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雨、雨、雨

這個短篇幾乎都是由回憶的畫面組成的。十張稿紙的掌篇小說的優點,就在於下筆之前,完全不需要考慮故事的架構。這次,我決定以雨為主題,想到什麼,就不假思索的寫下來。在寫長篇小說時,由於發展的故事情節太強烈了,就連寫作的作家本身,也無法自由的創作。正如我在本篇中所寫的,我喜歡雨。讀國小低年級時,我不打傘,就這麼走路回家,那種感覺好像被雨水灌醉了。高中時的夏天,在雨中騎腳踏車,是難得的樂趣。最近,下小雨的時候,我也不習慣撐傘。有時候,會出乎意料的突然下起滂沱大雨。這種時候,就很感謝中國生產的塑膠傘。到處都可以買到,即使遺失了,也不會覺得心痛。上次,我去買了一把數萬元的倫敦高級傘,骨子裡就是窮人的我至今還沒有用過一次。奉勸大家,不要買不符合自己身份的東西。太失策了。

他喜歡雨。

因為覺得不好意思,所以,他從來沒有向別人提過這件事,但還是很喜歡雨,這是他從小到大始終沒有改變的癖好。

像煙霧般的綿綿春雨、像灰色熒幕般沉重的梅雨、豪爽的怕打地面的夏雨,猶如冰雪美人指尖般光滑的秋雨、想冰凍的銀針降落般的冬雨。

無論任何季節,任何時候下的雨。他都喜歡。就好像雲不可能出現相同的形狀一樣雨也富有個性,每一次都是不同的雨。

第一次被雨淋的渾身濕透,是在進入國小的第二個春天。

以小孩子的腳力從家裡到學校,差不多要走十幾分鐘。穿著黃色雨衣、拿著黃色雨傘的他,放學後肚子走出校舍。走到校門之前,因為和其他同學同行,所以一起撐著傘。

「再見。」

「再見。」

互道再見後,他看著鳥獸般的同學的背影遠去,立刻收起傘,眼望著天空。溫溫的春雨不停從天空飄落。飄到眼前時。還可以看到,一旦滴進眼睛,就再也看不到了,在帶給眼球表面少許的涼意後,便消失無蹤了。

他避開商店街,從小巷走回家。他把收起的雨傘背著手拖著,一直仰望著雨天的天空。雨不僅打進眼睛,也淋濕了臉頰和頭髮,順著脖頸,流到了背後,即使如此,他臉上的笑容始終沒有消失。

走過十字路口時,他想到一個好主意。他要嘗嘗雨水的味道。渾身淋得像落湯雞的國小二年級學生張大了嘴,對著天空。

雨帶著灰塵的香味,有一點苦,打在舌頭上有點麻麻的。然而,當他喝著雨水走了幾步後,很快就適應了這種味道,些微的刺激反而更襯托出水的味道,好像在喝低碳酸飲料。

男孩直接回到了父母都外出工作、空無一人的家。換下淋濕的T恤,用毛巾粗暴地擦了擦頭髮,躺在緣廊上。他想看雨水像音樂般從慢節奏地落在巴掌大的後院水漥中所產生的漣漪。

他用幼稚園開始就陪伴著他的藍色浴巾包住身體,一直看著雨中的後院。當烏雲密布的天空微微滲出夕陽的玫瑰色時,男孩沒有察覺自己已經睡著了。

之後關於雨的記憶是在十年後。

喜歡與的男孩已經成為都立高中二年級的學生。從剛搬家的家裡到學校要搭電車再轉電車,總共要花一個小時的時間。他討厭劍鋒時間的擁擠,雖然可以在車上看文庫本的書,時間不會浪費,但他無法忍受和許多人一起被塞進用金屬和玻璃做成的箱子里。

於是,他決定起腳踏車上下學。他利用存下來的零用錢買了一輛法國生產的比賽用車。賽車專用的腳踏車輪胎只有一個大拇指的寬度,重量只有十公斤出頭,兩根手指頭就可以輕鬆抬起。如果切換到最大檔,用力踩踏板,在平地可以騎到時速四十公里,如果是下坡道,可以達到六十公里。

換了腳踏車後,上下學的時間縮短到三十分鐘。不僅可以節省一半的時間,也省下了公車和電車的車錢,而且也不會被陌生人擠得東倒西歪。騎車上學可以成為很好的運動,迎風騎車的感覺也很舒服,簡直有百益而無一害,只要一點頗傷腦筋。

