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變成骨頭 第三十一章

三輛巡邏車沿著下東區的街道緩緩駛過,每輛車裡都坐著兩名警察,不停地四下張望。

一會兒後,兩輛黑色馬車出現了……他的意思是,兩輛轎車。車身外沒有標誌,然而擺在左側後視鏡旁的警用探照燈,將他們的身份暴露無遺。

當然,他已經知道他們正在逐漸縮小搜索範圍,找到他的房子只是時間問題。但讓他驚訝的是,他們居然已如此接近,尤其令他心煩不安的,是他看見有兩個警察走下車,檢查一輛停在濱河街上的福特金牛轎車。

他們是怎麼發現他的運輸工具的?他知道偷車會冒很大風險,可是他認為赫茲公司要過幾天才能確認車輛失竊,而且就算他們報案,警方也絕不可能把他和車輛失竊案聯繫在一起。嘿,他們還真有兩下子。

一個警察不懷好意的目光,恰好瞟向他的車子。

集骨者目不轉睛地盯著前方,緩緩地把車子轉上休斯敦街,融入街上一大群計程車中。半小時後,他已經把這輛計程車和赫茲公司的福特金牛轎車都丟棄了,步行回到「老巢」。

小瑪吉抬頭望望他。

沒錯,她很害怕,但她已停止哭泣了。他在想自己或許可以留下她,把她當作自己的女兒,撫養長大。這個念頭在他腦子裡閃過一兩次,然後便慢慢消退了。

不行,這樣會帶來很多問題。何況,這女孩看他的眼神很有幾分怪異,似乎比她的年齡要成熟不少。她會記得他幹了什麼。呃,也許起初一段時間她會認為這只是一場夢,但總有一天,真相會突然跳出來。事情總是這樣。抑制住這種想法,真相總有一天會揭露的。

不行,他不能相信她,就像他不相信任何人。所有人類的靈魂,最終都會讓你失望。你可以相信仇恨,你可以相信骨頭,除此以外,其他一切事物都會背叛。

他在瑪吉身旁蹲下,撕去貼在她嘴上的膠帶。

「媽咪!」她高聲哭喊,「我要媽咪!」

他一句話不說,只是站在一旁,低頭看著她。看著她精巧的頭骨,看著她細瘦的手臂。

她突然像警笛一樣尖叫起來。

他脫下手套,手指伸到她頭上,遲疑了好一會兒,才充滿愛撫地落在女孩柔順的頭髮上。(「在發生接觸後九十分鐘之內,指紋可以從皮膚上採到。但迄今尚沒有人,能從人體的毛髮上成功地採集到有效鑒定的指紋。」——《物證》,林肯·萊姆著,刑偵出版社,一九九四年第四版。)

集骨者慢慢起身,走上樓,經過繪在牆上的工人、瞪眼凝視的女人和小孩的壁畫,走進這幢建築寬敞的客廳中。他仰起頭,側耳細聽屋外傳來的一聲輕響。又是一聲,比剛才更響,像撞擊金屬的聲音。他拔出手槍,匆匆奔向屋子後門,拉開門閂猛地向外一推,雙手握槍站成射擊的姿勢。

在屋外望著他的,是一群野狗。它們瞄了他一眼,就很快把注意力轉回到剛剛推倒的垃圾桶上。他把手槍插回口袋,回到客廳。

他發現自己又站在玻璃窗旁,注視著外面的老墳場。在那裡!那個男人又出現了,一襲黑衣,站在墓地上。遠方的天空被高聳林立的黑色船桅遮蔽住了,那是東河上沿著外港停靠的帆船。

集骨者覺得有股莫名的悲哀湧上心頭。他猜想是否有某些悲劇剛剛發生。也許是一七七六年毀掉百老匯大部分建築的那場大火,也許是一七九五年吞噬愛爾蘭人居住區的黃熱病,或是一九〇四年奪去上千名婦孺性命、將下東區的德裔社區毀於一旦的斯洛克姆將軍號遊艇大火。

或許,他感覺到的是即將發生的悲劇。

幾分鐘後,瑪吉的尖叫聲漸趨平靜,取而代之的是老城市的喧囂:蒸氣馬達的轟隆聲,馬車鈴鐺的叮咚聲,霰彈槍黑色火藥的爆炸聲,以及走在鵝卵石路面上的踢踢踏踏的馬蹄聲。

他站在那裡凝視著,忘記了正在搜捕他的警察,忘掉了小瑪吉,只顧靜靜地望著遊走在街上的幽靈鬼影。

過去和現在。

他出神地望著窗外,停了好久好久,整個人迷失在不同的時光中。因此,他沒有注意到那群野狗,已經悄悄地從他剛才沒有關嚴的後門溜了進來。它們在客廳的門口望著他,只停留了一會兒,就轉身悄無聲息地跑進房屋深處去了。

它們因嗅到某種氣味而抬高鼻子,耳朵也因某種奇怪的聲音而豎了起來。那是一陣隱隱約約、從它們身下某個地方傳來的哭泣聲。

警方動用了全部力量投入搜索,連哈迪男孩也分開了。

貝迪負責搜尋德蘭西街附近的五六個街區,而索爾的位置要更往南一些。塞林托和班克斯每人負責一片搜索區域,而與此同時,數百名警察、FBI探員和州警也在挨家挨戶地尋找,不停地向人詢問有沒有見過一名瘦小的男子、一個哭泣的小孩、一輛銀色福特轎車,或是一幢正面是玫瑰紅大理石、其他部分是暗色褐砂石的廢棄的聯邦式建築。

什麼?聯邦式?你他媽的在說什麼?……看見小孩?你問我在下東區見沒見過小孩?喂,吉米!你在這附近有沒有見過小孩?最近沒有?有多近?什麼,才六十秒?

