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 等待時機 第四十一章

「什麼意思?你他媽的想測驗我嗎?」  。

他不認為自己會去,但畢竟現在還很難說。過去的經驗使他明白,對一件事情最好的做法就是——不要太早作出定論。

「昨天賣給你的那把槍呢?」他用英文問。

陳姓混混忍不住笑了:「撒泡尿。」說完,便又繼續喝他的咖啡。

還不能。這隻能告訴他槍支的型號,無法得知槍支和彈藥是從何處購來的。不過,這總不失為一條線索,具有記錄在寫字板上的價值。

「我他媽的才不會告訴任何人,不過我需要再買一把槍。」

這點有用嗎?有用嗎?他思索著。

「誰說是衣服了?」

「喂?」萊姆說。

這是指子彈上因槍管膛線所造成的稜線刻痕。膛線的作用是讓子彈旋轉,以增加射擊的速度和準確度。一位槍械專家只要檢視子彈上留下的擦痕和扭旋的角度,就能指出射出這顆子彈的是何種槍支。

「我才沒那麼笨,」威廉不高興地說,「他根本不知道我們是從哪兒來的。」

「這裡有一位病人,一個中國男人,姓盛。他在北海岸外的沉船中被海岸警衛隊救起,然後送來這裡醫療。」

他把袋子交給父親,張敬梓立即塞進了自己的口袋:「你沒把自己的名字告訴他吧?」

「廢話。」

「怎麼樣?」張敬梓問,跟著走在兒子身邊。

「望風,接應他們逃跑。」

「你也沒提到『幽靈』或福州龍號吧?」

張威廉早已被磨練得十分堅強。他知道,絕對不能讓這種人得寸進尺。

「確定這是『幽靈』的嗎?」萊姆問。

威廉哈哈笑了幾聲,「三百,不行就走人。」

托馬斯顯然已察覺萊姆因桑尼之死而顯得十分消沉,便沒再用刺耳的話頂他。他默默拿起寫字筆,走到證物表前。

星期三酉時至星期一未時

「你說的,」威廉重複他剛才的話,「BOSS、阿瑪尼。」

「有子彈嗎?」

如果有,這些東西能讓我們找到他家的大門嗎?

氣相色層分析儀能精確檢測出物質中所含的基本成分。沒多久,檢測結果便出來了——是鎂和硅酸鹽。

「接下來是指甲縫殘屑。」庫珀說,同時檢視另一個貼有標籤的證物袋。他把這殘屑放在載玻片上,裝在複合式顯微鏡底下觀察。

一到咖啡館外,威廉便快步沿著人行道遠離星巴克。

「我只要槍,別的都不要。」

「我是亨廷頓醫院的亞瑟·溫斯洛醫生。」

「BOSS、阿瑪尼……你想要什麼名牌衣服我都有……」他又喝了一口咖啡,更加仔細地打量威廉,「還是哪天晚上你跟我們一起來算了。下星期我們會去皇后區的一間倉庫,裡面可有不少好貨。你會開車嗎?」

「有三發。」

「那麼這是把新槍。也許是格洛克三六型。」他覺得有些訝異,這種型號的手槍火力強大,但價格也不便宜,目前尚未廣泛得到使用。在美國,也只有聯邦執法部門的探員使用而已。

「他把你身上的錢全收走了?」

陳姓混混想了一下,才點點頭:「這個價錢是因為我欣賞你。」

你的確有種……

「沒有。」

「你們的幫派在福州偷過東西嗎?」

「我們應該一人帶一把槍。」

「醫生,有什麼事嗎?」

「她去調查這些植物了,現在先不管這個東西。」儘管萊姆的多年經驗早已使他發展出不受血淋淋犯罪現場驚擾的免疫力,但此時當他看到桑尼衣服上的暗黑色血跡時,心臟仍不禁狂跳了幾下。不久前,桑尼身上還穿著同樣的這套衣服,在這個房間里到處走動。

張敬梓碰了一下兒子的手臂:「謝謝你,孩子,你表現得真的很勇敢。」

他看著那本簽了名打算送給桑尼的書。

雖不情願,他還是啜了一口苦澀的咖啡。

「因為在我們走了以後,這位警衛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先去換衣服,然後才會去報警,這樣才不會讓警方以為他嚇得尿了褲子。如此一來,我們就有足夠時間逃走,而且既然沒有人受傷,警方也就不會全力追捕我們。」

