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生命的「收據」

羽代市郊的一個山谷湖,突然變成了新聞界所注目的中心。在發生激進派劫機的重大事件後,又發生了自衛隊的飛機與那架被劫的飛機相撞而墜毀的事件,所以,各報社都組織特別採訪組蜂擁到了現場。

湖上有以潛水作業班為中心的大小船隻,它們支援潛水作業並尋找著可能浮在湖面上的屍體。岸上擠滿了警車和自衛隊的各種車輛,還有電視台的轉播車、電源車、報社採訪車以及乘機做生意的賣貨車等。湖的上空還盤旋著報社的直升飛機和其它飛機。

經過七個小時的搜索,湖畔亭飯店的汽艇於上午十點左右,在湖南邊的蟆岩附近離岸邊五十公尺的湖面上,發現了一具漂浮的屍體,屍體周圍漂著許多象飛機碎片的東西。屍體沒有多大損傷,衣著完好,象游泳的姿勢那樣背朝上。接到發現屍體的報告後,搜查船都趕來了,由於小型的汽艇放不下屍體,只好放在警察的湖岸巡邏艇上。這隻巡邏艇是為了救護冬季在湖的北部中途拋錨的汽車,從去年開始使用的。屍體是一個穿著自衛隊制服的男青年,帶著陸軍中尉的軍銜,可能是V—107機乘務員。接著又在附近水域發現和撈起了三具屍體,他們都穿著自衛隊制服,其中一個是上士,其餘兩個是中士。接到發現屍體的報告時,報社的人都緊張起來了。爆炸物處理班把墜毀在湖底的直升飛機上的爆炸物排除後,便開始打撈機體的作業。這個處理班發現,在V—107機里有十五具男屍,在LM—1飛機里有男女兩具屍體。

潛水班潛入湖底,設施科部隊設置的打撈機也都一起行動起來了。墜入湖底的兩架飛機象一塊廢鐵似的纏在一起,在鋼纜的牽引下浮出水面。V—107飛機的機頭插入LM—1飛機的機身,成了T字形。兩架飛機的損傷情況是:V—107機頭,因相撞時的衝擊和慣性作用略向後偏,前面的螺旋槳轉軸在大約三分之二處折斷,後面的螺旋槳已經變形,在機身上可以看到墜入水中時受衝擊而成了凹形;LM—1的機身左側被從左邊來的衝力壓扁,機艙有明顯破損,儀錶盤已脫離機身,連結主翼和機身的艙壁已斷裂,左翼也從根部斷掉,右翼向前彎曲變形,尾部從尾翼的根部斷掉,形成不整齊的斷裂面。從兩架飛機的損傷情況判斷,從湖的北部南下的V—107機和從西面橫飛過來的LM—1機相撞,所以兩架飛機都來不及避開。估計,兩架飛機是在湖面上空大約三百公尺處相撞後,纏在一起墜入湖裡的。V—107機內除駕駛員外的十八具屍體和LM—1機內的男女兩具屍體,是因在低空相撞來不及跳傘而被關在機艙里沉入湖底的。在湖面漂浮的屍體,估計是機體沉入湖底後,從機體的裂縫處漂出來的。

V—107機里的屍體幾乎沒有傷痕,估計是淹死的,因為飛機打撈上來時,水壓的突然變化,屍體冒出了鼻血。LM—1機里的屍體,在壓扁的機艙中受到嚴重的壓傷。從打撈上來的飛機殘骸中抬出來的屍體,臨時放在湖岸驗屍。

死者的身份已大部分搞清,V—107機裡面的屍體是第二〇一步兵團的尾賀正和上尉和第四十X步兵團的鬼藤泰次中尉等十六名自衛隊員和A縣警察署所屬的市警察署偵查科的土谷榮一郎和羽代新報社的田澤弘。LM—1機的兩名死者是第四十X團的立花憲治中尉和他的情婦羽代市藝妓矢代美代。除了這些屍體外,還有一具不明身份的屍體,這具屍體比那些已經弄清身份的屍體更陳舊。屍體些部分已經蠟化,可以看出在水裡的時間比較長。因為羽代湖的水溫一年到頭都很低,所以屍體還沒有怎麼腐爛,受水中生物的侵蝕也比較少。這具屍體是被掛在LM—1機尾部的裂口上,看來是以前沉在湖底的屍體,掛在墜落的飛機上一起被撈上來的。屍體的上半身沒有穿衣服,下半身只穿了一條褲子。外衣和襯衣可能已被湖裡的潛流沖走,所以找不到弄清身份所需要的攜帶品、衣類和名片等。關於弄清這具不明身份的屍體的問題,從意想不到的地方得到了啟發,即A縣警察署交通偵查科提出這會不會是原A縣警察松原忠太的屍體?調查組立即向A縣警察署詢問死者的特徵,經A縣警察署所屬的A市警察署刑事科科長萩生益孝確認,死者肯定是松原。這樣,從三月八日起斷絕消息的松原的生死問題,由於意外的發現,做出了已經死亡的肯定結論。F縣警察署交通偵查科的竹岡和F市警察署的白澤兩位刑警說:他們在田澤遇難之前曾見過他,聽過田澤說明松原忠太有可能沉在羽代湖的一些論證。田澤是獻出了自己生命才找到松原的屍體的。

