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尋母遇害

威爾遜·霍華德用自己的身體去撞汽車,得到一筆保險金和賠償費,並用這筆錢讓兒子約翰尼去了日本。肯·舒夫坦心中已經肯定了自己的這種判斷,威爾遜一定有某種迫切的理由必須將兒子送到日本去。

這是為什麼呢?

肯對此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他為什麼非要這樣做呢?當初他還是迫於上司之命才勉強開始調查。

「日本呀……」

肯的視野忽然開闊了。日本對他來說並不是毫無關係的國家。不,不僅有關係,而且那裡還留下了他青春時代胡作非為的足跡,如果有錢,他還想故地重遊。在肯的記憶中,日本還是戰敗後的一片廢墟,但他感到在那個國度里,仍保留著當今美國已見不到的「人心」之類的風情。

現在的日本與當時相比有什麼變化呢?肯還沒有親眼目睹。肯在戰後幾年間曾經呆過的日本,現已走向繁榮富強。

日本人有一種堪稱國民性的勤奮精神和民族凝聚力,使其能在很短的時間內,從戰敗後的一片廢墟中迅速崛起,以至於全世界都為之震驚。肯等美國人曾輕蔑地罵他們是「黃種猴」,但日本人像螞蟻似的勤勞,集合起來像核反應似的強大力量,又使他感到有一種潛在的威脅。

他感到如果把美國的資源給日本人,日本便會成為不可戰勝的國家。

日本人的強大和可怕,就在於日本是個單一民族國家,只有大和一個民族,所以人人都有「自家人意識」和民族主義精神,只要是日本人,一般出身都很清白。總之,日本人同伴間不存在什麼「哪來的野種」。而美國卻不一樣。它是個多民族、多種族的國家,有人將其稱為「雜種國家」,世界各地的人都有,多數人都血統不純。

在這樣的國家裡,人與人之間最容易產生不信任感,人們對物質比對人還信任。美國是世界上自動售貨機最發達的國家,從購買飲食、雜誌、車票等到生活必需品,都使用自動售貨機。

當你寂寞、為難、失戀時,只要投入硬幣,各路專家就會通過錄音,親切地回答各種問題,幫你解除人生的煩惱。

從了解神聖的教義,到為獨身者電話約會性交夥伴,只要投入一枚硬幣,有選擇地按一下電鈕即可。就像在餐廳的自動電唱機前,投入硬幣,按一下電鈕,就可以選聽唱片一樣簡單。

由於自動售貨機簡單、方便、可靠性強,無論在哪兒都能買到同樣的東西,所以人們用起來得心應手。這就是一種人類只信任物質的極端機械論。

在省人力、省工費的自動售貨機問世之前,金錢就已成為連結人類的媒體。那時還沒有自動售貨機,但在火車站、球場、劇場、銀行、旅館、汽車旅館、餐館、停車場等人多、花錢多的地方,人們已經用不著面對面地用錢來進行交易了,起初也有的地方只用打手勢便可進行交易。

金錢是人類社會的流通貨幣,由於它的作用,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淡漠了,結果剩下的只有金錢,然而卻沒有一個人對這種現象提出過疑問。

高度發達的物質「文明」僅使物質遙遙領先,卻將人類的精神和親情遠遠地拋在後面。而這種物質魔鬼最猖獗、最容易有市場的地方,就是像美國這樣的合眾國了。

美國本來就不是一個由土生土長的單一民族結成的國家,到這裡來的人大多都是為了尋求成功的機會,或者說是在本國無法謀生的,所以人們之間競爭激烈。在美國這個國家誕生的同時,已經醞釀了物質支配精神的基礎。

可日本卻不一樣。這片國土上的人都是土生土長的,因此無論物質如何泛濫,都不會達到支配人的地步。

肯想起了曾經呆過的日本,由於職業關係,他切身感到紐約在精神上的墮落。

哪個國家都有犯罪。日本有,經濟體制不同的蘇聯、中國也有。

可美國的犯罪性質不同。就犯罪中最惡性的兇殺案來說,兇手一般都有相應的動機,但在紐約,卻常常發生一些神出鬼沒、毫無動機的血案。攔路搶劫後又殺人,強盜馬上又成了殺人犯;強姦婦女之後又殘忍地將其殺害,而且還要禍及偶爾路過的行人。

據說,在紐約的馬路上行走時,要盡量走人行道靠馬路一側,如果你靠著房屋側走,就有可能被拖進小衚衕里剝光衣服。

就在前幾天,在中央公園有位日本留學生被一群流氓圍住拳打腳踢。那留學生拚命向附近的人呼救,可是過路的人卻沒聽見似的只管趕路,最後還是被碰巧路過那兒的巡警救了。剛剛入學,他就倉皇退學回日本了。

