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交易 第十三章

我一直在查看新聞。現在獲取信息的快捷渠道可真多。我還沒聽說某個紅髮警官在布魯克林被一名同行的執法官槍殺的任何消息。

但是至少他們害怕了。

現在他們正焦躁不安。

很好。憑什麼焦躁的只有我一個?

我一邊走路一邊思考:這是怎麼發生的?這怎麼可能發生?

這可不妙這可不妙這可……

他們似乎對我的所作所為和我要加害的人了如指掌。

還知道我當時就在去迪里昂家的路上。

怎麼知道的?

瀏覽數據,排列數據,分析數據。不行,我不知道他們怎麼辦到的。

現在還不行。得再想想。

我沒有足夠的信息。沒有必要的數據,我怎麼得出結論?怎麼可能?

哦,放鬆,放鬆,我對自己說。16碼匆匆走過時,會散落數據,泄露各種各樣的信息。至少對聰明人,對善於推論的人來說是這樣。

我沿著灰色的城市街道走來走去。星期天不再美好。被破壞了的、醜陋的一天。陽光刺眼而污濁。城市冷冰冰的,邊界線參差不齊。16碼面帶嘲諷,卑鄙而傲慢。

我恨他們所有人!

不過還是要埋著頭,裝作喜歡這一天。

最重要的是,思考。認真分析。在遇到難題時,電腦是怎麼分析數據的?

思考。現在的問題是,他們怎麼查出來的?

一個街區,兩個街區,三個街區,四個……

沒有答案。只有一個結論:他們很厲害。還有一個問題:他們究竟是誰?我猜是——

我突然想到了一件可怕的事。千萬,別……我停下腳步,把背包翻了個遍。不,不,不,不見了!那張粘在證據袋上的便利貼,我扔掉所有的東西時,忘記把它撕掉了。我最喜歡的16碼:3694-8938-5330-2498,我的寵兒——人稱羅伯特·喬根森醫生。他想躲起來,我剛發現他的逃亡地,把它寫到了便利貼上。我居然忘了,把便條扔掉了,氣死我了!

我恨我自己,恨所有的一切。我怎麼會這麼不小心?

我想大喊,想尖叫。

我的羅伯特3694!兩年來他一直是我的天竺鼠,我的人類試驗品。公共檔案,身份竊取,信用卡……

不過,把他毀了才是最最重要的。亢奮的情慾,無以言表。就像可卡因或海洛因。選擇一個完全正常的人,一個幸福的居家男人,一個有同情心的好醫生,然後把他毀掉。

唔,我不能冒險。我必須假設某個人會找到那張便條,給他打電話。他會逃跑的……我不得不放手。

今天,還有些東西從我身邊帶走了。我無法描述這種感覺。是烈焰般的灼痛,是看不見的恐慌,是身體往下墜落,隨時都會與朦朧的大地相撞的感覺,但是……還……沒有。

我跌跌撞撞地穿過成群的羚羊——這些16碼在休息日徜徉漫遊。我的快樂被摧毀了,舒適感消失了。就在幾個小時前,我還懷著好奇或帶著慾望注視著每一個人,現在我只想沖向某個人,從我的89把剃鬚刀里掏出一把,把他的西紅柿皮一樣薄的嫩肉割開。

我的一套克魯休斯兄弟剃鬚刀可能是仿照19世紀的款式製作的。超長的刀片,配有做工精良的鹿角手柄,是我收藏中的精品。

「證據來了,梅爾。我們看看吧。」

萊姆指的是在迪里昂·威廉斯家附近的垃圾箱里搜集來的證據。

「摩擦脊?」

庫珀首先拿來檢查指紋的是那些塑料袋,外面的大袋裡裝著大概是522想捏造的證據,裡面的幾隻小袋裡裝著未乾的血液和一張血污的紙巾。但是塑料袋上沒有指紋,真讓人失望,因為塑料製品能很好地保存指紋(通常都很清晰,而不是隱約可見,不需要化學品或照明就能觀察到)。不過,庫珀還是發現這個不明嫌疑犯曾戴著棉布手套摸過塑料袋。作案經驗豐富的犯罪分子喜歡用棉布而不是乳膠手套,因為乳膠手套的手指內部能有效地保留兇手的指紋。

梅爾·庫珀用各種顯影粉和多波段光源檢驗了其他證據,也沒有發現指紋。

萊姆意識到這個案子和此前的幾個案子一樣,真兇可能是522,但是又與大多數案子不同,因為它有兩類證據。一類是偽證,兇手想捏造證據以陷害迪里昂·威廉斯;毫無疑問,他確保此類證據不會引火上身。另一類是真實證據,是他不小心留下的,由此很可能會找到他的家,比如煙草和洋娃娃的頭髮。

