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跟蹤追擊

「影山是被謀殺的嗎?」

熊耳來借頭盔時,貴久子認為他的推理毫無根據。但是,頭盔擺在面前,熊耳又一一指出其中的疑點,她不得不相信影山的確死於某人的暗算。

實驗的結果進一步證實了這點。要解釋頭盔的疑點,只能說確有一個罪犯存在。

到底是誰殺害了影山呢?貴久子不用聽熊耳的介紹,只憑自己親眼見到的險峻的K岳山勢,就完全了解現場的隱密狀況。

謀殺的事實是推斷出來了,但罪犯卻無影無蹤。就在這時,熊耳再次問到頭盔,並初次提到了真柄的名字。自己追問真柄究竟怎麼了,熊耳沒有詳細回答,但從他的口氣中,很容易察覺到他強烈地懷疑著真柄。

為什麼熊耳再三要求自己保守有關頭盔的秘密呢?還有,雖然聲明失禮,為什麼還要追問她和真柄的關係呢?這是純屬私生活的極不禮貌的問題。再有,那強制性的「分葬骨灰」的勸告。——熊耳這一系列言行到底意味著什麼呢?

貴久子思考的結果,猜到了熊耳推斷嫌疑犯的全過程,識破了為使嫌疑犯上鉤而設下的圈套。

「熊耳懷疑真柄!」

這已經是肯定無疑的了。這樣就完全可以理解熊耳一系列的言行,他正處於一種懷疑真柄而又束手無策的境地。

「為什麼時至今日才提議分葬骨灰呢?火葬的第二天早上做這件事才是最自然的,也不必費什麼事。現在突然提起,會不會是他意識到了頭盔上的破綻,於是借口分葬骨灰,實則銷贓滅跡呢?」

太可怕了!

貴久子推論到這裡,感到一陣巨大的打擊,使她兩眼發黑。雖然只是自己所做的推理,但仍然太可怕了。

把自己從死亡的深淵中救出來的兩個男人,一個被殺死了,而另一個很可能是罪犯。這種結論已有充分的理論根據,根本無法推翻。

被害者是理應成為自己丈夫的男子,嫌疑犯卻又是自己一度以身相許的男子。在兩個男子中間,自己的心曾有過微妙的迷惘,最後總算認定了其中的一個,但他卻忽然死了。無限悲哀之中,自己不由迅速地傾心於剩下的另一個男子。

儘管對死去的影山懷有負疚之心,但與對死者的緬懷相比,活人的求愛更能激動人心。自己也不是沒有意識到,這樣聽其自然地發展下去,那天晚上的事情還會重演。就在這時,熊耳忽然出現了,並拿出了幾條不能不對真柄產生懷疑的確鑿征據。

難道真是真柄嗎?真令人難以置信。為了「燃起希望之火」而攀登山峰,兩眼生輝,口若懸河的真柄,不論多麼鍾情於自己,也不能為了獲得愛情而殺害情敵啊。

而且,這個情敵是他最要好的登山夥伴,他們的友誼要比世俗的朋友深厚得多。

彼此用繩索連接住身體,攀登險峰絕壁時,對方要是墜落下去,自己也決無生還的道理。這種性命相關,休戚與共的朋友,應該有著與單純的酒肉朋友本質不同的相互信賴關係。

真柄不可能殺害影山。他不過是出於登山夥伴的友誼,進行別無他意的分葬骨灰。那個叫熊耳的警察救援隊長純屬神經過敏。儘管他算是一個與眾不同的警官,但仍擺脫不了懷疑一切的職業病。

貴久子幾乎就要違背熊耳的指示了。但是,她一想起火化之夜的凄慘景象,又改變了主意。從皮膚上往下滴著油,血管和內臟爆裂,渾身上下噴射著藍色的火焰。影山冤屈的形象在她記憶中閃電一般掠過。

那一切都是屍體在執拗的控訴:「我不願意死!」

熊耳的推測是正確的。罪犯是以天衣無縫的犯罪為目的,必然要設法處理掉頭盔。真柄是唯一企圖接觸它的人。

不論他是什麼人,以何種方式企圖接觸,都不能排除嫌疑。更何況真柄還有爭奪自己這樣一個女人的動機。這是一個強有力的動機。

影山死後,他迅速地接近自己。在過去一年半的交往中沒有給予影山的,卻被他奪走了,儘管只有一次。

或許……。

「那天晚上,他帶我去『旋轉餐廳』,身穿新裁製的西服,點了牛排,莫非也都是事先安排好的嗎?」

懷疑以驚人的速度增長著。要抓獲殺害影山的罪犯,就必須正視現實。假如自己不聽從熊耳的勸告,向真柄透露了警察的意圖,那麼唯一冒出來的重大嫌疑犯不就又要沉下去了嗎?