據說,那位日本留學生在離開美國之前講述當時的恐怖情景時說:「在被攔劫扼住脖子時,並不怎麼害怕。因為,當時有對看上去很有教養的老夫婦正打那兒路過,當我向他們求救時,那老太太竟拽住丈夫的袖子說別去管閑事,迅速躲開了,這時我才感到美國真正的可怕。」肯覺得這話觸及了美國社會的要害。

全然不關心與己無關的人是死是活,只要自己的生活安穩有保障就行了,所以,哪怕稍微有點兒威脅的事兒,都極力避開。為正義而戰只是自身安全能得到保障後的事情。

在美國,一般人看到犯罪行為往往佯裝沒看見,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在這個多民族、多種族的國家裡,物質文明的巨大化使人喪失了自己的本性。

令人震驚的是,這種明哲保身的風氣竟也滲透到了警察中間。他們只在上班時負責保障人的權利和自由,維護公共安全和秩序,而下班後就成了普通人。

有時即使眼前有人陷入危難之中,但如果救這個人可能會威脅到自己的安全,他們就會視而不見。

肯也決不例外。如果發生了兇殺案,他會因職業本能而去追捕;但一旦從長時間的緊張工作中解脫出來,踏上回家的歸途,即使遇上市民受流氓糾纏之類的事,他也只當沒看見。

警察也是人,工作之餘也有休息的權利。肯雖然對這種意識並不怎麼反感,但心中也覺得不是個滋味。

「我也不知不覺中了紐約的毒素。」

這樣,在肯那模糊不清的遙遠的記憶中,日本是個「人類安居的王國」。威爾遜·霍華德竟不惜犧牲自己的性命讓兒子去日本,究竟是為什麼呢?這引起了他極大的個人興趣。

肯到霍華德父子住過的公寓去過兩次,那裡的情況沒有絲毫改觀,依然是紙屑遍地,臭味熏天,酒鬼隨處可見。

使他吃驚的是,這次來和上次來所看到的一模一樣,還是這個地方,還是這些人。威爾遜·霍華德也曾是他們中的一員。

在霍華德父子住過的公寓附近的道路上,有幾個男人頹喪地站在那兒,那飲酒過量的紅臉上有些濕潤、發亮,原來他們正在哭泣。

「出了什麼事兒?」肯走過去向一個人問道。

「警官先生,您看這多可憐呀!」

那人用手指了指,只見一個流浪漢靠牆蹲著,臉伏在膝蓋上,他面前擺著幾隻劣質威士忌酒瓶,裡面都還有酒。肯立刻知道出了什麼事兒,以前他也曾遇到過類似的情況。

「什麼時候發現的?」

「今天早晨來這兒一看,薩爾蒂已經渾身冰涼了。比我們先走了一步,薩爾蒂,你這傢伙怎麼就這麼走了呢!」

說話的男人淚流滿面。

「通知市裡了嗎?」

「嗯,收屍車馬上就來。」

這是個非常凄涼的告別儀式。一個流浪漢在街頭酒精中毒而死,他在人生道路上受盡挫折,借酒消愁,不知不覺地漂泊到紐約,在流浪漢、失業者聚集的角落裡,用酒精毀滅了自己。

所有的希望都破滅了。除了酒以外,其它一切慾望也都蕩然無存,於是就將那行屍走肉般的身體,浸泡在用乞討來的錢購買的酒中,茫茫然度日,直到真正的死期降臨。

這個早走一步的死者和自己是同一類人,因此,傷及同類其鳴也哀。儘管是艱辛不毛的人生,可是卻和死在路邊的老鼠、鴿子一樣,他選擇了自己所喜歡的「老位子」,至死還抱著廉價威士忌瓶子。這些靠酒度日的人,從死去的夥伴身上又一次看到了自己的必然下場。

這位死者至少一點也不孤獨,因為有一幫酒友聚集在他的遺體周圍,用威士忌瓶子代替靈牌舉行了告別儀式。

「薩爾蒂,你不是還想在死前回趟家鄉嗎?」

「他的家鄉在哪兒?」

「聽說是在義大利的一個叫薩爾蒂尼亞的島上。我不知道那島在哪兒。」

由於是來自薩爾蒂尼亞,所以人們就叫他薩爾蒂,誰都叫他的外號,恐怕連他自己都忘了自己到底叫什麼名字了。

在這兒出席「葬禮」的人都有類似外號,其中也有人連自己的故鄉在哪兒都不知道,這些人被稱為納斯托萊斯(無巢氏)、拉崔(耗子)等等。

送葬者心裡都知道,自己早晚也是同樣的歸宿。他們一邊向夥伴告別,一邊琢磨著不能讓自己最後一個死去,但願能在有人為自己送葬的時候離開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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