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In the Karaoke Box

我參加了公共電視的某個節目。這個紀錄片的節目內容很特別,主要是由我訪談的三名十幾歲的少男少女。我見到的分別是補習班學生、秋葉原的宅男高中生,以及在這個故事中出現的自由業女生。當初,正如故事中出現的,是在卡拉OK店和最後那個女生見面。事實上,她那天的打扮比故事中更加與眾不同。而且,這個年輕女生竟然若無其事的笑著說,她已經好幾天沒洗澡了。那天晚上,是她來到東京的第三天。我這麼寫出來,也許會讓大家覺得她很邋遢。然而,她身上有一種不可思議的清潔感。那是尋找忠於自我的生活方式的人,所持有的清潔感。雖然會陷入痛苦,也會陷入迷茫,然而,這個過程卻等於是在勇敢向前走。當時,她給我留下了這種強烈的印象。我們往往容易以貌取人。即使聲稱自己不是以貌取人的人,對別人的印象也有三分之二來自外貌和服裝。我想,我們應該也可以像她一樣,不再拘泥於外貌和年齡。

「音效師,可以了嗎?是,攝影機已經開始拍了。好,5、4、3、……」

最後兩秒無聲的倒數計時,導播做出了GO的手勢。地點是在新宿歌舞伎町的一家昏暗的卡拉OK店。我的對面坐著一個手上綁著粉紅沙質緞帶的女孩。我的正面有一台攝影機,專門拍攝我的臉,斜斜的帶到了她裸露的肩膀。另一台從我的右側拍攝著她塗滿白色遮瑕膏的臉部特寫鏡頭。電視台的紀錄片拍攝工作正式開始了。

「我沒有什麼特別要說的,只是覺得,為什麼大人看到打扮不一樣的年輕人,就會有什麼差別待遇。」

我觀察著她的打扮。她的頭髮染成獻豔的粉紅色,銀色的接發好像繞在聖誕樹上的銀蔥條,和參差不齊垂在前額的長髮劉海形成了對比。時序已經是寒冬季節,她穿著露肩小洋裝,蕾絲的下擺勉強遮住了她的內褲。當她翹腳時,可以看到她大腿深處的白色肌臀。在黑燈管照射的卡拉OK包廂內,白得好像發出藍藍的凌光。

我不太理解她說的差別是什麼意思。

「妳曾經因為這身打扮,有過不愉快的經驗嗎?」

「對啊,真的超火大的。妳聽我說、聽我說!」

她很激動的拍了拍手說:「當時我走在歌舞伎町,一個穿著西裝,有點年紀的大人竟然指著我,大聲的說:『看看,日本就是因為有這種妖怪,所以才會完蛋!』我實在氣不過,所以一直追著他到JR的剪票口,質問他說:『我有招惹妳嗎?妳有種看著我的眼睛,再說一次看看。』不過,那種歐吉桑,遇到這種情況,都會嚇得不敢說話。」

她才十幾歲而已。的確,無論誰打扮成什麼樣,都不會對社會造成危害,也不會妨礙到那個男人。人有選擇服裝的自由。

「哇,妳真勇敢。」

「我不會輸給任何人,不管發生什麼事,我都不怕。反正,這種事不會要我的命。所以,我是膽大包天。」

她笑了起來,摸著脖子上的項鏈。她脖子上掛著無數條項鏈,簡直就像是飾品賣場。迷妳麥克風就夾在其中的一條上。

「妳每個星期來新宿幾次?」

她老家在離群馬縣和琦玉縣交界處不遠的地方,離新宿應該有相當的距離。

「嗯,大概每星期兩、三次。」

「這麼說,也沒有很頻繁嘛。」

她搖了搖搽成粉紅色的指甲說:

「不是這樣的。因為我來一次很不方便,所以每次都會住兩、三天。也就是說,我每個星期有六天都會待在歌舞伎町。因為來回很麻煩,單程就要花三個小時。」

我發現她粉紅色指甲油的某地方已經剝落了。仔細一看,她的指尖也粗粗的。右側的照明很強烈,讓我一半的身體都在發熱。「這次妳來新宿幾天了?」

她摸了自己的臉頰,不知道是怎樣的感觸。她看著自己的指腹說:

「第三天吧。」

我訝異的問:「這段時間,妳住在哪裡?要怎麼洗澡?」

「這次還沒洗過澡耶。晚上幾乎都在夜店,早上就去麥當勞或是漫畫店,一直晃到中午,傍晚之後再去夜店。啊,有些漫畫店也有沖澡設備,夏天我會去那裡。」

三天不洗澡,每天玩通宵。我覺得新宿好像變成了原始森林,她只是生活在原始森林中的野生部落的成員之一。

「妳應該不是整天一個人玩吧?」

「對。通常傍晚的時候,就會接到電話,討論要去哪一家夜店。只要去那裡,就會遇到朋友。」

我曾經在小說中寫過十幾歲的少女離家出走的故事。那是一個不幸的角色。然而,我從眼前這個笑盈盈的女孩身上感到強烈的生命力。她的笑容很開朗,很有魅力。

「那些朋友應該不是群馬人吧?」

「對啊,都是在夜店或是路上認識的人。」

我把「在路上認識的人」這句話儲存進內心的硬碟里。改天要在池袋西口公園系列中借用這句話。

「妳和這些一起玩了三天嗎?妳沒有男朋友嗎?」

她露出害羞的表情。

「啊喲,我覺得自己很正,但這兩年都沒有交男朋友。雖然我的朋友也有男的,不過,他們都和普通的女孩子交往。妳不覺得我很正嗎?」

說著,她抬眼看著我。她那雙層假睫毛似乎可以發出羽毛拍打的聲音。我發現她兩個眼眸的顏色略有差異。

「妳是不是戴了彩色隱形眼鏡?可不可以看著燈光的方向?」

她把臉轉向燈光的方向,用粉色指甲撐開眼睛。右眼是獻豔的藍色,中間有從向裂開的貓眼。左眼是黃綠色配上黑色的瞳孔。

「妳是為了愛漂亮嗎?」

她又拍著手笑了起來。

「不是,本來有兩付隱形眼鏡,各壞了一個,所以剛好湊成一對。不錯吧。」

我只能苦笑。

然而,左右眼的顏色不同,感覺真的很奇特。

「真有趣。也許,電視機前的觀眾看不太清楚」

她輪流將黃綠色和藍色的眼鏡對著攝像機看。

雖然燈光有照到,但是在昏暗的卡拉OK包間內,應該看不太清楚,即使用肉眼看,也無法清楚看到不同的瞳孔形狀。

「妳家人有沒有說什麼?」

「完全沒有,我和家人的關係很好,每天都會打電話回家,也沒有吵架。」

「即使妳三天不回家,也沒關係嗎?」

「對啊,只要知道我還或者,他們就放心了。既沒有規定我不可以回新宿,也沒有叫我回去。也許,他們覺得等我玩夠了,自然會回家吧。」

我納悶的問:

「我發現,妳從剛才就一直很開朗,難道沒有情緒低落的時候嗎?」

「哈哈哈,當然有情緒低落的時候。」

她拍著手說著,她始終面帶笑容。三天不洗澡或許沒有問題,但她有刷牙嗎?

「不過,我不會再像以前那麼消沉了,我給妳看。」

她翻起綁在左手上粉紅色的薄紗,哪裡有好幾道隆起的傷痕。傷痕不同於正常的肌膚質感,好像膠帶般光滑。她堅強的笑著,可以看到她的牙齦。

「以前,我曾經自殺過好幾次。在讀我家附近的學校時,心情整天都消沉到極點。不過,來新宿後,一切都改善了。在這裡,可以找到朋友,快樂得不得了。」

我無言以對,注視著她滿是傷痕的手腕。她用指尖撫摸著泛白的傷痕說:「留著黑頭髮,穿著制服跟黑襪,假裝乖孩子的時候,我三天兩頭自殺,每天都過得苟延殘喘,完全不覺得自己活著。來到歌舞伎町,穿粉紅色的衣服,頭髮也染成粉紅色,眼睛變成藍色,整個人都變了。我發現原來根本不需要勉強自己和別人一樣,我可以自由自在。我在國中的時候,一直遭到霸凌。所以,現在算是長期的復健。」

我依次看到她染成粉紅色的頭髮、粉紅色的洋裝、粉紅色絲襪和粉紅色漆皮高跟鞋。這套裝扮應該已經穿了三天吧。我突然覺得很好笑。

「這麼說,只要改變穿著打扮,就可以改變人生嗎?」

她的藍色貓眼笑了起來。

「當然可以改變。雖然人的心很難改變,但穿著打扮很容易啊。而且,也不會給別人添麻煩,想穿什麼,就穿什麼。」

我很認真的思考,明天開始,我也要在雙眼戴上不同顏色的隱形眼鏡,最好把瞳孔的形狀也不一樣。即使是上了年紀的小說家,也可以想穿什麼,就穿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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