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尾聲一 第一人稱

你們好,各位網友。

我不知道該怎麼開場,所以就直接開門見山了。

嗯,我是一名基本有線電視頻道的電視連續劇編劇,我才發現,我腦海中構思的那些人都是真實存在的(而且他們正以大約每集一人的速度死亡)。於是現在我遭遇寫作瓶頸了,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如果沒法立刻解決,我就會被炒。求助!

現在我花了二十分鐘看著上面我剛寫完的這段,覺得這真是瞎扯淡。那我就一句一句地詳細解釋給你們聽。

「你們好,各位網友」:你們都知道那幅《紐約客》的漫畫,上面是一隻狗通過電腦對另一隻狗說:「在網路上,沒有人知道你是一條狗」吧?是的,沒錯,就是這個典故。

不,我不是一隻狗。不過這麼說也沒錯,在這兒我得保持匿名。因為,太坑爹了,看看我剛都寫了些什麼玩意兒。那可不是隨手抓過一個人就能面不改色說給他聽的事情。但在網路上誰都不認識誰。也許我可以吐個槽。

「我是一名……編劇……」:我真是個編劇,已經寫了好幾年的劇本了,而且從這幾年的收視率看下來也算挺成功的(呸)。現在我不想過多地說這些細節,因為別忘了,我得保護好自己的隱私,不要過多地透露具體信息。我只能說,它還沒到能獲得艾美獎的地步,不過我想,我親愛的網友們,你們也許還是聽說過它的名字的。而且在線下的世界裡,我也擁有自己的IMDb頁面。我好像扯得有點多了。那就先這樣。

「我才發現,我腦中構思的那些人都是真實存在的」:是的,我知道。我真的知道。沒看到上面兩段我剛說過「太坑爹了」嗎?你們以為我不知道這詞兒說出來有多糾結多痛苦多抓狂嗎?我知道,我真的真的真的真的太知道啦。如果我沒覺得這事情說起來讓人覺得我智商著急的話,我早就在博客上洋洋洒洒地開寫了(如果我真有博客的話。不過實際上我沒有,因為我被這個每周一集的電視劇佔用了全部時間),也許還能發展成一部和惠特利·史崔柏的小說齊名的作品呢。我可不想這樣。這是生活方式的區別。每天累成一攤泥,大半夜的還得對著麥克風搞個人電台之類的,我可不幹。我只是想回到以前,想怎麼寫就怎麼寫的狀態。

不過我還是得重申:我劇本里寫的那些人真的存在。因為我和他們見過面,向上帝發誓我說的是真的。我可以伸出手切實地碰到他們。而且只要我的劇本里讓他們中的人死去,他們就真的會死。對我來說,只是在紙上輕描淡寫的幾句話;對他們來說,就會從高樓頂掉下,或者被車撞,或者被熊吃了,或者其他的死法(我只是舉幾個例子,我並沒有讓他們這麼死去)。

好好想想吧。想想這意味著什麼。我只要在劇本里寫下「鮑勃被獾給吃了」,就意味宇宙中的某個地方,某個叫鮑勃的可憐蟲就要被一群鼬科動物吃干抹凈了。當然,只看我的描述也許還挺好笑的,但如果你就是鮑勃呢?那可真是太坑爹了。然後呢,因為我的緣故你就這麼掛掉了。所以我才會說接下來的這一句——

「現在我遭遇寫作瓶頸了」:我得說,在遇到這檔子事之前我從來不知道寫作瓶頸為何物。身為一個作家,突然有一天因為你的女朋友把你甩了結果你就寫不出東西來了?得了吧夥計,這正是寫作的絕佳時機。這下你夜晚的時間就沒別的事可干啦。不知道接下來的一幕該怎麼寫?那就安排一場爆炸。那樣就了事啦。因為你在宇宙中的位置這種存在主義的問題而煩惱?醒醒啊夥計。是的,在歷史的長河中你只是一個不起眼的小透明。但你這個小透明靠編造瞎話來謀生,那就意味著,你不需要扛沉重的箱子或者問別人要不要多點一份薯條。別天真,回去工作吧。

如果狀態好的話,我六小時就可以飛速寫出一集的初稿。寫得好不好呢?肯定不能指望像莎士比亞那樣,再說了,莎士比亞寫過《泰特斯·安特洛尼克斯》。六個小時,寫一個初稿,這一天狀態很不錯。而且我敢說,作為一個劇作家,我狀態好的時候可不少。

但現在我寫不下去了,我沒法繼續寫劇本了,因為我寫點東西都能殺人啊。如果追究起來,這可真是作家瓶頸的好借口。被女朋友甩了?接著寫啊。你打著字讓一個個人死去了?也許能讓你停下來。我就停下來了。現在我就抱著我的筆記本,Final Draft 載入完畢,而我就只能對著屏幕發半天呆。

