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林肯·萊姆又是孤獨一人了。
托馬斯去商場購物,庫柏返回位於中城的資源組實驗室。文斯·佩雷蒂已經完成在范布沃特街和薩克斯家的現場鑒定工作。他們找到的證物少得可憐,不過萊姆把這個結果歸因於不明嫌疑犯八二三太過狡猾,而非佩雷蒂的天賦有限。
萊姆一直在等待新的犯罪現場報告。但多賓斯和塞林托都認為不明嫌疑犯八二三已經躲藏起來了,至少暫時會這麼做。在過去的十二個小時里,再沒有新的襲擊警察或綁架人質的案件發生。
負責保護薩克斯的是一名來自機動小組的大塊頭巡警,此時正陪著她到布魯克林的某家醫院去找一位耳鼻喉科醫生;泥土還是對她的喉嚨造成了不小的傷害。萊姆自己也有一個保鏢,是從第二十警區調來的一名武裝警察,此時就守衛在他家大門外。這位警察十分和善,萊姆已經和他認識多年,以前總喜歡和他在一起辯論愛爾蘭威士忌和蘇格蘭威士忌的高下優劣。
今天萊姆的心情很好,他用對講機和樓下的警員通話。「這幾個小時會有一位醫生來找我,你可以讓他直接上來。」
那個警察說他知道了。
威廉·伯格醫生答應過萊姆,今天他會準時出現。
萊姆把頭靠回到枕頭上,意識到今天的他並不是完全孤單。在窗台上,兩隻游隼正在來回踱步,表現出少有的驚恐,看上去很不自在。又有一個低氣壓正在接近這座城市。雖然萊姆的窗外是一片晴空,但他還是寧願相信那兩隻鳥,它們是絕對可靠的晴雨表。
他看看牆上的時鐘。上午十一點。和兩天前一樣,他正在等待伯格的到來。這就是生活,他心想:拖延再拖延,但到最後,在命運的安排下,我們總會來到我們該到的地方。
他看了二十分鐘電視,不停地調台,想看看和綁架案有關的新聞,但所有的電視台都在競相播放聯合國大會開幕的特別報道。萊姆覺得厭煩,就轉檯看了一會兒重播的連續劇《馬特洛克》,又調回新聞頻道,那位漂亮的記者仍然站在聯合國大樓前,於是他就把電視關掉了。
電話鈴響了,他操作了幾個複雜的程序後,接通電話。「喂?」
電話那端沉默了一會兒,然後傳來一個男人的聲音。「林肯?」
「我是。」
「我是吉姆·鮑林,你好嗎?」
萊姆想起他從昨天早上到現在還沒有見到過這位隊長——如果不算昨晚電視上的記者招待會的話。在記者會上,他不時地附在市長和威爾遜局長的耳邊,及時為他們提供準確的信息。
「我很好。我們的嫌疑犯有消息嗎?」萊姆問。
「還沒有,不過我們會抓到他的。」又是一陣沉默,「對了,就你一個人在家嗎?」
「是啊。」
再次沉默,時間更長了。
「我可以過你那裡去嗎?」
「當然。」
「半小時後?」
「我肯定在。」萊姆愉快地說。
他把頭倒在厚厚的枕頭上休息,眼睛溜向掛在一覽表旁邊的晾衣繩結。這個繩結仍然沒有解開——他為自己的這個妙喻笑出聲來——是個沒了結的問題。他不願在還沒想出這個繩結代表什麼含義之前,就放手離開這個案子。他記得鮑林是個釣魚迷,也許他能認出……
鮑林,萊姆突然全身一震。
吉姆·鮑林……
奇怪的是,為什麼這位警察隊長一定要堅持由林肯·萊姆處理這個案子。他為什麼花這麼大工夫力保他,而不是佩雷蒂?如果從他的仕途著想,佩雷蒂應該是更好的選擇。萊姆又想起,當FBI試圖把這個案子的調查工作強行從市警察局手中搶走時,鮑林是如何沖著德爾瑞大動肝火。
現在他才想到,鮑林捲入這個案件的過程本身,就存在很多蹊蹺。八二三號不是那種會讓人主動請纓緝拿的嫌疑犯,即使你想找點刺激的案子,想為你的個人破案記錄添上幾筆亮色,也不會選中他。這件案子太容易造成被害人死亡,太容易讓媒體或同僚抓住攻擊、中傷你的把柄,只要他們想這麼做。
鮑林……萊姆想起他是多麼輕易地進入自己的房間,檢查一下他們的進展,然後匆匆離開。
當然,他要向市長和局長彙報。可是……一個念頭驀地闖進萊姆的腦海:鮑林彙報的對象是否另有其人?
