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五分之三個人 第二章

吉納瓦·塞特爾在奔跑。

為了逃生而奔跑,就像她的祖先查爾斯·辛格爾頓。

喘著氣。和辛格爾頓一樣。

但是她知道,自己根本沒有一百四十年前她祖先在逃亡中所表現出的尊嚴。她一面啜泣,一面呼叫求救,而且在驚慌中重重絆了一下,撞上一面牆,手背都擦傷了。

她在那兒,她在那兒,那個皮包骨的假小子……抓住她!

經電梯逃命的想法讓她感到恐懼,覺得自己有可能會被困在裡面。於是選擇了逃生樓梯。她用力撞開門,力量大得把自己都嚇了一跳,一片黃色的光躍入眼帘,她繼續往前,從樓梯平台向下一躍,跳到四樓,伸手去轉門把。但這是安全門,從樓梯間無法打開。她只能從一樓的大門逃走。

她氣喘吁吁,繼續沿著樓梯往下沖。她很想知道:為什麼?他在追什麼?

皮包骨的小黑母狗,沒時間理會我們這樣的女孩……

那把槍……就是讓她起疑心的地方。吉納瓦·塞特爾並不是什麼幫派不良少女,但是作為一名哈萊姆 區中心地帶蘭斯頓·休斯高中的學生,長這麼大至少也見過幾把槍。當她聽到清楚的咔嗒聲時——與闔上手機的咔嗒聲完全不一樣——她本以為這個發出笑聲的男子只是來隨便逛逛,有機會的話就找點麻煩。於是,她故作輕鬆地起身去喝水,準備逃跑。但是當她從書架間偷看時,看到了他的滑雪面罩。她馬上就明白,除非把他的注意力引到桌子上,否則她不可能經過他身邊溜到門口。於是她故意弄出很大的聲響,將幾本書堆起來,偷偷將附近一個模特的衣服脫掉,給它穿戴上她自己的帽子和運動衣,再將它放在縮微膠片閱讀機前。然後就等著他慢慢接近,他一走上前,便從他身旁溜走,沖向逃生門。

抓住她,抓住這個母狗……

吉納瓦跌跌撞撞地往下一層樓逃去。

上面傳來腳步聲。天哪,他追來了!他跟著她一起進了樓梯間,現在離她只有一段樓梯的距離。他的腳步聲越來越接近,她護著擦傷的手,跌跌撞撞地衝下樓梯。快到一樓時,她一步跳下四級台階,落到水泥地上。她的雙腿已經失去了力氣,而且還撞上了粗糙的牆面。聽著他的腳步聲,看到他投射在牆上的影子,這個十幾歲的少女忍痛站起身來。

吉納瓦看著逃生門,倒抽了一口氣,門把手上居然纏了一條鐵鏈。

不、不、不……那條鐵鏈是不應該在那裡的,但是,這並不表示管理這座博物館的人不會用它來阻擋竊賊入侵。或者,也許是這個傢伙想到她可以從這裡逃脫,於是自己在門把上纏了鐵鏈,將她困在這個幽暗的水泥陷阱里。但是,門真的被鎖住了嗎?

只有一個方法可以知道答案。沖吧,姑娘!

吉納瓦從樓梯處往前沖,一頭撞上門把手。

大門啪的打開了。

哦,謝天謝地——

忽然間,一陣巨大的噪音充斥雙耳,疼痛燒灼著她的靈魂,她放聲尖叫。難道是她的腦袋被槍擊中了嗎?但她很快就明白這只是大門警報所發出的尖銳聲音,就像基莎的小堂弟的哭聲一樣刺耳。接著,身後的大門砰的一聲關上,她便置身於外面的小巷裡了。現在必須要找出最佳的逃跑路線,是向右?還是向左?

按倒她,戳她,戳這個母狗……

她選擇了向右,跌跌撞撞地走到了五十五街,一頭衝進上班的人流里。她的模樣引起了路人關懷而謹慎的注視,不過大部分人都對這個神情慌亂的女孩視而不見。攻擊者推開了大門,她身後的火警鈴聲愈發響亮了。他會逃走嗎?還是會追上來?

吉納瓦一路直奔基莎所在的街道。這時基莎正站在路邊,手裡拿著希臘熟食店的咖啡紙杯,一邊在風中點煙。基莎是她的同班同學,有著摩卡咖啡般的皮膚,她化著精緻的紫色妝容,戴一頂瀑布般的金色假髮。但和吉納瓦同齡的她比吉納瓦高出一個頭,也豐滿得多,身材凹凸有致,胸部和臀都很豐滿,穿著打扮就像一名推銷員。這個女孩就這樣站在街邊等著,她對於博物館或任何建築物都沒有興趣,因為那裡都是禁煙的。

