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雜亂的接點

四谷警察署專門增沒了「公寓殺人案」偵察總部。

對是成敏彥身邊的人都作了周密的調查,尚未發現懷有殺人動機的可疑分子。

過去遇到這樣的資本家被殺的案子,多數是為爭奪財產的圖財害命案。可是敏彥的繼承人按次序排在第一位的便是妻子友紀子,她是人稱「財界魔怪」淺岡哲郎的女兒,她擁有的陪嫁錢要比敏彥名義上的財產多得多,因此不能認為她有為繼承財產而圖財害命的作案動機。

夫婦二人還沒有孩子,友紀子就成為「新婚寡婦」,孤零零地守在敏彥父親為他們在蘆屋新建的空曠的新居里。

在哥哥勝彥身上也找不到殺人動機。他身為是成商事的經理,是名副其實的實權派,沒有任何理由非要除掉弟弟不可。

敏彥的父親是成信彥雖擁有巨大的財產,可他還很健康,因此也不能認為勝彥會在父親健在時為獨佔父親財產的繼承權而匆忙殺害自己的親兄弟。

況且是成信彥除了有勝彥、敏彥兩個兒子以外,還有兩個女兒。

前往大阪調查的大川和下田,在所轄警察署的協助下,嚴密調查了被害人的工作單位及家庭關係,發現了一件非常令人感興趣的事情。

敏彥雖不屬於智力低下,但遠遠不及正常人,他似乎是介於正常人與低能人之間。

可是他的妻子友紀子卻是一個少有的才女。東京女子大學是薈萃天下才女的著名大學,友紀子又是這所大學建校以來出類拔萃的高樹生。她和敏彥的結合決非自己的意志,而是受其父的政治策略所迫。

「才女竟會和低能兒生活在一起?」

大川抱著胳膊充滿疑慮地自言自語。

「夫婦的關係好象並不和睦。」

身旁的下田說。

「這麼說,為了父親的事業,家庭的經濟利益便高於個人的愛情幸福啰。無論什麼年代,有錢人的觀念都是這樣。因此可以說……」

「這也不足以構成殺人動機。」

下田將大川後面的話說了出來。

「是的,不過如果友紀子有暗藏的情夫,那就是另一碼事了。」

「這也是設疑範圍內的,可是經過充分調查,未發現友紀子和什麼男人有關係。」

「現在下結論還為時過早。象這樣聰明的女子,她的幽會可能搞得相當詭秘。不僅要清查她的現在,而且要追溯她的過去。她結婚後就去關西了,結婚前的履曆書可能還留在這裡。首先要徹底調查友紀子的過去。」

因為死亡時間的推斷範圍極寬,所以不能直截了當地去查問和案情有關人員的不在現場證明。

此後的偵察結果表明,是成敏彥是在四月十八日,星期日十八時二十分,搭乘泛美航空公司的001航班飛機飛往香港的。翌日(十九日)乘日本航空公司042航班於十四時二十分飛回羽田機場,接著搭乘同公司國內航線321班機於十七時五十五分回到大阪。以後的消息驟然中斷。

為什麼在一日之內使改變了旅程計畫?這一點現在還是個謎。然而他是回到大阪之後被殺的,這一點已經很明確了。

勝彥和友紀子確實是將敏彥一直送到羽田機場出國的,因此也不可能是冒名頂替。

大川和下田詳細盤問了在敏彥死後的時間內,住在「新宿空中公寓」的人和其它有關人員,在十九日後是否有可疑的人進入公寓。

結果是一無所得。

另外,現場上的密室狀況,仍然令人百思不解。無論你採用什麼樣的手段,也無法從房間的外面將保險鎖鏈掛上。

「是不是使用了我們不知道的『新式武器』呢?」

有位偵探被這難解之謎憋得實在厭煩了。

「如果有那樣的新式武器,我們早就使用了。」公寓人員說道。

於是大家又都沉默起來。安原和神谷發現屍體時,是弄壞了保險鎖鏈破門而入的。

應該考慮到,當時公寓方面即使沒有預料到殺人案件,房內主人掛著保險鎖鏈,從外面也是絕對打不開的。就連全樓通用的萬能鑰匙,對這種保險鎖鏈也無能為力。因此,住在公寓里的人們認為這種保險鎖鏈可以帶來極大的安全感。