那就是下雨,早上下雨的時候,他第一節課都會翹課。星期一早上下雨最糟糕了,因為第一節剛好是他討厭的數學課。他每次都睡到時間剛剛好,所以如果不能騎腳踏車,他就會遲到。

雨天的早晨,他只能搭乘公車和電車去上課,但他不喜歡緊閉車廂內悶熱的感覺,上高中後,橋第一節課根本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只要去屋頂看著雨打在水泥上,等待鐘聲再度響起就解決了。

雨天的時候,騎腳踏車回家也樂趣無窮。早上還一片晴朗,天氣卻在上課的時候變了臉,開始下起了雨。夏天的陣雨最棒了,他每次都讓大顆而溫暖的雨滴淋濕全身,甚至騎腳踏車繞遠路回家。原本最快三十分鐘就可以到達的路程,往往會因此延長到一個小時、一個半小時。

比賽用車力求輕巧,只有最低限度的零件,輪胎當然裸露在外,根本沒有擋泥板。在雨中騎車後,白襯衣的背後總會留下一條濺起的灰色水泥痕迹,然而,他還是對雨中騎車欲罷不能。只要露出『怎麼突然下雨了,真傷腦筋』的表情,就可以盡情的享受夏日的陣雨,如果只是散步,絕對無法享受這種樂趣。到處都有買塑料傘,如果有人渾身淋得像落湯雞走在街上,一定會引人注目。

騎腳踏車時,可以盡情的享受雨水,有一座長度將近一公里的長橋橫跨了寬敞的送水路。有時候可以在橋上看到彩虹,七彩的半圓跨越了東京的天空。他用相當於步行的緩慢速度騎在人行道上,看著騎車濺起水花,一個人沉醉於七彩的神奇光束和柔和的雨絲中。

大學畢業後,他選擇成為自由業。兩年期間,他靠四處打工為生。地鐵工作。倉庫管理員、家庭教師、其中,工地現場的警衛工作做的最久。

那是東京灣旁的高速公路工地,周圍除了工地車輛以外,並沒有其他的車裡經過。一天之內,引導車輛的工作屈指可數。

他只要把小型收音機掛在圍籬上,在門口站一整天就可以下班了。風大的日子,必須用水管灌點水,用掃把掃一下馬路,避免塵土飛揚。除此之外,當有人經過時,要向他們打聲招呼。

雖然夏天的太陽令人生畏,但一旦習慣了,對年輕人來說,站七個小時的工作和酷暑根本不是問題。而且,曬得黑黑的,感覺好像更健康了。只要站在那裡,心不在焉的想自己的事,就可以領到為數不少的打工費。

他認為,這份工作的優點,在於不具有任何生產性。一天結束,可以領到一定的金額,既沒有成就感,也沒有成就感,更沒有努力和目標,只使用時間換取金錢。不擅長和人交際的他,很適合這份工作。

做這份工作時,雨也是他的最愛。在制服外穿上透明的雨衣,站在雨中,就令他感到心情舒暢。他站在門口淋著雨,輕聲哼起當時喜歡的歌。

即使雨水從安全帽和雨衣中鑽了進來,淋濕了制服,他也不以為意,即使雨鞋中積了水,他也毫不在乎。工地現場正在趕工,除非遇到暴風雨,否則,普通的雨根本不可能停工。

無論工人還是現場的監工,都被雨淋的濕透。起重機和水泥攪拌機也都被淋濕了,濕濕的水泥嘩啦嘩啦的倒進了被雨淋濕的模板和鋼筋。即使是雨天,水泥也會變干。那實在是很奇妙的光景。

又過了將近20年,他成為小說家。即使現在,如果只是小雨,他幾乎不會撐傘。他仍然喜歡雨,討厭雨傘。

遇到煙雨綿綿的霧雨時,他會特地外出散步。細雨淋濕了肌膚表面,還來不及變成水滴留下來,就被體溫蒸發了。這種時候,他會心情愉快的構思如何將這場雨運用在下一部作品中。

即使是令人憂鬱的梅雨季節,對他來說,也完全不是問題,陰沉的天空,降雨幾率、梅雨情報,這些帶著潮濕空氣的字眼,就可以令雀躍不已。

沒有任何雨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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