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克斯,情況怎麼樣?」
「不錯。」她通過無線對講機回答萊姆。
她剛結束了走格子——這是對犯罪現場進行搜尋的一種方法:就是像割草坪一樣,從場地的一端走到另一端,然後轉身,往旁邊移一步,回頭再做一遍相同的事情,如此反覆。第一遍搜尋結束後,在同一塊場地上,延垂直方向再走一次。同時還要上下看,從天花板到地板都要注意。這樣,每一英寸、每個角落都不會遺漏。搜尋犯罪現場的方法有很多,但是萊姆堅持這一種。
「『不錯』是什麼意思?」他有點急躁。萊姆不喜歡籠統寬泛的概論,或是他稱之為「愚蠢」的評估。
「他忘了那個強姦用品袋。」她回答。萊姆和薩克斯之間的摩托羅拉無線電連接,是用來代替他本人親臨犯罪現場的一種方法,不過他們通常會省略紐約市警察局無線電通話的慣例,比如說在每段通話結束時說一句「完畢」。
「是嗎?這也許可以像找到他的皮夾一樣有用,可以查到他的身份。那裡面有什麼東西?」
「有些詭異,萊姆。它有一般常見的水管膠帶、開箱用的小刀、安全套,但還有一張塔羅牌。圖片是一個吊在絞刑架上的男人。」
「不知道他真是個瘋子,還是只是在模仿別人?」萊姆陷入沉思。過去幾年來,他見到很多殺人兇手都會在犯罪現場留下塔羅牌或其他玄妙神秘的紀念品——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數年前的華盛頓狙擊手案。
薩克斯繼續說:「好消息是他用的是一個完整光滑的塑料袋。」
「好極了。」雖然嫌疑犯可能會想到在犯罪現場時戴上手套,但他們常常會在隨身帶來的物品上留下指紋。丟棄的安全套包裝就曾經讓許多強姦犯被定罪,儘管他們都極其小心地避免在犯罪現場留下任何指紋或體液。在這個案子中,嫌疑犯會想到用清潔劑來清洗膠帶、刀子和安全套,但他很有可能會忘記擦拭這個袋子。
她把那個袋子放進一個裝證物的紙袋中——在保存證物時,紙袋通常比塑料袋好——然後放在一旁。「他把它放在靠近那個女孩座位的書架上。我現在要搜索那些隱藏的證據。」她在書架上撒上熒光粉,自己戴上橙色護目鏡,然後用多波域光源器 照射這一區域。多波域光源燈光可以將平時看不見的血液、精液及指紋痕迹顯現出來。她一邊將照射器上下移動,一邊說道:「沒有指紋。但是我可以看出來他戴著乳膠手套。」
「嗯,這很好。有兩個原因。」萊姆的聲音帶著一種專業的腔調。他要考考她。
兩個?她心裡琢磨著。她馬上想到第一個:如果他們能夠找到手套,可以從手套的內部採集到指紋(這也是嫌疑犯常常忘記的地方)。但是,第二個是什麼?
她問他。
「很明顯。這表示他有前科,所以只要我們能找到一枚指紋,指紋自動識別系統會告訴我們他是誰。」以州為單位的指紋識別系統和聯邦調查局的聯合指紋自動識別系統都是電腦資料庫,只要花幾分鐘就可以將相符的指紋比對出來。這和以往要花上數天,甚至數周時間的舊式人工比對已大不相同。
「是的。」薩克斯說,她為沒答出考題而懊喪。
「其他還有什麼可稱為『不錯』的?」
「他們昨天晚上剛給地板打過蠟。」
「而這起攻擊事件是今天一大早發生的,所以你已經取得了一個完整的鞋印。」
「沒錯,這裡有一些明顯的鞋印。」她跪下來,取得一張男子鞋印的靜電圖像。她很確定這些鞋印是他的;她可以清楚地看出他從哪個方位走到吉納瓦坐的桌子邊,調整好站姿,抓穩棍子襲擊她,然後又追著她下樓到了大廳。她還將這些鞋印和那些今天早上唯一曾經到過這裡的人做比較:那些由普拉斯基亮如明鏡的辦公用鞋所留下的鞋印與之完全不同。
她又解釋了那名女孩如何使用人形模特兒來誤導殺手,讓自己有機會逃脫。對於女孩的足智多謀,萊姆輕笑了幾聲。她又補充道:「萊姆,他是用一根鈍器用力打她——呃,打那個模特兒——甚至把毛線帽下的塑料和玻璃纖維都打碎了。他上了當,想必氣瘋了,連縮微膠片閱讀機都砸爛了。」
「鈍器,」萊姆重複著,「你可不可以取下一個壓痕?」
