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塞林托說:「可是,船上的證物一定都毀壞了,對嗎?林肯?因為海水的關係。「
薩克斯說:「有些沒入水中的證物確實會受到損壞或完全消失,例如一些水溶性的化學物質。但是,對那些實體的證物來說,即使是腳印,都能被保留下來,這得視水中的潮流、深度和溫度而定。事實上,有些沉入水中的證物,保存下來的情況有時甚至比陸地上好。萊姆,我背得如何?」
「很好,薩克斯,我給你一百分。」剛才她說的這些話,完全是萊姆寫在刑事鑒定教科書中的文字。
「誰去打電話給海岸警衛隊,把在那邊執行救援行動的負責人的電話轉接給我。」
塞林托主動打了電話,並將電話接到擴音器上。
「我是埃文·布里岡號艦長弗雷德·蘭森。」擴音器傳來海上呼嘯的風聲,電話那端的人幾乎是用吼叫的方式在說話。
「我是紐約市警察局警探塞林托。我好像和你通過話吧?」
「沒錯,我記得。」
「我現在和林肯·萊姆在一起。你目前的位置在哪裡?」
「就在福州龍號上面。我們還在搜尋生還者,不過看來希望很渺茫了。」
萊姆問;「船長,那艘船的狀況如何?」
「船身向右舷傾斜,沉沒在約八九十英尺深的海底。」
「那裡的天氣狀況呢?」
「現在好多了。浪高三米,風力八級,小雨,能見度約二百碼。」
「你那裡有可以下去清查船艙內部的潛水人員嗎?」萊姆問。
「有。」
「這種天氣他們可以出動嗎?」
「天氣狀況並不是很好,但他們應該沒有問題。不過,我們已用儀器掃描過船艙內是否有生存者,可是沒有任何發現。」
「不,我是要他們下去搜尋證物。」
「明白了,我們會派人下去。可是,我的潛水人員都不是搜集證據的,他們的專長只是S和R。」
萊姆想起來,S指「搜索」(Search),R是指「救援」(Rescue)。
艦長又說:「你能派人來指導他們該如何進行嗎?」
「沒問題,」儘管他知道要對一個新手講解極其複雜的犯罪現場鑒定工作,是件費時又費力的事,但萊姆也只能答應下來。
阿米莉亞·薩克斯突然插了話:「我可以自己去。」
萊姆說:「我說的是潛進那條船搜集證據,薩克斯。」
「我知道。」
「而那條船沉沒在海底幾十英尺深的地方。」
她彎下腰,對著麥克風說:「艦長,我三十分鐘以內就可以抵達炮台山公園。你能派一架直升機過來接我嗎?」
「這種天氣是還可以飛行,不過——」
「我有PADⅠ開放水域資格。」這句話的意思是,她參加過「專業潛水指導協會」的潛水課程,具有合格的潛水員證書。萊姆知道,她和以前的男朋友尼克曾一起報名參加訓練,從事過不少次的潛水活動。不過,平時喜愛追求速度的薩克斯應該更喜歡快艇和滑水運動。
「但你已經好幾年沒潛水了,薩克斯。」萊姆提醒她。
「這就像騎車一樣。」
「這位小姐——」
「艦長,請叫我薩克斯刑警。」她說。
「刑警,休閑性質的潛水活動和今天的情況差別很大。我手下的潛水員都有多年經驗,但要他們在今天這種天氣下潛進一艘尚未完全穩定的沉船里,我都會有點不放心。」
「薩克斯,」萊姆說,「你別去,潛水不是你的專長。」
「我非去不可。」她回答,接著又對麥克風說,「艦長,他們一定會錯過很多重點。相信你也很清楚,他們對刑事現場鑒定知識的了解,其實與一般市民沒有什麼分別。」
「我明白了,警察。但我不得不說,這還是有點風險。」
薩克斯沉默了一下,然後又說:「艦長,你有孩子嗎?」
「什麼?」
「你有家人嗎?」
「這——」他回答,「我有。」
「我們現在通緝的人,正是那個把船炸沉,幾乎讓船上所有人罹難的殺人兇手。此刻,他正無所不用其極地想殺掉那些僥倖逃過船難的偷渡者,想殺掉有兩個孩子和一名嬰兒的那一家人。我絕對不能讓這種事發生。在那艘船上,可能存有重要證物,能讓我們可以查出他藏身的地方。而我的專長正是尋找線索——無論在何種狀況下。」
