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世間,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許」,金庸在武俠小說中寫盡人間的悲歡離合、恩怨情仇。他在接受中央電視台採訪時說過:「我的婚姻不理想,我離了好多次婚。」在紙上「笑傲江湖」的背後,他的婚姻曾兩次破裂,心愛的兒子在美國自殺,這一切他都得一一承受。
金庸與第一任妻子杜冶芬的愛情萌芽於1947年的杭州,那時他在《東南日報》工作,因主編幽默專欄而與杜冶芬的弟弟杜冶秋認識。杜家父親在上海行醫,母親喜歡清靜,用八根金條在杭州買了所庭院,平時與女兒一起住在杭州,杜冶秋則跟著父親在上海上學,假期才來杭州。
一天,金庸編的「咪咪博士答客問」欄目有這樣一個問題:「買鴨子時需要什麼特徵才好吃?」「咪咪博士」回答:「頸部堅挺結實表示鮮活,羽毛豐盛濃厚,必定肥瘦均勻。」少年杜冶秋不以為然,寫了一封信去「商榷」(或說抬杠):「咪咪博士先生,你說鴨子的羽毛一定要濃密才好吃,那麼請問,南京板鴨一根毛都沒有,怎麼竟那麼好吃?」「咪咪博士」回信:「閣下所言甚是,想來一定是個非常有趣的孩子,頗想能得見一面,親談一番。」杜冶秋回信:「天天有空,歡迎光臨。」
金庸在一個星期天下午登門拜訪,邂逅了17歲的杜家小姐杜冶芬。第二天,他再度登門,送去幾張戲票,盛情邀請杜家一起去眾安橋的東南日報社樓上觀賞郭沫若編劇的《孔雀膽》。這個戲由上海人民藝術劇院前身「抗敵演劇九隊」公演,在杭州引起很大反響,人們爭相觀看,《東南日報》除一般報道外,還花了不少篇幅進行宣傳。之後杜冶秋和父親回上海去了,金庸卻成了杜家常客,與情竇初開的杜小姐雙雙墜入愛河。
1948年3月,《大公報》要派金庸到香港工作,他不是很樂意,寫信到杭州,徵求杜冶芬的意見,她的答覆是短期可以,時間長了不行。後來報館高層同意他的要求:只去半年。赴港前他去了兩次杭州。當時許君遠要他寫一篇《我怎樣決定到香港》,在《大公園地》上發表,同事李君維甚至預先給他起好了題目,就叫《杭州別鳳記》,還畫好了兩個小報頭。他說:「一看報頭如此之美,題目又如此之艷,文章也嚇著不敢出來了。」3月27日,杜冶芬送他到上海,替他整理行李,送他上飛機。臨別前交代他一句話:「我們每人每天做禱告一次,不要忘了說,但願你早日回到上海。」飛機是30日早晨起飛的,「本來預定計畫4月1日辦一件有關終身大事而並非終身大事的事,於是一切只好『半年後再說』」。
據說,當年10月他們在上海舉辦了婚禮,許君遠是證婚人。
杜冶芬隨他去了香港。他在《大公報》《新晚報》時的老同事、上司羅孚記得,他們那時住在摩理臣山道,附近就是杜老誌道和杜老志舞廳,所以有人就開玩笑給這位杜姑娘起了個外號,叫她「杜老志」。
金庸曾以「林歡」的筆名寫影評、編劇本,這個筆名的來歷,他本人沒有作過任何說明,杜冶秋說,「林」是因為他們夫婦兩人的姓氏「查」和「杜」中都有一個「木」字,雙「木」成「林」,而「歡」是他們當時男歡女愛、生活幸福的寫照。杜冶芬在香港的幾年,金庸忙於工作,沒時間陪她,她一個人在家寂寞無聊,生活過得不愉快。最後她獨自回了內地,兩人辦理了離婚手續。
羅孚說杜冶芬在長城電影公司擔任過場記,後來不知怎麼,兩人分了手,她一個人回杭州去了。 金庸在《大公報》的其他同事說:「杜冶芬是杭州人,不懂粵語,在香港感到生活苦悶,加上當時查良鏞收入不多,她在吃不了苦的情況下,離開查良鏞。」金庸74歲時回憶這段不愉快的婚姻,依然眼含淚光地說:「是她背叛了我。」 有記者問羅孚,金庸在接受採訪時說是太太背叛他,是怎麼回事?羅孚回答:「他是這樣講,我們當時也不是很清楚。」
金庸自認是個感情重於理性的人,他對記者說:「年青時,喜歡一個女孩子,明明知道不合適,或者沒機會,也照追可也。」「現在不怕講,我第一任太太betrayed(背叛)了我。」他還說:「我是離過婚。第一次結婚的時候,她很愛我,我很愛她。但事後離了婚,你問我後悔不後悔,我說不後悔。因為在當時條件下,大家好真心真意的,事後變故,大家沒辦法知道。」
