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在謀殺 第二節

第二天我應該輪休,昨晚怎麼進家門的我都想不起來了。我宿醉未醒,張隊的幾個電話我都沒接。十點鐘他帶著稽查高文敲開我房門。開門時我呢子大衣裡面只穿了條平角短褲。張隊解釋本來想通知我的,打過我電話。我翻開手機看看,四個他的未接來電。我笑著說,你隨時可以來,然後指著高文講:「可是這位好像就不方便了。」

高文絲毫沒被影響,站在門外出示證件問我是不是歐陽楠。我擋在門前瞪他,說我們昨天不是見過了嗎?他點點頭,在樓道里跺跺腳。張隊搖搖頭,讓我先開門,放他們進來。

他們在沙發上坐下,我去換身衣服再回來時,高文已經打開筆記本,問我:「你們家幾口人?」

「四個。」

「家庭成員?」

「忘了。」我側身對張隊說,「你餓嗎?我去弄點兒吃的。」

「能看一下戶口本嗎?」

張隊撓撓頭髮,勸我:「配合一下吧。」

我看看張隊,又打量著高文。他與我對視,我也不清楚自己要什麼,一個懇求的眼神?不可能。我低頭苦笑說,我找找看。我記著戶口本被我媽放進閣樓哪個箱子里了。我做警察後就再沒人來我家查過戶口,上次用這個還是我和我老婆領證的時候,一年半以前。

翻到後我從樓梯上扔給高文,他接過來吹吹戶口本上的灰,打開翻看,向我核對:「王天明是誰?」

「戶主。」我回答他。

「上面有寫,我問你他是誰。」

「我母親的丈夫!可以了吧?」

「不好意思。」他說,「你們不是一個姓,我沒反應過來。」

「沒關係,你也沒隨我姓。」

我能感覺到張隊在偷笑。

高文抬頭盯著我說:「我希望你嚴肅點兒。你的生父狀況如何?」

「不知道,好長時間沒給我託夢了。」

「死了?」

「我說,」我有點兒生氣了,「誰給你的權利,讓你問東問西的?」

「納稅人,你的薪水是人民給你的,我有權過問你。」

「真你媽扯淡!」

「家人在家嗎?」

「不在,出去玩了。長白山,延吉,他們三個開車去的。」

「你怎麼沒去?」

「我要上班,這還用問嗎?」

他沒作反應,問有煙灰缸嗎。我說沒有。他想想,把煙塞回煙盒。我卻給張隊一支煙,讓他隨便彈煙灰。「你有七天年假。」高文打開我的檔案,「你完全可以一起去。」

「我不想去,行嗎?」我自己也點上一支煙,「打聽這個有意思嗎?」

「沒意思,」他說,「我的工作。」

我笑了,我不怪他,他的職責就是站在警察的對立面,也就是一份糊口的工作。算了,都不容易,我盡量配合他:「我和我老婆鬧離婚,倆老人不希望我們離,就帶她出去玩了,也讓我靜一靜。」

「什麼時候回來?」

「不知道,說是我同意不離婚,他們才肯回來。」

「所以你就在值班期間酗酒?」

「就昨天一回。」

「喝了多少?」

「一斤,不到兩斤,加上五瓶啤酒。」

「酒量夠大的,和誰喝的?」

「自己,老闆打烊後陪我喝了點兒。」

「你經常在工作時間內酗酒嗎?」

「就昨天一回!」

「走個程序,請把你的槍和子彈交出來。」

「這不是走程序的事。」

「好,我就是要下你的槍!可以嗎?」

「槍還在,子彈被我媽收走了。」

他審視著我,「被你媽收走了?」

「是收了,她怕我殺人。」

他眯著眼睛看我:「你想殺誰?」

「你不需要知道。」

「我有權調查你。」

「我也在警校讀了四年,和你一樣的學歷。」我要些許反抗了,「殺人犯法,隨便想想,想什麼都不犯法。」

他使用對講機,原來樓下還有一伙人。他們上來翻查屋裡的每一個角落。高文與我互相盯著不說話,一刻鐘後他們空手歸來,對他搖搖頭。他合上筆記本,抬頭問我,「那麼,你和你老婆離婚的原因是什麼?」

「我們還沒離呢。」

「你們要離婚的原因是什麼?」

「我操你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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