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一年,一場巨大的災難降臨在這座美麗的城市。這一年的三月二十五日,數百名年輕女工正在曼哈頓下城區格林尼治村的一家服裝加工廠里勤勞工作著。這一帶有許多類似的加工廠,而且有一個很難聽的綽號——血汗工廠。
這些工廠的老闆只顧一味地追逐金錢,不願為手下的女工提供任何基本設施,甚至連奴隸應享有的工作條件都做不到。老闆不信任這些女工,也絲毫沒有考慮她們會在上班時間突然著急上廁所,便把剪裁房和縫紉房的大門關閉,還上了鎖。
集骨者開車回到他住的地方。他經過一輛警車,但眼睛始終注視著正前方,所以那些警察根本沒有留意他。
在災難發生的那天,大火從八樓開始蔓延,不出幾分鐘整個工廠就變成一片火海。廠里的女工想要逃命,卻因大門被鎖住而無法脫身。許多人被燒死在裡面,而更多人,有的身上還燃著火苗,是從一百英尺高的高處躍下,摔死在堅硬無比的鵝卵石地面上。
在這場「三角牌服裝廠」的大火中,共有一百四十六人死於非命。然而警方在清點屍體時,卻怎麼也找不到一位名叫埃斯特·威拉伯的女子。有好幾位目擊者都親眼看到她從八樓的窗戶跳了出去。所有跳樓的人都摔死了,埃斯特沒有理由會奇蹟般地幸免於難。所有遇難者的屍體都排列在街上供家人指認,只有可憐的埃斯特小姐的遺體不知去向。
於是,屍體被人盜走的流言開始產生,人們紛紛謠傳當時有名男子背了一大捆東西逃走。這一傳聞令警方大為震怒,居然有人盜屍,褻瀆無辜年輕少女的遺體,他們隨即全力展開追緝。
幾星期後,警方的勤奮工作終於有了收穫。兩名格林尼治村的居民向警方報告說,火災當時他們的確看見有名男子肩上扛了一捆「像地毯一樣」的東西逃離現場。警方順藤摸瓜,沿著這條線索一路追蹤到西城,在走訪了當地的一些住戶後,他們發現這名嫌疑犯的特徵與負案在逃的詹姆斯·施奈德十分吻合。
警方逐漸縮小搜索範圍,最後把目標鎖定在地獄廚房某條街巷內一幢破舊的住宅,離六十街的牲畜交易市場不遠。他們一進入這條小巷,迎面而來的是一股令人作嘔的惡臭……
他現在正在經過的地方,就是當年發生大火的「三角牌服裝廠」的舊址——也許是潛意識驅使他把車開到了這裡。當年工廠所在的那座名為「艾什大樓」的建築物——名字很諷刺 ——早已不復存在,如今這裡已經屬於紐約大學的一部分。歲月如梭……如果此時看到身穿白色短衫的女工,拖著火花和黑煙墜落,像雪片一樣摔死在他周圍,集骨者也一點兒不會感到驚訝。
警方衝進施奈德的住宅,呈現在他們面前的是一幅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景象,即使是他們中間歷練多年的老警察,也不禁為之駭然失色。他們在地下室發現了埃斯特·威拉伯的屍體——也許叫骨骸更確切些。施奈德果真從火災現場偷來屍體,並且慢慢地剝除了她的皮肉,使用的手法駭人聽聞,難以描述。
在對這座令人噁心的住宅進行徹底搜查後,警方又在地下室的旁邊找到一個隱秘的房間,裡面堆滿了肌肉已被剝離乾淨的白骨。
一名警察在施奈德的床下找到一本日記,裡面詳盡記載了這個變態狂魔的犯罪歷程。「骨頭,」施奈德寫道:「是人類最終的核心。它不會變化,不會欺騙,不會退縮。一旦我們外表的肌肉腐爛朽敗之後,那些人種上的缺憾,那些性別上的弱點,都會被燒去或煮掉。我們是——全部都是——珍貴的骨頭。骨頭不會說謊,它是不朽的。」
在這本瘋狂的日記中,記錄了一系列令人毛骨悚然的實驗,都是他尋找到的清除被害人骨頭上的肌肉最快捷有效的方法。他嘗試過用水煮、用火燒、用鹼水熬、綁在野地里供動物啃食,以及浸泡在水裡。
不過,有一種方式是他最喜愛的。「我的結論是,這種方式最好。」他在接下來的日記中寫道,「只需把屍體埋在土裡,讓大自然去做那些沉悶單調的工作。這是最耗費時間的做法,卻也是最不會散發引人注意的氣味的做法。雖然我無法肯定地說出理由,但我特別喜歡在生物體還活著的時候掩埋他們。」
