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奪嫡之爭 三、五官中郎將

在建安十六年(211年)受封的曹操諸子中沒有曹丕,到這一年的晚些時候,除曹植、曹據和曹豹外,環氏所生的曹宇、秦氏所生的曹、杜氏所生的曹林也被封了侯爵,這幾位可能是曹操兒子中年齡稍大的。

曹宇被封為都鄉侯,曹林被封為饒陽侯,曹被封為西鄉侯,都鄉和西鄉不是鄉而是縣,這幾個都是縣侯,其中都鄉縣(今河北平山)在常山郡,饒陽縣(今河北饒陽)在涿郡,西鄉縣(今陝西西鄉)在漢中郡。三個人受封的食邑不詳,如果跟曹植他們一樣,那也都應該是五千戶。

至此曹丕已有六個兄弟被封侯,而他還沒有。

這並不意味著曹丕失寵,因為在曹植被封為平原侯的同時,曹丕被任命為五官中郎將。這本來並不是一個很顯重的職位,但由於曹丕的特殊身份以及專門為曹丕做出的兩項規定,讓這項人事安排顯得很不一般。

五官中郎將隸屬九卿之一的光祿勛卿,品秩是「比二千石」,即較真正的二千石要低,東漢品秩達到二千石是一個重要台階,說明已經進入到高級官員行列,是「省部級」幹部,「比二千石」可以視為「副部級」。

漢代的中郎將比較多,帶兵的中郎將一般來說比偏將、裨將還低,但比都尉高,相當於准將。但中郎將也並非都帶兵,五官中郎將就是不帶兵的中郎將,他帶的是郎官。

漢代的郎官是指宮內的低層級辦事人員,通常擔任天子的護衛陪從、在宮內官署值班等任務,宮裡的郎官大都歸光祿勛卿管理,分為五官郎、左中郎、右中郎,也稱為「三署郎」。東漢規定五十歲以上的郎官屬五官中郎將管理,五官中郎將下還有五官中郎、五官侍郎、五官郎中等,品秩從三百石到六百石不等。

所以,一般情況下五官中郎將就是光祿勛卿屬下的老幹部管理處處長,管理一大群年齡五十歲以上的辦事員。

二十五歲的曹丕擔任這個通常由老同志擔任的職務只是個名義而已,他不用到許縣朝廷上班,下面也沒有五六十歲甚至年齡更高的老幹部們讓他管,他乾的活與這項職務原來的職責完全不挨邊。

曹丕擔任的這個職務權力很重,天子在他的任命詔書上做了兩項特別說明:允許他組建辦事機構,同時明確他是副丞相(置官屬,為丞相副)。漢代允許官級官員組建辦事機構叫「開府」,這個府一般稱為「幕府」,一旦有資格開府,就能自行聘用屬吏,但這項特權通常只有三公、大將軍這樣的高級官員才享有,其他人也要享受這個特遇,就叫「開府儀同三司」。到漢末,開府的條件逐漸放寬,李、郭汜、樊稠等人身為各種名號的將軍,也有開府的特權。

但是,五官中郎將這種副部級官員也開府,曹丕肯定開了先河,尤其把五官中郎將定位為副丞相,更是前無古人。

之前介紹過,丞相的設置與東漢實行的三公制完全不同,它借用的是西漢初年曾短暫實行過的政治體制,當時也有三公,是指丞相、御史大夫、太尉,與東漢司空、司徒、太尉互相平等不同,設丞相的三公制以丞相為首,丞相容易坐大,對皇權形成威脅,所以後來不再設丞相了。

與丞相同為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一度被認為是副丞相,協助丞相處理有關事務,許可權很大。把五官中郎將作為副丞相完全沒有先例可循,而且雙方品秩上的差距巨大,但這並沒有出乎大家的意料,因為擔任五官中郎將的是曹丕。

此舉似乎可以解讀為曹操在確立繼承人方面的一種暗示,但曹丕還沒有來得及高興,緊接著曹操又頒布了另一項命令讓他不安起來。

曹操在讓曹丕設置自己官署的同時,也允許其他被封侯的兒子都設置官署,為此他還頒布了《高選諸子掾屬令》,這項命令如今只保存有兩句:「遂以邢平原侯家丞。侯家吏,宜得淵深法度如邢。」曹操選邢為曹植的家丞,僅從這兩句也能看出來,曹操對給兒子們選屬吏十分重視,要求的標準很嚴。

設置官署就是「開府」,以前五官中郎將沒有這個特權,諸侯也沒有,曹操讓幾個兒子都「開府」,不是想替兒子攬權,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是鍛煉他們的才幹,同時對他們進行考察。

這樣,曹操有六七個二十歲左右的兒子各自設置了自己的官署,曹丕設置的官署稱為五官中郎將府,曹植等人設置的官署稱為某某侯府,曹操為他們選配的官吏都是精兵強將。

先後在五官中郎將府任職的有涼茂、邴原、蘇林、徐幹、盧毓、劉、郭淮等,先後在平原侯府任職的有剛才提到的邢以及劉楨、應、丘儉、司馬孚等。

邴原是知名的大儒,徐幹、應、劉楨同為建安七子之一,盧毓是大學者盧植的兒子,涼茂、蘇林、劉都知名於當世,司馬孚是司馬懿的三弟、「司馬八達」之一,郭淮和丘儉日後都成為曹魏的著名將領,郭淮長期在西部地區執掌兵權,丘儉在淮南手握重兵。

