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瘦小的亞洲女人戒備地看著薩克斯。
也難怪她會如此不安,警探想,她被六個體格是她兩倍的警察包圍著,另外還有六個警察在她店外的人行道上待命。
「早上好,」薩克斯說,「我們在找這個男人。我們必須找到他,因為他可能犯下了一些嚴重的罪行。」她說話速度比比平時慢,她以為這是正確的做法。
結果,卻變成了一種小小的失禮。
「我知道,」那個女人的英語非常好,帶一點法語腔,「我已經把所有能想到的情況告訴了那些警察。我當時很害怕。就是他試戴毛線帽的時候,你知道。他將它拉下來,就像面罩一樣。可怕。」
「我想是的,」薩克斯說,說話也恢複了正常的速度,「嗯,你介不介意我們採下你的指紋?」
這是要用來比對在圖書館現場找到的收據和商品上的指紋。那個女人同意了,然後他們的攜帶型分析儀證明了那些指紋果然是她的。
薩克斯問道:「你肯定不知道他是誰,或者他住在哪裡嗎?」
「完全不知道。他只來過這裡一兩次。也許更多吧,但他是那種你永遠不會注意的人。一般人。不笑,也不皺眉,什麼也不說。非常普通。」
薩克斯想,對一個殺手來說,他長得還不壞。「其他的員工怎麼說?」
「我問過他們了,沒有人記得他。」
薩克斯打開箱子,將指紋分析儀放回去,並抽出一台東芝牌的電腦。一分鐘之後電腦便啟動好,並且打開了EFIT 軟體。這是電腦化的拼圖認人系統,用來重新建構嫌疑犯的面孔。過去的手動系統是由警察將事先印好各種臉部特徵和頭髮的卡片進行組合後拿給證人看,製作出一個與嫌疑犯相似的肖像。而EFIT使用軟體來做這件事情,產生像照片一樣的影像。
薩克斯在五分鐘內就做好了一張組合相片,上面是一個四十多歲的白人男子,下頜線條分明,鬍子颳得很乾凈,一頭淡褐色的短髮。他的樣子像你在大都會地區可以看到的任意一個生意人、承包商或商店店員。
普通人……
「你是否記得他穿什麼?」
這是EFIT的配套程序,它可以讓嫌疑犯的影像穿著各種不同的服裝——就像替紙娃娃穿衣服一樣。但是,除了一件黑色的雨衣外,那個女人什麼都想不起來了。
她加了一句:「哦,對了。我想他有南方口音。」
薩克斯點點頭,把這條信息錄入她的筆記本電腦。然後,她接上一台小型激光印表機,很快就印出二十多份五乘七英寸大小的紙,上面有不明嫌疑犯一○九的長相,簡單說明了其身高、體重、可能穿著雨衣,有南方口音。還警告說這名兇手會襲擊無辜者。她將這些印出來的圖片交給鮑爾·霍曼。留著平頭,發色灰白的霍曼,以前是訓練中心的教官,現在是紐約警察局特勤小組——也就是特警隊——的隊長。他立刻就將這些圖片交給他手下的警察,以及和搜尋隊一起來的制服巡警。霍曼將巡警和火力強大的特勤小組警察打散重組,讓他們開始在社區進行查詢。
十幾名警察馬上散開了。
紐約市警察局,這個時尚之都的警察部隊,並沒有將他們的戰術部隊變得像軍隊一樣由個人攜帶強大的火力,而是將武器放在巡邏車和廂型車中,裝備放在一輛大型藍白二色的特勤小組卡車裡,跟著他們到處跑。現在,一輛這樣的卡車就停在這家商店附近。
薩克斯和塞林托穿上了胸口有防震片的護甲,然後向小義大利區走去。過去的十五年里,這個地區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以前這裡是義大利裔勞工移民的聚居地,現在由於南邊中國城的擴大,以及北部和西部年輕專業人才的發展,這個區域越來越小,幾乎就要消失了。在莫貝里街上,兩名警探經過了象徵這種改變的一個標誌:這幢建築物以前是拉文奈特社交俱樂部,是以約翰·高蒂為首的甘比諾家族 的大本營。這傢俱樂部後來由政府控制——不可避免地有了「聯邦俱樂部」的綽號——但現在,它卻只是尋找租戶的一幢商業大樓。
這兩名警探挑選了一個街區開始調查。他們走向街上的小販、商店的店員、逃課在星巴克喝咖啡的學生、坐在屋前台階或椅子上的退休老人,亮出警徽及不明嫌疑犯一○九的圖像,挨個詢問。他們有時還會聽到其他警察的報告。「沒有……格蘭德街沒有,完畢……知道了……赫斯特沒有,完畢……我們現在正向東……」
