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先後出現的共犯

「不得了了!你被通緝了!」電話聽筒里傳來美奈子驚慌的聲音。

「我也剛看過新聞報道。」新美感到大禍臨頭,自己終於躲不過去了。

「你怎麼一點兒也不緊張,就好家說著別人的事一樣!你隱瞞著的是殺人的事件啊!而且還是兩個人!」

「這是警察捏造的。」

「你說是警察捏造事實通緝你?」

「是的。和我沒有任何關係。」

「你為什麼如此肯定?」

「因為我知道誰是兇手啊!」

「你說什麼?」

美奈子的聲音似乎很驚訝。關於持田安子,他已經矇混過去,小川朝枝被害,不是他乾的。倘若告訴美奈子,說殺害小川朝枝的兇手是大矢隆一,會怎麼樣呢?

警方對新美良明的通緝,馬上就會轉為通緝大矢隆一。

「我知道真正的兇手是誰。」

「那麼,你為什麼不去對警察說?」

「因為即便說了,他們也不會相信我。」

「但是,你不可能一直這樣潛逃下去的。」

「他們絕對抓不住我。我能被他們抓住嗎?」

「警方在通緝你,你怎麼生活下去?」

「我知道早晚會這樣,所以早就換了一個髮型,還戴上眼鏡改變了形象。通緝令上的照片與我現在的臉部形象截然不同,不會馬上被發現的。趁這個時候,倘若能將真正的兇手抓獲就好了。」

「你怎麼知道真正的兇手?」

「是我看見的。」

「看見?」

「其實,在和你相遇的那天夜裡,我去了她被害的現場。我去時,有個人正好出來,與我交錯而過。我走進房間一看,她已經被殺了。」

「你這麼說,我不相信啊!」

「你也不相信吧。所以,警察就更不會相信我了。」

「你說你去現場時,有個人與你交錯而過,那個人是誰?」

「現在這個時候,還不能對你說。」

「你打算被警察抓住後才說?」

「能為他人承擔殺人的罪名下獄坐牢,現在還能找到這麼好的人嗎?我要在入獄之前,狠狠地敲那傢伙一筆。」

「另一名女性被殺,是怎麼回事?那名女大學生叫持田安子,她是在自己的住宅里被害的。那起事件,報紙上寫著,嫌疑人也是你啊!」

關於持田安子被害一事,新美編造了一個謊話。現在告訴美奈子他是兇手,倘若失去美奈子的庇護,新美便會失去隱身之處。

「反正,眼下為了我們兩人的安全,我們還是不見面吧。外出時盡量謹慎些,而且只能在晚上出去。」

「我明白了,我倘若被警察抓住,決不會給你添麻煩的。」

「我是出錢養你的。不過,這與事件沒有任何關係呀!」

在與新美交談著時,美奈子似乎漸漸地恢複了鎮靜。總之,只是自己豢養著的家畜偶爾被警方通緝了一下。因為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豢養著的,所以不會被警方追究藏匿兇手之罪。在通緝令發出之後,但願自己與此事無關。

經過這一段時間的交往,新美已經看出美奈子實際上是一個非常難對付的人。那種難纏的內核好像是脫離這個世界的。她放蕩不羈,無拘無束。這個世界的規範對她不適用。

當然,新美的生活也同樣脫離社會的規範。但是,新美至少知道自己不適合這個世界的規範,然而美奈子卻似乎沒有那樣的認識。

她從一開始就很超脫,沒有規範可言。即便有,也是另一個世界裡的規範。美奈子的妖冶是屬於另一個世界的。新美髮現,她的瘋狂,構成了她那種妖冶的核心。

新美對社會的拘束和警察絲毫也不感到害怕。但是,美奈子的難纏卻令他深感惶恐。她的那種難纏是超俗的。因此,在這世界上,原本不害怕任何事件的新美,被美奈子束縛得不能動彈。

新美心想,我早晚會被這女人吃掉的,就像螳螂那樣。在他的潛意識深處,有著一種受虐一般的騷動,涌動著樂於受害的快感。

警方對新美良明發布通緝令,同樣也令大矢隆一感到震動。警察終於査到了新美。新美被警方抓獲並如實招供,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這樣一來,大矢便安然無恙,不會受到絲毫的傷害。

