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歸魂

第一次偵查會議決定:今後要將搜查重點放在被害者的異性關係上,其線索就是留在被害人手頭的名片。

接受查訪和詢問的名片主大驚失色,幾乎所有男子都否認與被害者有關係。他們的借口大都是:「我不記得給過這種女人名片。我的名片每天要給好多人,肯定他們中間有居心不良的。」

也有極少幾個人承認同她有關係。

「她向我要名片,我就不假思索地給她了。此後我也沒接到她的電話。那次我是受朋友之邀去的幽會俱樂部,僅憑一時的興緻結識了她。只一次。她的名字也忘掉了。」

這類回答大同小異,不是說「受朋友之邀」,就是說「從傳聞得知」。

還有幾位「固定客人」,他們的回答更是如出一轍:

「她可沒有一點兒應召女郎的神態,是位純情溫柔的女孩。她只講老家在信州的山溝里,並不想深談;說如果父母知道她在東京過這種生活,一定會把她趕出家門;還說開始干第一次時覺得挺開心,而且不受任何人、任何條件束縛,所以就干下來了。」

綜合幾位客人的敘述,她的經歷大致有了輪廓:從鄉村學校畢業後,便在小鎮附近的餐館幹了一段時間,可覺得沒意思,她就投奔了在東京的一位老鄉。可是,那位老鄉搬家了。正當她無處可去時,有個男的叫住了她。因為那天晚上她沒有可宿之地,就隨那男子去了旅館,那男子還給了她錢。

有了這次經歷,她開始在街上尋找男人,不知不覺來到了幽會俱樂部,於是,就在那裡安頓下來了。

她那毫不深刻思考人生、極端樂天的性格,決定了她無所顧忌地加入了賣身的行列。好像她也沒有想攢錢開店的打算。

每夜與不同的男子交往,自由的都會生活令她樂不可支。男子都對她十分溫厚,除了幽會費外,還給她買服裝送禮品,有的還宴請她,帶她去好玩的地方。儘管她沒有攢錢的意識,可還是積蓄了將近1000萬日元。這一事實說明,她的確是個大紅人。眾多的飾件和塞滿衣櫥的服裝也是客人贈送的吧!

送給應召女郎禮物也包含著一種超越客人與妓女關係的情感。

她常與固定客人「出差」,但在判明的出差夥伴中,卻沒有拍攝地點不明的那張照片的攝影者。被害者性格的輪廓越是清晰明了,殺害她的動機越是模糊不清。從被害者的性格來看,實在沒有招惹他人怨恨的緣由。在其他方面,也沒發現形成複雜殺人動機的基礎。

但是,兇犯卻是沖著被害者來的。偽裝情交,引誘她到旅館,然後伺機將其殺害。在被害者所持的現金中,有沒有犯人交付的呢?這一點尚不明了。

據客人證言,被害者決不主動提出事前交費的要求。據說有的客人事前交付,有的客人事後交付。

如果犯人事前(犯罪前)交付,被害者所持的現金中就有可能含有犯人的鈔票。於是,警方對被害者所持現金(5張1萬日元的鈔票)進行了指紋檢驗,理所當然,有好多不特定的指紋相互重合,採取不到可供對照的指紋實樣。

倘若不是衝動性犯罪,那麼,對犯人來說,被害人活在世上就會有對他不利的一面。難道應召女郎生活的某個側面,存在著必須冒著犯法的風險,有計畫地奪走其生命的因素嗎?

72張名片的主人全都排查了一遍,可他們幾乎都有不在現場的證明,即使有幾個不能確認不在現場,但也沒有作案動機。從他們身上,也沒發現必須殺死僅有一夜風流之交的應召女郎的任何理由。

「被害者的客人並不會都給她名片,應該說,不給名片的占多數,也許兇手就在那些人中間。」有人提出了如此意見。

「不過,她一夜要接待兩三位客人,多的時候要接待五六位,這讓我們到哪裡去尋找啊!」

「看樣子,兇犯對被害者比較熟悉,因為偶然相遇的客人不可能打電話叫她出去。」

「倘若犯人就是客人,那麼,肯定是位常客。然而,除了名片的主人以外,我們根據店裡提供的情報還對被害者的其他常客清查了一遍,結果均沒發現任何疑點。因此,有可能兇手不在客人這條線上。」有人從新的角度提出了新的觀點。

