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旅行書

的構想來自阿根廷作家博爾赫斯(Je Luis Bes)的一系列奇幻小說。我認為,有這種名字的人,理所當然的會成為寫出像迷宮般小說的作家。因為在博爾赫斯的小說中經常出現的書籍和圖書館極具魅力,我決定有朝一日,自己也要寫一篇以一本書為主角的作品。這本書的故事完全貼近每一個手捧著本書的讀者的心境,同時會配合故事情節,改編成不同的外貌。這本書在不用的讀者手中旅行,度過了數千年的光陰。雖然這個構想並不算是獨具匠心,但實際著手寫作時,卻令我樂在其中。作家總是絞盡腦汁,寫出各種題材的小說。然而,他們真正的理想也許並不是寫一百本書,而是完成像一本這樣可以打動某一位讀者的心,令讀者覺醒的小說吧?雖然暢銷書令人感到可喜可賀,但這樣額作品才是作家真正的理想。對了,我從來沒有寫過有關劍和魔法的奇幻小說,改天好好寫一本吧。

書並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時候出生的。

猶記得很久很久以前,曾經只是把樹葉綁在一起而已。不知道什麼時候,變成了手抄紙裝訂起來的冊子。書因應各個時代,不斷變化,在人類的手中不斷旅行,度過了百年、千年的歲月。

如今,書呈現出不同開本的單行本外貌,封面是一片灑滿朝霞的清澈天空,彷彿從印刷的深處綻放出光芒。書的厚度應該不超過三百頁,此刻正躺在昏暗的鐵通道旁一張不足為奇的長椅上,默默的照亮著周圍,等待有人出現。

在通勤的尖峰時間結束的十一點多時,男人邁著沉重的步伐走來。他在一年半前失業,這一天,他也去職業介紹所查閱了徵求中高年齡職員的資料。工作機會少得可憐。一個徵人廣告,玩網遊幾十個人應徵,內心僅存的希望在這個十八個月內,帶著漸漸磨損的聲音逐漸動搖。資遣費用也用的差不多了。男人看著自己腳尖的視線瞥到了長椅的角落。

(這裡竟然有一本書。)

難道是有人遺忘了嗎?生活陷入拮据後,男人從來不曾買過書。行色匆匆的都市人群,沒有人注意到這本被丟棄在這裡的書。男人坐在長椅上,拿起有著朝露封面的書,隨意地翻了起來。

前面的五、六十頁全部都是空白的,好奇怪的書,當他繼續翻閱時,發現文字浮現在白色的紙張上,宛如迷霧漸漸散開。

難道剛才眼睛產生錯覺,才會以為上面沒有印刷文字嗎?他覺得不可思議的翻了回去,發現那裡工工整整的印著第一行字。

那天下午,男人無事可做,開始看那本書。故事的主人翁是一個遭到公司裁員的上班族、一小時、一個半小時。男人渾然忘我的繼續閱讀,甚至沒有發現手上的書,厚度已經增加了將近一倍。

如果繼續看下去,可能會遇到傍晚的尖峰時段,男人把那本書放進陳舊的公事包,搭上了下行電車,準備回家繼續閱讀。

之後的幾天時間,男人生活在書中失業的主人翁經歷過不斷奮戰,最終找到新工作之前高潮迭起的故事世界中。雖然男人整天窩在家裡,沒有出去找工作,臉上的表情卻是一年半前不曾有過的開朗,就連男人的妻子也對原本意志消沉的丈夫的這種變化感到驚奇。

翌周的星期一,男人穿上洗衣店拿回來的白襯衫,繫上新的領帶,一大清早就出了家門。那本書放在他的公事包里,男人覺得那個故事拯救了他。當他沉溺於虛構世界的這段時間,精神逐漸振奮,終於再度回到了這個世界。這是人、閱讀這本書的人才能感受到的魔法。以後或許還會遇到痛苦,但男人覺得這本書似乎已經帶個他足以承受這些痛苦的力量。

男人把書斜斜的放在商業街里公園的鞦韆上。不知道為什麼,他覺得那本書在等待和新的主人相遇。也許是越來越淡,逐漸變成灰色的文字帶給他這種影響。書帶給男人很寶貴的東西。從今天開始,自己將再度踏入求職的行列,將會有其他人繼續看這本書。

男人從鞦韆上站了起來,最後瞥了一眼放在油漆剝落的鞦韆板上的書,走出了都市街頭的公園。

(因為,小餅乾死了啊。)

