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奇怪的雜誌

縣警察局、厚木署和草場三隊人馬忙了半天,眼看歸於徒勞,恰在這時,厚木署的偵察員從懸崖中部的草叢中發現了一堆垃圾。

發現者姓四位,在厚木署負責外勤。那是幾本常見的帶漫畫的周刊雜誌。他撿起來看了看,樣子很像觀光客人丟在車站垃圾箱或電車行李架上的雜誌,而且又遠離乘用車墜毀的現場,認為與案情無關,正準備丟下它,但他停住手:

——哎,這雜誌有點兒奇怪!

在附近草叢中搜索的同僚發現四位手上托著東西沉思,便大聲問:「喂,發現了什麼?」

同僚的喊聲把四位從沉思中喚醒。

「這雜誌有些名堂!」

「你看,還包著書皮呢!」

「包著書皮?」

「怪就怪在這兒,誰家的書店出售雜誌時還給包書皮呢!」

「說的是啊。」同僚也把疑惑的目光投向四位手中的雜誌。

「書皮上還有店名吶,叫隆盛堂。地址在中野坂上,好像是家大書店。」

「若是大書店,書皮也太寒酸了。從紙的質量判斷,不過是一家僻街小店。」

同僚講的對,書皮好象是大出版社無償提供的,店主人僅在赫然印有出版社和雜誌發行所的正下方用橡皮戳印上了自己的店名。二者相比,店名顯得乾癟而小氣,若是大書店,必然有自備的書皮紙。

「不管怎樣,這雜誌的確不一般,說不定是從墜毀的車內甩出來的,發行日期也大體一致。」

「嗯,只是距離現場夠遠的呀!」

「從懸崖上翻落時,車內的東西甩到這兒是可能的。」

「是有研究價值。」

的確,包書皮的雜誌值得懷疑,草場對四位交給上司的雜誌也產生了興趣。如果是從車內甩出來的,去書店即可查到購書人。一般的書店是不給雜誌包書皮的,特別是帶漫畫的雜誌根本就稱不上書。買它的人不是讀,而是看。經厚木署同意,草場借走了在現場撿到的雜誌。

下面的警察署同警視廳的競爭意識非常強烈,在還未決定聯合調查神奈川事件之前,警視廳的刑警跑來參加現場勘察,實屬例外。

草場謝過厚木署的好意,來到中野坂上書店。隆盛堂位於中野坂上背巷,與名字恰恰相反,店堂狹小冷清。兩間鋪面所放的圖書不多,店前擺著各種周刊雜誌,其中也有在現場發現的那種,只是已經換了期號。

巡視店內,好像也出租書刊。在昏暗的店堂深處,坐著戴眼睛的店主人,年紀約五十歲上下,光禿禿的腦殼油光發亮。店內沒有一名顧客,草場心想:

「這哪兒像隆盛堂,簡直成了羅雀堂啦!」

慚愧,若讓店主人知道了,豈不大動肝火。草場抑制住翻騰在心中的思緒,走進店內。店主人投來審視的目光,彷彿在說:

「看樣子不是名好顧客。」

草場迎住主人的目光,掏出帶書皮的雜誌。

「我是警視廳的,為調查一件案子,在尋找買雜誌的人,請問,這是你這兒出售的吧?」

主人一聽是警視廳的,神色不免緊張,但立刻恢複鎮靜,閃著鏡片後的眼睛說:

「買那玩藝的人多啦,我怎麼記得清楚!」聽那口氣,彷彿買雜誌的人不是顧客似的。

「哦,是這樣……上面有你店的印記,這兒的雜誌都包上書皮出售嗎?」

「不包!」

瞧他這副冷冰冰的尊容,即使買精裝書,店主人也絕對不給包書皮。草場繼續問:

「既然這樣,你大概會有印象吧?因為讓包書皮的顧客畢竟不多,而且發行日期也不太久。」

「包書皮的雜誌?」主人轉動了一下鏡片後的眸子。

「回憶起來了吧?」

「噢,確實有個流里流氣的年輕人賴在店前看書,我批評了幾句,他便抓起五、六本讓我給他包書皮。顯然是因為挨了訓斥無處發泄,所以才提出這種無理要求。」

「大約在什麼時候?」

「雜誌是大上個星期的,估計十天前吧。他既然要買,我也不好拒絕。」

「那個年輕人是不是他?」

草場把從厚木署借來的橋川弘志的頭像遞到店主人面前,相片是用來登報的。

「對對對,一點兒不錯,就是他!這小子態度十分惡劣,像個地痞。哎,他怎麼啦?……我敢保證,好事絕對找不到他!」

「是否有個女的和他在一起?」

草場又掏出澤村真子和洋子(準確地說,應該是天野容子)的照片。

「嗯,好像和這個女的在一起。我正悶悶不樂地包書皮,那個女的走過來,我這才知道他還有個同伴兒,不過,我只顧包書,沒看清女人的相貌,大概就是她。」隆盛堂的主人指著澤村真子的照片說。