塞林托和薩克斯繼續沿著既定路線行進,運氣並不比其他任何人強。
身後忽然傳來「砰」的一聲巨響。
薩克斯倒吸一口氣——不是因為那個聲音,她立刻就知道那只是卡車逆火——而是因為塞林托的反應。他聽到聲音,立刻就往旁邊一跳,躲在一個電話亭的後面,手扶在左輪手槍的槍柄上。
他眨著眼,咽了口口水。無奈地笑了笑。「該死的卡車。」他咕噥著。
「是啊。」薩克斯說。
他抹了抹臉,然後他們繼續。
坐在他的安全屋中,聞著附近小義大利區一家餐廳傳來的蒜香味,湯普森·博伊德正專心地看一本書,他仔細閱讀上面的指南,然後檢查一個小時前他在五金行買的東西。
他在一些書頁上貼了黃色的方便貼,並且在空白處寫了一些筆記。剛才讀的那個程序有些棘手,但是他知道自己可以完成。不管事情難易,只要花時間,沒有任何你做不到的事情。他的父親曾經這樣教導他。
問題只在你將小數點點在哪裡……
他推開桌子站起來。這張桌子,還有一把椅子、一盞燈,和一張小床,是這個屋子裡僅有的幾件傢具;另外還有一台小電視,一台冰箱,以及一個垃圾桶。屋裡有一些他工作需要的物品。湯普森將乳膠手套從手腕處剝下來,扔掉,讓皮膚透透氣。(你總是得準備著一個安全屋也會隨時被抄,所以你要小心預防,要戴手套或者設陷阱,總之不能留下能將你定罪的證據。)他今天用眼很多。他眯起眼睛,往裡點眼藥水,刺痛感逐漸消退。他閉上眼睛。
輕輕地吹著電影《冷山》里的那首狩獵之歌。
對著士兵開槍、大爆炸、刺刀。那部電影中的種種畫面在他腦中閃過。
嘶……
那首歌,還有那些畫面,都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段古典旋律,波列羅舞曲 。
旋律從何而來,他通常也弄不清楚,就好像他的腦袋裡有一台已經排好播放順序的CD播放機。但是,他知道這首波列羅舞曲的出處。他父親的一張唱片上有這個旋律。在工作棚里,那個大個子、理著平頭的男人,一遍又一遍地在那台綠色塑料唱機上放著這段旋律。
「聽這裡,兒子。它轉調了。等著……等……就是這裡!你聽到了嗎?」
那男孩相信自己聽到了。
湯普森睜開雙眼,又回到書上。
過了五分鐘:嘶……波列羅消失了,另一首旋律從他撅起的嘴唇間流出來:辛蒂·勞帕在八十年代唱出名的歌曲《一次又一次》。
湯普森·博伊德一直很喜歡音樂,很小的時候就想學習樂器。好幾年裡,他母親都帶他去上吉他和長笛課。在她出了意外後,他的父親即使要耽誤工作,也會親自開車載他去。但是湯普森要有進一步的發展卻很困難:不管對於吉他上的指板、長笛的按鍵還是鋼琴來說,他的手指過於粗短,而且他完全沒有歌喉。不管是教堂的唱詩班、西部歌曲,還是鄉村歌曲,都不行,他的聲音還比不上一個破音箱發出的雜音。所以,過了一兩年,他就把音樂丟在一旁,而把時間花在得州阿馬利諾大多數男孩子做的事情上:與家人相處,在他父親工作的工棚里敲鐵釘、畫設計圖、拋光,還有玩橄欖球、打獵、跟害羞的女孩約會、在沙漠中步行。
他將自己對音樂的熱愛和失落都隱藏了起來。
但這種東西通常不會藏得很深。遲早會再冒出來。
在他身上,這件事發生在幾年前,當時他在監獄裡。安全戒備最嚴格區域的一名獄警忽然跑來問湯普森:「那個,他媽的是什麼?」
「你說些什麼?」這個一向不起眼的「凡人喬」問。
「那首歌,你剛才吹的那個。」
「我剛才在吹口哨嗎?」
「媽的,當然是。你不知道嗎?」
他對獄警說:「只是不由自主吹的,沒過腦子。」
「該死,挺好聽的。」那名獄警走開了,湯普森在那裡對著自己發笑。怎麼樣?自出生以來,一直都有個樂器跟隨著他。湯普森到了監獄圖書館查閱這一方面的資料。他知道,人們將會稱他為「口哨演奏家」,以區別於一般吹口哨玩的人,比如說在愛爾蘭樂隊里。口哨演奏家很稀有——大部分的人吹口哨的音域都很窄,這些專業音樂家生活得很好,他們開音樂會、拍廣告,還有電視和電影,當然還有每個人都知道《桂河大橋》的主題曲。你甚至想都不用想,就可以吹吹出前幾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