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為什麼我們的生活這麼難 第05章 為什麼我們的產品這麼不靠譜

霸王的產品質量真有問題嗎?

我們究竟錯在了哪裡?

媒體報道的底線是什麼?

什麼才是正確的政府角色?

估計大家都看過霸王的廣告吧,請國際巨星成龍代言的那個。成龍在廣告里說,霸王有百年的歷史,是享譽中外的中藥世家。還說它們的洗髮水是採集中草藥的精華原液,像什麼首烏、黑芝麻、人蔘、當歸、靈芝、墨旱等等,精製而成的。最重要的是他在廣告里清清楚楚地說霸王是中藥的,沒有任何化學成分。可能就是這句話給媒體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媒體很好奇,就做了實際的調查,並公布了調查結果。香港的媒體《壹周刊》報道說霸王的洗髮水裡含有致癌物「二惡烷」。這可引起了軒然大波,霸王精心打造的中藥形象也被損壞了。

問題是霸王的產品質量真有問題嗎?其實沒有。要知道我們內地和香港對二惡烷的含量其實並沒有明確的限定標準。歐盟和美國地區規定,成品中二惡烷的含量應該小於20ppm(百萬分之二十),也就是說,只要不高於這個比例,產品都是安全的。在原料中,只要含量小於100ppm(百萬分之一百),也是安全的。《壹周刊》說,檢驗的霸王產品,它的二惡烷含量為10ppm(百萬分之十),是低於歐盟和美國地區含量標準的。也就是說,霸王的產品在歐洲美國都可以銷售,質量是沒有問題的。其實廣州市質量監督監測研究院也對市場上其他10款暢銷洗髮水做了抽檢,其中9款都含「二惡烷」。可是人家都沒問題,就只有霸王被搞得這麼狼狽,讀者想知道為什麼嗎?我告訴你,霸王洗髮水的質量是沒有問題的,但是霸王做錯了一樣事情,那就是做虛假廣告,隱瞞事實。

不僅霸王如此,其實2008年的時候,雲南白藥牙膏被告上法庭,也是因為做虛假廣告。南京的一個消費者經常牙齦出血,看到雲南白藥牙膏的廣告上說能「抑制牙齦出血、修復口腔潰瘍」,是「國家保密配方」,於是就買了這個牙膏用,可用過之後,不但沒有達到廣告上說的這些效果,反而因為牙齦酸痛必須去醫院治療。這個消費者很生氣,就把雲南白藥牙膏廠、它的代言人,還有零售商都告上了法庭。雲南白藥牙膏說它們沒有錯,它們產品的整個包裝標註都是符合國家標準的,而且包裝里還有說明書,在說明書里也詳細地註明了,「此產品不可替代藥物,但具有幫助解決牙齲問題、修復粘膜損傷、營養牙齦、改善牙部健康的作用」。

在這兩起案件中,我們看到霸王和雲南葯業都說自己的產品沒有問題,是完全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的。它們都沒有明白一點,我們追究的其實並不是產品合不合格,而是它們做了虛假宣傳。它們之所以老是從合不合法的角度辯解,明顯是因為根本沒有搞清楚自己到底犯了什麼錯。不知道大家有沒想過,這種現象的背後是不是存在什麼問題?為什麼這種虛假宣傳在我們中國總是屢禁不止?是我們執法不力,還是法律本身不夠完善?都不是!

在我們內地出現三聚氰胺事件的時候,有不少人都跑去香港買奶粉。為什麼?是因為我們相信香港食物的質量,能在香港上架銷售的商品,一般不會有質量問題。怎麼會出現這麼大的差別?這是因為香港對違法事件的處罰非常嚴厲,大家都不願意冒這個險。而且香港政府在問題出現後都會持續跟進,一直到問題被徹底解決掉。內地呢?從以往的事件看,基本上都是三天熱乎勁,只要過了風頭就沒事了,政府也不會一直揪著不放。看看我們對三鹿事件的處理吧。三鹿出了這麼大的問題,我們的處理結果是什麼?21人被判刑,其中2人被執行死刑,石家莊市長被撤職。讀者覺得這個處罰夠重嗎?他們毒害我們那麼多無辜的孩子,對這些連這種事情都幹得出來的人,怎麼處罰都不為過。更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案子就這麼結束了,沒有人再去調查了,而且根本沒有人去做系統的報告,去探討為什麼會出事。那些避過風頭的人也都開始復出了,例如,被記大過的原河北農業廳廳長劉大群調任邢台市擔任市委副書記兼市長。更為可怕的是,2008年的三鹿三聚氰胺奶粉並沒有全部銷毀,2010年7月,甘肅、青海、吉林三地出現的三聚氰胺奶粉,經調查被發現竟然是三鹿奶粉重新加工的。由此你就可以看出我們到底有沒有吸取過教訓,我們從來都不知道什麼叫前車之鑒。

