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交易 第六章

「墳墓」。

其實,始建於19世紀的「墳墓」已經不能稱其為墳墓了。那座建築物早已蕩然無存,但是人們依然用這個名字稱呼下城的曼哈頓拘留中心。亞瑟·萊姆就呆在裡面。從被捕那天起,他的心臟就一直絕望地咚咚咚地跳著。

不管這個地方是叫「墳墓」,還是簡稱MDC,或是伯納德·克里克中心,對亞瑟來說,這裡就是人間地獄。

絕對是地獄。

除了像其他犯人一樣穿著橘色的連衣褲,他和他們就沒有相似之處了。這個身高5英尺11英寸,體重190磅,褐色頭髮,留著公司職員髮型的男人和在這裡等待審判的犯人們截然不同。不,他不是大塊頭,身上沒有刺青(他才知道這是文身的意思),沒有剃光頭,腦子不笨,既不是黑人,也不是拉丁美洲人。唯一與亞瑟相似的罪犯是被指控白領犯罪的商界人士,可是他們沒被監禁,審判後才有可能住進「墳墓」。不管犯了什麼罪,他們也不至於像亞瑟一樣要擔保200萬美元的保釋金。

所以,從5月13日起,「墳墓」就成了他的家。這是他一生中最漫長、最痛苦難挨的日子。

而且令人困惑。

亞瑟也許見過那個指控是他殺的女人,可是他一點都記不起來。對,他是去過蘇荷區的畫廊,顯然她也在那兒看過畫。但是他不記得和她說過話。沒錯,他是喜歡哈維·普雷斯科特的畫。失業後,他迫不得已賣掉了那些油畫,心疼極了。但是為此去偷?去殺人?他們是不是瘋了?我看起來像殺人犯嗎?

對他而言,這是一個不解之謎。像費馬定理一樣的數學證明,即使在得到解釋後,還是不懂。他的車裡有她的血跡?毫無疑問,他是被陷害了。甚至可能是警察有意栽贓的。

在「墳墓」呆了10天後,辛普森的辯護似乎不那麼像科幻電影《迷離境界》了。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幕後者是誰?他想到了當初被普林斯頓大學解僱後,他一怒之下寫的那些信。其中一些很愚蠢、很瑣碎,還帶著威脅的口吻。本來嘛,學術圈裡不可靠的人很多。也許他們想報復一下他乾的臭事。還有班裡那個勾引他的女生。他對她說,不,他不想有婚外戀。她怒不可遏。

致命的吸引……

警方已經對她做了調查,確定她不是兇手。但是在證明她不在犯罪現場時,他們調查得夠不夠徹底?

他環視了一下寬闊的公共場所,周圍有幾十個蹲監的(這是「囚犯」的內部用語)。起初,他們對他很好奇。得知他是因謀殺罪被捕時,他的聲望陡增;可是後來知道受害人既沒想偷他的毒品,也沒對他不忠時,他的聲望又一落千丈。在他們看來,出於以上兩個原因殺一個女人是可以接受的。

後來,當他們明白他不過是一個因個人作風問題而陷於窘境的白人時,亞瑟的噩夢就開始了。

推撞他,向他挑釁,搶他的牛奶盒——和在中學時的無異。性方面的事並不是外人想像的那樣,在這裡不是那樣。這兒的人都是新囚犯,大家暫時都能管住自己的老二。但是他的一幫新「朋友」對他打保票說,一旦在像阿提卡這樣的監獄呆上很長一段時間,尤其是得到1/4磅的大漢堡,即被判25年監禁的話,他就熬不住了。

他已經四次被人一拳打在臉上,兩次被絆倒,還有一次被精神變態的阿奎拉·桑切斯摔倒在地。桑切斯的臉上淌著汗,大聲嚷嚷著夾雜著西班牙文的英語,直到幾個獄警看煩了,把他拉開才算完。

亞瑟尿濕了兩回褲子,嘔吐了十幾次。他是個毛蟲、廢物,不值得搭理。

直到後來。

他的心怦怦地跳個不停,他覺得它隨時都會裂成兩半,就像他的父親亨利·萊姆死前一樣。當然,那位著名的教授不是在像「墳墓」這樣不光彩的地方去世的,而是在伊利諾伊州海德公園的大教堂人行道上,那裡莊嚴宏偉,和他的身份相當。

這是怎麼發生的?目擊者和證據……毫無道理。

「萊姆先生,接受辯訴吧。」助理檢察官說過,「我建議你接受。」

他的律師也說:「亞瑟,我清楚其中的底細,就像看GPS地圖一樣。我知道事情會朝哪個方向發展。我不想刺激你,奧爾巴尼不會把死刑寫進法律來挽救它。不好意思,玩笑開得不好。但是你還是會被判25年。我能給你爭取15年。努力爭取吧。」