「不是客人,又能是什麼人呢?」

「有必要調查一下她來東京之前結交的男子。」

「她父親講,在來東京之前她沒有親近的男子。」

「也可能在她父親不知道的地方結交呢!」

「她父親說,在農村,男女交往難以掩人耳目。」

「現在交通方便啊!她可以乘上男人的汽車,到汽車旅館幽會,完全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覺嘛!」

「被害者到東京已經三年了。假設犯人從三年前她到東京之前就與之交往,能忍耐住這麼漫長的時間嗎?難道說是報舊仇?」

不論怎麼說,被害者與犯人是可以一起到旅館的關係。即使是應召女郎,也有選擇客人的權利。從兇犯沖澡之前被害者就率先沖澡、二人能夠坦然地在床上赤身裸體來看,被害者與兇犯之間好像很親密。

「從某種意義上說,可以認為犯人與被害者很親密,但這種親密程度並未達到可以私交的地步。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兇犯是往店裡去的電話,如果有私交,他完全可以往被害家裡掛電話。就是說,犯人不知道被害者家中的電話號碼。總之,其親密程度並不那麼深切。」

「往店中掛電話的並不一定就是兇犯。也許她在接待過打電話的男子之後才遇上了兇犯。」

「所以說,兇犯與被害者並不多親密。正因為如此,他才敢從容地在旅館殺害她。」

「從容地?」

「如果有私交,被害者家中就可能留有什麼線索。在她住家以外的地方作案,是因為兇犯確信不會留下任何痕迹。」

「這麼說來,名片的主人就不是犯人嘍?」

「雖然不敢完全斷定,但可以想像出:假如名片的主人是兇犯,他就有可能討回名片吧!」

「兇犯可能既不是萍水相逢的客人,也不是有私交的男子,而是二者之間的『中性男子』。」

「這中性男子是不是從她老家來的呢?」

會上眾說紛紜,但最終決定了下列三點為偵查重點:

一、對名片以外的客人進行搜索;

二、調查被害者與客人以外的交際關係,特別是與風俗業有關的人員;

三、調查被害者來東京以前的生活史。

那天晚上牛尾一回家,澄枝便興沖沖地迎上前來。自每天到新宿車站溜達以來,她的神情就不那麼鬱悶了,所以牛尾也舒開了緊鎖的眉頭——照這樣下去,就不必擔心她自殺了。

「今天又到新宿車站去啦?」牛尾向幫助更衣的妻子問道。

「去啦。」

「有空的時候,我們一起到信州旅遊去吧!」

慎一的去向無從可知,但他本人說是去信州地區。儘管拿不准他就是從新宿車站出發的,但從他能熟背中央線的各個站名來看,從新宿出發的可能性最大。

「真髙興!什麼時候去?」妻子問道。但是,牛尾的職業性質不允許與妻子約定好具體時間。

「待手中的案子了結後,我想能喘息一下吧!」

「你是說那殺害應召女郎的案子?」

「嗯。」

「兇犯還沒著落?」

「這可是個非常狡猾的傢伙!」

「為什麼非得殺死這可憐的姑娘呢?」

二人在餐廳炕桌前對面而坐,妻子為丈夫沏了杯茶。

「當然,殺任何人都是不允許的,但我覺得,殺害生活在社會最下層的人更可惡!」

「以前還有個殺害流浪漢的案子吧!」

「是中學生惡作劇搞的。」

「難道惡作劇就能殺人?」

「主要是他們對電視和電子遊戲中的殺人情節感到膩煩了。」

「這應召女郎也是這種搞惡作劇的人殺害的吧?」

「什麼?」牛尾將端起的茶杯停在了半空。

「作為惡作劇的殺人對象,應召女郎不是很合適嗎?可以輕而易舉地把她帶到旅館,逃走時也沒有人懷疑。聽說大男人都熱衷於什麼戰爭遊戲、生存遊戲,玩遊戲不過癮時,就想殺真人了吧!」

「你想得有點過火了。遊戲畢竟是遊戲,它作為有教養的大人消遣方式,僅僅是讓人開開心而已。這與品味推理小說中的殺人案件是一個道理。」

「是啊,如果娛樂者想動真格的可就糟了。今天是先洗澡還是先吃飯?」

平時牛尾都是根據肚子餓的程度來決定入浴和用餐的順序。

「我想一邊人浴,一邊吃飯。」

「遵命。」妻子逗樂兒似地應道。與前一階段相比,她暢快多了。牛尾暗忖:無論如何,最近都得帶她出去旅遊一趟。

睡覺後,牛尾被妻子的叫聲驚醒。睜眼一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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