「她呢?」

「不知道。」

「這麼說,站在你店前看書的就是這對戀人嘍?」

「不,好像不止看書……」

「你是說……」

「男的一頁書看很長時間。假如真感興趣就讓他盡情地看去,書總是賣給人看的!可是他卻不然,直挺挺地立在那兒,既耽誤生意,又礙眼。」

草場十分理解店主人的心情,接著問:「既然裝著看書,他到底要幹什麼?」

「嗯,不知道。」

「有什麼不正常的行為嗎?」

「站在那兒假裝看書,本身就不正常!」

草場刨根問底的追問,惹得店主人極不高興。

「那對青年買完雜誌後,去了什麼方向?」

「啊,對了!」

在草場的啟發下,店主人似乎想起了什麼。

「我剛包好兩三冊雜誌,女的便走來說,『出來啦!』男的急忙抓起包好的幾本,轉身就跑了。」

「噢,他講過『出來啦』這句話嗎?」

「是的。」

——什麼人從哪兒來了呢?

草場梳理著漸趨明朗的思緒,站在擺滿雜誌的店前問:「小夥子就站在這兒嗎?」

「是的,就在這兒。」店主人點點頭。

——橋川弘志站在這兒假裝看書,好像監視著什麼人。他到底監視誰呢?

「澤村真子……不,和小夥子在一起的那個女的是從哪兒走來的?」

「從路那邊。好像在對面的香煙鋪打過電話。」

草場把視線移向馬路對面,香煙鋪門前的確有架公共電話。

「電話……?」

草場來在煙鋪門前,如果弘志他們監視什麼人,兩點的視線必須能夠達到同一目標。以書店和香煙鋪為底邊,位於等邊三角形頂點的就是翠綠茶館,靈敏的嗅覺告訴草場,獵物就在那裡!

謝過隆盛堂,草場推門走進茶館。茶館外表雖不起眼,但內部裝潢卻非常豪華。地上鋪著綠色的長毛地毯,室內氣氛典雅而莊重,椅墊兒軟綿綿的,坐上去格外舒服,每個茶桌上配一盞蠟燭式的小檯燈,憑添了許多家庭氣氛,收音機以適度的音量播放著輕音樂。

或許時間尚早,店裡客人不多。草場尋個座位坐下來,口渴了,在開始調查之前,他打算在這兒稍歇片刻。

一杯紅茶潤過喉嚨,草場又投入緊張的工作,他首先公開了自己的身份。

一聽說是警察,茶博士也有點兒緊張,但當他看到草場刑警那張傻呵呵的面孔,嘴角立刻露出了笑容。

「你問的是這個女人嗎?……嗯,十天前的事情,想不起來了。」

繼而,草場問遍了茶館的所有從業人員,人人搖頭,沒有一個記得。大概洋子不是這兒的常客,被警察追蹤的人是不可能使用熟店的。

「請再好好想想,有跡象表明,這個女人曾在你們店裡和什麼人見過面。你們也許從報紙上看到了,她就是在神奈川縣中津溪谷翻車死亡的三人之一。」

「啊,是她!」一名女侍重新審視了一下照片,不禁眸子一亮,說:「我想起來了。」

「噢?!」草場心頭一緊,似乎掂出了女侍講話的分量。

「不知道是不是那個人,只是髮型不同。大約在十天前,是有一名這個模樣的顧客。」

「你是怎樣想起來的?」

「嗯……女顧客身邊有個男伴兒。我不小心絆了一跤,冰水撒在客人膝蓋上。」

「她有個男伴兒嗎?」

「噯,像個普通職員。」

「相貌有什麼特徵?」

「記不清了。我被嚇壞了,只顧拚命為客人擦試膝蓋。」

「那個男的生氣了嗎?」

「沒有,而且從自己兜里掏出手帕一邊擦,一邊連聲說『沒關係,沒關係』。」

「你聽到他們講了些什麼嗎?」

「沒有。我們店裡有規矩,除非叫,我們一般不湊近客人,更不許站在客人身邊偷聽人家講話。」女侍強調說。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