「我就會被炒」:我的工作就是寫劇本,而我沒在寫劇本。如果我沒法儘快再次動筆,那我就沒理由被留在職員名單里。現在我還能苟延殘喘一會兒,因為在這個瓶頸之前我已經提前寫好了一集待發,但這也只能讓我多賴上一星期。我沒剩多少時間了。明白我為啥緊張了吧。

「求助」:是的,我需要幫助。這不是能和熟人開口的事情。因為,再重申一次:太坑爹了。我也不可能讓同事——或者其他作家知道。他們中大多數人都沒有工作,一定會很開心地踩過我的屍體來填補我在這部戲中的空缺職位的——想到這兒我就快瘋了。這樣的工作得來不易。但我還是得找個人說說這事,因為我從出生到現在還是第一次碰到這種倒霉事,不知道怎麼應付。我需要一些旁觀者冷靜的指點。

然後我就選擇了你們,各位網友。你們持有自己的觀點。而且我猜你們中有些人也許早已厭煩回答網路上這些匿名求助者提出的荒唐問題了。要麼看這個,要麼玩「憤怒的小鳥」,對吧?

那麼,有什麼好的建議嗎,各位網友?

一位匿名作家

好消息就是,挺多人來瀏覽這個帖子;壞消息就是,人們總是不斷地問我各種問題,而不是——你懂的——幫我。但話說回來,如果你要匿名發表類似於你寫的角色突然活了之類的帖子,我想你必須得先解答圍觀群眾的好奇心。好吧。那麼對於那些需要答案的人,我就針對頻率最高的問題做些簡單的回答吧。我會整理歸納一下的,避免重複問題和答案。

兄弟,你是認真的嗎?

兄弟,我當然是認真的。我沒嗑藥(嗑藥比較有趣);我也沒有編故事(如果我有空編故事,還不如去賺稿費呢);我也沒有發瘋(發瘋了也挺有趣的)。事情是真實的。

真的嗎?

是的。

真的嗎?

是的。

不,真的嗎?

閉嘴。下一個問題。

為何不找你的心理醫生好好聊聊?

因為,和大眾觀念剛好相反,洛杉磯的作家們並不是每位都要心理治療後才能走路的。我的神經都在可控範圍內(好吧,曾經在,不管怎樣)。雖然我是可以請一位心理醫師,但第一次治療還挺可怕的,對吧。而且我也不敢肯定,我不會被麻醉了抬出診所,送去精神病院。就算我是個妄想狂好了。

感覺是不是就像《奇幻人生》 的情節那樣?

差不多吧?電影里的威爾·費瑞爾是某人書里的角色對吧?(我是可以去IMDb確認一下的啦,不過我懶得動手)只不過,我是作者,而不是角色。所以某種意義上來說,立場不太一樣。大概吧?

不過你們想想,就算是有很多雷同,我也沒說過自己身上發生的是百分之百原創。我的意思是說,裡面也有類似《開羅紫玫瑰》 的情形,也就是角色走出屏幕來到現實中。還有賈斯珀·福德的書中也提到過每個人都是一個童話故事或文學作品中的角色。還有在丹尼斯·霍根的書中,她也一直和她筆下的角色爭執,有時角色們並不服從她的安排,把她的劇情攪得一團糟。我老媽很喜歡那種故事。哦對,我怎麼把這個給忘了,還有《幻影英雄》 呢。你們沒看過吧?看過了?好吧當我沒說。

還有一個雖然很不起眼但是卻很重要的細節,就是這些作品全都是虛構的,但是我的那些事情全都如假包換。就像我剛才說的,有著很微妙的區別。但是這個區別卻至關重要。我並不是來聲明這種獨一無二性的。我只是想把事情給解決了。

嘿,你寫的那部戲是不是叫(在此處自行腦補各種劇目名稱)?

哥們兒,你的語文老師沒有教過你什麼叫「我想保持匿名」嗎?就算你猜對了我也不會告訴你的啊。要個提示?好吧,它的名字不是《超級製作人》,我也不是蒂娜·菲。唔……沒錯是叫蒂娜·菲。

還有這樣的問題:

到了現在,即使在網路上,人們也會知道你到底是不是條狗了,你知道的吧?

是的,不過這條狗開博客和瀏覽網頁的時候還知道掛個代理伺服器用假地址。

你為什麼不寫沒人會死的劇本呢?

沒錯,我完全做得到,但是會造成兩個後果。

1.這個劇本交上去,製作人會說:「這一章我要更驚心動魄一點!死幾個人!」然後我就只能在劇本里讓一些人掛掉,我不寫我的合著者也會寫的,或者製片人之一會自作聰明地改劇本,或者導演在拍攝的時候臨時起意決定讓某個角色陣亡,反正不管怎麼樣,總得有人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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