少年背著書包,步伐沉重的穿越公園。假山、體能攀爬架、蹺蹺板和鞦韆。平時玩得不亦說乎的遊樂器材,變成了毫無意義的怪物。小餅乾是少年出生後,就和他形影不離的迷妳臘腸狗。十七歲的年級對狗來說,已經算是長命百歲了,但少年還無法理解這一點,也無法接受死亡。

之所以會在鞦韆上看到那本書,或許是因為隔著眼淚,只看到那裡有一道柔和的光。少年鑽過柵欄,站在鞦韆旁,確認書的封面,封面是一隻灰底白斑的臘腸狗走在一片抽象的綠色中。

(和小餅乾長的一樣。)

少年看到封面的圖和死去的狗一模一樣,差一點歡呼起來,他拿起那本書,那是一本B5尺寸的橫長形繪本,雖然內容只有五十頁,但封面很厚,少年拿起來有點吃力。

少年坐在鞦韆上,打開了別人留在這裡的繪本。繪本描述了一隻狗幸福的一生。一對年輕夫婦買了一隻小狗,十分疼愛這隻膽怯,經常鬧肚子的臘腸狗。不久之後出生的長子和這隻狗親如兄弟,晚上也會在同一張床上睡覺。經過無數個春夏秋冬,狗和少年成長為彼此無可取代的好朋友。

然而,狗的時間和人類的時間不同。狗的年齡增長比人類快好幾倍,有朝一日,少年將不得不和狗離別。當臘腸狗在床的角落,被少年抱在懷裡死去時,它的臉上露出滿足的表情,再見了,朋友,很高興能夠和妳在一起玩。

少年深受吸引,一口氣看完了這本書,完全沒有察覺自己已經淚流滿面。少年心想:

(這簡直就是小餅乾和我的故事,難道這是有人特地為我寫的書嗎?)

少年用雙手把薄薄的繪本抱在胸前踏上了歸途,準備晚餐之前再看一次。那天,少年在傍晚又看了一次,晚上睡覺前再看了一次。

這種生活持續了一個星期,少年內心死去小餅乾的痛苦漸漸淡薄。少年將一直熱衷於這本書,知道曾經活潑好動的朋友聲音再度栩栩如生地出現在他的眼前為止。

少年遇到那本書後的第二個星期天,他跟隨父母來到一家大馬路旁的露天咖啡座,猶豫他隨時都帶著那本臘腸狗的書,所以封面已經有點破舊,書頁的角落也磨損變黑了。當寵物店送來新的小狗後,曾經令他愛不釋手的繪本已經變得不再重要。因為,這次的剛毛迷妳臘腸犬實在太可愛了。

吃完早午餐,一家人起身離席。當父母在櫃檯結帳時,少年搶先一步來到寬敞的散步道上。那裡是都市的參道,山毛櫸排列在緩和的坡道上。

少年環顧四周,他確認沒有人注意自己後,踮起腳尖,把繪本輕輕放在好不容易才能碰到的山毛櫸樹枝上。

深綠色的書融入嫩葉中,看起來格外賞心悅目。數目簡直就像是為了裝飾這本書而存在。

「小智,走了。」

聽到母親的叫聲,男孩沖向坡道下方。他在數公尺之外的地方突然停下腳步,回頭一看。咦,小餅乾的繪本封面是那種顏色嘛?在搖拽的樹葉之間所看到的,是溫暖的粉紅色,彷彿透過樹葉的陽光,發出溫暖的光芒。

少年遲疑了一下,但還是繼續衝下坡道。因為,星期天才剛開始。男孩消失在遙遠的坡道下方,只傳來球鞋鞋底留在人行道上的聲音。

這麼晴朗的天氣,竟然一邊走一邊哭,一定會被人笑死。只不過是失戀而已,在大街上哭泣太可笑了。雖然她很清楚這個道理,但撕裂的心頭淌著血。

對方是一個不值得相信的男人。為什麼壞男人偏偏具有致命的吸引力?戀愛實在太諷刺了。年輕女子沿著常常的坡道走了上來,回想起至今為止一次又一次地犯下相同的錯誤,不禁哭笑不得。

這時,女人看到行道樹的樹枝上有一本粉紅色的書,宛如精品店漂亮的裝飾品。溫暖的顏色令年輕女子情不自禁的伸出手,陽光下,她用含著淚的雙眼,看著翻開的書頁。潔白紙上的文字跳躍著。年輕女人深受只屬於只記的解開戀愛之謎的故事情節吸引,開始看其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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