他們沒有子女。杜冶秋回憶:「有些報紙說查、杜分離是因為查欲求職『外交官』遭妻子反對,迫不得已才分手的,實際上是無稽之談。」杜冶秋認為,「後來離婚的主要原因,恐怕還是『愛尚且存在不足』」
金庸的第二任妻子叫朱玫(又名璐茜),新聞記者出身,美麗能幹,懂英語,比他年輕十一歲。兩人相戀時,金庸還在《大公報》。當時的同事高學逵的小孩子高潔還是個小學生,一次報館同人郊遊沙田「麗園」,目睹這位「查叔叔」帶了一位文靜窈窕的女朋友。「朱漆九曲橋畔,相依相偎。我們還是頭一次見識什麼叫熱戀呢。」
1956年5月1日,他們在香港美麗華酒店舉行婚禮。當時金庸還在《大公報》工作,並以「林歡」等筆名寫影評、電影劇本。很多新聞界、電影界的人到場祝賀,包括《大公報》社長費彝民,電影演員陳思思、張錚、喬庄等。《長城畫報》刊登了他們的結婚消息。 他們在半山纜車徑(現在的堅尼道)2號租房居住,房東就是後來在《明報》寫專欄的簡而清。
他們的大兒子查傳俠出生之後,金庸創辦《明報》,篳路藍縷,備嘗艱辛,朱玫與他患難與共,成為最早也是唯一的女記者,夜半渡口留下了他們夫妻的身影,還有一杯咖啡兩個人分享等故事。那確實是一段令人難忘的相濡以沫的歷史。《明報月刊》初創時期,金庸全力以赴,日夜忙個不停,那時他們已有二男二女,朱玫除了照顧孩子,每天還要給他送飯。
1968年的《明報》編輯會議記錄表明,朱玫常以「查太」身份出席,有時稱「查社長夫婦」,有時稱「查社長、查太」。 《華人夜報》創刊,朱玫擔任社長,之後還是《明報晚報》的採訪主任。1969年5月20日,《明報》十周年報慶,在文華酒店舉行宴會,她身著玫瑰紅的禮服,燙頭髮,滿有精神地與丈夫一起出席,迎接嘉賓。在合影時,他們夫婦和沈寶新夫婦坐在一起,一對小兒女傳俠和傳詩蹲在他們前面,一個幸福完整的家庭。
1976年1月《明報月刊》十周年,金庸寫下《「明月」十年共此時》,回憶「明月」初創,「我妻朱玫每天從九龍家裡煮了飯,送到香港來給我吃」,筆下充滿溫情。此時,《明報》已穩居香港大報地位,明報王國頗具規模,他們的婚姻卻出現了裂痕,最終走向離婚。朱玫很能幹,對工作很認真,甚至有點固執,兩人時常因為工作大吵,或許傷了查的自尊心,於是出現了婚外情。 「十元小費」結束了一段曾同患難的婚姻,締結了另一段共富貴的姻緣。
當時《明報》的社址,是設在北角英皇道。
金庸在報館做得累了,就最常去附近的一間餐廳飲杯咖啡,提一提神,鬆弛一下筋骨。這間餐廳就在北角「麗池」附近,金庸每日都會「到此一游」,是餐廳的熟客兼老主顧。
一日,金庸又如常去這間餐廳喝咖啡,突然有位年輕貌美的女侍應趨前,問他是不是金庸,他說是,大家就閑聊了數句。
結賬時,金庸額外給這位女侍應十元小費。這位女侍應當然受寵若驚,因為當時物價,十元是一個不小的數目,女侍應立即截住金庸,要將十元還給他。
女侍應說,金庸是文人,靠寫稿維生,賺錢是相當辛苦的,所以那十元小費,她一定不會要。金庸聽罷,滿心歡喜,因為想不到這位女侍應年紀輕輕,卻說出這番話來。之後他們就交了朋友。
想不到這十元小費,影響力這麼驚人,不但締造了金庸另一段情緣、另一段婚姻,亦改變了金庸與妻子朱玫的一段夫妻情。
據聞,金庸與這位女侍應感情發展一日千里,其後更在跑馬地共築「愛巢」。
朱玫最初還蒙在鼓裡,後來卻從一些蛛絲馬跡中,發現丈夫有外遇。金庸習慣每晚返《明報》寫社評,但有段時間卻甚少出現在報館,只是叫一位後生將他寫好的稿送去《明報》編輯部。
朱玫發現此事,就追問這位後生去哪裡取稿。後生見無法隱瞞,便和盤托出,表示金庸叫他去跑馬地取稿。於是朱玫叫這名後生帶她去跑馬地,終於發現了這個「秘密」。
當然,這段婚姻亦出現了危機,挽救不了,離婚似乎是最後要走的路。
有傳說指是金庸主動提出離婚,但朱玫也提出兩大離婚條件,才肯答應跟金庸離婚:一是金庸付一筆錢作為補償;二是該女侍應要去扎輸卵管,才可與金庸結婚。
《明報》創刊十周年時,金庸與朱玫等合影
朱玫要這位女侍應扎輸卵管,是為她的孩子著想。因為朱玫跟金庸已生了數名子女,若女侍應又有孩子,她的子女一定會被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