大矢有些過意不去。至少,他去過小川朝枝的被害現場。

新美被捕後會供出自己險些被大矢殺害的事情。警察會找到大矢。媒體也會尾隨在警察的身後烽擁而至。大矢作為兒子要繼承家業,他會受到殺人未遂的嫌疑。他現在就不難想像到,在得知他與應召女郎被害有關時,社會必定會產生嘩然。

現在巳經得知敵人的底細。不能再拖延下去。大矢必須趕在警察的前面,趁警察還沒有逮捕新美,便將新美引入自己的網中。

大矢有一種預感。新美應該會與他聯絡。新美在受到警方的通緝之後,肯定會對大矢提出什麼要求。那時,就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

不出大矢的所料,新美在受到通緝的兩天後,打來了電話。

「是新美良明吧。」

這時,大矢正在公司的董事辦公室里。接到新美的電話,他先發制人道。

「你好像明白多了嘛。」新美在聽筒里淺淺地笑了。

「報紙上刊登的篇幅很大啊!你的那張臉,我是不會忘記的。」

「你忘記的話,我就不好辦了。倘若看過報紙,你應該知道大致的情況了。言歸正傳。你出五千萬元,我們一次了斷。今夜10點鐘之前,你把錢準備好!」

「五千萬元,我不可能有這麼多錢!」

「你是大矢家的兒子。你在說什麼?你出五千萬元,我就把你乾的事全都忘掉。這是一樁不錯的交易吧。」

「我什麼也沒有干。我只是不願意遇上糾纏不清的事。你的條件,我知道。我無論如何想辦法。我把錢送到哪裡去?」

「我已經被通緝,一動也不能動。我把住址告訴你,你送到那裡去!」

「你的住所在哪裡?」

大矢感到有些意外。新美正在受警方的追捕,卻主動講出自己的住址。

「你倘若向警察告密,後果你自己應該知道。你不要忘記,知道你與小川朝枝的關係的,只有我一個人啊!」

新美很狡猾。他仰仗這一事實,所以才敢將住處告訴他。儘管膽大妄為,卻是以大矢的把柄作為他安全的保障。

「在中野坂上車站的附近,面對著青梅街道,有一個加油站。在加油站的背後有一幢叫『高原庄』的住宅。就在那幢住宅的201室,今夜零點,你把錢送來!」

「中野坂上的高原庄吧。」

「是的。倘若你要報警,你就報警吧。」

「你希望我報警嗎?」

「我不在乎!我認為你不會那麼傻。」

「我不會那麼傻,但關鍵是在我將錢送到之前,你不要被警察抓走啊!」

「沒關係。沒有人知道我住在那裡。只要……不背叛……」

新美忽然含混其辭了。他好像突然想到已經有人知道他的住址。

「你說『不背叛』,是指誰?」

「是指你啊!除了你之外,不會有人知道了吧。」

大矢沒有追問下去。受到警方追捕的敵人自動走進了大矢的網裡。

新美因為佔據著絕對優勢的位置,所以肆無忌憚,續而又得意忘形了。他沒有察覺到大矢心懷叵測。

大矢內心裡懷有著的殺意原本不是為了自衛。這與想要殺害小川朝枝時的念頭屬於同一種類型。只是,作為消遣的殺人,湊巧與自衛重疊在一起。對大矢來說,意義就在於消遣。剛才,獵物主動向他提供了消遣的最好借口。新美沒有發現自己已經成為大矢的獵物。

為了擺脫恐嚇的威脅而殺害恐嚇者。這是一種典型的殺人構圖。大矢實施這一構圖,實際上是實現從幼年時起就根植在意識深處的殺人願望。

誰會想到恐嚇的受害者竟然想要強行殺害施害者呢?

將殺人當做遊戲的人,為自己找到了一個很漂亮的藉口。

這樣的險惡,新美絲毫沒有察覺。大矢並不在乎因殺人而得到保護的隱秘有多大的價值,而是為了在殺人的過程中,領悟生命的意義。這樣的險惡,便顯得更加可怕。

大矢感到興奮。今夜的獵物,是遠比小川朝枝強大的敵人。也許是因為曾經有一次殺害他未成,所以有著與此相應的精神準備。光這些精神準備,就令他振奮起來。

晚上11點鐘,大矢開始行動了。他準備了一張五千萬元的支票,作為雙方見面後亮相的錢款。新美無疑會堅持要求他支付現金,但此人早晚會被大矢殺掉。

沒有花費多少工夫,大矢便找到了新美約定的高原庄。大矢將汽車停靠在稍遠一些的道路邊,然後返回高原庄。這是一幢面對著小巷的兩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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