我們再來看看香港在碰到這種事情的時候,是怎麼處理的。

背景提示

香港毒奶粉事件。2008年9月11日「毒奶粉」曝光,香港政府當天即全面檢測市場上的奶製品。11天後,特區政府緊急頒布《2008年食物內有害物質(修訂)規例》。乳製品三聚氰胺濃度不得超過每公斤1毫克,而其他食物可容許的最高濃度不得超過每公斤2.5毫克,標準比歐美還要嚴厲。此後香港食物安全中心每天都公布新的檢驗結果,並且率先檢驗出了雞蛋裡面含有三聚氰胺,然後就是伊利雪糕、朱古力夾心餅乾等等。發現不合格產品立刻下架。

香港就是這樣處理問題的,而且出了問題一定會跟進,它的目的是要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香港的這一措施,一個月就見到了效果,他們在接下來的11月1日又檢測了63個品種,包括奶和奶粉、嬰兒食品、雞蛋和麵粉樣本,結果顯示全部合格,包括從內地進口的。直到現在,香港食物安全中心仍然是每天都公布檢測結果,每個月出一份食物安全報告。所以,我們現在在香港再也看不到與三聚氰胺相關的產品。

我再舉個例子,看看香港在面對此類事件的時候,是怎麼做的。2004年的時候,香港有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在1月至3月間,香港發生了25起雪卡毒食物中毒事件,引起了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署的重視。隨即在5月25日,就此事在立法會進行討論,了解了事情的真相:原來雪卡毒中毒是因為吃珊瑚魚,但這些魚進口到香港的時候都是活的,香港當時也沒有關於活海魚進口的法律法規。他們就決定實行一個政策:「從新開發捕魚區進口珊瑚魚前,先進行雪卡毒素測試;加強珊瑚魚的自願申報制度及抽樣檢查的規定。」這種事情如果發生在中國內地的話可能就沒有下文了。為什麼呢?因為這種事情在內地是不需要官員負責的,和這些官員頭上的烏紗帽也沒有多大關係,因為這不是由於某人的過錯而引起的。但是在香港,它們就沒有敷衍了事。7月13日,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又重新開會,檢討之前的這個措施是不是有效。並且開始向澳洲學習防範此類事情的經驗,同時提出了進一步的建議,並且訂立了相應的規章。12月14日,鑒於實際情況,立法會建議推出強制性規管珊瑚魚計畫。實施《進口和售賣供人食用的活海魚作業守則》,包括進口許可證、固定的魚貨卸運碼頭、強制保存記錄、禁止售賣某些產品等。2005年7月12日,立法會再次開會對《進口和售賣供人食用的活海魚作業守則》進行檢討。它們就是這樣連續性地進行檢討,再連續性地評估它的效果。直到最後發現確實起到了作用,才算告一段落。請問我們內地能做到這一點嗎?

從上面香港對這兩個事件的處理可以看出香港和內地的區別。香港在面對一個事情的時候,態度是什麼?是能夠從前到後持續跟進,而且不斷改進,目的呢?就是要讓老百姓滿意。一旦有什麼安全事件,監察部門一定會在第一時間披露,而且後續工作一定會跟進,直到徹底解決問題,為什麼呢?因為他們對老百姓負責。再看看我們內地,三鹿奶粉事件過去後,根本就沒有人再理了,可能對監管部門來說,如果再出了什麼事,無非就是再重新殺個人,重新撤掉兩個官員而已。

現在的問題不僅僅在於政府,還有媒體。媒體報道的底線是什麼?如果媒體報道有瑕疵,它們要不要承擔責任?美國法院曾經在1964年的《紐約時報》案中確定了一個「真實惡意」原則。這個原則的意思是說,如果公職官員或者公眾人物要告媒體誹謗的話,就必須證明媒體要麼「明知故犯」,要麼「嚴重失職」。也就是說,要麼媒體明明知道內容是虛假的但仍然刊登,要麼就是媒體對報道的內容有疑問,但卻沒有去核實真相。

我們再仔細回顧一下這個《紐約時報》案。1964年的《紐約時報》案是美國憲政史上一座里程碑,這件事情的起源是當時一個民權組織購買了《紐約時報》一個整版,刊登《請傾聽他們吶喊》的政治宣傳廣告,只不過部分內容不真實、不準確,結果遭到了地方警官沙利文的投訴,官司一直打到了最高法院。在最高法院的判決中確立了剛才我說到的—「真實惡意」原則。就是說,作為公共官員,因處理公眾事務遭受批評和指責,致使其個人名譽受到可能的損害時,不能動輒以誹謗罪起訴和要求金線賠償,除非公職官員能拿出證據,證明這種指責是出於「確實惡意」,「確實惡意」就是說要麼非常清楚地證明《紐約時報》事先就知道廣告內容為假,但照登不誤,或者證明《紐約時報》已經懷疑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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