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異端者的婚約

在搜查本部,警察們情緒低落。雖然逃走的新美良明嫌疑很大,但缺乏足以懷疑他作案的證據,因此還無法對他進行通緝。

從新美良明原住宅里發現的女性貼身衣物,警方無法證實是被害者的物品。

而且,警方還沒有發現持田安子與小川朝枝的關聯。

警方的調查正當陷入絕境進退維谷之時;東京的街上,秋色漸濃。秋風也刮進了搜査本部。此後,新美良明去向不明。他是逃避房東催收的房租才溜之夭夭,因此警方不能將此看做是潛逃。

與兩名女性被害者有關的嫖客,警方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作了徹底的調査。但是,那些嫖客全都沒有作案動機,嫌疑被排除。

「真可憐啊!」牛尾喃語道。

「兩人滿懷著理想來到東京,為了實現那種理想,她們出賣了自己。也可以說是在出賣自己的理想。而且,作為其代價,她們失去了一切。」

她們已經香消玉隕,警察對此無能為力。縱然逮捕兇手,也無法取回她們失去的生命。

「她們倘若不來東京,也許就不會喪命。如此想來,我便覺得東京這座城市真可惡。」青柳說道。

「是啊!人們儘管都僧惡東京,但還是抵擋不住它的誘惑,蜂湧而來。在東京,有的地方就像是這樣的麻藥。」

「我們也許已經中了那種麻藥的毒吧。」

「我儘管懷有憎惡的情緒,但還是喜愛這座城市的,所以更加不能原諒那些兇手。不管怎麼說,女孩子們甚至不惜出賣身體,渴望被東京這座城市所接受,這樣的女孩子會不被殺嗎?」

「越是出賣著自己,便越是遠離著東京啊!」

「在東京,那樣的人還真不少呢!其實,希望被東京所接受的那些人,離東京最遠。」

「我們算是被東京所接受了嗎?」

「這不是被接受或不被接受的問題,大家都在東京啊!身在東京,這是最重要的。懷有奢望,想要追求得再多,便會遠離東京了。」

「兇手也一定是因為在東京,所以才不堪忍受的。」

「問題在於,被這座城市所接受,到底想要做什麼?即便踏著犧牲者的屍體上去,到頭來便會一無所有。犯罪得不到好處,在東京犯罪尤其得不到好處啊!」

「在兇手的眼裡,犯罪,似乎是最能得到好處的。」

「人擠得太多,無法像觀賞熊貓那樣站下。這就是東京。在那樣的地方即便站下來想要殺人,兇手看到的,便只能是熊貓的幻影。」

「人們只是為了觀賞熊貓的幻影才擠到東京來的?」

「有的人就看不到幻影啊!持田安子和小川朝枝,也許連幻影都沒有看到便死去了。」

「新美良明去了哪裡呢?」

「也許在東京的什麼地方吧。而且,準是在新宿的附近。」

「你怎麼知道?」

「新美良明那種人,是不會離開那個地區的。他扮演著各種角色,如飈車族、預備學校的學生、流離顛沛的自由職業者、偷盜女人內衣的小偷等。他居無定所,生活沒有規律,從來不會想到要認認真真地生活,靠著不穩定的情緒和衝動度過人生。雖說東京很大,但能接受那種人的地方,也只有新宿啊!新宿算是東京的大雜燴,不像上野那樣有著歷史的淵源。不管什麼樣的人,它都能夠接受。勤快者和懶散者,姣姣者和流浪者,富人和窮人,應召女郎和女佣人,不管是誰,都能夠在新宿待下去。淪落的人、被其他地方排擠出來的人,臭氣相投的人都匯聚在那裡。人人都能夠待在那裡。那街上的空氣,只要吮吸過一次,便離不開了。新美良明這種人能居住的地方,就只有那一帶啊!」

「倘若能查明他的住所,至少就能夠傳訊他,將他看管起來吧。」

青柳後悔不已地自語道。

對大矢隆一來說,日子過的很不安穩。殺害小川朝枝的,到底是誰?

