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三次傷心的機會

時下已是初秋,入夜後的天井露重風涼。封瀾穿得少,連打了兩個噴嚏。丁小野不由分說拉她起來,說:「你的手涼得像鬼一樣。走,我送你回去。」

封瀾是願意多留在他身邊的,哪怕多一秒也好。然而丁小野的語氣容不得她拒絕,況且他主動送她,不再推三阻四,又是一個讓她竊喜的小進步。她小心翼翼地捕捉著他的每一點溫情和妥協。

丁小野去收拾天井的凳子時,封瀾悄悄地把一個蘋果放在他的床頭。這已經成為她的一種習慣,她更願意把這當作兩人之間的某種默契。

他的床雖簡陋,收拾得還算乾淨,絲毫不像康康睡時那樣凌亂。她彎腰的時候,一根髮絲落下,正好掉在他的枕上,淺色的枕套使得褐色的髮絲分外顯眼。封瀾本想把它撿起來,手已觸到枕套,卻又後悔了。就讓它留在這裡吧,這點私心讓她感到隱秘而快樂。

就在縮回手的瞬間,封瀾眼尖地發現丁小野的枕頭下似乎有東西。她掀開枕頭一角,下面竟然是一串鑰匙。她拿起來,讓她手指輕顫的不是鑰匙,而是掛在鑰匙扣上的一隻串珠小兔。

這樣的串珠小兔封瀾很眼熟,因為她也有一隻,崔嫣送的。這個發現無異於拿針在封瀾心中猛扎了一下。這種做法的串珠工藝品流行於很多年前,如今已經很少見了,再說兩隻形態大小如此雷同的兔子,封瀾有心自欺也無法相信只是巧合。

這隻也是崔嫣送的?他倆什麼關係?什麼時候認識的?她怎麼會一點知覺都沒有?倉皇間,封瀾把兔子放在手中細看,才注意到丁小野枕下的這隻明顯有一定年頭了,就和他那串鑰匙一樣古舊而斑駁,完全有別於崔嫣送給她的那隻簇新的兔子。

崔嫣今年剛滿二十歲,她十三歲時被曾斐領回家,封瀾差不多是看著她從一個黃瘦的小丫頭長成如今亭亭玉立的模樣。她和曾斐之間一直親密異常,丁小野再神通廣大也不大可能憑空插一腿,而且還是許多年前的事。手上這隻兔子身上的小珠子都發黃變色了,少說也有十年八年的歷史,那時崔嫣才幾歲,這完全說不通。

困惑間,封瀾聽到丁小野在外面叫她,「走吧。」

她從小被教育隨意翻看他人的私屬物品是極不禮貌的行為,聞聲第一反應就是趕緊把東西放回原處,這時丁小野正好走過來。他站在倉庫的門口,問:「你又在幹什麼?」

封瀾直起腰,訕訕地指了指床頭的蘋果。丁小野也看見了,受不了地笑了笑,卻沒有多說,只催促道:「快走,別磨蹭。」

他們一道走出餐廳。封瀾若有所思地問:「丁小野,你喜歡什麼年齡段的女人?」

丁小野在她後腦勺推了一把,沒好氣地反問:「任何年齡的女人都像你一樣無聊?」

封瀾被他推得晃了晃,惱火地用包去砸他,「你既然知道我是女人,就不能拿出點紳士風度來對我?我只不過是想知道,是不是任何年紀的男人都喜歡二十齣頭的小姑娘。」

丁小野笑得不懷好意。他還沒說話,封瀾已然意會,沮喪地擺擺手說:「算了,我知道你會說,你只喜歡胸大聽話好生養的。」

「行啊,封瀾。」丁小野的笑容更愉悅了,「你好像真的變聰明了一點。」

封瀾說:「呸,我用腳都能想到你們這種只會用下半身思考的低等動物思維……」

她停下了腳步,丁小野也是。他們剛走到大廈保安亭附近,兩人都看到了剛從裡面走出來的曾斐。

曾斐正在和身邊的人交談,那人封瀾也見過,正是負責辦理她被搶案件的民警。這時曾斐也注意到了他們的存在,驚訝道:「封瀾?這麼晚了……」

後半段話曾斐沒有說出口,因為他看到了封瀾身邊的丁小野。他似乎用了幾秒才回憶起這個男人是誰,神情也開始變得有幾分古怪。

封瀾理解曾斐,如果是她這種時候撞見曾斐和女秘書並肩而行,恐怕也會有同樣的反應,更何況她和曾斐不久前還曾經處在「談婚論嫁」的邊緣。

雖然不打算刻意解釋,但封瀾同樣也不打算迴避。她吸了口氣,看了丁小野一眼,暗暗挺直腰桿對曾斐說:「先別說我,應該我問你才對。我回餐廳有點事,你在這裡又是為什麼?」

「哦,是這樣。」曾斐解釋道,「你的車不是一直沒找到?我覺得這沒有理由。正好小陳他們所長是我的朋友,我讓他帶我來重看一遍大廈的監控,我到底也做過警察,現在又從事安保科技這一行,多少有點心得,想看看能不能發現點蛛絲馬跡。」