血污的紙巾和未乾的血液屬於第一類,是有意要留下的。同樣,準備偷偷放到威廉斯的車庫或車中的布基膠帶和封上米拉·溫伯格的嘴或蒙上她的眼睛的膠帶完全一致。但是522會很小心,不讓人在他的家裡發現膠帶的痕迹。

那隻13碼的舒踏克牌跑鞋可能並不打算藏在威廉斯的家裡,但它仍然是「捏造的」證據,因為522確實用它留下了一隻鞋印,與威廉斯的一隻鞋一致。梅爾·庫珀還是把這隻鞋測驗了一下,發現鞋底上有啤酒的痕迹。根據多年前由萊姆為紐約市警局創建的發酵飲料成分的資料庫,那極有可能是米勒啤酒。這個證據可能是偽證,也可能是真實證據。他們得看看普拉斯基從米拉·溫伯格被害現場找回了什麼才能確定。

塑料袋裡還有一張米拉·溫伯格的電腦列印照片。可能是想讓人以為威廉斯一直在網上暗中追蹤她,那也就可能是想捏造的。萊姆還是讓庫珀仔細把它測驗了一下,不過用水合茚三酮化驗後,依然沒有發現指紋。顯微鏡和化學分析顯示,這是無法追查的無商標紙質,用惠普激光調色液列印的。除了品牌外,該調色液也是無法追查的。

但是他們還是有了一個發現,可能會有用。萊姆和庫珀發現紙張中嵌有紙葡萄穗霉的痕迹。這就是臭名昭著的「病態建築物」真菌。由於紙張中的含量非常小,所以不太可能是522打算捏造的證據,很可能來自兇手的家裡或工作場所。這種真菌幾乎只有室內才有,它的存在意味著他的家或工作場所至少有一部分是黑暗潮濕的。真菌在乾燥的場所無法生長。

那張便利貼是3M牌的,也可能不是想偽造的證據。雖然不是便宜的無商標產品,但是也很難追根溯源。庫珀只在上面發現了更多真菌的孢子,除此之外就沒有別的痕迹了,但是這個結果至少說明便利貼可能是522的。墨跡是一次性水筆留下的,這種筆在全國各地任何一家商店都買得到。

報告說,初步的檢測證實了塑料袋裡的血是米拉·溫伯格的。

塞利托接了個電話,簡短地說了幾句,就掛斷了。「藥品強制管理局查到舉報艾米莉亞的電話是用投幣電話打來的。沒人看到打電話的人,高速公路上也沒人看到誰逃跑。在最近的兩個地鐵站做了調查,在他逃跑期間,也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的跡象。」

「好吧,他不會做任何讓人懷疑的事,對嗎?那些做調查的人怎麼想?一個逃亡的兇手會從十字轉門跳下來,還是脫掉身上的衣服,換上一套超級英雄服?」

「林克,我只是把他們的原話告訴你。」

他做了個鬼臉,讓托馬斯把調查的結果寫到白板上。

迪里昂·威廉斯家附近的街上

·三隻密保諾冷凍保鮮塑料袋,1加侖容量

·一隻右腳的舒踏克牌13碼跑鞋,鞋底有幹了的啤酒(可能是米勒牌的),沒有穿過的跡象,無其他可辨別的痕迹。買來在犯罪現場留下鞋印?

·塑料袋裡有血污的紙巾。初步的檢測證實是受害人的

·塑料袋裡有2毫升的血液。初步的檢測證實是受害人的

·便利貼上寫有亨德森·豪斯酒店公寓672號房間的地址,房客是羅伯特·喬根森。便條、鋼筆和紙均難以追查。紙上有紙葡萄穗黴菌的痕迹·受害人的照片,顯然是用電腦列印的,彩色。紙上有紙葡萄穗黴菌的痕迹

·布基膠帶,家得寶牌,無法追查特定的來源

·無摩擦脊

門鈴響了,羅恩·普拉斯基匆匆走進屋子,拿著兩隻裝奶板條箱,裡面放著塑料袋,是從米拉·溫伯格被害現場提取的證據。

萊姆立刻意識到他的表情有所改變。他神色沉靜,以前他不是戰戰兢兢,就是不知所措,偶爾顯得洋洋自得,甚至還會臉紅。可是現在他的眼神空洞,和早些時候那種堅毅而有神的目光完全不同。他匆匆掃了一眼萊姆,對他點點頭,悶悶不樂地走向檢查桌,把證據遞給庫珀,還給了他保管鏈的卡片,上面有技術人員的簽字。

年輕警察退後一步,瀏覽著萊姆剛剛在白板上創建的證據圖。他雙手插在牛仔褲兜里,夏威夷襯衫沒有塞進褲子。他一個詞也沒看進去。

「普拉斯基,你沒事吧?」

「沒事。」

「你看上去氣色不好。」塞利托說。

「哪裡,沒什麼。」

但這不是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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