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審判

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t.Anything you say and will be used against you in a court of law.You have the right to have an attorney present during questioning.If you ot afford an attorney,one will be appointed for you.

——Miranda warning

你有權保持沉默。你所說的一切將被作為呈堂證供。你有權請律師。如果你請不起律師,法庭可以為你指定一名。

——米蘭達警告

我有權保持沉默。

沉默……

仰頭對著潮濕的天花板,一隻蟑螂緩緩爬過,忽然有些羨慕這小動物,無論它在什麼骯髒地方,至少要比我自由與幸福很多。低頭看著自己的手銬,將雙手牢牢綁在一起。我已換上一身藍衣,屁股下一張破舊的椅子,三面陰暗的牆壁,另外一面是警察局的大辦公室。當中隔著一道厚厚的玻璃,傳來剛被抓的搶劫犯的叫嚷聲,還有黑白雙煞得意的大笑,這下他倆可立下了大功一件。

終於,緊鎖的防彈玻璃門被打開,一個穿著西裝的中年白人進來,小心翼翼地坐下打量我一番才說:「高先生,你會說英語嗎?」

「會!」這是十個小時以來,我第一次開口說話,「你是法庭給我指定的律師嗎?」

「是,我是史密斯律師。高先生,你很可能被指控犯有一級謀殺罪,現在請把你知道的所有情況告訴我。」

「我沒有殺人!」

「好的,能否說得更詳細一些?」

「對不起,我只能說我是一個陰謀的犧牲品。當我走進房間他已經死了,隨後我就被警察發現。」

「但你手裡握著一把刀,經檢驗就是導致受害人死亡的兇器,還有你的身上有大量死者的血跡,這些都是對你很不利的證據。」

我咬緊著牙關:「我沒有殺人!」

「高先生,你認識死者嗎?」

我當然認識常青,但怎麼解釋我與常青的關係呢?是古英雄與常青的賢侄與世伯?還是高能與藍衣社的世代仇敵?現在殺人嫌疑犯是高能,不是那個背負著使命的古英雄!

「對不起,無可奉告。」

「高先生,我對你的態度很遺憾,我是你的辯護律師,是來幫助你的,你應該告訴我一切。你的護照顯示,兩天前你剛從洛杉磯入境美國,也是你第一次來美國。我也查詢了你的簽證資料,顯然你還沒來得及開始考察。」

又一個要命的問題,所有的簽證邀請都是常青幫我辦的,現在他已躺進了停屍房,而警察認為是我殺死了他,除非他能死而復生,否則誰都說不清楚。

看到我一直不回答,律師繼續問:「高先生,能否告訴我,你來美國的真實目的?否則,陪審團很可能認為你來美國就是要謀殺常青。」

我來美國的真實目的?以高能的身份與天空集團大老闆高思國見面,但是我可以把這個秘密說出去嗎?就算說了會有人相信嗎?高思國根本就不再那個破房間里,連他的鬼影子都沒見到!誰會相信堂堂的美國億萬富翁,會在馬丁路德市這樣的鬼地方,與一個中國的窮小子見面?就算我說自己是高思國的侄子,可誰又能為我證明呢?

「不,我不能說,但我來美國肯定不是來殺人的!」

「很抱歉,如果你不能說出原因,我為你辯護成功的可能性就非常小了。」

小小的房間內氣氛很是僵硬,大概他平時的服務對象,也僅限於付不起律師費的小偷強盜,像我這種動機不明的殺人嫌疑犯,也讓他一籌莫展。

還是我先打破僵局:「請告訴我,為什麼當我剛要離開時,警察就出現在了大樓里?」

「有人撥打911報警,說那棟樓的513房可能發生命案。逮捕你的兩位警察,在兩分鐘內趕到案發地,正好碰到你渾身是血拿著刀子沖向電梯。」

「是誰打電話報警的?一定是那個人陷害我的!」

「不知道,是個匿名電話,來自樓下的公用電話亭。警方判斷也許是有人在樓下,聽到了死者被殺的慘叫。」

「可是沒人看到我殺人!」我低頭用中文對自己說,「我沒殺人!」

「高先生,所有證據都對你非常不利。警方檢查過死者的手機,發現他生前最後一次通話記錄,就是你的手機號碼!」

沒錯,在洛杉磯起飛之前,我才接到常青打來的電話,這通電話也成了我的殺人證據?

