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交易 第十章

「先行狙擊手到位了嗎?」

博·豪曼曾經是一名訓練官,現任該市緊急勤務小組(即紐約警察局的霹靂小組)組長。他朝一幢大樓打了個手勢。該樓提供了一個絕佳的射擊地點,將迪里昂·威廉斯的獨立式住宅的小後院置於射程之內。

「是的,長官。」在他身邊的一名警官說,「約翰尼已經把後院置於射程之內了。」

「很好。」

豪曼留著平頭,頭髮開始變白,性格堅韌如皮革。他命令兩支緊急勤務小組進入待命狀態,「不要被發現。」

豪曼正在離這兒不遠的自家後院里,耐心地設法點燃去年的木炭時,接到了一個電話。說是發生了一起姦殺案,而且有找到嫌疑犯的可靠線索。他把點火的使命轉交給兒子,披上警服,飛奔出來,心裡感謝仁慈的上帝他沒有把第一瓶啤酒一飲而盡。豪曼在幾杯酒下肚後還能開車,但是他從來沒有在剛喝過酒的八個小時內開過槍。

今天,在這個晴朗的星期天,他們將有機會目睹一場槍戰。

他的無線通訊設備哧啦哧啦地響起來,從頭戴式耳機里傳來陣陣呼叫聲:「S和S1呼叫總部,請回答。」

一支搜索監視小組與另外一名狙擊手在街對面。

「總部。說,請回答。」

「有一些上升暖氣流。可能有人在室內。聽不見聲音。」

可能是。豪曼想,他惱火了。他知道買這種設備花了多少錢。就算它測不出屋裡人的鞋碼,說不出他們早上是否用牙縫拉線清除了牙垢,也應該能確定室內是否有人吧。

「再檢查。」

彷彿一個世紀過去了,他才聽到:「S和S1。室內只有一個人。從一扇窗戶可以看到人影。可以肯定是迪里昂·威廉斯,和你發的照片里的人一樣,請回答。」

「好。出動。」

豪曼召集了兩支作戰小組。他們已經在房子周圍佔據了陣地。「現在我們沒多少時間下達簡令,但是聽好了。這名罪犯是強姦犯和殺人犯。我們想抓活的,但是他太危險了,不能放掉他。如果他有任何攻擊性的舉動,允許開槍。」

「B組組長。收到了。報告,我們已經埋伏好了。控制了朝北的小巷、街道和後門,請回答。」

「A組組長。收到許可。我們在前門埋伏好了,控制了東南方向的所有街道。」

「狙擊手們,」豪曼用對講機說,「你們收到許可了嗎?」

「收到了。」他們補充說已經閉鎖上膛了。(豪曼一直討厭這個說法,因為只有舊式M-1來複槍才能這麼說。舊式來複槍必須鎖上槍栓,從上方裝進子彈夾。新式來複槍上膛時不用閉鎖。但是現在沒工夫說教了。)

豪曼解開了他的格洛克手槍上的皮帶扣,溜進房後的小巷裡。在那裡更多的警員加入進來。在這個悠閑的春日星期天,他們原定的計畫迅速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

迪里昂·威廉斯跪在地上,小心翼翼地透過門縫往外看——木頭上確確實實有一道裂紋,他一直打算修理的。他看到那些警官都不在外面了。

不,應該說看不見他們了才對。「不在」和「看不見」可不一樣。灌木叢里不知是金屬還是玻璃在閃爍。也許是鄰居們收集的稀奇古怪的小精靈或小鹿草坪裝飾物。

也可能是持槍的警察。

他拖著袋子,爬到了屋後。他又偷看了一下。這次,他冒著風險從窗戶往外看了一眼,努力控制住內心的恐慌。

後院和那邊的小巷裡沒有人。

不過他再次糾正:好像沒有人。

他感到創傷後應激障礙綜合征又要發作了。他有種強烈的慾望想要跑到屋外,拔出手槍,沖向小巷,見到誰就威脅誰,吆喝他們往後站。

他只覺得頭暈目眩,一個衝動就想伸手去扭門把手。

不行……

放聰明點。

他坐下來,頭後仰著靠在牆上,竭力平定呼吸。

過了一會兒,他鎮靜下來了,決心尋找別的出路。地下室里有一扇窗戶通向小側院。穿過一片8英尺長的枯萎的草坪,還有一扇窗戶通向鄰居家的地下室。姓王的一家人外出度周末了,花草都是他澆的水。威廉斯覺得他能溜進去,爬上樓,從後門出去。如果他幸運的話,警方應該沒有瞄準他家的側院,這樣他就能沿著小巷,走上大街,奔向地鐵。

