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取走日曆

東京。破案本部在繼續追查姊崎交待的那個謎一樣的人物。

僅僅看到那個人的背影,是無法追查的。既然姊崎確實看到過那個人,說不定有些情況埋藏在他的記憶深處,一時想不起來。破案本部從各種不同角度向他提出問題,以便喚醒他的記憶。

雖然對姊崎的嫌疑並未消除,但破案本部大多數人傾向姊崎無罪。姊崎也終於採取了和警方合作的態度。由於不用擔心姊崎逃跑,警方沒有拘留他,只是隨時傳訊審問。在沒有捕獲姊崎去殺人現場前看到的那個人,姊崎仍然處於不利地位。

姊崎也因破案本部不追究他隱匿罪犯的責任,而拚命回想當時的情況。他雖然把犯人引為「同志」,但也不想代人受過。

「想起什麼情況沒有?」

「我在努力回憶。」

「如果身體沒有什麼明顯特徵,那麼有沒有什麼奇特動作呢?」

「我看到的是背影,而且,是一剎那間的事。」

「你不是在努力回憶嗎?總該想起點值得懷疑的事情吧!」

「我總也理不出個頭緒來,這腦子裡亂成一團,剛要想起點什麼,馬上又消失了。」姊崎著急地敲著腦袋。

「你要知道,破案本部還沒有完全消除對你的懷疑。」

「這我知道。我這不是在拚命想嗎?」

姊崎清楚地懂得,只要真正的罪犯還沒逮捕歸案,他就無法洗刷自己。

調查在繼續,姊崎多次被傳訊。

在一次傳訊時,姊崎一踏進審訊室,突然產生一種說不清的異樣感覺,好象這間審訊室跟往常有點不一樣。

「你怎麼啦?」

那須警部一眼看出姊崎的臉上露出的疑惑神情。

「這屋子是原來那間嗎?」

「是啊!」

「不知為什麼,總覺得不是原來那間似的。」

「這房間並沒有改變樣子啊!」

「跟往常是有點不一樣!」

「你大概是昏頭了吧!怎麼樣,想起什麼事情來沒有?」

「請等一下,這真是原來那間屋子嗎?」

「你盡扯些無關緊要的事!這就是原來那間。你說,如果不是那又怎麼樣?」

這是一間八鋪席大的日本式房間,中間擺著一張矮腳飯桌,供記錄供詞使用;角落裡有一壁櫥,旁邊是洗滌槽,上面放著一把水壺和幾隻茶碗。鋪席已經陳舊泛黃。天花板上吊著一盞四十瓦的日光燈。