「這是滑石,對吧?」

十七歲的張威廉坐在布魯克林區的這間星巴克里,此處離他家人所住的地方並不遠。他只喜歡喝茶,想喝母親泡在舊鐵壺裡的老普洱茶,但這時他只能繼續喝咖啡,彷彿自己十分愛喝這種濁黑髮酸的飲料,因為這是坐在他對面的那個混混現在所喝的東西。如果威廉在這時候喝茶,看起來就會像個懦夫。

再見,桑尼。萊姆在心裡用中文說。

「我說了,要不要隨你。」

「可多了,我們偷過幾十個地方。」

在他們快走至家們前時,張敬梓對兒子說:「我會把槍放在柜子里,這把槍只能在『幽靈』想闖進來時才能使用。你絕對不能帶著它到處跑,明白嗎?」

「會,我會開。」威廉向窗外望去,沒見到他父親的人影。

這個年輕人只自我介紹說他姓陳,他穿著和昨天一樣的黑色皮夾克,手中拿著一支小小諾基亞手機在打電話。電話打完後,他把手機插回皮帶上,然後做了個誇張的看錶動作,瞄了一眼手上的勞力士金錶。

威廉一語不發起身便走。陳姓混混說:「明天晚上八點,到這裡來。」

「被我爸爸找到了。」

「不,」萊姆說,「別的事你不用做,去寫。」

「爺爺會以你為榮的。」張敬梓又說。

「再來看子彈,」他檢視兩顆彈頭,一個扁平,一個完整,兩個都沾上了血跡,「檢查一下溝紋。」

「你的工作是什麼?」

這個姓陳的混混忍住不讓臉上露出讚許表情,但還是說了:「你跟我們一起去皇后區,明天晚上我和你在這裡碰面。我會帶一些人來。」

「給我。」他說。

救他的不是海岸暫衛隊,萊姆心想,但嘴裡仍說:「說下去。」

「那是狗屁東西。我要真槍。」

「沒錯。」

姓陳的混混檢查了一下袋子里的手槍。

「我賣你一把好東西,」姓陳的混混說,「改造過的玩具手槍。」

坐在星巴克咖啡館裡的這兩個年輕人同時環顧四周,才彼此交換過袋子和現金。

「我就是萊姆。你是哪位?」

這位助理很快出現在門口:「我還有點事情要做。」

但他的心思卻沒在雜誌的文章上面,心中想的全是姓陳的小混混問他的事。明天晚上他該不該和那些人見面呢?

「不管那些了。你回答我,如果警衛來了,你他媽的會怎麼做?」

這個小混混問:「你有膽子吧?」

「我拿到了,爸爸。」

在庫珀拚命打字的時候,萊姆的電話鈴聲響了。托馬斯接起電話,然後轉接至擴音器上。

「多少錢?」

威廉停下腳步,被這個人嚇了一跳。這個迅速接近他的人,正是他的父親張敬梓。

「不必麻煩了,」萊姆簡短地說,「這是格洛克手槍。」格洛克手槍是奧地利所製造的,外觀雖然不出色,性能卻十分值得信賴,因此在全世界使用的人越來越多,無論是歹徒或警察,「槍管磨損程度如何?」

「好,我想這裡有些事情應該讓你知道一下。」

「子彈上的擦痕很銳利。」

「如果你向任何人提起我們,你就死定了。」

「為什麼?」

威廉過去並沒有加入幫派,頂多只和幾個好朋友偷過車,或偶爾在雜貨店裡順手牽羊偷點香煙和飲料。

「他們說,如果一有消息就馬上通知你。」

威廉冷笑說:「因為只有白痴才會為了幾件衣服殺人。」

「麻煩找萊……萊姆先生。」

在張敬梓把手槍放進只有他和威廉才拿得到的櫥櫃內時,威廉一屁股坐在沙發上,坐在弟弟和小嬰兒的旁邊。他順手撿起一本雜誌,隨意翻看。

梅爾·庫珀俯身檢視巡警從唐人街現場火速送來的證物塑料袋,「腳印。」

「好了,梅爾,」他平靜地說,「我們來整理一下。現在我們有什麼東西?」

然而,還有另一種特質,一種讓完全理性的萊姆過去一直無法定義的特質。不過,現在他總算理清了。這種特質是願意犧牲一切、不惜任何代價追捕罪犯,除了用「慾望」甚至「愉悅」來形容外,似乎沒有更好的說法。儘管桑尼有很多缺點,例如會在犯罪現場抽煙、太迷信和做一些怪力亂神的事情,但他卻具備了這種重要的特質。他一個人孤獨地越過大半個地球,來到世界的另一端,只為了追捕他一心想抓住的兇手。萊姆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