「可是,罪犯為什麼要偽造成密室呢?」

偵察會議不知開了多少次,下田象是忽然想起了什麼似的說。

「這當然是為了讓人們晚一些發現死屍。」

大川不耐煩地擺了擺手說,從他的表情看,似乎這個問題已經沒有討論的必要了。

「那麼,為什麼要讓人們晚一些發現屍體呢?」

下田緊緊追問,不肯罷休。

「這個嗎……」

大川欲言又止,他猶豫了一會接著說:「犯人是為了爭取逃亡的時間,叫法醫不易判斷死亡時間,這些不是都對罪犯有利嗎?」

「為什麼要混淆死亡時間呢?」

下田象個好奇的孩子,固執地追問不休。

大川心裡很情楚,下田並不是在明知故問,他一定想到了什麼。這不是為了問清楚自己不明白的地方,而是為了從理論上驗證自己的看法。

其他偵探也開始警覺了起來。

「為什麼要混淆死亡時間?這也是為了比較容易地證明自己當時不在現場吧。但是,我總覺得罪犯還有其他的目的。」下田終於說出了他的疑惑。

「那麼你是怎樣想的呢?」

偵緝股長石原警部將身子探了過來。

「如果只是為給自己創造證明不在現場的條件,用不著特意去租公寓,設密寶,還有那十分費事的屍體偽裝工作,完全可以找到更簡單的方法。罪犯除了上面說到的目的之外,主要是想在絕對準確的一段時間內隱匿屍體不被人發現。」

大家的注意力一下子都集中到下田身上。

「將屍體埋在山上、投入海里有可能被野獸嘲魚叼出來。租借公寓,假設密室不僅僅是為了替自己作證或者為逃跑創造時間,我認為他也不想保證屍體絕對不被發現。」

「因此……」

股長贊同地點了點頭。

「屍體早晚要被發現。現在不是發現了嗎?所以說犯人的真正目的不是永遠把屍體隱藏起來,而是故意拖延時間,想在作案後一兩個月再被發現。但是在這期間內絕對不能讓人發現。這是為什麼呢?這個目的一定非常重要。它的作用要遠遠超過取得不在現場證明,獲得逃亡條件之類的事情。」

「那麼,這樣做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呢?」大川急不可待了。

「是否可以這樣設想:兇手擔心殺人後立刻被發現,會和其他案件聯繫上。」

「別的案件?」

幾個人異口同聲地說道。這是他們以前從未考慮到的新問題。

「我認為被害人被殺的時間,是在剛剛回國後。如果回國後他還生存了一段時間的話,肯定要留下當時的蹤跡。也不可能不被人看見。可是他回國後完全斷絕了消息。因此其家屬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一直認為他是在國外的。

「就是說,可以推測死者是在四月十九日、二十日被害的。而且這個時間也是兇犯必須隱匿殺人的日期。其目的就在於不讓我們將此案與那時發生的其他案件聯繫在一起。」

在下田的言談話語中,語氣一直是那麼堅定而自信。

「四月十九日、二十日恐怕沒有什麼象殺人家這樣的事件吧?」

「確實有那麼三、四件。」

「那麼把尚未解決的案件提出來研究研究。」

在沒有將資料取來之前,刑警們憑著記憶和電話聯繫,弄清有下面三件疑難案件未解決。

⑴四月十九日上午六時發現死屍,農藥毒殺案——青森縣五所川原警察署辦案。

⑵四月二十日上午七時發現死屍,豬原經理秘書被殺案——大阪府茨木警察署辦案。

⑶四月二十一日晚上九時左右發現死屍,強姦殺人案,被害者是一名年輕的有夫之婦——橫濱市加賀町警察署辦案。

在以上三件殺人案中,第一件的死亡時間推斷為十八日上午十時至十二時,時間對不上。因為是成敏彥此時正在香港。而且這起案件所用的殺人手段是農藥,這和城市中的公寓內殺人事件結合不上。

第三件雖然是未解決的案件,但根據所有情況表明,屬流竄犯所為。

結果最後留下的只有第二件了。

首先,發現屍體的地點是大阪,這和是成敏彥生活、工作在大阪有聯繫。

第二,在茨木發現的屍體,其身分是經理秘書,這和是成敏彥在職業關係上是符合的。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茨木發現的屍體,死亡時間推斷為十九日晚上九時至十二時。

是成敏彥最後的行蹤是在到達大阪伊丹機場的下午五時五十五分。後來他的下落不明。

假定他是在回國後馬上被殺的話,實際上完全符合經理秘書死亡的推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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