,見到了負責錢靈案件的警察老王,她的第一句話:「我想現在就見到他!」

「你可能會失望——」

「什麼?」

「不是他!我想他是無辜的。」

老王點起一根香煙,看著桌子上小麥父親與他的合影,那是1995年的照片,那時他還是個消瘦的毛頭小伙,如今卻已是身材臃腫的中年人。

他——「魔女區」的店主,並非殺害錢靈的兇手——聽到這個失敗的消息,小麥原本緊張的心底,反而如釋重負地鬆了口氣。

「我也沒說兇手就是他啊!」小麥焦慮地想像「魔女區」店主的模樣,「怎麼抓住他的?」

「很簡單,通過淘寶網杭州總部,查到『魔女區』店主資料——他叫古飛,現在本市居住。警方連夜查到他的暫住地,帶回局裡調查。我們調出勒死錢靈的紫色絲巾給他看,店主確認就是他賣出去的。他說除了淘寶網上的『魔女區』外,在中國不可能有第二家店出售這種絲巾。古飛承認他總共賣出過兩條這種絲巾,都是在最近一個月內出售的,第一條絲巾的買家叫田小麥——就是你。第二條絲巾的買家叫莫敘友。」

「什麼名字?」

她感覺這三個字好怪。老王在紙上寫出了「莫敘友」三個字。

「店主交代有人直接在阿里旺旺上找到他,指名購買那種紫色絲巾,而且沒有通過支付寶,而是用貨到付款的方式——我們查到了淘寶上的『莫敘友』賬號,總共只有這一次交易記錄,除了送貨地址外,也沒留下任何其他信息——估計是個假名字。」

「莫敘友——」小麥若有所思地點頭,「就是莫須有!」

「嗯,我們查了『莫敘友』的送貨地址,卻是一棟市區的爛尾樓,快十年都沒動過了,顯然不是買家的真正地址。兩小時前,我們找到了送貨的快遞員,送貨時間是12月6日。」

「啊,錢靈不是12月7日凌晨被殺害的嗎?也就是在絲巾快遞出來的當天晚上?」

「不愧是警察的女兒,絲巾是在錢靈遇害的十八個小時前發貨出來的,快遞員把貨送到爛尾樓底下,有個年輕男子等在那裡,當場付錢收貨就離開了。」

「那個莫須有的買家長什麼樣?」

警察老王掐滅了煙頭:「快遞員說那個人長相普通,也就是二十多歲——我們相信快遞員說的話。早上,我剛從那棟收貨的爛尾樓回來,半個人影都看不到,不可能從中查到什麼。」

「線索就這樣中斷了?」

「很遺憾!」

小麥仍不甘心:「店主呢?沒問過他別的問題?」

「當然,我問店主是否認識被害人錢靈?他說錢靈是『魔女區』VIP買家,幾乎每天都會在『魔女區』購物,購買各種生活用品乃至大件,累計已花掉了幾萬元——這些都已在淘寶內部資料證實了。」

「但是,絲巾卻不是錢靈自己買的!」

老王點頭沉聲道:「嗯,店主說他從沒見過錢靈——也沒見過任何買家。」

「你不懷疑他在說謊?」

「我是一個警察,你的父親也是一個警察,任何人的口供我們都會懷疑!我問過店主,在錢靈遇害的凌晨,他在哪裡?他說那天去浙江義烏進貨。我當即聯繫了義烏警方,調查店主說的那家賓館,並調出了監控錄像,確認他在案發當晚,整夜住宿在賓館,直到第二天上午才離開義烏——他完全不具備作案時間!」

「好吧,至少不是他自己乾的。」

「警方也調查了店主的個人資料,以及他的社會關係——確實與錢靈沒有任何交集。」

「不管他是不是兇手,我都想要見到他!」小麥掩飾著自己的激動,「因為,我想我也許認識他!這樣,他就可能與錢靈有交集了!」

老王帶著她來到樓下,打開審訊室的鐵門前,低聲關照:「不要多說話!」

審訊室的大門打開,裡頭坐著個孤零零的年輕男子,抬頭露出蒼白的臉。

田小麥見到了「魔女區」的店主。

這張臉,一雙不大的眼睛,普通細直的鼻樑,瘦長的臉上發著幾顆痘痘,亂糟糟的頭髮和衣著說明,他是從被窩裡拖到公安局的。

可惜,不是他!

