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無所不知的人 第五十一章

早上11點,艾米莉亞·薩克斯站在布魯克林區的一個骯髒破舊的停車場。她盯著那具屍體,哽咽著忍住眼淚。

這個曾經中過彈,在執行任務時殺過人,在情況不斷變化的解救人質行動中,邊走邊說邊接近並說服罪犯的女人,此時卻悲不自勝。

她的身體前後搖晃,她的食指掐進大拇指的活肉里,指甲頂著指甲,最後掐出了一點血滴。她低頭掃了一眼自己的手指,看到了那個紅點,但是沒有住手。她無法抑制住這種衝動。

對,他們已經找到了她心愛的1969雪佛蘭卡瑪洛SS。

但是,警方顯然不知道這輛車已經當廢金屬賣了,而不僅僅是因欠費被扣押。她和帕米正站在扣押汽車場里,一個散發著汽油味和燃燒垃圾的煙味的廢品堆放場。這樣的場景本應該出現在斯科塞斯的電影或《女高音》里。聒噪、卑鄙的海鷗在附近盤旋著——白色的禿鷲。她想拔出手槍朝空中連發幾槍,把子彈射空,讓它們驚恐地飛走。

汽車被壓扁了,只剩下一個長方形金屬塊。這輛車從少女時代起就一直陪伴著她,是父親給她留下的最珍貴的三件遺產之一,另外兩樣是他堅強的性格和對警察工作的熱愛。

「這是文書,都準備妥當了。」廢品堆放場的負責人不安地揮舞著柔軟的列印件說。就是這些列印件讓她的車變成了無法辨認的方鐵塊。

上面寫著「按筐賣」,意思是把車拆了賣,剩下的就都當成廢銅爛鐵了。這自然是很蠢的;從南布朗克斯區的灰市垃圾場賣掉一輛有著40年車齡的小型汽車的零部件是賺不到什麼錢的。但是,正如她在這次案件調查過程中所深刻了解的,若權力當局的計算機下達了命令,你就得照辦。

「很抱歉,女士。」

「她是警察。」帕米·威洛比厲聲說,「是警探。」

「哦。」他說,想了想這種情況的深層後果,他不是很喜歡,「抱歉,警探。」

可是他有準備妥當的文書作盾牌。他並不是很抱歉。他在她們身邊站了幾分鐘,左腿晃完晃右腿,然後走開了。

昨天晚上她被9毫米粗的鐵棍猛擊在肚子上,造成了青紫的淤傷。可是,她心中的痛楚遠遠勝過了身上的傷痛。

「你還好吧?」帕米問。

「不是很好。」

「你遇事不怎麼慌亂。」

是,說的對,薩克斯想。可我現在很慌亂。

這個小姑娘用手指繞著她挑染成紅色的頭髮,和薩克斯緊張時的小動作一樣,只是動作較為溫和。她再次注視著那個難看的方鐵塊,約3×4英尺,停放在六個這樣的汽車中間。

記憶迴旋。少女艾米莉亞和父親在他們家的小車庫裡調試汽化器或離合器,共享星期六的下午時光。他們之所以躲到屋後有兩個原因:一是在彼此的陪伴中體驗維修機器帶來的樂趣;二是逃避家裡喜怒無常的那個人:薩克斯的母親。

「火花塞間隙?」他打趣兒地考她。

「火花塞是035。」少女艾米莉亞答道,「接觸點,30-32。」

「說得好,艾米。」

薩克斯想起另外一次——她上大一時的那次約會。她和一個被稱為C.T.的男孩在布魯克林的一家漢堡店見面。他們的車讓彼此都很吃驚。薩克斯開著卡瑪洛——當時是黃色的,以漆黑的條紋作為高光,他的坐騎則是本田850。

