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湊上來的神秘妹妹

一個星期前我還是一名記者,有一種好聽的說法叫無冕之王。一個星期之後我成了一名逃犯。

以後該怎麼辦?

我還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一點主意也沒有的時候。

怎麼當時就跟著他們一起跑出來了?這可和跟著別人後面闖紅燈不一樣,從眾心理害死人啊,這一跑誰還信你沒殺人啊,還多一條越獄的重罪。

再回去自首?這又不太甘願,好不容易才站到自由的陽光里,以前從來沒覺得風輕輕吹在臉上是這麼的舒服。

我心裡猶豫掙扎,對此後何去何從拿不定主意,人也看起來有些彷徨難耐。我這時正在一所公共廁所門前,這樣子的徘徊,給人的感覺是想進又不敢進,很快就有一些人把懷疑的目光投了過來。

「叔叔,旁邊那個畫著煙斗的才是男廁所。」一個好心的小學生跑過來對我說。

「啊,哦哦唔唔。」我這才意識到自己是在女廁所門前磨蹭,卻沒辦法一本正經和這小孩子解釋,只好跑遠一些。

可愛的小朋友這麼一鬧,看我的人更多,讓我很想就此抱頭鼠竄。但是不行,還要忍下去。我憋著讓自己盡量不去看女廁所的方向,心裡大罵寇小丫頭怎麼可以把一個廁所上這麼久,她在裡面玩起了過家家嗎?

「哥。」我正裝作低著頭觀察兩隻合作無間搬食物的螞蟻,一個讓我大鬆口氣的聲音傳來。

我抬起頭,就明白了自己為什麼等了這麼久。

我們兩個人在看守所里關了這麼些天,逃出來之後整個形象比乞丐好不了多少。我是男人,又粗枝大葉慣了,剛才在廁所里洗了把臉,又用水把頭髮往後一攏,拿十根手指當梳子稍微理了幾下就算完事,耗時三分鐘,可寇雲是女孩子,還是個長得不錯的女孩子。

曾有個女性朋友告訴我,女人早上起來耗在自己臉上的時間兩小時並不算多,這樣想來,儘管沒有用什麼化妝品,寇雲花這點時間打理幾天沒管的儀容,並不過分。

牢房裡的光線不好,剛逃出來那會兒驚魂未定,寇雲更是跑到頭髮都被汗粘在臉上,現在這麼一看,她好像長得比不錯還要好一點。

她大概把頭髮都洗了一遍,濕濕地披散著,彎彎的眉梢和細挺的鼻尖上還有水珠,一雙眼睛狡黠靈動,見我這樣打量,她嘴巴笑成彎月,露出尖尖的小虎牙。

「走啦哥。」她伸手挽住我往前走。

其實以她飛揚洒脫的步伐,應該說是拽著我往前走。

只是沒走幾步寇雲就鬆開我,皺著鼻子說:「你身上的味道好難聞。」

「你也好不了多少。」我反唇相譏。

「哪有!」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別過臉去。

看她這般的神情,我在心裡嘀咕,莫非她還真認我作哥了?

兩個人嬉笑著走了一段,看到一個免費公園,很有默契地一齊折了進去。這是個老公園,走不多遠就是個有坡度的小林子,樹榦粗大,枝繁葉盛,隔絕了陽光。

走在林子里的小徑上,我們兩個都沉默了下來。

寇雲在一條青石凳上坐下,她腰裡好像別著什麼東西,彎腰的時候硌著了,用手略微扶弄了一下。

我早就看出她腰上鼓出一塊,既然我們兩個的關係好像很親近的樣子,就出言問她:「那是什麼東西?」

寇雲把手伸進衣服,將那東西拔出來遞給我。

我的手一沉,心臟劇烈地跳了一下,頓時覺得手有些發軟,險些沒扔在地上,第一反應把頭飛快地往兩邊轉,看有沒有人在旁邊。

好在這是夏日的午後,公園裡沒什麼人,這個小山丘的林子里,就我和寇雲兩個。

這是一把槍,還帶著寇雲的體溫。

「哪兒來的,這不是被兔唇搶去的嗎?」我壓低聲音問她。心情緊張之下,渾然沒想到兔唇只是我給那大漢杜撰的外號,寇雲可不知道這是指誰。

「咦,你也是這麼叫他的嗎?」寇雲瞪大了眼睛,好像我和她給兔唇起了同一個外號這件事,比手上這烏黑的槍還重要一般。

我抓著槍搖了搖:「問你這個呢。」

「不是兔唇的那把啊,我看這東西比刀什麼的厲害多了,地上有一把,就順手撿啦。看以後誰敢欺侮我。」寇雲露出得意的笑容,彷彿做了一件很棒的事,搖著頭等我表揚。

我暈得看她的眼神都渙散了,忙定了定神,說:「不行,這東西不能拿。」

寇雲的小臉立時苦了下來:「什麼呀,要還回去呀?」

「你知不知道這東西代表什麼?」

寇雲無辜地大力搖頭。

我嘆了口氣,說:「警察丟槍是很嚴重的事件,本來我們越獄已經夠嚴重的了,拿著槍的兔唇肯定是重點緝捕的對象,沒想到你也拿了一把,這絕對是自找大麻煩呀。拿著槍的逃犯,必要時是可以直接擊斃的懂不懂?」