這個計畫不是很好,但是至少給了他一個機會,不至於守在這裡等死。眼淚又流了下來,恐慌再次襲上心頭。

別哭了,勇士。振作點。

他站起身,跌跌撞撞地下了樓梯,走進地下室。

趕快離開。警察隨時都會破門而入。

他拉開窗戶的插銷,爬上窗檯,跳下來。準備朝王家的地下室窗戶走時,他往右掃了一眼,一下子就僵住了。

哦,上帝……

警察。一男一女兩名警探,右手握著槍,正蜷縮在狹窄的側院里。他們沒有朝他的方向張望,但卻盯著後門和小巷。

恐慌再次侵襲了他。他要拔出柯爾特手槍威脅他們,命令他們坐下來,給自己戴上手銬,再把他們的無線通訊設備扔掉。他也不願那樣做,那樣的話就真成罪犯了。但是他別無選擇。他們顯然確信他犯了可怕的罪行。對,他要搶走他們的槍,然後跑掉。也許附近就有一輛無標記的警車。他要拿走他們的鑰匙。

有人在監控他們嗎?一個他看不見的人?也許是一名狙擊手?

唉,他不得不冒這個險。

他輕輕地放下包,去摸手槍。

就在這時,女警探的目光轉向了他。威廉斯喘了口大氣。完蛋了,他想。

詹妮斯,我愛你……

但是女警探瞥了一眼手中的紙條,然後眯著眼打量著他,「迪里昂·威廉斯?」

他結巴了,「我——」他點點頭,肩膀垂了下來。他只是盯著她美麗的臉龐,她紮成馬尾的紅色頭髮,她冷冷的眼神。

她舉起掛在脖子上的警徽,「我們是警察。你怎麼從屋子裡跑出來了?」然後她指指窗戶,點點頭,「威廉斯先生,我們正在執行作戰任務。你能不能回到屋裡?呆在裡面會比較安全。」

「我——」因為驚慌,他的聲音發顫,「我——」

「馬上進去。」她再次發令,「等一切都結束了,我們會去找你。保持安靜。不要再出來了。拜託。」

「好的。我……好吧。」

他丟下包,慢慢地爬進窗戶。

她對著無線通訊設備說:「我是薩克斯。博,我要擴大防線。他會非常謹慎的。」

到底在幹什麼啊?威廉斯沒多考慮。他笨拙地爬回地下室,然後走上樓。一上樓他就徑直走進衛生間。他掀起馬桶後面的蓋子,把手槍丟進去。然後走到窗前,想再往外偷看一眼。但是他止住了腳步。剛跑回馬桶旁,他就「哇」地吐了出來。

就算今天是個好天氣,就算我剛和米拉9834春風一度,奇怪的是,我懷念在辦公室的感覺。

首先,我喜歡工作,一直如此。我喜歡那種氛圍,喜歡和身邊的16碼如同一家人的同事之誼。

其次,是富有創作力的感覺,是融入紐約快節奏的商業活動的感覺。(所謂的「最先進的技術」,我討厭這種說法。這個短語本身就是公司用語。不,偉大的領袖,如富蘭克林·德蘭諾·羅斯福、杜魯門、愷撒、希特勒,都不需要這些淺薄的花言巧語作為掩飾。)

當然,最重要的是我的工作對我的愛好有所裨益。不,不止是有所裨益,而是至關重要。

我目前的職位很好,非常好。我什麼時候想脫身,就能脫身。只要略施小技,在一周的工作日內,我都能擠出時間從事自己的愛好。而且,我的公開身份,可以說是職業面孔,幾乎不會讓人懷疑我的內心和表面截然不同(說得婉轉些)。

我也常常在周末工作,那是我最喜歡的時段之一——當然,如果不是和像米拉9834那樣的漂亮姑娘從事交易,也不是要獲得一幅油畫、幾本連環漫畫冊、一堆錢幣、一件珍稀的瓷器。即使是在假期、周六或周日,有其他幾個16碼在辦公室時,大廳里也充滿了嘈雜的白噪音,那是轔轔的車輪,載著社會緩緩前行,進入一個神奇的新世界。

呵,這裡有家古玩店。我停下來往櫥窗里看。有幾張畫、紀念品盤、杯盞和招貼畫吸引了我。遺憾的是我不能回來購物,因為這家店距離迪里昂6832的家太近了。雖說把我和「強姦犯」聯繫起來的幾率很小,但是……何必冒險呢?(我只去店鋪購物或在垃圾中尋覓可用之物。看一看eBay會很有意思,但是在網上購物?除非你瘋了。)現金暫時還是安全的。但是不久也會像其他所有東西一樣帶上標籤。射頻識別標籤已被嵌入鈔票,一些國家已經做了嘗試。銀行會知道你從哪台自動取款機或哪家銀行取了哪張20美元的鈔票。他們還會知道這筆錢是買了可樂,為情人買了文胸,還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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