阿米莉亞·薩克斯正在舒展肌肉。她堅持要加入塞林托那個小組,搜索包括東休斯敦賣牛小腿骨給不明嫌疑犯八二三的夏普瑞超市、賣汽油讓他縱火的加油站,以及他偷竊《老紐約的犯罪》的圖書館在內的地區。

但他們沒發現半點線索。眾人四散分開,像一群嗅聞著十幾種不同氣味的餓狼,每個人都挑了一大塊區域作為自己的領地。

當薩克斯開著全新的RRV巡邏車,趕赴下一個街區繼續搜索時,和過去幾天里在犯罪現場工作時經常產生的感覺相同,那種挫折感又出現了:有太多的證物、太多的地方需要搜索。在這炎熱、潮濕的街道上,有數百條岔路和小巷,有上千幢房屋需要探察,而且都是老房子,想從中找出罪犯隱身的巢穴,無異於大海撈針,就像萊姆所說的,在天花板上找到一根被點三八口徑手槍擊發時的勁風吹落的頭髮一樣渺茫。

她很想仔細搜尋每一條街道,但時間在一分一秒地過去,一想到那個被藏在地下、奄奄待斃的小女孩,她就不由得加快了搜索的速度。她開足馬力在街道上賓士,目光不停地左右移動,尋找那幢玫瑰色大理石外觀的建築物。讓她感到兩難的是:究竟應該開慢些,以免在倉促間錯過目標,還是應該再快些,多找幾條街?

一幢又一幢,一個街區,又一個街區,然而,始終一無所獲。

在惡魔施奈德死後,他的住所也被搜查,警方查扣了他的遺物,進行研究解讀。從他的日記中,警方得知他一共殺害了八個市民。他並非不屑去盜墓,根據他自己的記載——如果他說的是實話,他確實曾褻瀆過城裡幾處神聖的墓地。沒有一名受害者應得如此冒犯、完全沒有,他們全是正直的市民,勤勤懇懇,清白無辜。然而,施奈德卻絲毫沒有罪惡感,事實上,他似乎始終執著於自己那種瘋狂的妄想——他是在幫這些受害者的忙。

林肯·萊姆左手無名指微微動了一下,自動閱讀器便把《老紐約的犯罪》蔥皮紙的書頁翻動一頁。這本書是十分鐘前由兩名聯邦探員送來的,功勞得歸於弗雷德·德爾瑞獨一無二的辦事風格。

「肌肉會萎縮而變得疲軟,」——那惡人用他無情但穩定的手寫道——「骨頭是人體最堅強的部分。我們的肌膚會衰老,但骨頭卻永遠年輕。我的目標是高尚的,我不明白人們為什麼會拒絕接受它。我對他們所有人做的都是善事,他們現在都已不朽。我解放了他們,把他們全變成了骨頭。」

特里·多賓斯說的沒錯。這本書的第十章《詹姆斯·施奈德:集骨者》正是不明嫌疑犯八二三作案的藍本。他使用的手段相同——火、動物、水、蒸氣,出沒的地點也和施奈德一樣。他曾經潛入德國公寓尋找受害人,將那名德國遊客和二十世紀初的德國移民漢娜·高德施密特混為一談,還稱呼年幼的佩妮·甘茲為瑪吉,顯然把她當成了被施奈德殺害的瑪吉·奧康納。

書里有一張畫得很拙劣的蝕版畫,上面蒙著一層薄綿紙,畫的是惡魔詹姆斯·施奈德的肖像:他坐在一間地下室里,凝視著手中的腿骨。

萊姆審視著蘭德爾測繪的紐約地圖。

骨頭……

萊姆想起以前他曾經勘察過的一個犯罪現場。那一次,他被召到下曼哈頓的一處建築工地,在那裡施工的工人在地下幾英尺深的地方挖出一顆頭骨。萊姆一眼看出這顆頭骨年代久遠,便請來一位刑事人類學家介入這個案子。他們繼續往下挖,果然找到更多的頭骨和頭顱。

經過一番研究,他們查出在一七一四年,曼哈頓曾發生過一次奴隸暴動。當時有很多奴隸和致力於廢除奴隸制度的白人鬥士被絞死在克雷特湖心的一個小島上。以後,這座小島就成為當地最常執行絞刑的地方,上面也有了幾座公共墓地和亂墳崗。

克雷特湖在什麼位置?萊姆努力回憶,好像在中國城與下東區的交界附近,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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