「可那我沒殺人。」

「啊哈。亞瑟,這對任何人都沒太大的意義。」

「可那不是我乾的。」

「啊哈。」

「不,我不接受辯訴。陪審團會明白的。他們會了解我。他們會知道我沒殺人。」

沉默。然後他說:「那好。」其實並不好。顯然他被惹惱了,儘管他已經睡了601個小時——那一筆錢他從哪兒弄呢?他——

這時,亞瑟突然抬起頭,看到兩個拉美裔的囚犯正在打量他。他倆注視著他,面無表情,既不友好,不帶挑釁,也不兇惡,似乎很好奇。

他們朝他走來時,他考慮著是該站起來還是原地不動。

不要動。

目光向下。

他目光向下。其中一個站到他的面前,一雙磨破的跑鞋就在亞瑟的視線範圍內。

另一個繞到他的背後。

他死定了。亞瑟·萊姆很清楚。要打就快點,打完了事。

「你。」他背後的人用高嗓門說。

亞瑟抬頭看著面前的那個人。他的雙眼布滿血絲,戴著一隻大耳環,長著一口壞牙齒。亞瑟說不出話來。

「你。」背後的聲音又響起來。

亞瑟咽了口唾沫。他也不想,但是不由自主。

「我和我的夥計跟你說話呢。你沒禮貌。你怎麼這麼討厭?」

「對不起。我只是……你好。」

「你。你是幹什麼的,兄弟?」高嗓門在他背後問。

「我是……」他的腦子僵住了。我該怎麼說?「我是個科學家。」

耳環男說:「操!科學家?你做什麼來著,造火箭?」

他倆哈哈大笑。

「不是,醫療設備。」

「像那種狗屎東西,就是他們喊一聲『清除』,然後用電擊你?急診室用的?」

「不,很複雜。」

耳環男皺皺眉。

「我不是那個意思。」亞瑟急忙說,「不是說你不懂,只是很難解釋。是血液透析用的質量控制系統,還有——」

高嗓門說:「很賺錢咯?聽說你被傳的時候穿著一身好行頭?」

「我被……」哦,被傳票,「我也不知道,在諾德斯特龍買的。」

「諾德斯特龍?什麼鬼地方?」

「一家商店。」

亞瑟回頭盯著耳環男的腳時,高嗓門繼續問:「我說,賺大錢了吧?你賺了多少?」

「我——」

「你想說你不知道?」

「我——」是,他正有此意。

「你賺了多少?」

「我不……我想有六位數。」

「操。」

亞瑟不知道這對他們來說是多還是少,

這時,高嗓門笑了,「你成家了?」

「我不會說關於他們的任何事。」這次他的態度很堅決。

「你成家了?」

亞瑟·萊姆把臉轉過去,看著不遠處的牆上有個釘子從兩塊煤渣磚中間的灰泥里伸出來。他猜想,釘子原本是用來掛牌子的,幾年前被摘下或偷去了。「別理我。我不想和你們說話。」他竭力使自己的聲音堅定有力,但是聽起來像是女孩子在跳舞時拒絕企圖接近她的討厭鬼。

「我們在試著和你文明談話,兄弟。」

他剛才是這麼說的嗎?文明談話?

然後他又想,該死,也許他們確實沒有惡意。也許他們能成為他的朋友,給他撐腰。天知道他的朋友越多越好。他還能挽回嗎?「對不起,只是這件事對我來說太奇怪了。我以前從來沒惹過麻煩。我只是——」

「你老婆是做什麼的?她也是科學家?很聰明?」

「我……」他欲言又止。

「她的奶子大嗎?」

「你從後面干她?」

「聽著,你這個混蛋科學家。給你指條路。讓你的聰明老婆去銀行取1萬美元。然後讓她開車去我表兄家,他在布朗克斯區。然後——」

男高音的聲音變低了。

一名黑人囚犯正朝他們仨走來。他身高6英尺2英寸,肌肉結實,脂肪厚重,顯得壯實魁偉,連衣褲的褲腳往上翻卷。他盯著那兩個拉美人,惡狠狠地眯著眼。

「你們這兩條吉娃娃狗,給我滾蛋!」

亞瑟·萊姆僵住了。如果有人對著他開槍,他也不會動。就算有人開槍射擊,他也不覺得奇怪,即使這裡到處設有磁性檢測儀。

「操你媽的黑鬼!」耳環男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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