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商鞅變法 變法的重點之三:土地改革

俗話說,是騾子是馬,拉出來遛遛。

公元前358年,秦國對韓國發動了進攻,秦軍大敗韓軍於西山(今河南省熊耳山)。

三晉之中,韓國最弱。因此,這一戰的勝利並不能充分體現衛鞅變法的成績。

「打敗韓國算什麼啊?有本事找魏國去練練。」朝中甚至有這種風言風語。

秦孝公何嘗不想打敗魏國?做夢都想。當初他招賢納士,力主變法,不就是為了從魏國手裡收復河西失地嗎?然而,無論是他還是衛鞅都有一個清醒的認識,那就是魏國的實力仍然遠在秦國之上。如果沒有合適的機會就貿然進攻,只怕費力不討好。

《孫子兵法》第四篇第六條記載:「勝兵若以鎰稱銖,敗兵若以銖稱鎰。勝者之戰,若決積水於千仞之溪者,形也!」

鎰與銖皆為計量單位,一鎰為二十四兩,一銖為二十四分之一兩,二者相差576倍。孫武的意思,只有實力對比完全對我方有利的情況下,才能夠主動進攻。而且攻勢一旦發動,就要像從千仞高山上決開積水一樣,飛流直下,給予敵人致命一擊。

衛鞅在靜靜地等待,等待一個能夠讓秦國人痛痛快快打一場大仗的機會。

這一等就是四年。

四年間,魏國的形勢又有了新的變化。一位名叫龐涓的青年將領脫穎而出,帶領魏軍東征西討,攻城略地,所向披靡。其勢頭之勁,遠遠超過老將公叔痤,堪比當年的吳起。

魏國無疑變得更加強大了。

公元前354年,趙國進攻衛國,奪取了富丘及漆地(均在今河南省長垣)。

自魏武侯時代開始,衛國就一直依附於魏國,藉以抗衡對其虎視眈眈的趙國。這一次,衛國也不例外地向大梁派出了求援使者。

魏惠王迅速作出反應,派龐涓帶領八萬大軍進攻趙國,而且命令魯、宋、衛等僕從國出兵相助。單從八萬這個數目看,魏惠王恐怕不僅僅是為了救援衛國,而是為了消滅趙國才派出如此龐大的軍隊的。

龐涓本來就善於用兵,手下有了八萬精銳之士,更是遇佛殺佛,逢神殺神,沒過多久就打到邯鄲城下。

就在這個時候,衛鞅突然出手了。數萬名秦軍在他的帶領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撲向河西重鎮元里(今陝西省澄城),殲滅守軍七千人,並順勢攻佔少梁。

捷報傳到櫟陽,舉國歡騰。

但這僅僅是個開始。公元前352年,衛鞅升任大良造。在他本人設計的爵位等級中,大良造是十六級的大官,相當於楚國令尹,集軍政大權於一身,也可以說是國君的副手。他馬不停蹄,再度出擊,率軍突入河東地區,一舉攻克魏國舊都安邑。

與此同時,秦國的變法繼續朝著廣度和深度發展。

公元前350年,秦孝公命衛鞅仿照魯、衛兩國都城的樣式,營建新都咸陽。

公元前349年,秦國遷都咸陽,並頒布了一系列新的變法命令,其中最著名的有四條。

第一條,廢井田,開阡陌。

這裡需要簡單說明一下。周朝封建舊制,百步為畝,畝的界線即阡陌;百畝為頃,頃的界線叫做封疆。所謂井田制,是將九頃土地按照「井」字形平均劃分為九塊,中間一塊為公田,周邊八塊為私田。私田由八家各自耕種,公田由八家共種。

井田制在春秋時期其實已經開始解體,取而代之的是地租制,即將土地分給農民,所有者收取一定的糧食或租金。但是在秦國,直到公元前408年才開始實施「初租禾」,也就是地租制。

衛鞅變法後,秦國農業發展很快,很多荒地被開墾出來,他決心徹底摧毀井田制,確認自耕農的土地所有制,以促進小農經濟發展,增加國家的地租收入。

廢井田,開阡陌,即將原來的農田邊界統統破除,改百步一畝為二百四十步一畝,重新建立邊界,再分給農民去耕種。國家以法令的形式,確定農民對土地的私有權,並且允許自由買賣。換而言之,分田分地了。

可想而知,分到土地的農民對衛鞅是何等感激!

第二條,推行縣制。

衛鞅將秦國境內的鄉邑、村莊整合為四十一個縣,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人口滿萬戶之縣,設置縣令;不滿萬戶,設置縣長。縣令、縣長之下,還設有縣丞(管理民政)和縣尉(掌管軍務)。這一改革在現在看來稀鬆平常,在當時卻意義重大。

衛鞅本人曾得意地說,各縣都有固定的管理模式,則人人必須遵從,奸官不敢耍花樣,接替的官吏也不敢變更制度,因犯錯誤而被廢黜的官吏也不敢狡辯。

一句話,原來的人治,變成了現在的法治。

第三條,統一度量衡。

衛鞅變法前,秦國各地的度量衡不統一。為了保證國家的賦稅收入,減少信息誤差,衛鞅對長度、面積、體積等,都制定了統一的標準。

第四條,徵收人頭稅。

據《史記》記載,公元前348年,秦國「初為賦」,也就是按戶按人口數量徵收軍賦。衛鞅規定,男子成年之後,要向官府登記,繳納戶賦。

這項改革的出發點,據說是針對地主來的。

衛鞅認為,地主不事勞作,單憑地租就可以過著優裕的生活,家裡還養著眾多吃閑飯的人,對發展農業十分不利。因此,必須按人頭徵收賦稅,加重那些閑人的負擔,迫使他們也從事勞動。

事實上,地主對於那點人頭稅,並不在乎。倒是農民又被加重了負擔,比原來更加辛苦。

真正得利的還是國家。

《史記》記載,衛鞅升任大良造之後,秦國國力強盛,兵精糧足,大有取代魏國稱霸天下之勢。秦孝公十九年(公元前343年),「天子致伯」,即當時的天子周顯王派使者賜予秦孝公「伯」的稱號。秦孝公二十年(公元前342年),「諸侯畢賀」。秦國終於走出山坳,得到中原各國的承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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