「吉恩 !」她的朋友一把將咖啡杯扔到街上,衝上前來,「怎麼回事?有人找麻煩?」

「那個人……」吉納瓦上氣不接下氣,覺得胃裡在翻騰,「裡面有個男人,他攻擊我。」

「哦,媽的!」拉基莎 向四周看看,「他在哪兒?」

「我不知道,剛才還在我後面。」

「鎮定一點,姑娘,你不會有事的。我們快離開這裡。快,一起跑!」這個身材高大的女孩開始慢跑起來。她在學校里,每一節體育課都逃課,而且煙齡長達兩年,此刻氣喘吁吁、手臂在身體兩側擺動著,全力奔跑。

但吉納瓦跑了半個街區就慢了下來。接著她停下來,說:「等一等,基莎。」

「吉恩,你要幹什麼?」

驚恐已經煙消雲散,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種感覺。

「快點,姑娘,」拉基莎喘著氣說,「快跟上來。」

吉納瓦·塞特爾下定了決心。憤怒取代了恐懼。她想:絕不能放過這個混蛋。她轉過身,上上下下地看著街道。最後她看到了她要找的東西,就在她才剛剛逃離的那個巷口。她往那個方向沖了回去。

在離非洲裔美國人博物館一個街區的地方,湯普森·博伊德在擁擠的高峰人流中停下小跑的腳步。無論從什麼角度看,湯普森都是一個普普通通的男人——中等長度的棕色頭髮、中等體重、普通的面貌、中等體格(在獄中人稱「凡人喬」)。人們常常會忽略他的存在。

但是,除非是趕公共汽車、計程車或火車,否則一個男人在中城區奔跑還是會引起人的注意的。所以他放慢腳步,一派悠閑的樣子。很快,他的身影就在人群中消失了,沒有人注意到他。

在第六大道和第五十三大道交會口等紅綠燈時,他想了一下,然後做出了決定。他脫下雨衣,將它搭在手臂上,確保自己可以隨時掏出武器。接著他轉過身,開始向博物館走去。

湯普森是個一切都按照著書本行事的手藝人,他現在的舉動——回到剛才攻擊未遂的現場——並不是一個聰明的做法,毫無疑問,警察會很快趕來,而且數量應該不少。

不過他經歷過這樣的場面,當到處都是警察時,人們會因為放鬆警惕而導致疏忽。這時你可以比任何時候都更加接近他們。這個中等個子的男人不緊不慢地穿過人群,朝博物館方向走去,現在他只是一個普通的行人。「凡人喬」要開始工作了。

簡直是一個奇蹟。

在腦袋裡或身體某處,當一個刺激產生時,不論是心智還是身體上的刺激——我想要拿起玻璃杯;我必須扔掉燙手的熱鍋——都會造成一個神經脈衝,沿著全身的神經細胞膜傳導。與大多數人想像的不同,這種神經脈衝不是電流,而是當神經細胞的表面迅速從正極轉變為負極時所產生的波動。神經脈衝不會有強度的變化——只有存在,或不存在——而且速度很快,每小時二百五十英里。

神經脈衝到達目的地——肌肉、腺體及器官——之後,那裡產生回應,於是我們的心臟跳動、肺葉充氣,我們的身體可以跳舞,雙手可以種花、寫情書、駕駛飛船。

一個奇蹟。

除非,某個地方出了差錯。比如說,你是犯罪現場鑒定小組的組長,在地鐵的一處建築工地勘察兇案現場時,一根橡木橫樑從上方掉落,砸在你的脖子上,並壓碎了第四節頸椎——從頭蓋骨底部往下數的第四塊骨頭。就如同林肯·萊姆幾年前所經歷的一樣。

如果發生了這種事,那麼一切就都完了。

即使重擊沒有當場砸斷脊髓,流經的血液所造成的壓力也會將它們壓碎,或使它們得不到所需的養分。而毀滅性原因是,當神經細胞死亡時——基於某些不明原因——會釋放出一種有毒的氨基酸,殺死更多的神經細胞。最後,即使病人活了下來,結疤的組織也會充滿神經周圍的空間,用一個形象的比喻來說,就是像墳墓中的泥土一樣。因為腦部和脊髓的神經細胞與身體其他部位的神經細胞不同,它們是無法再生的。一旦死亡,就永遠麻木了。

根據醫學界的謹慎說法,經歷過這樣一次「災難性的意外」後,一些被稱為「幸運兒」的病人會發現,控制著心肺等主要器官的神經細胞會繼續發揮功能,因而他們也就活了下來。

也許他們是「不幸兒」。

因為有的人寧願心臟早已停止跳動,讓自己免受感染、褥瘡、攣縮、痙攣之苦,免於自主神經異常反射的攻擊以及由此造成的中風,也使他們免於恐懼,免於連阿斯匹林和嗎啡都無法消除的、讓人捉摸不透卻又毛骨悚然的幻痛。

更不用說他們生活上的發生重大改變:理療師、護理人員、人工呼吸機、各式各樣的導管、成人紙尿布,以及對他人的依賴……當然,還有沮喪。

在這樣的情形下,有的人就放棄了,一心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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