「毫無疑問,你一定認識死者,你們的最後一次通話,確定了他所在的位置,所以你就到馬丁路德市來找他了。」

這話好像已經斷定我是兇手了,我不禁發怒道:「你是辯護律師還是檢察官?」

「對不起,我說的是警方手中的證據,這些證據很可能決定陪審團的意見。還有,法醫已完成了對死者的檢驗,死因是心臟被銳器戳穿,兇器就是你手中的尖刀,死亡時間在昨晚21點左右——你被捕之前十分鐘,警方認為你完全具備作案時間與條件。」

「住嘴!」

我仰起頭盯著律師的眼睛,直接看到了他的心裡話——

「中國人,根據我的經驗判斷,你就是殺人兇手!你沒辦法為自己解釋,連編個謊話的勇氣都沒有。大概死者生前與你有仇,你騙得了邀請函與簽證,飛到美國來殺人報仇吧!」

讀心術……

「史密斯先生,我想要更換辯護律師。」

不需要再猶豫了,我不能讓這位律師先生,把我「辯護」到電椅上!

律師的臉色一變:「高先生,我是法庭指定的律師。」

「前提是我沒有錢請律師,其實我可以請到最好的律師。」

「好吧,既然你不需要我了,那我先告辭了,請保重!」

當他打開放彈玻璃門,我卻喊了一聲:「等一等,我有權利打電話嗎?就打一個電話!」

律師點了點頭,似乎對我的眼神感到恐懼,便重重地關上了門。

我獨自被關著,回想惡夢般的昨晚——在那棟鬼樓似的公寓,我發現常青死在血泊之中,當我慌亂之中沖向電梯,卻被兩個警察抓個正著。他們用槍指著我的頭,並把我的雙手銬起來,向我宣讀「你有權保持沉默……」的米蘭達警告。

於是我保持沉默,既然這是我的權利。

大批警察趕到兇案現場,當我被押解到樓下,卻再也見不到所謂的「吳秘書」。只有我的行李留在路邊,與我一同被送回警局。

沒錯,這是一個精心策劃的陷阱,一個當代版的「白虎節堂」事件!

一路上沒有說話,根本不知該如何解釋!我怎會出現在兇殺現場?因為打醬油路過嗎?

警方認為我不會英語,關進這間小屋以後,除了給我送兩次牢飯,就再沒來審問過我。孤獨地度過漫漫長夜,直到今天清晨,才有這位指定的史密斯律師珊珊來遲。

突然,一個警察進來打斷了我的回憶:「律師說你要打電話?」

我點了點頭。

「給你三分鐘,只准打一個!」

警察把我帶出小屋,來到隔壁的一張桌子前,讓我戴著手銬打電話。

想了十秒鐘,我撥通了一個中國的手機號碼。

不是媽媽,而是另一個女人的手機。

她的名字叫莫妮卡。

二十四小時後。

美國,阿爾斯蘭州,馬丁路德市。

不再是警察局的小房間,我被轉移到州立看守所。經過一番可恥的檢查,與搶劫犯與強姦犯被關在一起。我拒絕與任何人說話,即便那些狂躁兇殘的傢伙,新人通常會挨他們的拳頭,或者遭到更悲慘的侮辱。

然而,我的沉默讓「室友」們感到害怕,從一個慣犯們的眼睛裡,讀心術發現:「這個中國人怎麼一句話都不說?他會不會有武功?像李小龍那樣,要麼不說話,要麼就把我打個半死?」

感謝香港功夫電影,他們居然不敢對我怎麼樣。我一直蜷縮在床鋪上,在半睡半醒之間,度過了被捕後的第二夜。

清晨,有個獄警打開房門,叫著我的名字說:「高能,有人來看你!」

我困惑地走出班房,來到探望室,一個年輕的女子正等著我。

又是那張混血的面孔,栗色波浪的長髮,絲綢之路上的眼睛,還有那個神秘的名字。

「莫妮卡!」

是她,不是做夢!一個晝夜之間,就像從一千年前,穿越時空來到我面前。

當我的雙手還在僵硬,她已將頭埋在我的懷中,像只小動物劇烈起伏。

這樣更令人心魂蕩漾,心跳幾乎要衝破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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