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
星期六下午四點至星期六晚上十點十五分
「用平民的卧房當指揮所?」
「他們只是殺了她?就這樣?沒有要求贖金或任何事?」
十年前,在紐約還充滿希望的時期,有位狂熱的藝術家搬來這裡。他把破爛生鏽的古董塞滿了這座潮濕陰冷的二層樓房。熟鐵製成的柵欄、大塊的花冠模子、裂成一道道的彩飾玻璃,以及蝕跡斑斑的圓柱。在老灰泥牆上還留有這位藝術家未完成的作品,有工人、小孩,也有焦慮不安的戀人。一張張渾圓、毫無表情的面孔茫然地對視著,彷彿靈魂已經被人從他們平滑的身體中抽走。
「是的,長官。」
他開車經過墳場,那群野狗瞟了這輛福特轎車一眼,就掉頭拖曳著腳步鑽過灌木,在難以忍受的酷熱下尋找老鼠和嗅聞水源。
她起身走向房門,來到外面的走廊上。這裡很快就會成為她新的工作地點。出乎她意料的是,那種釋然的感覺居然過了好一會兒才出現。
當他再次把目光投向窗外時,集骨者不由得眯起了眼睛,他彷彿看到一個人站在老墳場邊。這一定是他的想像,因為那個人戴著一頂硬呢圓頂禮帽,身穿深黃色華達呢長袍。他把一束黑玫瑰放在墳墓旁,然後轉身離開,躲過街上的馬匹和馬車,走上運河街那道跨越池塘的優美拱橋。他探訪的人是誰?父母?兄弟?還是死於肺病或在最近這場肆虐城市的恐怖瘟疫中喪生的親人?
就像生命中的許多事情一樣。
無所謂過去和未來……
「是的,長官。」
噓……
「今天早上我是第一個趕到兇案現場的警察。」
「他活得好好的,長官。」
舟骨、月骨、鉤骨、頭狀骨……這些像希臘拼圖般相互糾纏的骨頭,在他強有力的手指下一一分開。他剔掉骨頭上殘存的肌肉和筋腱,選了一塊最大的多角骨——拇指基部的骨頭,又開始砂磨起來。
最近?
「朗·塞林托警探,長官。還有霍曼探長和林肯·萊姆。」
「真不幸。」
她眨眨眼睛,做出一副對他的毫不知情表示很驚訝的樣子。接著她解釋了有關手銬的事。
「地獄廚房,也是我的轄區。」
但在他望向窗外時,他認識到根本無所謂過去和未來,對他而言是這樣。他在時間前後漂游穿梭,一天、五年、一百年或兩百年,就像風起之日的一片枯葉。
「鋸她的手?」埃柯特哼著鼻子說,「一旦被那女人的家人發現,肯定會控告我們。他們什麼事都要告。現在就有一個強姦犯在告我們,因為他在拿刀子朝警察比劃時大腿上挨了一槍。他的律師搬出一套什麼『選擇最低致命武器』的狗屁理論。不開槍,難道要我們警察徒手和歹徒搏鬥,還是使用催淚劑?莫非要我們禮貌地問他們願不願意束手就擒?我真不明白。我最好讓局長和市長小心這件事。我會跟他們打招呼的,警員。」他看看牆上的時鐘,已經過了四點。「你今天的勤務結束了嗎?」
「你是巡警?」埃柯特問。
「你要申訴什麼?」
「我還必須回林肯·萊姆住的地方報告,我們全在那裡工作。」她想起那把鋸子,又冷冷地加上一句,「實際上,是在萊姆的卧房裡,那裡就是我們的指揮所。」
集骨者拿起一張剛才用過的粗砂紙,繼續摩擦。他低頭看看手中的傑作,然後又抬頭望向窗外。
「是的,長官。」
無所謂過去和現在……
無論它們如何真實。
像是說起一場小學生的跳繩比賽。薩克斯覺得他的口氣未免過於輕描淡寫了。但她可無意去頂撞一位副局長。
倫道夫·C.埃柯特副局長抬起眼皮瞟了她一眼,很快又把目光收回到自己的長鼻子上。薩克斯立刻意識到,不論是對男警員還是女警員,他點頭示意的方式都是平等的。
「顧問,我猜。這是朗·塞林托負責的案子,由鮑林探長督辦。我等了八個月才盼到這次職務調動,但他們卻要我到犯罪現場工作。我從來沒勘察過犯罪現場,這毫無道理,而且老實說,我最恨別人支派我去做我沒受過訓練的工作。」
「我很希望你能幫忙,長官。這次調動我已經等了很長時間。」
