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戴城一共有八家連鎖炸雞店。我還記得第一家炸雞店開張,全城的人都去排隊,就為吃一塊炸雞。我頭一次帶女孩去吃炸雞,那姑娘愛吃酥脆的雞皮,把我的那份雞皮也吃了。我記得請老楊吃炸雞,當時他還是個飢餓的大學生,在兩分鐘之內吃掉了六塊雞。
這些記憶很遙遠。當你從一個消費者變成工作人員,時間就被隔離了,它產生了一條明確的分界線,你只能退到邊界,而不能再越線。它像失戀,也像是我前半生歷經的時代動蕩,每一個節點,都會攔住我。我看過毛姆的《刀鋒》,它引用《奧義書》的話說:越過一把刀的鋒刃很難,因此智者說得救之道是困難的。以前我不明白刀鋒何在,後來發現,我去炸雞店打工,這麼普通的事情,恰恰就是命里的刀鋒。
我和寶珠被安排在市中心最熱鬧的炸雞店,據說所有的員工都害怕去這家店,因為它太忙,很多農民進城就去那兒逛街,順便吃炸雞。顧客排隊等吃,雞排隊等下鍋,員工排隊等挨批,就是這樣。我對農民沒什麼惡感,在炸雞店干過活就知道,農民大多數比較好糊弄,他們看見不用筷子吃雞的方法已經先矬了一截,就不會提更高的要求了。比較挑剔的是本城人,最討厭的是那些來自大城市的遊客,見過點世面,愛講究,沒耐心,經常會要求爬進櫃檯替我們炸雞。
我們穿著店裡的制服,紅帽子,紅色條紋襯衫,藍褲子,只有鞋子是自己的。據我所知,那地方雞肉不多,麵粉鋪天蓋地,一天干下來,鞋子上的麵粉可以帶回家去做一頓晚飯。關於炸雞店的細節,我和寶珠約好了,等我們老了,就寫一本回憶錄,取名《我的炸雞生涯》。
在鐘點工之中,我首次發現自己老了,幹活的全都是二十歲左右的姑娘小伙,大部分是技校職校的,只有我和寶珠是二十四歲。這當然受到了一點歧視,主要是嫌我們幹活慢,另外年紀大了也沒什麼共同語言。我對寶珠說,真見鬼,我十八歲的時候天天在街上找碴打架,要不就是賭博、看黃片,絕對不會想到去做鐘點工(那個年月也沒有這種工作)。時代不同了,以前老楊總是感嘆,自己早生五年,趕上一九六八年的那一代就可以叱吒風雲,既參加了革命運動,也叼住了各種肥差,現在我覺得自己要是晚生個五六年也不錯。總而言之,我們是成了夾板里的一代人。
我和寶珠常常在一起上班,很快就把後廚到大堂的技能都學會了,甚至在櫃檯上收銀,我沒出過一次錯。這讓我恢複了一點自信,本以為自己真的數盲呢。副店長是一個胖子,對我挺好的,經常說自己學歷不高,靠的就是硬拼,才混到月薪三千的級別。那時候月薪三千是個天文數字了。他說「硬拼」的時候,會舉起拳頭,好像有一個舊世界需要砸碎。
有一件事我一直想不通,每天打烊時剩下的雞塊,已經炸好並且放在恆溫箱里的,必須扔到垃圾桶里。我覺得這樣很浪費,其實應該請員工吃一頓。胖子店長說:「對顧客來說這是雞塊,對你來說,這是貨,是損耗,是類似皮鞋和農藥的東西,賣不掉的皮鞋你能吃了它嗎?還是打算自己穿回去?」這麼一說,我就明白了,美資企業果然有它的邏輯,順便也糾正了我的世界觀。
晚上打烊是特別累的事情,所有的鍋碗瓢盆都得擦洗,這被納入工作流程,稍有馬虎的,就會慘遭辭退。天天都有人捲鋪蓋滾蛋,這淘汰率未免也太高了。後來胖子店長安慰我,被其他企業開除,可能是件丟人的事,被炸雞店開除則不必自卑,因為,它真的很嚴格,不是正常的中國人能承受的,如果你在炸雞店干滿三年,那麼將來去任何地方硬拼,都不會害怕。說完又舉拳頭。我心想,我才不會在你這兒干三年呢,寶珠什麼時候走,我就跟著走。
我和寶珠分別有了艷遇。
喜歡寶珠的那個小夥子綽號叫猴子,他是我的母校——化工技校的學生,那所學校曾經是戴城最爛最可怕的地方,孕育流氓土匪,偶爾還有殺人犯。到猴子這一代,已經完全蛻變了,學生安靜而無害,甚至愁眉苦臉,國營企業也不再去他們那兒招人,必須自謀生路,去外資企業找工作。外資企業不好糊弄,稍不滿意就請你走人,所以猴子學習很認真,平時出來打工,貼補家用,鍛煉自己的硬拼能力。這他媽哪像技校生,分明是未來的傑出青年啊。我們聊過幾句,我說你有沒有聽說過上一代的化工技校霸主,譬如我路小路,我曾經拿著菜刀獨自踏平烹飪職校,還曾經搶過高年級學生的馬子,聲名赫赫,不可一世。猴子翻著白眼說,從來沒聽說過,現在只有傻逼才幹這種事。