由於撈上來的屍體放在夏天炎熱的陽光下就會很快腐爛,因此松原的屍體立即運到了羽代市民醫院交法醫去做解剖,結果發現了意外的情況,即:解剖證明了死者不是淹死,而是因頭蓋骨骨折和頭顱內損傷致死的。雖然在氣管和支氣管里有湖底的泥土,但估計這是因水的壓力引起的。此外,右下腿骨折,腰骨折、右膝蓋部有裂傷、右胸部壓傷和肋骨骨折。這和從羽代湖撈上來的七九年N廠910型汽車的車體損傷情況完全相符。從人與車的損傷情況推測:被害者是想從正在開來的該車前面由左向右橫過時和車頭相撞的。根據車體的損傷情況看,首先是防撞器碰在被害者的下肢,把他的全身托起來,接著腰部撞在散熱器蓋和車頭燈上,倒在車蓋上後被甩到路面上的。這種情況是步行者和以快速開來的汽車相撞時的典型傷例。至此,田澤弘生前的推理已經充分得到證實:F市郊的肇事逃跑犯把松原忠太運到羽代湖,然後與肇事車一起推到湖裡,車子沉下去時松原被關在車內,後來潛流從破裂的窗口把他衝到車外。現在還沒有解決的問題是:誰是罪犯?

松原被發現時,身上只有褲子。這可能因為在水中衣服縮水,加上屍體被泡脹,所以不易被水沖走。羽代警察署的渡邊更注意這條褲子。他感到,淹死的人一般是褲子先脫落,過去所看到的溺死者,下半身幾乎都是光光的。但松原卻沒有上衣而有褲子,難道這是偶然的現象嗎?渡邊總覺得這裡可能有死者想要告訴人們的一些東西。但同事們說,褲子已進行過周密的檢查,裡面什麼東西也沒有。並說,「只穿了褲子沒有什麼奇怪,上衣如果不扣扣子當然容易被衝掉,襯衣又薄又輕更容易被衝掉。」

「淹死的女屍多數是下身沒有衣服呀!」

「那是穿裙子的情況吧,如果是穿一揪就開的那種裙子是頂不住水流和激流的衝擊的,它和用皮帶勒緊的褲子是不同的。」

情況確實如此,但渡邊怎麼也解不開心裡的疙瘩,總覺得這裡有體現死者意志的東西。雖然說偵查官持有這種違反常理的看法是危險的,但松原先生是潛入別縣警察管轄區的一個匿名密探,在意外的事故中負了致命的重傷,而且知道肇事者是自己正在追查的元兇時,他一定會千方百計設法留下信息,作為他的遺囑。

從肺細胞里沒有發現淹死時吸進去的水和浮游生物,但松原和車一起被推下去時,也許還有微弱的呼吸,氣管和支氣管里的泥土可以證明這一點。

在用車子把松原運走的途中,如果他還有意識,知道自己的生命已難保,難道不會想留下能說明兇手情況的遺囑嗎?難道他不拚命去找證據,把手裡抓到的東西做為追查兇手的線索藏在身上什麼地方嗎?如果有,而搜查員沒有發現這個信息,松原是不能瞑目的。不!這不只是松原一個人不能瞑目的問題,曾經頑強地偵查這一案件、最後付出生命代價才找到了松原的土谷和田澤也不能瞑目。

罪犯之所以把松原沉到湖底,是感到留下松原對他們有危險。總之,松原被發現時身上只有褲子,除此以外就是吸進氣管里的湖底泥土,再沒有其它東西。

「對了!有泥土!」渡邊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他向調查此案的警官打聽「松原先生褲兜里塞滿了泥土吧?」

「對,是塞滿了泥土。我們對褲兜特別進行過認真檢查,除泥土外再也沒有發現什麼。」

「泥土裡面呢?」

「也查過。」

「有沒有什麼東西摻在泥土裡呢?」

「好象沒有別的東西,泥土還保存著呢。」渡邊重新檢查了原來在松原褲兜里的泥土,水分已經不多,主要是赤色的土和砂子。裡面還夾雜著水藻和象鞭毛那樣的東西。褲兜里能裝這麼多的泥土,實在令人難以相信,估計這是湖底的潛流衝進去的。正在全神貫注進行檢查時,發現了一塊同水藻難以區別的紙片,細心地把它從泥土裡分離出來看,確實是紙片。第一次檢查時,可能是因為紙片吸水後粘在水藻里,所以沒有發現。雖然紙片被泥土弄髒了,但透過光線還能模模糊糊地看出字跡。但由於紙片從中間斷掉,暫時不能判斷其內容。既然已在泥土裡找到了這塊紙片,那麼斷掉的另外一小塊紙片也許還在泥土裡。

渡邊信心百倍,繼續檢查其餘的泥土。經過幾個小時耐心的「篩選工作」之後,找到了象車票那樣大小的紙片。看來原來比這大一些,但已經破碎,而且同泥土和水藻混合在一起,因此再也無法篩選了。

把取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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