萊姆出意外前,還在擔任紐約市警察局犯罪現場小組的頭兒時,曾經彙編整合了一些資料庫檔案,以協助辨識在犯罪現場所搜集到的證物及痕迹。在「鈍器」檔案中包含了成千上萬的照片,展示各種各樣的物品——從輪胎撬桿、人骨,到冰塊——留在皮膚或無生命物體表面的接觸痕迹。但在仔細察看了人形模特兒及被摔壞的讀片機後,薩克斯說:「不,萊姆,我找不到任何痕迹。吉納瓦戴在模特兒頭上的帽子——」
「吉納瓦?」
「那是她的名字。」
「哦,繼續。」
她忽然有點惱火——她常常會這樣——他竟然沒有表達出任何一點關注,想知道那名可憐女孩和她的心理狀況。萊姆總是與犯罪行為和被害人保持距離,這常使薩克斯感到不悅。而他卻說,這是作為一個刑事鑒定專家所必備的素質。你不會希望你的機長因為太陶醉於美麗的夕陽,或是被暴風雨嚇得心驚膽戰,結果一頭撞到山上。她了解他的觀點,但對阿米莉亞·薩克斯來說,被害人就是人類,而犯罪行為也不是科學實驗——它們都是恐怖的事件。尤其,被害人還是一位十六歲的女孩。
她繼續說:「她戴在模特兒上的帽子分散了那一擊的力量。讀片機也碎了。」
萊姆說:「好吧,將他打壞的東西帶一些碎片回來,也許會告訴我們點什麼。」
「當然。」
萊姆那頭出現了一些聲音。他以一種奇怪、帶著煩惱的聲調說:「薩克斯,趕快結束,儘快回來。」
「我快結束了,」她告訴他,「我還要去逃脫的路線走一遍格子……萊姆,你那裡怎麼了?」
一陣寂靜。當他再開口說話時,聽起來似乎更煩惱:「我必須走了,薩克斯,我似乎有一些訪客。」
「是誰——?」
但是他已經關機了。
那個專家,那個一身白衣的女人,現在她的身影從圖書館的窗戶里消失了。
但是湯普森·博伊德卻不再對她感興趣了。從他那六十英尺高的藏身處注視著街上一個年紀較大的警察徑直走向幾位證人。這個男人已屆中年,身材肥胖,穿著一件皺巴巴的外套。湯普森也了解這類警察:他們並不聰明,但卻像牛頭犬一樣,沒有任何事情可以阻止他們追查到探索到案子的核心。
當這名胖警察對著另一名從博物館走出來、穿著褐色外套的高個子黑人點頭時,湯普森離開了這個位於對街建築物六樓的有利位置,匆匆下樓。他在一樓停留了一會兒,從口袋裡掏出手槍檢查了一下,確定槍管和彈匣都沒有被卡住。他在想,在圖書館時,是否就是這種彈匣開關的聲音讓那個女孩警覺到他是個威脅。
現在,即使周圍似乎都沒有人,他仍然毫無聲響地檢查著手槍。
從錯誤中學習。
按書上說的做。
槍放好了,藏在外套下,湯普森走下光線暗淡的樓梯,穿過建築物的大廳,從另一頭的出口上了五十六街,然後拐進可以讓他回到博物館的巷子。
這條巷子的另一頭和第五十五街交會,入口處沒有任何人在警戒。為了避免被發現,湯普森躲在一個破破爛爛的綠色垃圾箱後面,聞著腐敗食物的臭味。他小心地觀察著。街道已經重新開放,讓人車通過,但人行道上仍聚集了幾十個來自附近辦公室和商店的人,他們希望能看到一些刺激的東西,可以回去告訴辦公室的同事或家人。大部分警察都已經離開了。那位一身白的女人——嘶嘶作響的響尾蛇——還在樓上。外面有兩輛巡邏車及犯罪現場鑒定廂型車,還有三名穿制服的警察、兩名便衣警探,其中包括那個穿著皺巴巴外套的。
湯普森緊緊抓著槍。射擊是非常低效的殺人手法,但有的時候——比如現在——並沒有選擇的餘地。標準程序教導你,射擊時要瞄準心臟,而不是頭部。在許多情況下,頭顱的堅硬程度足以使一顆子彈偏離,再加上頭蓋骨的範圍比較小,相對難以射中。
總是對準胸部。
湯普森銳利的藍眼睛注視著穿著皺巴巴外套的大個子警探,他正在看著一張紙。
冷靜如枯木,湯普森將槍放在左前臂上,小心地瞄準,用穩定的手,射出了最後四發子彈。
第一顆子彈射進了人行道上一名女子的大腿。
其他三顆子彈擊中了他的目標。那人的胸膛中央冒出三個小小的點,而當他摔倒在地時,那已經變成了三朵血薔薇。
兩個女孩子站在他面前,雖然她們的身材完全相反,但林肯·萊姆第一眼注意到的,卻是她們雙眼中的不同。
豐滿的這一位——身穿艷俗的服裝,戴著閃閃發光的首飾,長長的指甲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