猴子對寶珠很好,開口閉口都是喊姐姐,寶珠姐姐好,寶珠姐姐再見,寶珠姐姐我來幫你。寶珠很受用,還教育我說,要向猴子學習,嘴甜。我私下裡聽女同事們說,猴子喜歡這個鬍子姐姐,因為鬍子姐姐是本科生呢。店裡的女孩也有幾個本科在讀的,長得還都很周正,我就問:「為什麼猴子不喜歡其他本科女生呢?」她們說:「這還不清楚嗎,他一個技校生,只配喜歡長鬍子的本科女生。」這話寶珠要是知道了,能氣瘋掉。
至於我的艷遇,來自顧客中,而且是熟人。有一天歪歪來到店裡,正好我在大堂里拖地板,歪歪驚駭地看著我,走過來把我帽子揭了,大聲說:「路師傅,是你!」
「閉嘴。」我把她推回座位上。
歪歪說:「Fuck,路師傅,是什麼讓你決定來炸雞店上班的?在你身上一定發生了什麼,你改變了自己。」
我說:「你才發生了什麼呢,都會講英語了,中國話也變得拗口起來。以前不這樣的。」
歪歪很激動地站起來說:「我以後要經常來吃炸雞。」
我又推她坐下:「你別來了。」
歪歪仰起頭說:「你一個戴紅帽子的竟然拒絕顧客?」
我說:「你不是顧客,你是歪歪。」
歪歪說:「可你是店員啊,哪個人賦予你權力讓你趕我走的?」
我完全被她戰勝了,做過幾個月打字員的歪歪,已經脫胎換骨,變得像個律師一樣嚴謹。我只好說:「好吧,既然你是顧客,那我不認識你,再見。」歪歪大笑:「路師傅,認真了認真了,別認真嘛。來,給我擦擦桌子,再幫我去拿兩張餐巾紙。」
我沒好氣地伺候了她一通,心想,這倒也很奇妙的,為了這兩塊錢一小時的收入,我和歪歪之間的關係竟然顛倒過來,而且被她玩弄於股掌之上,一會兒她是上帝,一會兒她又是好友,在這個場合下我找不到坐標了。等她吃完了,走出店,我摘下帽子追上去,沖著她耳朵大喊一聲:「別逗我!」
自此以後,歪歪常來。大多數時候我都躲在後廚,對著麵粉池子給雞塊做按摩,再將它們裝進電子油鍋里,炸成金黃色出鍋。寶珠看到歪歪,會故意走進來提醒我:「那個神經病女人又來啦。」我說歪歪不是神經病,她只是興奮,有點控制不住自己。雖然我很煩歪歪,但我不想說她腦子有病,她是我整個工廠生涯唯一的活的紀念品了。
寶珠學著歪歪的口氣說:「路師傅,我覺得你才是個活的紀念品。」
在戴城大學,有那麼一段時間,我玩得春風得意。我和寶珠都掙了點錢,相對來說,日子好過了些。她不願意帶著我在學校里亂逛,又不能去女生宿舍,於是,有一天她讓我跟著去了廣播台。
那是一棟三層高的樓房,外牆長滿了爬山虎,早春時節,葉子還沒長出來,只有灰黑色的莖,很不好看。進去是一道深深的走廊,兩側辦公室的門都關著,沒有窗,四下里寂靜無聲。大門口停著不少自行車,寶珠說樓里還是有人的,只是他們不常出來。走廊陰暗,樓梯拐角處的小窗照進來一束光,時常會有一隻花貓蹲在那裡曬太陽。
這是一個需要躡手躡腳才能走進去的地方,甚至連貓都不能驚動。寶珠帶我上樓梯,她說三樓倒是真的沒人了,房間都空著,廣播台就在這兒。她仍然壓低了聲音講話,不然走廊里會有回聲。
在任何年代,廣播台都是個戒備森嚴的地方,它大致代表著宣傳的職能,向所有人喊話的權力,哪怕只是播放幾首流行歌曲,此種權力依然瀰漫在屋子裡,使之神秘莊嚴。屋子分成兩間,外間靠窗的位置放著一張課桌,另一邊靠牆處有一張床,值班時睡的;裡間則是一堆器材,銀色的麥克風孤零零地豎在桌子中央。
我站到窗口往外看,高大的水杉樹擋在眼前,過濾了一層景物,戴城大學著名的鐘樓就在不遠處。我問寶珠,這兒能抽煙嗎。寶珠說可以,不會有人進來。每個星期四的中午和晚上,這裡只有她一個人。
我就在這間屋子裡抽煙。那時我覺得生活單調、混亂,同時又在其中找到了規律,一部分時間去炸雞店打工,一部分時間來陪寶珠,剩下的是回家睡覺。寶珠看起來很像是我的女朋友,有時候,我覺得有她在身邊真是不錯。
我曾經在廣播台看著她做節目,傍晚的雲在窗外漸漸濃重、沉落,一些去食堂打飯的學生走過窗下,音樂經過擴音器從很遙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