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後記

這幾年我的頸項上都掛著一個受難基督的十字架,是在天主教商店買的最便宜那種貨色(只要幾塊錢)。長期戴下來,木質已經因為吸汗太多而變深色,上面的基督像也都發黑了。繩子因為斷裂換過三次。

不熟的朋友看見了,不免都會問:「你是教徒嗎?」通常我只微笑搖頭,沒有多作解釋。

關於上帝是否存在,我想自己大概屬於「不可知論者」;我也不關心耶穌的事迹是真是偽。

基督釘十字架,對我來說只是一個象徵:一種「精神能夠戰勝肉體」的信念。

當然我明白「衣食足然後知榮辱」這個道理——假如你對一個飢餓中的非洲貧民說「精神能夠戰勝肉體」,他只會覺得這是一個殘酷的笑話。可是當人已經得到飽暖後,思的想的還只是更多的飽暖,那也是另一個笑話。

何況當今世界的貧窮,絕大部分還是人為的。缺乏了公平與同情的精神,而繼續把地球上一切都簡單量化,貧窮,看來還是會繼續下去。

那一夜,我在隨身的筆記里記下當天的日期,然後寫道:「龍拜死了。」

我當然沒有真的把自己小說里的人物當作朋友——雖然他們當中許多確實有我自己或我認識的人的影子。龍拜也不是我特別喜歡的角色,可是一個已經在我的寫作生命里存在了超過十年的人物(回想起來,第一次下筆寫他時,我還是個學生),驀然要把他「殺死」,心裡總是有種奇怪的感覺。說不上是悲哀或可惜,好像有點不舍,沒有遺憾。

時間,有人說它能令人淡忘。我卻覺得剛好相反:時間令一切沉澱,濃得化不開。

我從小就是對什麼都不捨得的人(不想用上「念舊」這麼沉重的字眼)。別的孩子換新書包總是興高采烈,我卻總不捨得把舊的拋棄,仍然收到某個角落。最後都是給母親悄悄丟掉。

到了今天,母親還是抱怨我不肯丟東西(尤其是書),塞得滿屋子都是。

「萬般帶不走」,這確是智慧之言。可是既為凡人,只要在世一天,總是希望把能留的都留住。

儘管人生還是必然要不斷地失去。失去物件。失去人。

這本書,僅獻給我一年前去世的父親。

喬靖夫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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