在警方發現的隱秘房間里,至少有三具屍體是處於這種狀況。從這幾位可憐的被害人張開的手臂和驚惶的面容可以看出,當施奈德將最後一鍬泥土蓋到他們頭上的時候,這些人都還活著。
正是這些殘忍的手段激發了小報記者們的靈感,送給施奈德一個流傳千古的綽號——集骨者。
他繼續開車向前,思緒又回到後備箱里的那個女人——埃斯特·威拉伯的身上。她的胳膊肘很瘦,鎖骨也像小鳥翅膀一樣纖細。他踩動油門,讓計程車加速往前沖,甚至冒險闖了兩個紅燈。他已經迫不及待,一刻也不能再等了。
「我不累。」萊姆厲聲說。
「管你累不累,你都需要休息了。」
「不,我還要再來一杯。」
幾個黑色的手提箱靠著牆邊排成一排,等待二十區的警察幫助把它們運回資源組。梅爾·庫柏抱著一台裝有顯微鏡的箱子先下樓去了,朗·塞林托仍然坐在那把藤椅上,但已不大開口說話。很明顯的是,林肯·萊姆沒有絲毫醉意。
托馬斯說:「我敢肯定你的血壓已經過高了,你需要休息。」
「我需要喝酒。」
讓阿米莉亞·薩克斯滾到一邊去吧,萊姆心想。但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突然想到她。
「你該放棄了,酒精不會對你有任何好處。」
是啊,我正準備放棄了,萊姆在心裡暗自答話。永遠放棄,就在下星期一。不會再有什麼十二階段計畫,只要一個步驟就可以完成。
「再給我倒一杯酒。」他命令道。
其實他已經不想喝了。
「不行。」
「快去給我倒酒,現在就去!」萊姆吼叫起來。
「門兒也沒有。」
「朗,能勞駕你給我倒杯酒嗎?」
「我……」
托馬斯說:「他不能再喝了。每次他喝到這個分上,就會讓人受不了。我們沒必要遷就他。」
「你敢不聽我的話?我可以把你開除。」
「你開除啊!」
「你藐視殘疾人士!我可以控告你。朗,把他抓起來。」
「林肯——」塞林托試圖安撫他。
「把他抓走!」
塞林托被他惡狠狠的口氣嚇住了。
「喂,老兄,你能不能放鬆點?」塞林托說。
「噢,天啊!」萊姆突然呻吟起來,而且聲音越來越大。
塞林托忙問:「怎麼了?」托馬斯沒說話,在一旁仔細觀察萊姆的臉色。
「我的肝。」萊姆臉上露出狡詐的壞笑,「我可能肝硬化了。」
托馬斯轉過身,氣惱地說:「我再也不想忍受這種無聊的玩笑了,行嗎?」
「不行。這絕對……不行。」
一個女人的聲音從門口傳來:「我們沒多少時間了。」
阿米莉亞·薩克斯走進房間,眼睛望著空蕩蕩的桌子。萊姆意識到自己的嘴角正淌著口水,頓時火冒三丈。因為被她看到自己流口水,因為他還穿著那件特意為她換上的傻乎乎的白襯衫,還因為他已打定主意要獨自一人,永遠孤寂,永遠待在無知無覺、波瀾不興的黑暗之中。在那裡他就是君王,不止是一天,而是永恆的君王。
口水弄得萊姆有些發癢。他扭動已經發酸的頸部肌肉,想把粘在嘴唇上的唾液甩掉。托馬斯趕快上前,從紙巾盒裡抽出一張面巾紙,替萊姆擦拭嘴唇和下巴。
「薩克斯警官,」托馬斯說,「歡迎你回來。你的樣子簡直美極了,真奇怪我們先前怎麼沒有注意到。」
她沒戴帽子,深藍色制服的領口也沒扣好,一頭火紅的長髮披垂在肩上。如果取下一根放在對比式顯微鏡下,任何人都會一眼認出這是誰的頭髮。
「是梅爾開門讓我進來的。」她朝樓梯口的方向撇頭示意。
「現在已經過了你該睡覺的時間了吧,薩克斯?」
托馬斯輕輕地拍了拍萊姆的肩膀,意思是要他注意點禮貌。
「我剛從聯邦大樓那邊過來。」她對塞林托說。
「他們用我們納的稅在做什麼?」
「他們找到他了。」
「什麼?」塞林托叫了起來,「就這麼簡單?天啊!總部的人知道了嗎?」
「帕金斯打電話給市長了。那傢伙是計程車司機,出生在本地,但父親是塞爾維亞人,所以他們認定他想策劃什麼行動對付聯合國和平大會。他有非法交易軍火的前科,哦,還有精神病史。德爾瑞已經帶著調查局的特勤小組出發去抓人了。」
「他們是怎麼辦到的?」萊姆問,「我敢打賭,一定是憑藉那枚指紋。」
她點點頭。
「我猜那是最容易想到的。還有,告訴我,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