邴原早年曾逃難到遼東郡,他在那裡講學,名重一時。回到內地後被曹操聘為司空府處長(司空掾),後轉入丞相府任職。曹操很敬重邴原,認為他學問好、人品也好。曹衝去世後曹操曾向邴原提出兩家剛剛逝去的一對兒女合葬,算是冥婚,但遭到邴原的拒絕,曹操非但不生氣,反而對邴原這種不慕權勢的品行更加稱讚。

曹操每次征伐,常把邴原和張范留下,讓他們輔佐曹丕,同時叮囑曹丕多向他們二人請教。《三國志邴原傳》記載了一件事,說曹丕某次留守期間宴客,在酒席桌前提出了一道難題:當君王和父親都生命垂危之時,只有一丸藥可以救命,是救君王呢還是救父親(君父各有篤疾,為葯一丸,當救君邪?父邪)?

很多人為了討好曹丕,都說應該救君王。邴原沉默不語,在曹丕追問下邴原說應該救父親,曹丕不得不佩服他的正直。

邴原在五官中郎將府擔任的職務是秘書長(長史),這個職務的前任是涼茂。涼茂很有實幹才能,當過幾個地方的太守,很有政績,他被選為曹丕的秘書長(長史)。不久,曹操開始組建魏國的領導機構,選中涼茂給荀攸當助手,擔任尚書台的副長官(尚書僕射)。這段經歷讓曹丕對涼茂有了深入了解,曹丕正式成為太子後,涼茂擔任了太子太傅,受到曹丕的禮遇。

曹操北征烏桓時路過名將盧植的家鄉涿郡,出於對前輩的敬重,他讓地方官員尋訪盧植的後人,找到了盧植的兒子盧毓,給他安排了工作。曹丕設立五官中郎將府,選盧毓為治安處處長(門下賊曹)。

傳統的賊曹執掌「水火、盜賊、詞訟、罪法」,也就是管公安、司法、消防這些工作,在五官中郎將府設置這樣的部門,說明五官中郎將府職權範圍很寬。不過,丞相府也有賊曹,他們之間如何區分職權範圍,不太清楚。

據《三國志盧毓傳》記載,曹操雖然兼任冀州牧,但日常工作一般由崔琰主持。崔琰曾判決過一個案子,當時天下草創,軍隊中經常發生士兵逃亡的事,因此對逃亡士兵懲罰也很重,妻子兒女都要受到誅連。有個逃亡士兵的妻子白氏,剛嫁到丈夫家沒幾天,還沒有來得及跟丈夫見上面,就被執法部門判處死刑並棄市。

盧毓對這個判決發表了不同看法,他說:「女子只有在跟丈夫接觸後才能產生感情和恩愛,成為妻子後感情才會親密。所以《詩經》說『未見君子,我心傷悲;亦既見止,我心則夷。』還有《禮記》也說『未廟見之婦而死,歸葬女氏之黨,以未成婦也。』現在白氏還沒有跟丈夫見過面,執法部門就要判她死刑,如果這樣,要是他們正式完婚的話,不知道還會怎麼判?《禮記》上有『附從輕』的話,就是說對可輕可重的判決,還是按從輕處罰。《尚書》也有『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的話,就是怕判決容易太重。如果白氏已經接受丈夫家的聘禮,進了丈夫家的門,判上幾年徒刑就可以了,殺了她實在也太重了。」

爭論上報到曹操那裡,曹操認為盧毓的意見很正確。以後盧毓在曹魏大部分時間都從事司法方面的工作,當過曹魏的司法部部長(廷尉)。

擔任過門下賊曹的還有郭淮,他後來到丞相府任職,升得很快,隨同曹操征漢中,被曹操留在了那裡,從此在西部帶兵。

應、丘儉、司馬孚在曹植那裡擔任的是「文學」一職,不是專職搞文藝創作,而是從事文化教育事業的統稱,曹丕的五官中郎將府也設有這樣的機構。劉楨的職務比較特別,叫「庶子」,就是總管,大概與長史差不多。

從上面這份不完整的名單看,曹操不僅讓兒子們組建辦事機構,承擔具體工作,而且在選任屬吏方面很慎重,所選都是有真才實學之士,同時人品必須清廉正直,不阿諛奉承,真正做到了「高選」。

曹睿日後當了皇帝,在回憶爺爺曹操為叔父們設官署、選才任能之事說:「自太祖受命創業以來,他深刻地感受到治亂之源,明察存亡之機,所以初封諸侯時,訓誡大家要恭敬、謹慎,並安排天下正直之士輔佐他們,常常拿馬援的遺誡提醒大家,嚴格限制諸侯與賓客們的交往,如果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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