看來警察在尋找與小川朝枝約定去情侶旅館的同伴。那位同伴只有大矢隆一一個人。大矢趕到現場想要殺害她時,她已經被搶先趕到的兇手殺害了。這位搶先的客人懷有與大矢同樣的目的。

大矢覺得那位先客便是在駕車兜風的路上襲擊他們的搭車者。他是按照掉落在現場的俱樂部卡片追蹤而來的。

大矢日夜提心弔膽。

兇手會從朝枝那裡打聽到大矢的住址,了解他的底細。殺害朝枝以後,接著無疑會將報復的矛頭指向大矢。

是兇手先到,還是警察先到?不管是誰,對大矢來說,兩者都是強敵。

然而,此後兩邊都毫無動靜。大矢或多或少放鬆了警戒。兇手在向朝枝詢問大矢的底細和住處時,也許聽錯了朝枝的話?也許是朝枝得到好處後殊死地保守著大矢的秘密。

倘若連朝枝都不開口,而且兇手沒有看到大矢的汽車號碼,大矢便是安全的。

警察也許沒有查出大矢與朝枝的關係,所以無法查到大矢。而且,與朝枝的關係,作為只有兩人知道的秘密,牢牢地受到著保護。

大矢是一位自私的人,自己的安全一旦得到保障,他便為失去了消磨時間的絕好題材而嗟悔無及。惟獨朝枝,才是他前半生中遇見的最值得的消遣題材。

大矢在人生中找不到任何有價值的東西。對他來說,朝枝使他忘卻了生活的厭倦。這種感覺,在他的人生中是很難得的。大矢像貓玩獵物似地玩味著她那最美味的地方,並盡量地延長著那種美妙的感覺。

令人遺憾的懸,他已經無法玩味那種感覺了。在他回味著的時候,兇手搶在了他的前面。人死無法復生,他感到萬分沮喪。很少能夠遇到像朝枝那樣優秀而安全的題材。對殺害朝枝的兇手,他不由義憤填膺。

禍不單行。父母向大矢提起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過年以後的1月中旬,一天夜裡,大矢被父親喊去書齋,父母兩人都是一副鄭重的表情在等著他。父母平時各自為政互不干涉,所以住在同一屋檐下卻難得待在一起。

「你怎麼樣?還是老樣子吧?」父親問道。他那張因打高爾夫球而曬得黝黑的臉上浮現出和藹的微笑。

因為與父親難得見上一面,所以寒暄也成了一般的客套,簡直形同路人。

「還算過得去。」

「來!坐下。」

父親指了指沙發。母親裝作一無所知的模樣靠在父親的身邊。

「有什麼事?一本正經的!」見父母故作莊嚴的態度,大矢頓起警覺。

「慢慢地,你也該有個歸宿了。怎麼樣啊?」父親若無其事地開口道。

「你是指結婚的事情嗎?對結婚,我還沒有興趣呢!」大矢非常冷淡地說道。

父母以前從來沒有向他探問過有關婚姻的事。現在,大矢根本不理睬他們。

「嘿!不談這些。只是見見面怎麼樣?」父親的聲音變得溫和。

「我還只有二十五歲啊。還不到急著結婚的年齡。」大矢說道。

「二十五歲,應該穩重些了。到了這年齡,有一兩個孩子也毫不足奇。」

「你父親結婚時也是二十五歲呀!」母親在邊上插嘴道。

「我還想自由一些。人們說,結婚是人生的墳墓吧。」

「別說得那麼可怕!照你這麼說,我和你母親的婚姻簡直算是失敗的?」父親帶著苦笑說道。

「決不能算是成功的吧。」

「嘿!你在說些什麼呀!」母親抗議道。

雖然只是沒有離婚,但大矢感覺到父親和母親各自在外面都有風流韻事。

保持著夫妻門面卻早已失去作為夫妻的情意。這是因為惰性所致,也是為了保全體面。對他們來說,夫婦只是一種形勢。他們一旦離婚,不要說他們自己的體面會失盡,還會令很多人感到難堪。

一對男女結為夫婦,便形成一個共同事業體。這一共同事業體出自男女雙方的私人關係,與社會有著廣泛的聯絡。因此,不能離婚。但是,夫婦既然成為共同事業體,也許就不能算是成功的婚姻。

然而,大矢並不是因為對父母的婚姻生活感到失望才拒絕婚姻的。這只不過是借口。大矢對婚姻不抱任何幻想,只是感到麻煩而已。倘若婚姻像父母那樣成為共同事業體,那便更可怕了。

「嘿嘿!你不要插嘴,讓我來說!」父親傲氣地制止著妻子。

「我不是說現在馬上就結婚,你可以慢慢地考慮起來。總是孤身一人,你就很難得到社會對你的信賴。男子只有在娶妻以後,才算是真正地成熟,社會才會信賴你。」

父親的口吻變成勸說的模樣。

「我並不想趕快成為一個成熟的人。」

「你倘若打算永遠待在父母的身邊不離開,這便錯了!我們想趁著身體好的時候,讓你建立一個牢固的家庭。」

「倘若你們找我是談這種事,我便走了。」大矢想要站起身來,父親攔住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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