某些想掌握案件調查進展的人,比如那個嫌疑犯?
可是,鮑林怎麼可能會和不明嫌疑犯八二三扯上瓜葛?這似乎太……
突然,萊姆彷彿挨了一記悶棍。
鮑林會不會就是那個不明嫌疑犯?
當然不可能。這太荒謬、太可笑了。且不論動機和意義都沒有可能性,他根本沒有機會實施犯罪。好幾次綁架案發生的時候,鮑林就在萊姆的房間里……
會是他嗎?
萊姆抬頭看向一覽表。
深色衣服,皺皺的棉質長褲。鮑林在過去的幾天里確實穿過深色的運動服,但這能說明什麼?這種穿著的人數不勝數……
樓下的大門打開,又合上了。
「托馬斯?」
沒有人回答。看護托馬斯幾小時內還不會回來。
「林肯?」
噢,糟了。媽的。萊姆慌忙操縱電子控制器撥打號碼。
九……
他下巴一滑,游標點在了「二」這個數字上。
腳步聲已經上了樓梯。
他想重新撥號,但忙中出錯,反而把操縱桿碰到了他夠不著的地方。
吉姆·鮑林已經走進了房間。萊姆原指望樓下的警衛會先用對講機和樓上聯絡,但顯然,一個小警察根本想也不想,就會讓刑警隊長直接進門。
鮑林的深色夾克沒有系扣,萊姆瞥了一眼他腰上的自動手槍。他無法看清那是不是警用武器,但他知道,點三二口徑的柯爾特手槍正是紐約市警察局裝備給個人使用的武器之一。
「林肯。」鮑林說。他看上去明顯有些不自在,一副小心謹慎的樣子。他的目光落在那一小塊白色的脊椎骨上。
「你好嗎,吉姆?」
「還可以。」
鮑林喜歡從事戶外運動,他的手指上是否會有長年累月拋擲魚線而造成的疤痕?或是在哪次不小心被獵刀割傷?萊姆想看個仔細,但鮑林卻一直把手插在褲袋裡。他的手在口袋裡抓著什麼東西?是刀嗎?
鮑林當然熟知刑事鑒定和犯罪現場的知識,知道怎樣才能不留下證物。
至於滑雪頭套?如果鮑林就是那個不明嫌疑犯,他當然得戴上頭套,因為萬一有某個被害人倖存,遲早都會把他指認出來。還有剃鬚水……說不定嫌疑犯不是噴在自己身上,而是帶到現場灑上幾滴,好讓警方誤以為他身上也是這種味道?這樣一來,當鮑林在這裡出現的時候,身上沒有這種香水味,自然也就不會有人懷疑他。
「就你一個人嗎?」鮑林問。
「我的看護……」
「樓下的警員說他不會很快回來。」
萊姆猶豫了一下。「沒錯。」
鮑林個子不高,但卻十分強壯,頭髮是淺茶色的。萊姆想起特里·多賓斯的話:兇手是個修養有素、行為端正的人,也許是牧師、顧問或政客,是一個平日以幫助別人為職業的人。
例如警察。
萊姆心想,這回他真的要死了。令他詫異的是,現在他竟然不想死。不是這種方式,不要在別人的脅迫下死去。
鮑林走向床邊。
然而,他卻無力抵抗,只能任憑眼前這個人處置。
「林肯。」鮑林又叫了一聲,臉色陰沉如水。
在兩人目光交接的一剎那,好像有電流產生,碰出了火花。鮑林連忙把視線移開,望向窗外。「你一定覺得很奇怪,對吧?」
「奇怪?」
「為什麼我會堅持要你接手這個案子。」
「我還以為是因為我的才華。」
這句玩笑沒有在鮑林臉上引起任何錶情。
「你為什麼會找上我,吉姆?」
鮑林的十指交叉,緊緊地握在一起。他的手指不很粗壯,卻十分有力。這是一雙漁夫的手,一雙運動家的手,沒錯,也許看上去略嫌斯文,但毫無疑問足以將一隻可憐的野獸從它的洞里拖出,用利刃劃開它平滑的肚皮。
「四年前,在謝菲爾德一案中,我們曾在一起合作過。」
萊姆點點頭。
「工人在地鐵車站的工地里發現了那名警察的屍體。」
萊姆想了起來。先是一陣吱吱嘎嘎的響聲,就像電影《冰海沉船》里泰坦尼克號沉沒時發出的聲音。接著是一聲霰彈槍擊發似的爆裂巨響,那根樑柱直落下來,砸在他的後頸上,泥土也在一瞬間就把他全身掩埋。
「你到那裡去做現場鑒定。你獨自一人,就像你慣常做的那樣。」
「是啊,我向來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