漢堡和蘇打飲料很快就被消滅了,因為他們離一個廢棄的飛機跑道只有幾英里,免不了要賽賽車。

他先開出了起跑線,因為她開的車有一噸半重,可是不到半英里,她的大塊頭就趕上了他——他小心謹慎,她卻很大膽——她駕著車在拐彎處漂移,一路領先衝到了終點。

然後是她一生中最喜歡的驅車旅行:在他們第一次聯手破案之後,幾乎無法活動的林肯·萊姆繫上安全帶坐在她的身邊,車窗開著,風聲呼嘯。她換擋時,把他的手放在變速器的球形柄上。她記得他對著氣流大喊:「我覺得我能感覺到!我能感覺到!」

可是現在這輛車不在了。

抱歉,女士……

帕米爬下築堤。

「你要去哪兒?」

「你不能下去,小姐。」站在辦公室外的場主像揮舞旗語一樣揮動著文書。

「帕米!」

可是她沒有止步。她走到那堆鐵塊前,伸手進去掏。她使勁一拉,扯掉了一個東西,然後她轉向薩克斯。

「給你,艾米莉亞。」是有著雪佛萊的標誌的喇叭按鈕。

薩克斯想掉淚了,可她還是拚命忍住了,「謝謝,寶貝。走吧。讓我們離開這鬼地方。」

她們開車回到上西區,停下來吃冰淇淋以恢複精神。薩克斯為帕米做了安排,讓她請了一天假。她不想讓她見到斯圖爾特·埃弗雷特,這個女孩子則求之不得。

薩克斯不知道這位老師是否接受她的拒絕。她和帕米有時會在深夜看《驚聲尖叫》和《黑色星期五》,吃著「多力多滋」和花生醬加餐。一想到這兩部垃圾電影,她就知道昔日的男友,像恐怖片里的殺手一樣,有時候會起死回生。

愛讓我們變得不可思議……

帕米吃完了冰淇淋,拍拍肚皮說:「我太想吃了。」然後她嘆了口氣,「我怎麼會那麼傻?」

接著她笑了,像個大人似的,很怪異。艾米莉亞覺得這個笑聲就是往戴著曲棍球面具的殺手的墳頭上鏟的最後一杴土。

他們離開冰淇淋店,向幾個街區外的萊姆的聯排別墅走去,邊走邊計畫著今晚的女士外出聚會,還要叫上薩克斯的另一位朋友,相識多年的一名女警察。她問小女孩:「看電影還是戲劇?」

「哦,看戲劇……艾米莉亞,什麼時候一出非百老匯戲劇會變成非非百老匯戲劇?」

「問得好。我們回頭用Google搜一下。」

「既然百老匯大街上沒有一家劇院,那為什麼要把它們稱為百老匯戲劇呢?」

「對。它們應該叫『靠近百老匯』戲劇或是『拐個彎就是百老匯』戲劇。」

她們沿著東西方向的小街走著,快到中央公園西大道了。突然,薩克斯意識到附近有個過路人。身後有人穿過馬路,朝她們的大致方向走來,好像在跟蹤她們。

她沒有感到驚慌,只是把這一絲擔憂歸因於522案件中的多疑症。

放鬆。罪犯死了,不在了。

她懶得回頭看。

但是帕米往後看了。

接著她尖聲叫了起來:「是他,艾米莉亞!」

「誰?」

「闖進你家的那個人。就是他!」

薩克斯轉了個身。那人穿著藍格子花紋夾克,戴著棒球帽。他迅速地朝他們走來。

薩克斯拍了一下胯部,去掏槍。

槍不在那兒。

不,不,不……

自從彼得·戈登用它開了槍,那把格洛克就成了證據,和她的刀子一起送到皇后區的犯罪現場小組了。她還沒抽空去下城填寫文書,再領一把槍。

這時,薩克斯認出了他,呆住了。是在普利維斯勞爾工作的加爾文·格迪斯。她糊塗了,懷疑他們是不是搞錯了。格迪斯和522是一起殺的人嗎?

現在,他離她只有幾碼了。薩克斯只能站在他和帕米之間。當對方越走越近,手伸進夾克里時,她握緊了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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