看著寇雲眨眼睛,我強調說:「擊斃,就是打死!」

「哎呀,扔掉扔掉!」寇雲一下子跳了起來。

「你才知道麻煩呀。」我盯著她看,把她盯到乖乖低下頭,重新坐下來。

還真像一個頑劣的妹妹呀。我不禁在心裡這麼想。

不過我剛才講的絕對不是危言聳聽,希望警局的監控系統沒有拍到寇雲撿槍的畫面,否則就大大地糟糕。如果公安系統真的完全發動緝捕我們,恐怕躲不了多久就得被抓住。

我又不準備拿槍作大案,也不準備在警察發現的時候公然持槍拒捕,帶著槍在身上,除了麻煩還是麻煩。

「不能隨便扔,還是埋掉吧。」

趁著四周無人,我蹲下身子,直接拿槍做工具,在青石凳邊的一棵大樹下挖起坑來。至於槍是不是會挖壞,誰管它。

寇雲得了我的囑咐,在旁邊站崗放哨,以防被人發現。

「喂,你撿槍的時候動作大不大,要是真被拍下來就糟糕了。」我一邊挖一邊說。

「不大,絕對不大。再說那時候這麼亂,有誰會在旁邊拍照呀。」

「小姐,你不知道有種東西叫攝像頭嗎,警局裡裝很多這種東西的。」我歪過頭看她。

寇雲不好意思地搖頭。

「還有種東西這幾年很流行的,叫針孔攝像,你要是不知道會很危險的。」

「針孔攝像?和打針有關係嗎?被扎到會不會很痛?」寇雲一臉怕怕,看到我一副敗給她的模樣,不好意思地說,「哥,我從村子裡出來不久,很多東西都不太懂的。」

「你們村子是與世隔絕的嗎?」我知道現在農民也很新潮的。

「差不多吧,我們基本上都不出來的。」

我心裡好奇,不過還是先解釋了什麼是攝像頭和針孔攝像。

「哥,你放心吧,我速度很快的,攝像頭多半拍不到。」

我搖搖頭,心想這小丫頭還在嘴硬。

這時候我已經挖出一個頗深的洞,槍管里也塞滿了土。我把槍放進去,站起來用腳把旁邊的土撥進去,卻突然想到一件事。

先前從看守所里逃出來的時候,自始至終,寇雲都拉著我的手往外沖,一步也沒有停過,她怎麼會有機會撿槍?

莫非是別的什麼人撿了在奔跑中遞給寇雲,她把這一點瞞著我,現在卻看著我把槍埋掉,這個滿口叫我哥的小女孩,究竟有怎樣的圖謀?

我心裡兀自一凜,又覺得不可能。這把槍應該就是警察被踢飛的那一把,踢飛的方向,也和當時人流衝出去的方向差不多。可在我的印象里,沒有一個人彎腰去撿過槍啊。

寇雲說她撿槍的速度很快,難道說這並不是嘴硬,確實很快?在奔跑中不彎腰撿起地上的一把槍,並非絕對不可能。

我腦中浮現起這樣的畫面:一群人發了瘋似的拚命往看守所外面跑,混雜在其間的一個小女孩在奔跑間以腳尖輕輕一勾一挑,地上的槍騰空而起,被她一把抓住,塞進衣服里。這整個過程可能只需要一秒鐘。

難道會是這樣?

然而這樣的動作,一般人是絕對做不到的,就算是警官學校的優秀畢業生,肯定也做不到,因為一般的對抗不需要用到這種程度的技巧。

那麼一個能在快速奔跑中完成這個動作的人,要經受怎樣的訓練,又為什麼要經受這樣的訓練?

這樣一路想下去,我發現這個名叫寇雲的女孩著實不簡單,腳上的動作也放慢了。

低頭看看土已經差不多被踩平,我轉回身看著寇雲。

「你真的不要這把槍了嗎?」

「當然不要了。」寇雲不好意思地笑笑。

我心裡又猶疑起來,受過這種程度訓練的人,肯定不會無目的地行動,這小女孩取了槍,卻隱藏得如此蹩腳讓我發現,並且眼睜睜地看我拿槍當鏟子糟蹋,這說不通啊。

「你……剛才是怎麼撿槍的,你不是一直跑在我旁邊嗎?」我猶豫再三,還是問了出來。當記者這些年我見過各種各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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