封瀾心裡有些過意不去,說道:「你別操心這個了,其實我也不是很著急。」

曾斐笑著說:「不管怎麼樣,總要案子了結了大家才安心。我最近也沒什麼事,可能就像崔嫣說的,摘了警徽那麼多年,心裡還有破案的癮,這是病,得治。」

他這麼說當然是想讓封瀾心裡舒服一點,封瀾還能說什麼?她唯有發自內心地說了聲:「謝謝你,曾斐。」

曾斐的笑意更深了,「再客氣我就尷尬了。我們還是朋友吧,是朋友我就會做這些。原本我還在想抓到嫌疑人之前你一個女孩子獨進獨出不安全,用不用我送你,可又怕兩邊的老人心裡多想。現在看來是沒必要了。我和小陳還要去看下一個監控,你早點回家。」

告別了曾斐,封瀾心情複雜。曾斐不需要她感謝,他說為朋友他也會這麼做的。她何嘗不知道曾斐是個大忙人,即使他稍有閑暇,一個單身男人,大好的夜晚做什麼不好,何必一遍遍去看枯燥無味的監控畫面。曾斐無疑是個好人、好朋友,然而……

「後悔了吧。」丁小野的聲音在身畔傳來,他走著,低頭笑了笑,對封瀾說,「一個被你拒絕過的男人……嗯,你要說普通朋友也行,他都能這樣對你,好過我落井下石一百倍。好好一個人,何必犯賤呢?別說我沒有提醒過你,要玩也要看你玩不玩得起,趁現在還來得及後悔,你大可以回頭去找那個姓曾的,這樣豈不是皆大歡喜?」

封瀾有些不可置信地看著丁小野,他的眼神洞悉人心,卻毫無感情,一如他剛說出來的話和他此刻的面容。

封瀾方才是有些失落沒錯,她那麼在乎他,在她心裡,丁小野理所當然是特別的。然而她兩次被搶,他都在場,第二次雖說他救了他,但心裡其實也做過袖手旁觀的打算。他總說人首先要學會自保,理智上封瀾接受,情感上卻多少為他的冷情而遺憾。

愛之深責之切,不愛怎麼會有期盼?而且她把這一點點遺憾也放在了心裡,這有很大的過錯?丁小野毫無顧忌說出來的話著實讓人心寒透了。

封瀾眼一熱,嘴上卻說不出話來。她落到今天能怨誰?誰讓她像是磨盤旁的驢,蒙著眼睛追隨著永遠吃不到的胡蘿蔔徒勞地拉磨,一圈又一圈。這能責怪蒙眼的布和胡蘿蔔的香甜嗎?要怪只能怪她心裡的貪慾和眷戀。

她直勾勾地盯著丁小野看了一會兒,沉默地加快步伐獨自走向前,將他甩在身後。她不想對他多說一句,也不想流出來的眼淚被他看見。有人心疼時,眼淚才是眼淚,否則只是帶著鹹味的體液;被人呵護著,撒嬌才是撒嬌,要不然就是作死。她現在這副模樣除了讓自己看來更軟弱可笑,再無益處。

丁小野當然會讓她走,以他的作風,恐怕還會說,早知道曾斐願意送她回家,他也省去了許多麻煩。封瀾半走半跑,走了一段路,見鬼的天氣,十月份還不到,怎麼冷得讓人發抖?身後的丁小野靜默著,一如她對他的了解。然而,就在封瀾即將走出那個巷口,她聽到了熟悉而急促的腳步聲。

丁小野很輕易地追上了她,從後面抓住她包包的鏈條,被封瀾一把甩開。她掙脫的氣力過大,腳下重心不穩,高跟鞋一崴,整個人歪倒。丁小野及時扶了她一把。

封瀾站穩後,再一次將丁小野留在她胳膊上的手揮開,力度不大,卻堅決。她說:「丁小野,你不當我是喜歡你的蠢女人,就當我是路過的,要走就走吧,給我留一點尊嚴……不走?想看熱鬧?那我求你轉過身去好不好?我不想讓你看到我這個樣子……還是你根本不記得我也是有尊嚴的?」

她慢慢蹲下來,把頭埋在放在膝蓋的包上無聲地飲泣。她不是那種很容易落淚的女人,媽媽說,驕傲自信的女性才不會把眼淚當作武器。可在丁小野面前她哪還有半點驕傲?她哭不是因為他,而是越來越不明白,到底是怎麼了,她怎麼能因為那一丁點的愛把自己搞得那麼糟糕。

丁小野的腳還在她跟前。他甚至也沒有聽她的話背過身去。這個王八蛋!不愛她就有這麼了不起?

封瀾抬起頭,抹了一把腮邊的淚,咬牙道:「即使我是乞丐,你不肯施捨,也不要嘲笑。這是做人的底線!」

丁小野依舊定定站在她面前,過了一會兒,也跟著蹲了下來。封瀾的視線與他平視,是糊在睫毛上的淚水令她看走了眼?她怎麼覺得這時的丁小野竟有些不知所措呢?

他看著她的肩因為抽泣而一聳一聳的,想把手放上去,又猶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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