小麥極度失望地搖了搖頭。

為什麼不是他?!

想像中「魔女區」的店主,至少應是個神秘莫測的人物,就像哥特小說里的男主人公,有著吸血鬼般冷艷的容貌,午夜幽靈般的銳利眼神,還有巫師般的魔力氣質。

可是,眼前被關在公安局審訊室里的這位店主,卻是個相貌平平甚至有些猥瑣的青年,丟到街上轉眼就會被遺忘的路人甲。

店主茫然地眯起一對小眼睛,看著突然闖入審訊室的美女,搖搖頭:「警官,我都已經說過了。」

顯然,他完全不認識田小麥,把她當作便衣女警了。

「你……你……」她終於忍不住問了一句,「你真的是魔女?」

「是。」

他的回答那樣自然,就像還在面對警察審問,絲毫沒有說謊的跡象。

然而,小麥固執地不願相信,讓自己的臉湊近了他問:「你也不認識我?」

這個叫古飛的陌生男人,揉了揉眼睛,盯著她的臉看了半分鐘,還是搖頭道:「難道你是——電視台主持人?」

暈倒!他以為臉蛋漂亮的田小麥,是電視台採訪公安節目的主持人了。

小麥絕望了,心臟又沉到了井底——他不認識我?可是,他怎會賣給我丟失的記憶?那張《101次求婚》DVD?那本高中語文課本?難道僅僅是巧合,因為這部日劇和語文課本,都是她這個年齡的女孩,曾經有過的青春記憶,只要看到這些多半就會回憶起什麼?

她心有不甘地繼續審問,擺出一副女警的英姿:「你就是『魔女區』的店主?」

「是。」他怯生生地低下頭去,「對不起,這些我都說過好幾遍了。」

「你的店裡能買到任何人想要的任何東西?」

「沒錯。」

店主自信滿滿大言不慚的樣子。

「你怎麼做到的?」

「很簡單,我的倉庫里有淘寶網上能找到的所有寶貝,這不是一般人能完成的工作。」

「好,還有一個問題,你賣出去的那款Esfahan絲巾。」

「是,我承認,就是你們給我看的那件重要證據。但我已經說過很多遍了,那條絲巾賣給了一個叫莫敘友的神秘買家,我不知道那個人是誰?」

「我想,這款絲巾你不單單只賣過一條吧。」

這個問題讓店主皺起了眉頭:「是,上個月還賣出去過一條。」

「那個買家就是我。」

「哦——是你?」他意外地瞪大了並不大的眼睛,「田?田?」

看來店主真的對她不是很熟,小麥無奈地說出了自己名字:「田小麥!」

「對不起,我每天要給很多買家發貨,記不住所有人的名字。」

「那你記得住錢靈的名字嗎?」

古飛有些不耐煩了:「是,這問題我也回答過了,我記得住她的名字,因為她是『魔女區』VIP用戶。不過,雖然她在『魔女區』里幾乎什麼都買,但沒買過那款Esfahan絲巾。」

「好吧,最後一個問題,那款絲巾是從哪裡來的?」

「伊朗,Esfahan,就是伊朗古都伊斯法罕,那裡有許多精美的手工藝品,尤其是伊朗的地毯和傳統絲織品。幾個月前,我去伊朗購買一批手工地毯,在伊斯法罕的大巴扎發現了這款絲巾。製作這種絲巾的藝人已經去世了,他的手藝也沒有流傳下來。所以,這款絲巾已經成了絕版,我用高價買下了十條這種頂級絲巾,前不久才掛到了『魔女區』店裡。」

他回答得很流利,簡直無懈可擊,果然是來自伊朗伊斯法罕的絲巾。

離開審訊室前,她又問了一個問題:「你真的能賣給我丟失的記憶?」

「魔女區可以買到你想要的一切」。

這句回答讓小麥啞口無言,她嘆息著退出房間。

警官老王疑惑地問:「你不認識他?」

「完全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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