真柄如果真是清白無辜,那麼儘管很不禮貌,但只要不告訴他,他本人決不會知道的。為被害的影山伸冤,哪怕只做微不足道的一點點,都是活著的人的義務。現在最重要的,就是要堅決制止自己急速傾心於可能是殺人兇手的男子。

戀人死後,正在成為自己新的戀人的男子又受到懷疑,滋味是很不好受的。但在長時間的煩惱之後,貴久子總算做出了上述決定。

貴久子識破了熊耳設下的圈套。他為了證實自己的懷疑,一定要在分葬骨灰後,掘開影山的墳墓,驗證頭盔是否還在。

貴久子想親眼查證一下現場,但不能向熊耳打聽何時掘墓,但估計最可能的是在真柄分葬骨灰後回到東京時。在真柄和遺族還在那裡的期間,是不會掘墓的。

貴久子打聽到真柄準備回東京的日期,請了假,有意與他錯開,到山裡走一趟。這是一次痛苦的休假,凄慘的旅行。

但是貴久子鼓勵自己,如果查明真柄的確是清白無辜的,自己面前可能就會展開一條新的人生之路。

熊耳從上村茂助那裡得知真柄他們已搞完分葬骨灰,踏上了歸途,不禁摩拳擦掌,準備大幹一場。

他們在回去的路上,來到署里致謝。一般來說,遇難者和他們的家屬在事件之後都對當時幫助他們的人敬而遠之。遇難者生還之時,都把援救者奉為救命恩人,千恩萬謝。但在這之後,便覺得援救者知道自己的醜事,不願再接近了。遇難救援隊冒著生命危險援救素不相識者,可事後卻為救下來的人所畏懼,真不是一件好差事。而且,捨命相救的報酬與打短工一樣,只發給日薪,裝備和食物還得自備。業餘的隊員們都是請假來干這一工作的。

沒有高度的使命感,是幹不了這一行的。

真柄不愧是一個小有名氣的登山家,懂得山裡的禮儀。

「當時多蒙關照。」

和母親一起施禮時,他看來毫無愧色。為了悼念朋友之死,特意請假陪伴遺族同來,倒象是一個重友情的登山夥伴。

「分葬骨灰還順利吧?」

「啊,多蒙關照,選擇了面對K岳很好的一塊墓地;想必死者也會高興的。」

「真不知該怎樣感謝才好。」真柄和母親相繼說道。

「這次不登山嗎?」

熊耳的目光又移到穿著西服的真柄身上。

這時正是登山的最好季令。象真柄這樣的登山迷,在這種季節僅僅為了分葬骨灰來到山裡,使熊耳感到有些奇怪。

「啊,假期很短,而且,失去影山,目前也沒有登山的興緻。因為我們總是一起登的。」

真柄無力地垂下了肩膀。這是由於失去了唯一的結組夥伴,誠摯地流露出登山者的悲傷呢?還是在演戲呢?熊耳以警官冷酷的目光觀察著。

不過,馬上就會弄個水落石出的。如果證實他是清白無辜的,自己無論如何要向這個重友情的登山家深深地道歉,但如果並非如此的話……

雖然熊耳一再推辭,他們還是硬塞給他一些土特產致謝,然後告辭了。熊耳勉強收下了這些還不屬於非法禮品的東西,以打發他們儘快回去。

他們回去並不意味著立刻就可以開始行動,但熊耳早已坐不住了。

頭盔的實驗具有科學價值,但推斷真柄是嫌疑犯,卻有著熊耳濃厚的主觀色彩。請求准許發掘別人的墳墓,必須具備這樣的條件:「確有可以認為嫌疑犯犯罪的事實存在」;「搜查嫌疑犯以外的人身、物品、住所及其他地點時,要在足以確認有需沒收的物品存在情況下方可進行」。目前是否已經具備這些條件,還大有疑問。

與逮捕條件「有充分的理由懷疑為犯罪」相比,前一個條件通常是只要有幾分嫌疑就可執行。因此,倒不是說沒有一點可能性。但後一個條件「足以確認有需要沒收的品存在」就困難了。本案是要核實「足以確認物品不存在」,這就需要警官提供有關材料。

可並沒有這種材料。所有的一切都是熊耳從頭盔上推論出來的。而關鍵的頭盔又被埋入土中。以證實頭盔不在地下為理由請求批准,是十分困難的。

唯一可稱為材料的東西,是製造商提供的頭盔的實驗報告。法官能否認定此報告同本案的犯罪事實有關,也依然是個問號。

對署長轉呈地方法院的請求發給搜查證的報告,熊耳並沒抱多大希望。

要使法官信服,材料畢竟是太少了。如果法院駁回申請報告,那麼即使沒有搜查證,熊耳也決意要強行搜查。

幸運的是搜查證發下來了。熊耳喜出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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