「都怪該死的聯合國會議,」他說下去,「整個世界都在看著我們。這不公平。人們從不會談論華盛頓或底特律的兇殺案。好,就算他們談論底特律,那芝加哥呢?絕對不會。就因為這發生在紐約,人們才大肆宣揚。弗吉尼亞州首府里士滿去年發生的兇殺案比我們還多,我查過的。我寧可不帶武器闖進哈萊姆中區,也不願在哪天開著窗戶緊閉的車子穿過華盛頓東南部。」
「發生在下城,就是剛才的事。」
過去又再次侵入了。他看得見以前發生的事,看得見此後發生的事,就像發生在現在一樣。他可以控制它,他知道他能。
他待在這座老房子的一樓。這是一幢建於十九世紀初聯邦時期的大理石建築,周圍都是空地和出租公寓,有的已經廢棄,有的還有房客居住,但絕大多數是擅自入住的。這座老房子也已經空了很多年了。
在現實生活中,兇殺案現場只給你一次機會。
「萊姆?」
「什麼?」
他站在深綠色的玻璃窗前,望著街對面空地上的一群野狗。
埃柯特不明白她在說什麼,這些話讓他摸不著頭腦。「為什麼一個平民能夠命令穿制服的警察做事?」
不,當然不是最近。他的意思是——一百年前。
噓……噓……
「他是個好警察,非常優秀,我給他頒過獎。他這個人有巡警該有的樣子。中城南區,對吧?」
「我以為他已經死了。」
「是的。」
「我沒聽見有人提到贖金。」
他點點頭。「啊,這件案子已經搞得滿城風雨了。」
「不會是幾年前負責資源組的那個傢伙吧?」
「鋸下她的手?我的老天。」
我以前的轄區。
「我知道他們已經發現那個女人死了。所有新聞都在播報,所有的記者。」
「的確,我爸他就是這樣。」
「赫爾曼·薩克斯在一年中防止的犯罪,可能比整個刑事組破獲的案子還多。他總能擺平一切,你知道。」
噓……噓……
他看了一眼手錶。該出發了。
「老天,他們他媽的究竟在想什麼?請原諒我說了粗話。他們難道不知道全國都在關注這個案子嗎?一整天都在跟蹤報道這起綁架案。鋸掉她的手?對了,聽說你是赫爾曼·薩克斯的女兒?」
他把剛才用粗砂紙打磨過的東西放在一旁——那是一塊構造複雜的腕骨。隨後他又拿起一塊手腕骨,這是他在昨晚出發去肯尼迪機場尋找第一個獵物之前,才小心翼翼地從橈骨和尺骨之間分離下來的。它已經被晾了一個星期,大部分肌肉都沒有了,但還是要花費一番工夫,才能把骨頭上細小的筋節剔除乾淨。在剝離它們的時候,骨頭會輕輕發出「啪嗒」一響,就像魚兒躍出湖面的聲音。
「犯罪現場?」
「曾經是。我本應該今天中午轉到公共事務部,接受培訓。」她揚了揚纏滿肉色邦迪繃帶的手,又放回到膝蓋上,「但他們強行徵召我。」
把骨頭放在壁爐上,他仔細地洗了手,像手術前的外科醫生。然後又花了五分鐘時間,用粘毛滾筒滾過衣服,粘起任何骨灰、泥土和毛髮,粘起所有可能招致警察找上他的東西。
「我遇到一個特殊情況,長官。」
「我想申訴,長官。」她堅定地說,「你聽說了計程車綁架案嗎?」
他眯眼又望了一會兒。雖然剛才的景象就像血和肉一樣真實,但這次他已經看不到馬匹和馬車,也看不到那個戴硬呢圓頂禮帽的男人了。
他從口袋裡掏出滑雪頭套和手套,放在駕駛座旁,加速駛離這片老社區。集骨者出發去狩獵了。
辦公桌對面的那個男人,看上去就像電視連續劇里某個大城市警察局的副局長。湊巧的是,這就是他的官階。滿頭銀髮,下頜上有適度的贅肉,金邊眼鏡,完美無瑕的做派。
集骨者去年一個偶然的機會發現這裡,立刻知道這就是他要住的地方。當然,這裡的荒蕪破敗具有明顯的實用價值,這是他選中這裡的一個重要因素,但還有另外一個更誘人、更隱秘的原因:對街的空地。在多年前的一次挖掘工作中,挖掘機從地表下面翻出一堆人骨,才發現這裡曾經是這座城市的一個老墳場。報上說,這裡埋葬的可能不止是南北戰爭和殖民時期的紐約居民,甚至可能有更早的馬納提和勒那佩印第安人。
他的手準確地做著圓周運動,小小的砂紙發出輕輕的聲音。噓噓噓、噓噓噓……就像一個母親在輕哄孩子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