這裡本來是警察署值班室,臨時用作審訊室。並不是沒有專門的審訊室,而是因為在這裡有一種使雙方都感到無拘無束的氣氛,會產生良好的效果。

「我總覺著有點不對勁。」

「等一下!讓你這樣一說,我也感到和往常有點不同。喂!這屋裡和昨天有沒有不一樣的地方?」

那須管部象是受到姊崎的傳染似的,回過頭來問那個等著記錄供詞的刑警。

「是不是因為取掉了那面牆上的廣告畫?」刑警信口回答說。

「對!那裡是曾貼著一張廣告畫。那是什麼廣告畫?」

「是宣傳儲蓄的,構圖有點妖艷,一個穿著超短裙的少女,提起裙子下擺,站在河水中。」

「是啊,現在連宣傳儲蓄的廣告畫也搞得富有刺激性,把它給取掉,自然感覺就不一樣啰!」

「因為已經褪色,想另外換一張,昨天把它取掉了。」

「警部!」姊崎突然插進兩人的談話,眼睛裡射出異樣光芒。

「你怎麼啦?」

「就是它!」

「什麼?」

「我想起來了。廣告畫不見了!」

那須領悟到姊崎關於殺人事件想起了什麼事情。

「你從頭慢慢說!」

「日比野的房間里,那天晚上同我前幾次去時樣子有點不一樣。他房間的牆壁上也貼著一張廣告畫,可在他被殺的那天晚上不見了。」

「廣告畫不見了?」

那須在考慮這句話的意義。

「我最後看到的那張廣告畫時,它的顏色還很鮮艷,把房間裝飾得很漂亮。」

「是什麼廣告畫?」

「我記得是瑞士的山峰。整個山峰蓋滿了雪,象槍一樣直刺天空。」

「可廣告畫跟殺人事件有什麼關係呢?」

「我突然想到,這畫是不是讓犯人給取走了?因為畫里隱藏著暗示兇手的線索,為了消滅證據……」

「你說什麼?」

那須有些被姊崎的怪念頭打動。通常是從犯人留下的物品中尋找犯罪線索,相反,姊崎卻從犯人由現場取走的東西中捕捉疑點。

「那也不一定是犯人取走的。可能是被害人自己把它拿掉了。你最後一次看到廣告畫是什麼時候?」

「三月八日或九日。」

「從那以後再沒有看到嗎?」

「三月十五日日比野被殺那天夜裡沒有看到。」

「也許在這期間,日比野把它取下來了呢?」

「啊!想起來了!那是一張日曆!」

「日曆?」

「因為山峰的照片很大,我把它當成廣告畫了。實際上畫的下端有日曆。」

「你沒記錯?」

那須的目光變得嚴峻起來。如果那是日曆,就不會隨便扯掉。

「有一次,我到他那兒去時,恰好來了電話,他在廣告畫下端記下了什麼事情。」

「會不會是上個月的日曆,把它丟了呢?」

「三月八、九號的時候,怎麼還會掛二月份的日曆呢?何況他還在上面記下了事情。」

「日曆是哪家公司印製的?」

「上面好象印著個旅行社的名字。」

「旅行社的名字是……」

「我想不起來了。是不是打聽一下印製了瑞士山峰廣告畫的旅行社?」

「是不是旅行社還沒搞清楚,光憑著張廣告畫怎麼查詢?」

「那張廣告畫很有特點呀!」

「上面寫沒寫字?」

「想不起來。」

「你要好好想想。廣告畫上必然印有廣告主的名字。」

「廣告主?」

「既然印廣告畫,自然是要作廣告宣傳啦!」

「對啦,上面有『歐洲』兩個字。」

「光有『歐洲』兩個字也沒用。上面有瑞士的山峰,肯定會有歐洲的字樣。」

「等一下!好象有個石油公司的名字。」

「石油?那就不是旅行社啦?」

「我想起來了。上面印著『歐洲名勝』的字樣。」

經過姊崎努力回憶,終於弄清這張廣告畫是主辦「歐洲名勝旅遊」的日本旅行社印製的。

破案本部立即向日本旅行社查問,並讓該社送來他們印製的廣告畫。

廣告畫上方印著杜富爾峰全景,下方是十二個月份的日曆。整個畫面注重廣告畫的視覺效果,突出海外團體旅行旺季的初夏和盛夏時期。

與此同時,警方對日比野的住宅再次進行了搜查。房間里到處找不到那張廣告畫。

這時,荻窪公寓附近的鮮花店一位店員又提供了新的證據。他說,日比野遇害的前一天,他去送日比野訂購的蘭草時,曾看到牆壁上貼著廣告畫。

警方認為,在此期間,兇手取走廣告畫的可能性要日比野拿掉的可能性更大。

姊崎認為廣告畫中有對犯人不利情況的想法,逐漸在破案本部佔了上風。

破案人員最先想到穗積裕希子。眼下她正在歐洲旅行,這是否與廣告畫的消失有某種聯繫呢?

經向日本旅行社查詢,得知裕希子參加的是六月十六日動身、為期二十三天的「歐洲名勝旅遊團」。這樣一來,穗積裕希子的嫌疑就更大了。

可是,對日比野和裕希子進行深入調查的結果證明,他們兩人之間沒有任何聯繫,除了日比野經常出入裕希子曾任職的公司外,也沒有其它關係。破案本部企圖證明他們兩人關係的努力失敗了。

裕希子現在國外,不能直接追問她本人。雖然從日比野房間取走的廣告畫同裕希子的歐洲旅行有著某種暗合,但是不能把兩人聯繫起來,也就不能說明任何問題。

那須警部召開會議,研究下一步的破案工作。

「日曆上到底寫的什麼呢?」

「可能寫下了有關犯人的事情。」

「日比野是不是在犯人去他那兒的當天也寫下了什麼呢?」

「要是這樣的話,那就說明這個人是日比野家的常客。」

如果是偶爾去的人,用不著取走日曆,只要把記載他的事情的地方擦掉就行了。

「如果認為取走廣告畫的是位頻繁造訪一個單身漢住處的人,就可考慮是個女人。」

「但穗積裕希子跟他沒有關係呀!」

「他同其他女人關係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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