塞林托說:「叫我們的潛水員去好了。」紐約市警察局和消防局都有許多專業的潛水人員。
「他們也不懂犯罪現場鑒定,他們一樣只是S和R。」薩克斯馬上表示反對。說完,她轉頭看向萊姆。萊姆猶豫了好一會兒,最後才勉強點了點頭,表示他贊成薩克斯的做法。
「艦長,你能協助我們嗎?」萊姆問,「她非得親自下水不可。」
艦長的回答伴隨著呼嘯狂風傳來:「沒問題,警員。不過,我會派直升機到哈德遜河的降落場,這樣可以省一點時間。那裡離炮台山公園不遠,你知道那個地方嗎?」
「知道。」她說,接著又補充,「艦長,我還有一件事。」
「是什麼?」
「你知道加勒比海是潛水活動盛行的地方嗎?」
「沒錯。」
「每次我們潛水結束,回到船上起程回港時,水手們會為每人準備一杯蘭姆雞尾酒以示慶功——當然這已經包括在潛水的費用里。不知道在你們海岸警衛隊的艦艇上,會不會提供這樣的東西?」
「沒問題,警員,我們可以馬上替你準備。」
「我會在十五分鐘後趕到直升機起落點。」
結束通話後,薩克斯看著萊姆說:「我會打電話告訴你我找到了什麼。」
此刻,萊姆心中有千言萬語想對薩克斯說,但能說出口的卻少之又少。於是,他只說了一句:「仔細搜查——」
「——小心背後。」
她摸摸他的右手,那隻根本無法感覺到任何東西的手。應該說,目前還不能。也許在手術過後,情況就會有所改變。
萊姆抬頭看著天花板,看向樓上卧房那座執法者之神的關公像和祭祀所用的甜酒擺放的位置。但林肯·萊姆還是克制住了這股衝動,不讓自己向這位東方神祗默默祈禱——祈求薩克斯能平安完成這趟旅程,並快點將消息傳送回來。
舉一反三……
孔夫子?我喜歡這個說法,萊姆想著。他轉頭對看護說:「你去地下室幫我拿件東西。」
「拿什麼?」
「拿一本我寫的書。」
「不知道放到哪裡去了。」托馬斯回答。
「那麼,你最好仔細找一找。你覺得呢?」
托馬斯故意大聲嘆了口氣,才不情願地離開房間。
萊姆說的這本書,是他在幾年前完成的著作《犯罪現場》,在這本書中,他重現了過去發生在紐約市內的五十一個刑事案件的地點,有些已偵破,有些至今懸而未決。這本書像一張剖面圖似的列出紐約市中最惡名昭著的地區,從在十九世紀中期被公認為世界上最危險的地方的紐約市五點區 ,到發生在麥迪遜廣場公園的建築師斯坦福·懷特 的三角戀情兇殺案;從發生在小義大利區一間蛤蜊餐廳的喬伊·蓋洛 之死,到約翰·列儂之死。這本附有圖解的書曾大受歡迎,但暢銷的程度還不至於使它成為不朽的名著,剩下的書全淪落到書店的「特價商品區」,成為打折拍賣的商品。
儘管如此,萊姆心中還是覺得相當自豪;在他發生意外之後,這是他第一次嘗試重返現實世界的行動。這本書是一個象徵,不管他的情況有多惡劣,他除了躺在床上整天抱怨自己悲慘的處境之外,仍有能力做一些有用的事。
十分鐘後,托馬斯回來了,他的襯衫沾上了一點污垢,俊俏的臉上也落上了汗珠和灰塵:「那些書放在最裡面的角落,壓在十幾個紙箱下。弄得我灰頭土臉。」
「如果你早把地下室整理好的話,就應該會省下一些工夫。」萊姆說,目光已經落在這本書上面了。
「如果你不說『把它們打包,我受夠了這些東西,再也不想看到它們了』,同樣可以省下我很多功夫。」
「對了,這本書的封面有破損嗎?」
「不,封面還很新。」
「讓我看看,」萊姆說,「你拿正一點。」
這位經受一番折騰的助理先拍了拍褲管,才把這本書舉高給萊姆看。
「還可以。」萊姆說。
他焦躁地環顧房間,雖然無法感覺心臟的跳動,但由太陽穴上撲撲跳動的血管,他知道自己的心臟正快速地向全身壓送出血液。
「怎麼了,林肯?」
「觸控板。那個東西還在嗎?」
幾個月前,萊姆曾決定安裝一個像滑鼠一樣連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